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11年10月爆发的辛亥革命是20世纪中国的第一次历史巨变,对近代中国工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伴随着民国初年一系列有利于工业技术进步的法规相继颁布,民间投资实业的热情持续高涨,从而为欧战期间湖北工业的长足发展创造了条件。湖北早期工业化进程在这一时期明显加快,
关键词:辛亥革命;中国工业;进步;湖北省
中图分类号:K25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12)04-0115-06
一、倡办工矿,实业救国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从此揭开了近代中国以国家政权为杠杆,直接推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历史。孙中山在就职宣言中指出:“满清时代藉立宪之名,行敛财之实,杂捐苛细,民不聊生。此后国家经费,取给于民,必期合于理财学理,而尤在改良社会经济组织,使人民知有生之乐。”① 不久,孙中山又在同南京中国同盟会会员见面时的演讲中指出:中国处在大规模的工业发展的前夜……再过50年,我们将有许多上海。这些都表明了孙中山要在中国发展资本主义的宏愿。同年1月3日,南京临时政府各部宣告成立,张謇出任实业部总长。为了尽快恢复各地因战乱而受到破坏的工商业,实业部成立伊始,即颁布了一系列相关的文告和法令法规,通令各省设立实业司。对于首义之区,孙中山令饬实业部,通告汉口商民建筑市场,以重振商务,安定民生,“务使首义之区,变为模范之市”。
发展实业,振兴中华,是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多年为之奋斗的重要目标。辛亥革命的胜利成果虽最终被袁世凯所窃取,然而这场推翻了二千多年君主专制政体的大革命,毕竟是一次巨大的历史性跃进,传统经济和传统观念受到强烈冲击,不能不对中国近代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由于皇权被打倒,封建专制制度被推翻,民主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长期蕴藏在人们心中的民主意识得以迸发,要求变革的主张席卷而来。随着辛亥革命所唤起的爱国热情和民主精神得到进一步传播,大大增强了一般民众的爱国心和责任感。振兴实业,发展民族经济,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共同认识。正如孙中山所说:“今共和初成,兴实业实为救贫之药剂,为当今莫要之政策。”② 由于南京临时政府废除了满清专制政体对于民间资本申请开办企业的若干限制和封建性专利垄断,发展实业的良好前景,使得民族资产阶级异常兴奋和活跃,“建设新社会,以竞胜争存”成为时髦的用语。革命胜利之初,政局尚未稳定,一些革命党人已开始专心从事实业开发,南北各地都出现了兴办实业的热潮。在湖北,呈请开矿者,不下数十起。1912年湖北全省官民采矿已有30余处之多。在振兴实业之声浪弥漫全国的影响下,湖北民间资金开始越来越多地转投向工矿业。由于投资实业获利较多以及投资条件的改善,很多过去奔走于政界的官僚政客和军阀也受到利益的驱使,转而投身于实业界。
辛亥革命所激发的爱国热情,还为国货市场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由于南京临时政府的倡导和鼓励,湖北各地的工商业者竞相以“挽回利权,杜塞漏邑”为口号积极推销国货。广大民众则为爱国热情所激励,身体力行购用国货。爱国热情,振兴实业,提倡国货,三者互为交融,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潮流。改变垄断政策,许民自由经营,恪尽提倡保护之责,成为工商界对于政府一致的政策要求。即使在袁世凯窃取大总统职位后,也不得不对南京临时政府所颁布的许多振兴实业,保护工商业的政策、法令和法规予以保留,尽量作出一些鼓励发展实业的姿态。在张謇等人的主持下,北京政府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奖励技术发明,推进工商业发展的章程和条例:
(一)立法保护工业改良。1912年末,北京政府工商部颁布《奖励工艺品暂行章程》13条,明确规定,凡发明或改良之制造品,由工商部考验合格者,得享有5年专卖权利,或给予名誉上的奖励,授予奖状。此规定取消了旧时的建厂专办陋规,颇具意义。1913年12月工商、农林两部合并,改称农商部后,又陆续颁布了《公司条例》、《公司保息条例》、《改订工业试验所章程》等一系列奖励和发展工商业的条例。“我国新工业之受其实惠者已属不少。如奖励工艺品暂行章程,其创始之际,颇示宽大,以资劝诱。逮后工业逐渐进步,研究改良者亦日多。如四川亨利帽厂之仿造巴拿马帽,直隶源达公司之电报洋墨水,京兆沈德铨之纺绩机,其最著者也。”③
(二)完全开放矿业。1914年,农商部筹设矿务监督署,作为“矿业发达的枢机”。从同年3月起,北洋政府陆续颁行《矿业条例》和《矿业注册条例》,规定:凡“中华民国人民或中华民国法律成立之法人,得依本条例取得矿业权。”对于《大清矿务章程》中对民族资本开矿的种种限制,《矿业条例》予以了修订,扫除了民营采矿业发展的部分障碍。各省呈请开矿者不断增多,矿权之争不时披露于报端。1916年10月湖北官矿署成立,随即着手准备对大冶象鼻山之铁矿,以及湖南安化之锑矿、江西萍乡之煤矿、大冶龙角山及阳新封山洞欧阳山、刘许山之铜矿的探采。
(三)制订“机制货物减税特典”。依照此项特典的规定,不论机制货物经由海关与否,缴纳一次正税,即给以特别运单,无论运往何处,一切出口税、沿岸贸易税、常关厘金及落地税,皆予免除。这样,机制工业品与普通国货相比,课税负担大为减轻,与进口货相比,亦减少了子口税负担。特典中还对机制面粉免除一切税厘,对汉冶萍公司、扬子机器制造公司等厂矿的制品,在一定年限内,免除一切税厘。
尽管因时局多有变故,且南北战事连绵,上述法规条例未能全部一一付诸实行,“然其提挈工业之苦心,未可让焉。”④这些法规条例的颁布,对于此后湖北工业渐趋进步,改良发明者日渐增多不无影响。工厂制度亦因此而得到逐步采用。
辛亥革命时期,武汉三镇作为首义之地,遭到战火的严重破坏。大批建筑物和公用设施被摧毁。南北议和后,修复被战火焚毁的市区已成为当务之急。1912年1月25日,汉口商务总会召开会议,筹议重建汉口市面办法,与会人士一致吁请当局尽快重建汉口。同年4月9日,刚刚辞去临时大总统的孙中山,应湖北都督黎元洪之邀前来武汉,凭吊辛亥烈士忠魂,抚慰战争疮痍,督促恢复建设。在汉期间,孙中山除发表《共和与自由之真谛》的演讲,宣讲三民主义外,还在湖北地方官员及胡汉民、汪精卫的陪同下,巡视了武汉三镇,重点视察了几家大型厂矿。依据对国内外经济生活的认真考察,发展机器生产始终是孙中山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孙中山认为:“机器巧,则百艺兴,制作盛,上而军国要需,下而民生日用,皆能日就精良而省财力,故作人力所不作之工,成人事所不成之物。”⑤ 西方国家经济繁荣与中国贫穷之间的差异,很大程度在于使用机械动力与否,实现工业化是振兴中华的必由之路。因而在湖北布纱丝麻四局,孙中山详细询问了历年的经营情况,认为四局规模宏大,设备完好,因承租商人尚未确定而造成生产停顿,殊为可惜,应尽快确定承租人选,开工生产。随即又与黎元洪商谈了扩建汉阳兵工厂和建筑武汉纪念桥之事。在汉期间,孙中山还畅游了奥略楼,面对浩浩长江,产生了振兴武汉经济的许多构想。这些构想后来都收入了他潜心撰著的《建国方略》之中。
二、以轻工业为主体的民营工业长足发展
中国新式工业,肇始于同光,建设于清季,而发展于民国。其间每经若干年则必发生一种变迁,而每一变迁,“中国工业即遇一新局。”与辛亥革命前后深陷困局的官办工业适成鲜明对照,发韧于甲午战争前后的湖北民营工业,虽在武昌起义和阳夏战争中蒙受损失,却因经营灵活而得到较快的恢复。在民国初年产业革命热潮的推动下,不仅省内各界竞相投资工业,同时也吸引着沿海厂商和外商纷纷来鄂投资建厂,使湖北继张之洞督鄂之后再次出现兴办工业的热潮。以欧战为契机,“即制造工厂亦日多一日,湖北实业之进步,大有朝旭蒸腾,不可限量之势。”⑥近代湖北主要的民营纱厂、面粉厂、卷烟厂、电灯公司及大冶铁厂、扬子机器公司铁厂、武昌炼锑厂及象鼻山铁矿等大中型工矿企业,大多创办于这一时期。1912─1926年的15年中,全省兴办万元以上规模工厂的投资总额达到3000万元,相当于清末25年的投资总和。其中尤为值得注意的是,清末湖北以重工业为主,轻工业为辅,先重后轻,先大后小,以轻挹重的兴办工业方针,此时为之一变,民营轻工业成为民国初期湖北工业的主角。湖北早期工业化进程亦因注入新的活力,而进入了一个较快的发展阶段。
资源配置市场化是工业化的本质内容之一。随着民国初年以后政府投资工业数额的逐渐减少,湖北近代工业中官办工业的主导作用日趋下降,仅占全省工业投资总额的28%,而民间投资所占比例上升到72%。如同任何使用机械的变革,必然首先并最迅速地在获利最大的领域出现一样,辛亥革命后湖北工业中首先繁荣并始终占有绝对优势地位的,是向社会多数成员提供大宗日用生活必需品,且回收投资较快的纺织和食品行业。到20年代初期,湖北工业已呈现出从官办转向民营,从重工业转向轻工业,从大型转向中小型,从武汉向沙市、宜昌等沿江城市扩展的特点。
产业结构变化往往直接反映着工业化进程的深度。辛亥革命后,湖北轻工业生产首先摆脱羁绊,有了显著的进步。其中棉纺织业成为湖北近代工业中发展最快、规模最大的工业部门。早期湖北官办工厂以及宋炜臣等人兴办的火柴、水电等企业,在其开办之初,曾被授予10─15年不等的专利权。此种专利权在创办工业之初发挥过一定的保护作用后,便逐渐成为新建民营工厂的障碍。如机器纺纱厂方面,自1897年湖北官纱局投产,到1916年武昌第一纱厂开始创办,20年间,历经清末民初湖北武汉二次投资建厂热潮,却未能有新的纱厂建立。与此同时,上海、无锡等地纱厂规模却在成倍增长。这种局面的形成,不能不说与武汉原有纱厂的专利规定有着直接的关系。辛亥革命后,此种专利规定被打破,加之欧战期间舶来品减少,且国人逐渐习惯用机制棉纱织布,以粗纱为主的纺织品走俏。每件棉纱获利一度达到80两银以上。承租布纱丝麻四局的楚兴公司因独家经营,营业异常活跃,“年有盈余,超过资本二、三倍之厚,股票价额比照票面约增五倍。”成为“中国工厂最有价值之一厂也。”⑦ 在如此丰厚利润的吸引下,湖北工商界及至军人政客莫不跃跃欲试,闻风而动,掀起了兴办纱厂的热潮。
1915年,武汉工商界著名人士李紫云等人集资300万两,在武昌武胜门外创办第一纱厂。1919年,徐荣廷在楚兴公司租期届满前,从公积金中抽出历年积累,与刘子敬等人各集资一百数十万两,在武昌中新河、上新河分别创办裕华和震寰两大纱厂。除本省商人外,上海巨商荣氏兄弟以福新面粉厂盈利为主,集资500余万两,于1922年在汉口宗关创办了申新第四纱厂,有纱锭1.4万枚。短短几年中,湖北全省民营纱厂一跃增至5家,资本额由300万两增加至1400余万两,纱锭亦由9万枚增至24万余枚,布机由700余台增至1500余台,棉纱年产量亦从2.4万余包猛增至8.4万余包,纺纱工人由5000余人增至1.5万人。同期,国内纱锭总数亦从86.6万枚,猛增至301万枚;布机由4798台猛增至19228台,增长幅度均高达300%以上。“这种惊人的发展速度,创下了全世界前所未有的记录。”⑧
在织布业方面,民国初年“提倡实业,振兴国货之声浪,高唱入云,始有正式织布工厂之设立焉。”⑨ 机器织布厂在全省各地迅速发展,尤以荆沙等地最为突出。“查湖北与江浙闽粤数省,同系织布之区。虽旧用木机劳力殊甚,然如长江上游所织之荆沙布,年年分销沙市或汉口一带者,至少亦不下十四五万担,则内地一带织业之盛,销数之畅亦可想矣。”⑩ 1913年,荆州人来敬臣与本地匹头商号合股,创办沙市第一家机器织布厂“西亚织布厂”,有织布机器50台,主要生产白土布、蚊帐布等产品。翌年,吴子敬创办沙市“云锦机器织布厂”,购进日本产“丰田”牌织布机28台,使用蒸汽机作为动力,生产各种白布、色布。在武汉三镇,1912年秋创办于硚口的“积兴织布厂”是辛亥革命后武汉新建的第一家机器织布厂,有铁木布机30台,生产花色布匹。到1913年,全省已有纺织印染厂120家,占全省工厂数的1/5,有职工7605人,比清末有了大幅增长。这一时期全省的手工业纺织业也有较快的发展,染织作坊增加到31家,工人约260人;棉织业38家,工人448人。此间创办的以手工织造为主的作坊和工场,使用的大多是改良后的手拉脚蹬织布机,其中铁木混合脚踏织机的比例明显上升。“初时出品尚不十分精美,市上普通称呼为爱国布、电光布,无花纹,各种颜色具备,电光布花色甚为可观,妇人孺子及各乡客路均能畅销,业此者遂日臻发达。”{11}
针纺织业方面,汉口开埠之初,即有进口机制针织衫从广州、上海等地流入武汉,初为少数上层人士所青睐,不久即为越来越多的民众所喜好,江汉关输入针织品总值逐年上升。1908年,德国吉兴公司“蝴蝶”牌手摇袜机开始在武汉销售,经销一年有余,售出300余台,武汉三镇始有织袜作坊。1912年,武汉、上海商人在汉口仿制德国袜机成功,月产量达到100余台。由于此种仿制袜机价廉物美,每日可产袜1打,深受商界和机户喜爱而迅速推广。湖北手工针织业由此而兴,并从武汉沿长江、汉水向省内沙市、宜昌、襄樊等地扩展。如沙市第一家针织厂“大丰裕”袜厂投产于1913年,计有德制“蝴蝶”牌袜机5部,工人20余名。随着民国初年风气渐开,线袜销售渐盛,针织业借机而有长足发展。许多商人和较具实力的手工业者,“视织袜为新兴手工业”,相约或单独购置袜机,开始从事针织品生产。由于针织业投资少,见效快,很快成为遍布湖北各城镇的重要生产行业。
辛亥革命后,作为首义之区的武汉,社会风俗发生变迁,学生服和中山服形成势不可当的服饰潮流,推动着全省的服装款式发生了划时代的变化。因政府官员大多按要求穿中山服参加社交活动,各类西服店陆续在武汉、沙市、宜昌等地开办,缝纫机的使用逐渐普及。包括偏远地区在内的全省各州县,陆续出现了使用缝纫机生产服装的业户。到1919年,沙市缝纫业已有348户,从业人员1923人,年产值59.79万元。武汉三镇服装业到1923年则达到1243户,比1910年增加了1倍多,从业人员5000余人,逐步形成了一支裁制西服和高级服装的技术队伍。
面粉工业是以武汉为中心的湖北近代工业的另一支柱。汉口是国内主要的小麦集散地之一。欧战爆发,面粉输入顿减,加之城市需求猛增,刺激了湖北面粉工业的发展。除原有的和丰、恒丰、金龙三家民营面粉厂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外,老河口、沙市、蕲春等地也有一批小型面粉厂相继建立,日产面粉均在百袋以上。1918年,荣氏企业集团在汉口创办福新第五面粉厂,因其产量超过武汉其它各面粉厂产量之总和,很快成为省内乃至长江中游地区规模最大的机器面粉厂。该厂注重以质量和生产规模占领市场的策略,依靠有效的管理和先进设备,在全省机器面粉业中长期保持着“一花独秀”的地位。同时,因地处华中腹心,内地销售市场之广阔,原料取给之方便,保证了该厂在历次经济风潮中立于不败之地。经过民国初年的曲折发展,武汉成为中国内地主要的面粉工业中心。
除上述行业外,卷烟、印刷、制茶、玻璃等轻工行业在民国初年也得到较快的发展。中华印书馆、武汉印书馆、宝丰搪瓷厂、通明玻璃厂等一批较具规模的民营工厂,均兴建于这一时期。由于工业的发展,湖北产业工人已超过30万人,主要集中在武汉三镇及大冶、沙市等地。
三、工业技术和人才条件的明显改善
辛亥革命后,伴随着民营工业的勃兴,实业救国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唤起了湖北民间,特别是青年人对于工业新技术的关注和热情,以往青年学子一味追求仕途的情况开始发生改变。詹天佑在《中华工程师学会会报》上曾发表《敬告青年工学家》一文,勉励青年勇于进取,敢于创新。“莽莽神州,岂长贫弱?曰富、曰强,首赖工学。”“殚精竭虑,终有贯通一日。青年工学家要精研学术,以资发明,勿屈已以徇人,勿沽名而钓誉。要有崇高的道德和人格。”{12} 在各种实业团体相继建立的同时,有关工业技术的译著和刊物越来越受到欢迎,湖北工业的人才和技术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生产技术更新是近代工业发展的关键动力。辛亥革命后,随着湖北工业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同业竞争日见加剧,对于产品技术含量及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此一期我国新工业因受种种之促机,已有突飞猛进之趋势。工业之逐渐机械化,都市工业之集中化,以及劳资争议之恒久化。殆已为普遍之现象。”{13} 面对新技术逐渐推广,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环境,湖北越来越多的工矿企业开始注重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及经营管理,力图通过不断改进生产技术来提高生产效率。以往漠视技术,不讲科学的状况有所改观,整个工业行业技术进步的步伐不断加快,通过改革工具入手来增进生产力成为主要途径。由于纺织、面粉、钢铁、卷烟、针织等行业的大量需求,这一时期江汉关机器设备进口数量显著增长,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武汉等地工业的发展:欧战前各种外国机器的进口价值仅为316232两,欧战结束时则达到250万两。汉阳铁厂经过革命期间的长时间停顿后,“为了增加产值,钢铁厂引进了大量新设备,用以满足大战期间对铣铁和钢材的迫切需求。”{14}
以机器为生产手段的新式工厂的产生和发展,必然需要相应的设备维修和配件供应。民国初年,随着使用机器部门的不断增多,湖北民营机械修造业继续有所发展。民营机器厂从清末的16家猛增至80余家,在技术上进入了使用动力制造机械的阶段。不仅在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方面逐步提高,同时在修配、仿造,甚至改造引进设备方面,不断有所创新。随着受过科学训练的技术人才日益受到重视,很多在清末官办企业工作过的技术工人因而大受欢迎。沙市、宜昌等地许多机器修理厂的创办人,大多有在汉口、汉阳大型企业中工作的经历。如周恒顺机器制造厂曾聘请在汉阳兵工厂工作过的技工胡尊五、胡幼青父子为技师,从炉冶手工工场起步,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方面逐步提高,先后仿制成功20-30、50-60和80马力新型煤气机,不但可用白煤为燃料,还可用木炭、木柴、糠壳替代,满足了各种小型发电、碾米和榨油工厂的需要。1914年,该厂改名为“周恒顺农工路船机器制造厂”,为武汉轮渡制造小火轮10余艘,并陆续生产茶砖机、蒸汽机、抽水机、起重机、榨油机、制砖机、卷扬机、打包机等产品,除本省外,还遍销江西、四川、甘肃、湖南等地。
辛亥革命后湖北民营工业的勃兴,推动着工业文明从汉口的一点到省内多点的传播过程,工业布局过于集中在武汉的状况得到一定的改善。在宜昌,李正顺机器厂在仿制布机成功后,所生产的“玲珑”牌布机开始批量向外埠销售,邻近的宜都、枝江、董市等地织户更是纷至沓来,踊跃购买。鉴于市场销路畅旺,该厂几次增购厂房设备,工人增至40名,时常需要加开夜班。销售最好时,每天可售出几十台之多。此时的李正顺机器厂已成为铸、锻、车、钳工种齐全,人才济济的机器制造厂,开创了宜沙和鄂西机械工业的先河。在沙市,自清末辟为通商口岸后,中外轮船进港者日见增多。清末民初,沙市地方民营轮船公司,如合利贞、合利亨等相继建立,但因本地尚无机器业,修理轮船需至汉口,十分不便。1914年,由合利贞轮船公司投资,与曾在汉阳兵工厂当过钳工的叶耀庭创办沙市第一家修理翻砂厂“兴茂昌”,该厂装有一大一小两台车床,主营船舶修理。1918年,该厂已发展到有厂房400平方米及车、刨、钻床4台,以及红炉和全套铸造设备。“凡前此以手工制造者,今皆用机器为之,此又一变也。”{15}
工业发展所依赖者为资本、设备、人才与技术,同时也需要有良好的管理能力、市场知识与安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新知识分子和科技人才的培养使用,成为民国初年湖北工业获得长足发展的重要条件。自留美幼童开启的中国留学浪潮,此时进入收获阶段。湖北是清末派出留学生最多的省份之一,其中尤以留日者为多。辛亥革命前后,他们中的很多人学成归国,省内许多地方都出现他们投身实业的身影,新知识分子和技术人员日益受到社会的重视。这一时期所兴办的工矿企业,在生产技术方面较之清末有了长足的进步。如楚兴公司为了争夺市场,陆续解决了使用牙轮调整纱支捻度、重量等技术难题,制定了配棉制度、操作工班前洗手制度及随时检查制度,使棉纱质量明显提高。该厂还在选用具有纺织学历人才,提倡机匠带徒弟的同时,于1917年开办纺织学校和纺织专科学校,招收了60名学生。
汉冶萍公司作为中国近代唯一集采矿、生铁冶炼、炼钢、轧钢于一体的钢铁联合企业,为冶金及相关专业的留学生提供了无可替代的学以致用的舞台,本土钢铁工程师的培养也一直受到汉冶萍各厂矿的重视。作为北洋大学堂和南洋公学的重要创办人,盛宣怀对于本国技术人员的培养和使用,一直采取积极支持的态度。为了尽快培养本国技术人才,从1902年起,汉阳铁厂及其后的汉冶萍公司陆续选送资助了10余名中国学子,前往英国、美国、德国、比利时等国家的大学,专门攻读钢铁冶金及相关专业(见下页表)。这批由商办企业出资派遣的留学生,成为近代中国第一批接受系统西方教育并获得学位的钢铁工程师。经过10多年管理生产、建设经验的积累,这批中国最早的钢铁工程师已经具备了独立安装和操作新式高炉及其他钢铁生产设备的能力,湖北冶金工业也因此获得了早期现代化钢铁生产和技术经验的累积。正是通过汉冶萍公司培养的这批本土钢铁工程师,中国近代钢铁技术得以从早期汉冶萍各厂矿向后期各类钢铁企业扩散,汉冶萍各厂矿因而被称为是中国近代钢铁工业的摇篮。
机器工业取代手工业,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加快工业化进程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古国而言,更具重要意义。正如孙中山所说:“我中国地大物博,无所不具,倘能推广机器之用,则开矿治河,易收成效,纺纱织布,有以裕民。不然,则大地之宝藏,全国之材物,多有废弃于无用者,每年之耗不知凡几。如是,而国安得不贫,而民安得不瘠哉。”{16} 辛亥革命前后,历经几代人的艰辛努力,湖北近代工业从无到有,奠定了工业化早期初步发展的基础,并在传统农业社会重农抑商、重本抑末的氛围中越来越获得认同。通过与传统经济的“衔接”,以纺织、面粉业为代表的民营工业在民国初期得到长足发展,并成为湖北近代工业的主体。然而相对于广大的农村地区而言,新式工业还远未能普及,湖北工业化道路依然崎岖而漫长。
注释:
①《辛亥革命史资料》,《近代史资料》1961年第1号,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3页。
②《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40页。
③ 龚骏:《中国新工业发展史大纲》,商务印书馆1933年版,第97页。
④ 龚骏:《中国新工业发展史大纲》,商务印书馆1933年,第96页。
⑤《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2页。
⑥ 胡焕宗:《湖北全省实业志·弁言》,中亚印书馆1920年铅印本。
⑦ 胡焕宗:《湖北全省实业志》,中亚印书馆1920年铅印本,第64页。
⑧ 赵冈:《中国棉业史》,台湾联经出版公司1977年版,第154页。
⑨《湖北实业月刊》第1卷第20号,1924年10月,第91页。
⑩《最近中国棉业调查录》(湖北省), 1920年,第75页。
{11} 《湖北实业月刊》第1卷第20号,1924年10月,第91页。
{12} 詹同济编《詹天佑文选》,北京燕山出版社1993年版,第41-43页。
{13} 龚骏:《中国新工业发展史大纲》,商务印书馆1933年版,第114页。
{14} 穆和德著、李策译《近代武汉经济与社会》,香港天马图书有限公司1993年版,第129页。
{15} 龚骏:《中国新工业发展史大纲》,商务印书馆1933年版,第1页。
{16} 《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3页。
作者简介:徐凯希,男,1953年生,江苏宜兴人,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文史所研究员,湖北武汉,430077。
(责任编辑张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