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江茹,王东波
摘要:随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快速推行,广大党员对实行机关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的要求也日益迫切。因此,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据党内法规,实行党内“阳光工程”——机关党务公开,不断增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使广大党员了解党内事务,主动将自己放在“阳光”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确保自己正确行使权力。
关键词:党务公开;“阳光工程”;监督作用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12-0108-02
当前,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信息传播手段的日益更新,人们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方式及时了解到党内的情况,各种各样的舆论无形中渗透到人们的思想意识中,如果我们在信息传递、反馈机制中反应缓慢,不及时向党内和社会公布党的重大事项或决策,基层的真实情况不能及时反映到上级党组织,就有可能引起党员和群众的猜测,甚至会被敌对势力所利用而散布谣言,这样会有损于我们党的形象。同时,随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快速推行,广大党员对实行机关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的要求也日益迫切。因此,如何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解决机关党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成为我们所面临的紧迫任务。
一、当前推进机关党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机关党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我们的发展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
1.党内各级负责人对于开展机关党内公开工作存在认识误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机关党务公开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他们把政务与党务等同起来,认为只要实行政务公开就可以了,再推行机关党务公开是重复;有的同志认为党内事务是关系到党组织的秘密,如果公开党组织负面情况会产生不良影响;甚至有人担心实行机关党务公开会削弱权力、触及自身利益。因此对机关党务公开的有序进行缺乏有力的支持和推动。另外,由于一些地方的宣传不够,群众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党群之间不能形成良性互动,呈现出一头热、一头冷的状况。
2.机关党务公开工作内容缺乏规范。一些单位对机关党务公开的内容缺乏统一认识。在公开的内容上对于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干部选拔任用和重点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等热点、难点问题,有意采取回避态度,致使党员群众无法监督;有的单位只公开结果而不公开过程,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能在决策过程中得到听取,影响了公开的效果。更有一些单位对机关党务公开持观望态度,根本没有公开或公开程度不够,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得不到有力保障。
3.机关党务公开的范围、程度缺乏明确规定。随着互联网等新式传播媒介的发展,信息传播呈大众化、快速化发展,提高了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在一般群众都能了解了党内情况时,有的党员却还不知情。因此,一些党员感到党内许多事情都是暗箱操作。党内重要事情在党内先讨论、让党员先知道的制度执行缺乏经常性,这使一些党员对党组织产生了疏远感。
4.在机关党务公开中不能充分发挥党员的民主权利。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把权利和义务割裂开来,只强调党员的义务,忽视党员应享有的民主权利,致使一些党的基层组织机构得不到健全,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特别是一些无职务党员、下岗党员和非公有制企业中的流动党员无法参加党的活动,使这部分党员失去了行使民主权利的平台。同时,许多党员对自己应享有的民主权利缺乏了解,缺少维权意识,致使在自身的民主权利受到侵害时不知如何是好。这让一些有不良图谋的人钻了空子,结果导致侵犯党员权利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积极稳妥地推进机关党务公开的策略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机关党务公开工作,除去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外,还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提高透明度。按照《党章》规定:任何一级党组织,每个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既有监督他人的权利和责任,也必须接受他人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存在。党的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地学习党内监督的相关理论知识,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其造成的严重后果不但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伤害,而且给党和人民带来严重的损害。因此,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据党内法规,实行党内“阳光工程”——机关党务公开,不断增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使广大党员了解党内事务,主动将自己放在“阳光”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确保自己正确行使权力。
2.规范机关党务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随着党内民主的不断发展,不断深化机关党务公开的力度、广度和深度。逐步拓宽公开的内容,凡属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本地区、本单位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公开。特别是党员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民主测评结果,各单位后备干部人选、干部任免程序,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等,涉及事权、人权、财权的各项重大决策都要进行公开,真正打造“阳光党务”。
3.明确机关党务公开的范围和程序,增强针对性。在实施机关党务公开过程中,要区别层次,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实行党务公开,以提高公开效果。对仅限于在党内公开的事项,采取党内会议、文件通报、机关内部局域网等形式在党的内部通报;对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采取设置公开栏、党员文件查阅室、电子显示屏、召开听证会等形式进行公开;对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公开;对党员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对其落实的情况,随时向党员群众直接公开。为保证机关党务公开能够按规定要求进行,应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将机关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监督的全过程,置于党员群众的全面监督之下。
4.不断培养和提高党员的民主意识,确保民主参与权利。不断加强对党员的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广大党员的民主意识。各级党务干部尤其是负责人应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真正理解和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内容和原则,增强民主意识。同时,要建立健全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采取民意调查、问卷评议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扩大群众参与面;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和民主议事制度,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让党员参与讨论决定党内的重大决策或政策,增强党员的荣誉心和责任感,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障党员的参与权;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反映、答复、质询等制度,积极疏通和拓宽党内上情下达的渠道,保证基层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到上级党组织中来,同时,对反映的重大问题和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要及时认真地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实时通报给有关党组织和党员。
总之,我们在新时期只有加快推进机关党务公开制度,对党内重大问题进行公开讨论,才能充分发挥党员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党内存在的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把它抑制、消灭在萌芽状态;才能避免党内权力过于集中,推动党内民主化的发展进程;才能做到集思广益,最大限度地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群策群力地推动社会主义各项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