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及其关系探析

2012-04-29 10:07陈超张洁
关键词:唯物辩证法客体思想政治教育

陈超 张洁

摘要: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及其关系问题是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的基础,诸多观点并存,如果用辩证思维来分析,这些观点是认识过程不同阶段的产物。从现实的思想政治教育出发,运用辩证思维分析可知: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教育者是能自觉客体化的主体,受教育者是正在主体化的客体,二者的关系经历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三个阶段。这样,当今学界各种观点的合理性和局限性就得到了辨析。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客体;唯物辩证法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4107(2012)03-0090-03

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及其关系问题一直是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的热点,对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及其关系的不同理解体现着人们对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各自的作用与相互关系的不同认识,将这些认识带入现实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将会产生不同的教育效果。

一、探析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及其关系的两个唯物辩证法原则

当今学界对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与客体的认识有“单主体说”①、“双主体说”②、“主体间性说”③、“客体性的主体—主体性的客体说”④等诸多观点。其中,“主体间性

说”得到广泛的认可,其他几种观点则日趋式微。不过用一种更加全面而辩证的思维来看待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客体及其关系,上述各种观点只是认识过程不同阶段的产物,各有其合理性,并随着认识的辩证进展而被扬弃。只要把这个辩证的过程全面地展示出来,对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与客体及其关系将获得更加深刻的认识。

本文的分析是基于两个唯物辩证法的原则:首先,我们是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分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还可以描绘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发展”[1]。也就是说,我们要在人的实践的感性活动中,在现实的思想政治教育中运用概念,而不是脱离这种感性活动进行理论的抽象。现实的思想政治教育涵盖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目标、教育活动的实施、教育关系的处理等内容。如果这一分析不能结合这些具体的现实内容来进行,则一切都不过是无根据的主观臆想。其次,我们要用辩证的逻辑思维来考察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及其关系。本文就是运用唯物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来研究二者关系。

下面从这两个原则出发,把整个辩证关系自由地展现出来。当我们通过唯物辩证法把问题阐述清楚时,以上观点也就各自取得了它们应有的地位。

二、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及其逻辑关系

当我们对思想政治教育进行静态分析时,用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者”与“受教育者”这样的指谓还是合适的。“但是,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动态的实践过程,当我们着手分析思想政治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在这一过程中作用的性质时,在描述它们生动丰富的相互作用和相互转化的情景时,教育者与受教育者这对概念就显得词不达意”[2]。这样的交互关系和动态发展过程正好对应哲学上“主体”与“客体”的概念以及二者的相互联系与相互转化的关系。

本文的观点是:在现实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者是能够自觉将自己客体化的主体;思想政治教育的受教育者是正在逐步主体化的客体。

这种概括不但界定了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与客体的内涵与外延,同时也描述出二者辩证运动的关系。我们的论述分三个阶段进行,这是因为“逻辑思想就形式而论有三方面:(1)抽象的或知性(理智)的方面;(2)辩证的或否定的理性的方面;(3)思辨的或肯定理性的方

面”[3]。这正是唯物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思维方法。

(一)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在教育关系中的定位

——二者关系的肯定阶段

“就思维作为知性(理智)来说,它坚持着固定的规定性和各规定性之间彼此的差别,以与对方相对立。知性式的思维将每一有限的抽象概念当做本身自存或存在着的东西”[4]。这一阶段所对应的是具体的教育活动尚未真正开始的教育起点,我们根据理智的思维对思想政治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定位,是二者关系的肯定阶段。即将进入具体教育活动的是两类人,一类是教育他人的人,通常称之为教育者(或教师);一类是受教育的人,通常称之为受教育者(或学生)。在这一阶段,第一类人,即教育者,我们将很容易肯定他们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这是因为:第一,从教育目的来看,教育者是今后一阶段教育目的完成的推动者,是自己在积极活动并同时推动他人活动的人,他们在今后要结合具体情况,了解思想政治教育的受教育者,设计完成思想政治教育目的活动方案,组织实施办法,表现出主动性、创造性与前瞻性,这正是一个主体所具备的特征。第二,从主体性成长程度上来说,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者应该是主体性成熟的一类人,他们完成了自己的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结合,对人生、对社会有着更加深刻而全面的认识,同时,在个人的品格上教育者也应该堪为一般人的表率。第二类人,即受教育者,我们也很容易肯定他们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这是因为:第一,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者相比,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尚且不成熟,对人生、对社会的看法还不深刻、不全面,这正是他们要进行系统性学习的原因所在。第二,思想政治教育的最终目标是实现马克思所说的“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也就是通过系统化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受教育者成长为今后社会生活的主体。以此来说,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客体就是今后社会生活中的主体,这正是逻辑学所说的“客体向主体的转化”。

我们以理智的分析肯定了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思想政治教育者是主体,受教育者是客体,从而使得我们的认识获得了坚定性和规定性,为下一步的分析奠定了基础,这正是“单主体说”存在的原因。不过“理智的发挥,如果到了顶点,必定转化到它的反面”[5]。

(二)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在教育关系中的转

化——二者关系的否定阶段

“在辩证的阶段,这些有限的规定扬弃它们自身,并且过渡到它们的反面”[6]。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开展阶段,我们通过上升到辩证的思维(否定的理性思维),将看到第一阶段的主体将转化成为客体,原来的客体将转化为主体。这是二者关系的否定阶段。

1.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自否定。一个真正的教育

者,作为具有真实主体性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在具体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能够否定自己的主体地位,使自身以客体化的方式呈现在受教育者也就是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学习中,形成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学习的对象。这种使自身客体化的现象,在教育活动中随处可见,比如,根据不同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针对不同的学生群体,教师会根据他们身心发展的不同特点选择不同的教学方法;教师能够设计灵活多样的教学活动形式来实现其转化学生思想观念的目的。例如,通过辩论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思想,等等。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自觉地将自身客体化,以一种客体的形式呈现在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面前,这样,思想政治教育者就以平等的态度、平等的身份、平等的人格与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站在其主体性生成的路途中,与其共同经历一个主体性发展的过程。这是一种真实的、有内容的平等,也是教育者作为教育主体的可贵与伟大之处。

2.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对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否定。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除了能够否定自身的主体地位,还能够否定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客体地位,使其主体化。在现实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教师把学生视作一个教育活动的真实主体,让他们在教育活动中以一种主体的意识和态度面对自己的学习,自主实现其政治思想的提高,心理素质的成熟;或者教师在具体的教育活动中有意识地“隐身”,让学生以主体的身份参与到教育活动中来,发挥学生的自觉能动性,培养其主体意识与主体能力。

3.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自否定。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自否定,以及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对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否定,对思想政治教育客体而言都只是一些外在的影响,如果它想真正摆脱自己的客体地位,就只能通过自身来完成。在现实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受教育者要意识到自己是在为自己学习,要通过自己独立的思考获得属于自己的知识,锻炼自身能力,磨砺自己的意志,以一种不断超越自身的精神面对社会,同时又能对社会的各种规范给出自己的认识,并把这种认识作为自己行为处事的道德律令,最终成长为自觉自为的社会生活的主体。

与这一阶段对应的就是“双主体说”及“客体性的主体—主体性的客体说”,但是这两种观点没有揭示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与客体的辩证的否定性关系。

(三)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在教育关系中的回归

——二者关系的否定之否定阶段

1.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通过主体性生成向自身的

回归。“思辨的阶段或肯定理性的阶段在对立的规定中认识到它们的统一,或在对立双方的分解和过渡中,认识到它们所包含的肯定”[7]。以思辨的思维(肯定的理性思维)来看,在思想政治教育行将告一段落时,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与客体经过前一阶段的过程,它们都分别获得了自身的发展,并且最终通过反思把前两阶段对事物的认识回归于自身,这是二者关系的否定之否定阶段。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向自身的回归就是通过客体化自身的方式,与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一起重新经历一次次主体性的成长,收获的是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不断地成长为一个个真实的社会生活的主体,以自己的主体性塑造了另外的主体性。这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自己的主体性外化、客观化的一个过程,并通过这种主体性外化、客观化的过程确证了自己的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向自身的回归就是其清楚地认识到在自己主体化的过程中,自身处于何等地位,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又处于何等地位,起到何等作用,从而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主体化是一种在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引导下的主体性自主生成的过程。

2.走向主体间性的交互关系。在以上关系完成之

时,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已能够外化自己的主体;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已经历了主体性充分成长的客体,这时它的主体性已能够统摄客体性,已是一个能与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平等对话的主体,实现了客体向主体的转化。此时,二者的关系发生了转变,走向了主体与主体的关系,也就是一种主体间性的关系。这种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一种真正的灵魂与灵魂的对话、心灵与心灵的交流,他们在这种交流与对话中平等地、肩并着肩共同面对未来的世界,自由地探讨人生的意义,他们获得的除了知识,还有友谊,还有充满丰富内涵的人生体悟。

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与客体最终要走向一种主体间性的关系,这是二者关系发展的必然。但是“主体间性说”忽视了走向主体间性之前需要中介的过程,它抛开了中介过程直接进入最后的结果,是一种逻辑的跨越,在现实中也带来了诸多问题。比如,一味地强调学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往往使教师在教学中不知所措,而且学生由于自身的不成熟和自我规范的意识不强,强调他们的主体性,忽视他们的客体性,往往会纵容他们的任性与褊狭。

三、对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及其关系探析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科建设与理论创新

“任何一门学科的理论形态都是以一系列范畴为骨架呈现出来的,它是人们对该学科领域问题研究进入理性阶段的重要标志,因而反映着该学科发展与成熟的程度”[8],而“作为中心范畴或逻辑基项的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就是思想政治教育学基本范畴系统中最基本的范畴,在思想政治教育学基本范畴系统中具有奠基石的地位和作用”[9],并且“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是思想政治教育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关系,它贯穿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全过程,存在于一切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之中,决定着思想政治教育其他各种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化”[10]。当今,我们对思想政治教育学基本范畴系统中最基本的范畴及其关系的理解却缺乏准确性,歧义丛生,这必然会影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建设与理论创新。当我们辨析清楚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及其逻辑关系,也就把这个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体系的“奠基石”置于更加稳固的地位。

(二)有利于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开展

对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及其关系的辨析,有利于摆正现实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位置,理顺二者的关系。从以上分析来看,一名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者要想真正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必须具备较高程度的主体性,拥有自觉的主体意识,富有否定自己、平等看待思想政治教育受教育者的勇气与奉献精神。教育主体否定自己的主体地位,将自身客体化,这是教育者本身应该具有的一种独特的规定性。受教育者也应该认识到自身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的不断成长是与教育者的帮助与引导是密不可分的,在一种尊重教育者的虚心态度下,本着“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的精神,与教育者共同探索人性的真相、生活的道理,不断提高自己独立的判断与认识能力。以这样辩证而全面的观点看待思想政治教育的受教育者与教育者及其关系,加上在现实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本着真诚与友善的态度平等交往,收获的将是一种和谐的师生关系。再者,当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理顺后,他们在实践中找到各自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的定位,承担属于自己的职责,这样就能使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成为现实。

注释:

①“单主体说”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其中

有一方是主体,另一方是客体。

②“双主体说”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

都是主体,又互为对方的客体。

③“主体间性说”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

间是一种主体—主体的关系,学习材料等是他们的共同

客体。

④“客体性的主体—主体性的客体说”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者

是有着客体性的主体,受教育者是有着主体性的客体。

以上四种观点及评述参见祖嘉合《对思想政治教育主

体及其特性的思考》,载《教学与研究》2007年第3期。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5:73.

[2]祖嘉合.对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及其特性的思考[J].教学

与研究,2007,(3).

[3][4][5][6][7][德]黑格尔;贺麟译.小逻辑[M].北京:商

务印书馆,1980:172,172,176,176,181.

[8][9]张耀灿等.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沿[M].北京:人民出版

社,2006:20,43.

[10]祖嘉合.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

版社,20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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