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偶像

2012-04-29 11:28何志毛
读者欣赏 2012年8期
关键词:唐僧肉方丈佛陀

何志毛

和朋友瞎聊,说到云南筇竹寺方丈还俗与一玉石店女老板结婚的事。朋友直言“超不喜欢”这个方丈。我问:“只因为他还俗?”朋友说:“不是,是他还俗立马结婚,显得急不可耐。”“你认为他对不住之前的禅修?”我又问。“他当然要比一般人更有定力,不是吗?”朋友反诘。“那么,如果他推迟一些日子结婚,你就不会那么反感了?”我看着朋友笑。

朋友领悟了我的意思。在“还俗”与“结婚”两个行为中,前者才是重点,但是又最容易被忽略。在一般信众心目中,所谓“方丈”,就是把一生献给佛陀,传递佛陀价值观并以此普度众生的人选。方丈不是白当的,他得到了无数善男信女的敬仰侍奉;方丈也不是谁想当就能当的,他起码得有专业上的资深修为,才能hold住寺内寺外疑惑兼祈求的目光。

是的,谁叫你一不小心成了“偶像”呢?而且,尤其当你成了偶像的偶像时。每年,要知道多少手握百亿、为几十万人谋了饭碗的商业大佬,总会抽空在寺院里斋戒几日,以与方丈套套磁、接受点化为荣呢!

一部《西游记》,那么多劫难,来来回回,无非是一方要吃唐僧肉,另一方要把吃唐僧肉的怪力乱神给收服了。在书里,不管是真心爱上这个唐朝僧人,还是就想用矿泉水煮了他,吃个肠肥脑满,走近唐僧就是与佛有缘,除了造化级别较低的妖怪,其他“美食家”候选人基本都修成了正果。

多好的禅意!最无能最软弱的一块肉,只因为它被雕琢成一个翩翩美男子的模样,而他又刚好就想当一个口中随时念经诵佛的“驴友”,就成了传奇,就成了谁也不必探究来源、追问出处的圣洁的肉,长生不老的肉,非“吃进肚里”无以表达对美好食材最崇高的敬意。别说,要真有那样的唐僧,会有多少政客要搞垄断经营,多少贞女要变荡妇,多少素食主义者舍不得剔去牙缝中的肉屑。现实社会里,在电视剧《西游记》里扮过唐僧的演员,不也被一个富婆收归罗裙了吗?

“唐僧肉”现象显然还想揭示另一层意思:做偶像,就得有接受磨难的心理准备,包括被绑缚、抓挠、加葱姜芫荽吃掉,被胃酸包裹成食縻,最后从直肠坠落,在马桶里被冲走,浮屎若梦,等等。可惜,一般来说,偶像本身对遭受磨难、被绑架后的态度,被人自动选择性遗忘。回到前文所说的方丈,固然不是谁想当就能当的,其实还有更隐晦却顽固的意思:那也不是谁想不当就不当的。

说到身不由己,我们一般用“上了贼船”形容,那么如果偶像放弃当偶像,为什么会遭到那么多人的声讨呢?全世界那么多口水如果集中起来,三峡大坝何必修在长江,毁了那么多美好生态的去路!

方丈结婚到底结了,接下来生下仨瓜俩枣,估计芸芸众生就不会那么关注了。然后,大洋彼岸,可能是近10年最会传球的控球后卫纳什转会湖人,原来奉他为定海神针的太阳队球迷不干了,要烧他的球衣,骂他为叛徒。不仅是在美国篮球场上,欧洲绿茵场上的偶像崇拜和诅咒不遑多让。上一个赛季你还是英雄,下一个赛季,你的脚底下没准儿会扔过来一个血淋淋的猪头。我就纳闷,有此气力,怎么不报名奥运铁饼比赛呢?为国争光,干吗让某国人老服金牌兴奋剂呢?阿森纳队的范佩西目前正遭遇这样的偶像烦恼。

偶像和信徒,到底谁更有力量?《乌合之众》可能还得写个续集吧。谁是下一个古斯塔法·勒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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