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依靠人民反腐的新思考

2012-04-29 09:08聂小凤
科教导刊 2012年35期
关键词:依靠人民群众监督斗争

聂小凤

摘要人民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关键是要积极依靠人民反腐。当前群众监督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有鉴于此,要大力健全群众反腐机制。

关键词依靠人民反腐新思考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变革社会制度、推动历史前进的决定力量。同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关键就是要积极依靠人民反腐,才能夺得反腐败斗争的胜利。

1充分认识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

(1)群众是反腐败斗争的“千里眼”。人民群众人数多,视觉广,分布在社会的各个层次、各个岗位、不同领域,这些特性使群众体现出“线索源”的作用。各式各样的违法违纪行为,都逃不过群众雪亮的眼睛。中央纪委、监察部也曾指出,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访举报一直是发现案件的主渠道,在揭露腐败、提供案件线索乃至查清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群众是反腐败斗争的“永动机”。人民群众的力量是巨大无比的,党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依靠人民群众。江泽民指出:“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我们党就能获得取之不尽的力量源泉。”只有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反腐倡廉建设事业才能获得取之不尽的力量源泉。

(3)群众是反腐败斗争的“智囊团”。邓小平同志说:“党之所以有力量,就是因为始终扎根于人民群众,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善于集中人民的智慧和创造力。”胡锦涛同志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坚持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发挥群众无穷的智慧和极大的创造力,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攻不破的“险阻”。

2充分认清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存在的问题

(1)群众参与反腐的积极性不够。虽然自建党以来,就重视反腐败工作,但仍然没有将官方反腐败工作和民间监督反腐败有效结合起来,没有形成群众广泛主动参与反腐败斗争的局面。有不少群众认为反腐败斗争是党和政府的事情,自己力量小,不可能在反腐败斗争中起多大的作用,只有在触动了自己的个人利益的时候,才奋力举报。在现实生活中,人民群众只对社会上的腐败现象表示强烈的不满和愤怒,但在行动上却不积极,缺乏主动性。

(2)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渠道不够顺畅。一是政府行为的透明度、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都很有限。当前,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公开不够规范、及时、具体,群众看不懂或看不到关键。二是群众检举途径有限。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在基层,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手段过于单一,没有形成一种高效简捷的群众反腐机制,而且就目前的有限的群众检举途径也受到种种的阻扰。

(3)人民群众监督保护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关于保护举报人的规定,散见于法律、规定和部门规章中,但存在很大的空白,以致有关举报材料泄密,甚至直接转到被举报人手里的事常见诸于报端。对于个体的监督举报行为,其个人所付出的成本是较高的。与高昂的举报成本相对,我们至今没有较为完善的保护激励补偿机制。

3健全群众反腐机制形成反腐倡廉合力

(1)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全民反腐氛围。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村入户”“进校入园”“登台上网”……通过各种形式在社会上着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在社会上大力传播廉政文化的精神理念、价值观念、道德准则,用文化的影响力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反腐倡廉意识,使广大群众愿意、乐于参与反腐败斗争。

(2)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强化群众监督职能。要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专家咨询论证、社会公示听证、决策责任追究等民主决策制度,要完善干部民主选拔任用、重大事项倾听群众意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民主监督制度。要深化信息公开制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要积极推进人民群众代表参与制度,变人民群众的自发监督为合法有序的监督。

(3)加强信访平台建设,拓宽群众参与渠道。一要加强对信访举报途径、程序等相关事项的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二要完善信访接待制度,强化纪检监察领导接访日制度的执行,增强群众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可信性;三要强化硬件设施装备,比如开通24小时录音留言举报电话,设立网上信访举报信箱,满足举报人自我保护的要求,同时方便快捷地受理群众的信访举报。

(4)健全保障激励机制,保护群众监督权益。要切实建立保护检举人的制度,建立打击报复检举人直查快办制度,严厉惩治打击报复检举人不法行为,建立跟踪保护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及其家人提供人身、财产、工作生活等方面的保护,使其合法权益免受侵害。完善落实群众参与的奖励保障制度,设立专门反腐败奖励和保障金,对举报有功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遭受打击报复的群众提供安全保障并实行经济补偿,最大限度地降低群众参与反腐败的风险和成本,最大可能地保护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

(5)加大腐败案件惩处,激励群众积极反腐。严厉查办案件、惩处腐败分子,是教育干部、激励群众的最好形式。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对腐败分子做到举报一起、查实一起、惩处一起,通过查办案件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以最大的诚意和最严明的纪律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信心,激励广大群众投身到反腐败斗争之中。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我们工作价值的最高裁决者。”只有始终坚持依靠人民群众,始终坚守人民群众满意这一衡量反腐败工作成效的客观标准,我们才能不断扎实高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才能永葆党的纯洁性,才能营造国家的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石国建,吴汉林.依靠人民才能取得反腐倡廉成效[J].学习月刊,2012(2).

[3]王胜.建立健全依靠人民群众有效参与的反腐败机制[J].中国纪检监察报,201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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