编者按:今年3月14日,第11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5次会议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这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内容涉及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并增加了规定特别程序;在调配刑事诉讼中侦、检、辩、审以及刑罚执行各方权力(利),在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合法权益等方面作了重要补充和完善,对非法证据排除和不得强迫自证其罪都明确予以规定。如何正确准确理解和适用新《刑事诉讼法》,对修正案的不足之处提出完善意见是很有必要的。为此,本刊特邀几位有研究心得的专家撰写了一组论文,为这部重要法律的正确、有效实施尽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