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改进大学生就业工作的几点思考

2012-04-29 06:48夏显泽
科教导刊 2012年31期
关键词: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夏显泽

摘要大学生当前正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这一局面的形成,社会、学校、用人单位以及大学生自身等方面均有原因。作为就业主体,大学生应积极应对就业压力,为实现顺利就业、创业,从实际出发不断完善、提升自身素质。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大学生就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就业工作毕业生建议

中图分类号:G46 文献标识码:A

1当前我国大学生就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2012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表明,在2011年毕业的大学生中,有多达57万人处于失业状态,有10多万人选择“啃老”。在已经工作一年的人中,对其工作的满意率只有47%。笔者认为,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不景气,吸纳大学生就业的能力不足。由于我国企业长期以来没有走上规范化轨道,大多数企业效益不稳定、寿命短,大学毕业生首选的就业岗位不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因此,公务员、教师岗位成了主要的择业对象。从“新职业——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2012年10月25日国家公务员局发布的消息看,2013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有109个招录职位的报名比例超过1000:1,公务员仍然是大学毕业生竞争的主要岗位。二是就业市场不规范,大学毕业生就业人员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没有全面落实,大学毕业生就业人员工资及待遇和相关合法权利没有保障。由于中小企业乃至全社会没有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导致大学毕业生就业人员在企业就业后没有“五险一金”,或只有一部分。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学校的临时用工也采取“绕道走”的办法,尽量逃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制约,致使大学生毕业生乃至相关就业人员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没有形成相对成熟、规范的就业环境,大学生就业困难重重。三是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期望值过高,与社会现实反差大。由于当今大学生的培养成本高,大学毕业生期望值也必然高,无法与社会接轨,导致就业难。不论是农村还是城市,从小学到大学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特别是家在农村的大学生,因读大学致贫、返贫的问题早已受到政府部门的关注。然而,大学毕业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读书的回报率太低,心理不平衡。今年10月11日,优酷网拍客上传视频《研究生毕业回家种地老父气绝服毒》的视频是当今我国社会大学毕业生乃至硕士毕业生就业情况的一个缩影,这样的悲剧还没有结束。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也是关系千家万户幸福的大事。当今社会“幸福”是政府和新闻媒体最关注的问题。然而,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应该包括“进口”和“出路”,解决好人才培养和就业的问题。“出路”不畅,教育的目标就不能全面实现。然而,面对就业的诸多问题,应当从哪里下手呢?

2加强和改进当前我国大学生就业工作存在的几点建议

一是大学生、硕士生乃至博士生应当调整就业心态,主动适应社会现实。

笔者接触的大学生中,有部分大学生虽然就读于一般院校,但却不愿到企业就业。他们的主要理由大致是:企业环境污染大,不利于身体健康;上班时间管得过死,缺乏灵活性;企业效益不稳定,工资待遇不高等等。特别是与他们上大学改变人生的期望值相差过大,不愿意接受社会现实。从目前人人网旗下网站“人人校招”发布了《2013届应届毕业生求职意向调研报告》中也可以看到这一情况,其调查数据显示,政府部门是应届生首选,占24.2%,IT、互联网、通信、电子行业近年来受热捧,位居第二。其中,六成应届生有心目中的目标企业,体制内企业是应届生选择的主流。当然,也有令人高兴的消息。据中青在线网2012年10月24日报道,近日,哈尔滨市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环卫工,尽管此次计划招聘的457名环卫系统员工全部为工勤技能岗位,却吸引了11539人报名,最终报名成功的7186人中,近半为本科学历,并且还有29名硕士。新华每日电讯2012年10月29日也报道,在浙江农林大学,有一批“小清新”宿管,他们多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事实上,此类现象早已发生,部分大学生、硕士生乃至博士生的就业观早已发生转变。如前几年曾出现的大学生卖猪肉、擦皮鞋等现象。有关部门的调查还显示:如今,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大城市不再是大学生、硕士学位乃至博士就业的唯一诱惑,“家乡”的吸引力正逐步提升。因此,大学生、硕士生乃至博士生仍加强对社会现实的认识,继续调整心态,以积极的态度和脚踏实地的作风对待就业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使理想与现实接轨,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

二是政府主管部门应当积极建立规范的就业市场,充分保障大学毕业生及全体就业者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事实上,大学生就业一直是党和政府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对就业问题发表重要谈话。然而,我国人口多,底子薄,经济发达程度低,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健全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解决。在这些众多问题中,笔者认为首先应尽快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立起相对完善和诚信的就业环境。只有这样,才能奠定好就业的基础平台,使大学毕业生和全体就业者的待遇得到保障,解决后顾之忧。

其次,应当为大学毕业生创业创造实实在在的条件。当前,国家和各省市都出台了一些鼓励大学、硕士、博士毕业生创业的政策,每年也有部分毕业生走上了创业之路。但与庞大的毕业生队伍相比,比重显然不够。实质问题,除了创业的环境还不完善,还是毕业生们缺乏创业的本领和勇气。

三是各高等院校要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的就业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促使大学生进一步适应社会需求。大学生就业是全社会的大事,但首先是各高等院校的大事。尽管各高等院校已经按照党和政府的要求和市场规律,在大学生就业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但也还有潜力可挖。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曾在今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加快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启动高校示范性就业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大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①因此,高等学校还应加强大学生创业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引导他们主动思考并积极开展创业相关知识的学习,充分发掘自身潜能,寻找适合自己和社会的就业出路。

注释

①杜玉波.高等教育工作要聚焦到提高质量上.中国高等教育,2012(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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