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波
在对《艺术与视知觉》理解上,大多数学者主要注视视知觉的“完形”倾向,而没有对视知觉形式动力进行深入研究。阿恩海姆在1947年再版《艺术与视知觉》中用“动力”代替“张力”,他的视知觉“完形倾向”理论,“视觉思维”理论以及艺术表现理论等主要理论都是建构在“力”的理论基础之上的。“力”这一理论核心贯穿于他美学思想的始终。阿恩海姆认为一幅画一幅作品在客观中是静止不动,但观看者用自己以往的经验去观看时它是动的。阿恩海姆认为形式结构中原本存在看一种客观的张力的观点,未解释这种现象。他指出:“只有当视觉经验到张力之后,才会有这种运动的感觉。”这种张力存在于观者的大脑皮层,作品样式能过人视觉来刺激大脑,大脑又进行对该刺激组织,在这组织活动过程中,大脑产生于一种生理活动,这种生理又反映于心理,被感受为刺激物—作品样式的力的运动。而这种“张力”取决于艺术家对其作品所赋予的结构特征。由此看来,艺术是建立在知觉基础上的,知觉又存在看“知觉力”和对于“力”的结构的组织,构建,因此,力的样式和结构对于艺术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阿恩海姆在对“力”的概念有其四种:
(一)由视觉对象的形状和构型所生成的力。
(二)“力”——“张力”指物体间或物体各部分之间的聚合力,如:“三角形”给人一坚韧稳定感,有强度但又没有方向。
(三)动力,是指在视觉对象中知觉到的有方向性的张力。它的载体是矢量,在物理学科中常见。有方向性的张力,就是我们讨论视觉动力时所要讨论的东西,它是形状,颜色和运动中的固有属性,不是通过观赏者凭借自己记忆中的想象加给知觉对象的东西。
(四)力量,指视觉式样本身及其组合形成的视觉冲击力。
当然阿恩海姆所提出的“力”的四个概念,在他自己“力”的美学思想发展,前后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阿恩海姆侧重于探讨艺术形式与视知觉的关系,通过揭示视知觉的简化倾向和组织本能来揭示“完形”性质。在《艺术与视知觉》中写到“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们要求人们首先要记:每一个视觉式样都是一个力的式样,如一个有机体不可以用来描述一个死的解剖体的方式去描述一样,视觉经验的本质也不能仅仅通过距离、大小、角度、尺寸、色彩的波长等去描述。这样一些静止的尺度,只能对外部“刺激物”(即外部物理世界送到眼睛中的信息)加以界定,至于知觉对象的生命——它的表现和意义完全是通过我们所描述过的这种力的活动来确定的。”
所以“力”具有重要意义:每一个视觉式样都是一个“力的式样”这意味着“力的式样”是视觉形式的基本性质;只有在“力的式样”情况下,形式才是“活”的式样,此意味着“力”的概念与“活的”有关,与“死的”“静止的”对立;更为重要的是“力”的概念与知觉对象的生命与情感表现和意义有关,因为“知觉对象的生命”即情感表现和意义是“力”的活动所确定的。正于这种思想阿恩海姆构建他的艺术理论。
第二阶段:侧重于揭示视知觉的思维性质,也即着重探讨是否存在知觉层面上的思维问题。从而视知觉中“力”的作用和功能也就与视知觉层面的思维关联在一起。
第三阶段:侧重力探讨和知觉动力在具体艺术中的体现和表现。此时不再更多考虑知觉与艺术问题,而是对知觉动力在具体艺术中的表现做更多地思考。
在1974年《艺术与知觉》修订版中,阿恩海姆表述。“非常明显,如果对我们所见的东西仅从尺寸大小,形状、波长以及速度来描述,就不会公正地对待我们的所见。形状、颜色,以及事件等的动力属性已经被证明是一切视觉经验不可分离的方面。如果承认这样的动力是直接及普遍地存在,我们不仅可以把自然物体及人工制品描述得更为完善,而且我们也明确地得到通向探询“表现”之路”。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三个阶段在揭示视知觉完形式的建构过程中,都是以“力”为核心。“力”成为阿恩海姆完形形式理论基石。
那么为什么阿恩海姆这么强调“动力”呢?因为“动力”的深刻意义,关系视觉艺术生命形式的生成。关于视觉艺术生命形式的生成条件。苏珊朗格,有精彩论述:“总之,要想成为一种形式成为一种生命形式,必须具备如下条件:第一它必须是一种动力形式。有持续稳定的式样必须是一种变化的式样。第二它的结构必须是一种有机的结构,它的构成成分并不是互不相干,而是通过一个中心互相联系和互相依存……”在阿恩海姆看来,朗格的四个关于形式成为生命形式的条件都是“有方向性的张力的相互作用”形成的。也就是阿恩海姆在视知觉中的“动力”。实际上是确立一种视知觉形式建构的动力机制,以便艺术的“有意味”的形式能够在(视知觉内部)来完成或生成。“在一件艺术品中,不仅包含着动力关系,而且在这样一种关系中在静止和运动之间建立起一种特殊的平衡。这种特殊的平衡,被人们起初认为是一幅画的内容或主题看待,而我却认为只有意识到这些视觉力的式样是如何反映内容的,才有助于评价一幅绘画的卓越艺术性。”可见只有“有方向性的张力”相互作用或活动即动力。才能使视觉艺术成为生命形式,艺术的形式才能成为有意味的形式。
视知觉形式动力的本质是“完形力”或“格式塔力”但阿恩海姆没有强调动力而放弃“完形”,在他的观点中,动力与完形存着相互阐释的意味。
“动力”是“完形”的内在生成机制,“完形”是“动力”所成就的形式,也就是视知觉形式动力,一方面是视知觉形式生成的动力机制;别一方面又体现其达成的形式,即“力”的式样,同时在视知觉形式动力作用下,意义,表现等在形式创造中所必须具备的东西。阿根海姆的“完形倾向”应该为视知觉形式动力,这使我们对此又有一个全新的理解。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美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