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汉明 刘春伟
摘要:本文以武汉市各区1998-2009年相关统计数据为基础分析武汉市农民财产性收入现状,并通过面板数据的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多元回归分析,结果表明非农就业率、人均机械化水平、人均居住面积、耕地年均减少率、农地流转平均价格对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具有显著的影响。
关键词:农民财产性收入;影响因素;多元回归分析
中图分类号:F304.8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城乡收入差距逐步扩大,从1997年的2.6倍扩大到2009年的3.33倍;收入的绝对差同时也在不断扩大,到2009年城乡人均收入差距已经超过1.2万元①,达到改革开放以来最高水平,而其中我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扩大趋势更加明显。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2008年初颁布的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明确农民家庭财产的法律地位,保障农民对集体财产的收益权,创造条件让更多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这些政策相继出台体现了党中央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治国理念,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也将成为国家的一个长期目标。
国内学者对农民财产性收入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财产性收入占农民纯收入中的比重小,是城乡收入差距拉大的不可忽视的因素。张车伟等(2004)通过对1993-2000年我国东、中、西部农民收入结构和增长变化进行考察,发现尽管三大地区农民财产性收入比重仅分别为4%、3%、3%,但其对农民总收入增长的贡献却分别达到38.93%、70.66%和74.56%。随着财产集中程度的增加和财产性收入增长速度加快,财产性收入差距将成为影响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因素(唐平,2006)。严先溥(2007)基于对1990-2006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结构进行了对比分析,发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由2.2倍扩大到3.5倍,而财产性收入的差距是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李实(2005)采用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1995-2002年调查数据,对中国居民财产分布的不均等情况进行了描述和分析,发现我国城乡居民的财产分布差距出现了快速而且明显扩大的趋势。
第二,长期以来我国农民财产性收入严重受损。据党国英(2005)测算从1952-2002年,农民向社会无偿贡献的土地收益为51 535亿元;农民相当于被无偿剥夺了价值26万亿的土地财产权,而我国自实行土地征用补偿政策以来,累计支付的土地征用费不超过1 000亿元。土地增值部分收益分配,地方政府大约得60%-70%,村集体得25%-30%,失地农民只得到5%-10%,甚至更少(寥洪乐,2007)。中改院2008农村入户调查证实,农民从土地用途改变的增值中获益甚微:被征地农户中,近70%的农民每亩领到1-2万元补偿款,27.4%的农民领到的土地征用补偿款不足1万元,实际领到补偿款超过2万元的农民仅占2.9%。
第三,现行的土地制度安排制约了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农村土地制度缺陷几乎使农民与土地财产性收入“绝缘”,而农民土地的财产化,恰恰是农民拥有财产性收入的前提条件和瓶颈因素(周其仁,2004)。农民财产性收入比例较少因为农民家庭所拥有的财产缺乏合法所有权制度的保障,这使得农民家庭拥有的资源是一种僵化资产,无法转化为能够带来价值增值的资本(王文灿,2010)。
综上,当前我国的农民财产性收入占纯收入比重小、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受到各种现行制度的制约增长困难。本研究基于武汉市各区的相关数据,采用计量经济学定量的分析武汉市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影响因素,并针对性的提出解决的建议,以期能够推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相关政策的完善,促进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进而对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二、武汉市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现状分析
(一)财产性收入的内涵界定
财产性收入是指金融资产或有形非生产性资产的所有者,向其他机构单位提供资金或将有形非生产性资产供其支配,作为回报而从中获得的收入。一般是指经营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根据武汉市各区农村的实际状况,本研究主要考察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主要指农民凭借其土地、房屋等直接取得的非生产性收入,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租金、红利、补偿及增值收益(如土地被征收)等,不包括来自土地的经济收入所产生的间接财产收入。
(二)武汉市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现状分析
武汉市地处我国中部,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经济发展迅速,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民的收入增长也十分明显,财产性收入增长也非常突出,与我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相比,呈现以下特点。武汉市农民财产性收入与全国城乡人均财产性收入比较如表1。
从表1可知武汉市农民财产性收入呈现以下特征:首先,财产性收入总体上逐年增加趋势,但占农民纯收入中的比重较小。从2002年以后武汉市农民财产性收入略高于全国农民财产性收入平均水平,除2004年、2005年财产性收入有小幅回落之外,整体上呈现增长趋势。其中财产性收入由1997年的10.3元增加到了2009年的201.96元,增长了近20倍,但在人均纯收入的比重2.82%,占比非常小。其次,受到各种制度的制约,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来源方式较少。随着武汉市城市化和工业化水平的快速发展,带动了郊区土地和房屋价值的升值,这对于城市郊区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有很强的促进作用。从财产性收入来源来看,主要包含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土地征收补偿收益、房屋出租收益这几种主要的形式。再次,财产性收入也是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2002年后武汉市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都有了较快增长,但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431.84元,而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201.96元,二者收入差距比例达到2.14。
三、武汉农民财产性收入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一)变量选取及定义
在借鉴国内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武汉市的实际情况,由于中心城区农村人口及农地十分少,因此,选择了洪山区、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新洲区、黄陂区这七个区作为研究区域,ID编号分别为1、2、3、4、5、6、7。本研究以各区的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pi)作为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的代码及含义如表2所示。
通过固定效应模型回归结果可以看出,解释变量中非农就业率(na)、人均机械化水平(pm)、人均居住面积(ps)、耕地年均减少率(fs)、农地流转平均价格(fp)这几个因素对于农民财产性收入有显著的影响。对农民财产性收入影响最大的是农地年均减少率(fs),其后按由大到小排序分别为非农就业率(na)、人均机械化水平(pm)、人均居住面积(ps)、农地流转平均价格(fp)。估计结果还显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每个解释变量变动1%引起被解释变量变动的百分比分别为54.877%、50.808%、1.727%、85.536%、0.625%。下面就各解释变量对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影响做深入的分析。
第一,非农就业率对于农民财产性收入影响巨大,随着武汉市经济的飞速发展,工业化进程的推进,郊区的大量农民开始进城进入非农领域就业,其非农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促使农民把自己的耕地流转出去,在获得土地使用权租金收入同时又可以获得非农就业的收入,这对于农民整体收入的提升都有重要的作用。
第二,就机械化水平而言,近年来武汉市各区农村的机械化水平程度不断提高,大型农机具的投入,这大大提升了农业的生产力水平,花费较少的人力就可以管理更多的农地,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促使了农户走出农村外出务工来增加收入,部分农户通过流转取得大量的耕地进行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发展集约高效的现代农业,形成了农民之间互利共惠的局面。
第三,农民收入增加同时不断的修建房屋,农村人均居住面积逐年增加,2009年武汉市农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47.7m2,高于市区人均居住面积30.88m2的水平。由于市区房价的高涨,租金也不断提高,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及刚毕业大学生只能租住在武汉市城中村及近郊工业区附近农村成为出租房集中区域,促使该地区农户的财产性收入大幅增加。
第四,耕地年均减少比率对于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影响也很大,随着武汉市城市化、工业水平提升,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城市规模不断扩大,迫切需要大量的土地,在市区土地开发殆尽的情况下,只有转向近郊各区开发,开发区、工业园区不断建立,这样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近郊土地的价值,武汉市近郊农村土地被征收,征地补偿标准也逐年提升,失地农户的补偿收入也成为郊区农户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来源。
第五,从农地流转价格来看,农地流转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国家政策禁止到有序规范其流转,农地流转价格也逐年提高,2009年武汉市农地流转的均价达到376元/亩,流转面积也逐年提升。同时武汉市还成立了“武汉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来规范引导农地的流转。农民农地流转的意愿也不断提升,农地流转收入对于增加农户家庭财产性收入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结论及建议
通过上文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非农就业率、人均机械化水平、人均居住面积、耕地年均减少率、农地流转平均价格对武汉市农民财产性收入有显著性的影响。(2)城市郊区农地流转、土地征收补偿及房屋出租对于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具有重要的意义。
还应该清楚认识到虽然大城市郊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增长比较快,但占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还十分微小,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加对于农民增收,缩小日益严峻的城乡收入差距具有重要的意义;还需要不断的探索及相关政策和制度的不断完善。针对相关影响因素及现实障碍,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使土地成为农民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来源。对农民而言,土地是重要的资源,不仅具有经济还有社会保障功能,创造条件使农民获得更大收入就是要推动土地要素的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土地的增值保值的作用。首要的是从法律上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具有完整的土地产权,包括土地的经营、抵押、借贷、流转、交易、租赁等权利。这样有利于推动农地的合理高效流转,发展规模化、现代化农业,增加农民的土地流转收益。同时,也要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的流转进行逐步探索,这对于解决部分地区宅基地空置、一户多宅等问题,增加农户财产性收入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都具有深远的影响。武汉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的成立以及产权流转相关规定的出台,将对推动武汉市农村土地流转合理有序开展产生极大推动作用。
第二,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征地补偿机制,是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的重要保障。按照当前的征地补偿规定,农民在征地过程中没有发言权,不能充分的行使自己的权利,补偿标准普遍较低,农民的权益受到极大的损害。要改变当前这种状况,首先,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赋予农民更多征地谈判时的发言权,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土地增值收入的分配。其次,法律必须缩小并明确公益性用地范围,限制地方政府以公益性用地的目的而盲目征地。再次,建立基于市场价格的征地补偿标准体系。市场机制是最公平的价格形成机制,只有依据公开市场价格确定的补偿标准才能得到各方的认同,避免无必要的损失。最后,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引导和创业支持,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提升非农就业能力,让农民从土地流转中获得相应的财产性收入同时,也不必成为“三无”公民。
第三,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排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土地仍然是大部分农民生存的保障,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很高,因此土地流转机制的创新,就需要积极的推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建立健全农民养老、医疗、伤残等保障体系。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除农民因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才能使农民安心放心的流转,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提供保障。
注释:
① 中国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2010.
参考文献:
[1] 武汉市统计局.武汉市统计年鉴[M].1999-2010.
[2] 张车伟,王德文.农民收入问题性质的根本变——分地区对农民收入结构和增长变化的考察[J].中国农村观察,2004(1).
[3] 唐平.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动及影响因素分析[J].管理世界,2006(5).
[4] 严先溥.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比重虽小潜力巨大[J].中国金融,2007(24).
[5] 李实,魏众,丁赛.中国居民财产分布不均等及其原因的经验分析[J].经济研究,2005(6).
[6] 党国英.土地制度对农民的剥夺[J].中国改革,2005(7).
[7] 寥洪乐.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稳定与完善[J].管理世界,2007(11).
[8] 周其仁.农地产权与征地制度——中国城市化面临的重大选择[J].经济学(季刊),2004(1).
[9] 王文烂.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制度障碍及其化解[J].技术经济,2010(12).
[10]高志仁.农民财产性收入与城乡差距[J].经济科学, 2008(4).
[11]杨建军,姜军松.基于社会和谐的农地产权配置制度改革探究[J].商业研究,2011(7).
An Empirical Study on the Influence Factors of Farmers′ Property Income
XU Han-ming,LIU Chun-wei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HUST, Wuhan 430074,China)
Abstract: Based onrelated statistical data from 1998 to 2009 in each district of Wuhan, the paper analyzed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Wuhan farmers′ property income, and carried out multiple regression analysis by applying the fixed effects panel data mode.Regression results showed that: Non-agricultural employment,Per capita level of mechanization, Per capita residential area, average annual reduction rate of cultivated land, and the average price of agricultural land transfer these factors have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increase of farmers′ property income.
Key words: farmers′ property income; influence factors; multiple regression- analysis
(责任编辑: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