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学新
摘 要:工程建设领域问题历来是敏感的热点问题。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客观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尽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查办案件工作成效显著,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滋生了新的和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文章就建筑工程建设领域容易产生的突出问题与原因及其防范对策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工程建设领域 腐败问题 治理防范
中图分类号:D261.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8-032-02
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表现形式
工程建设领域资本密集、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化、涉及面广、管理环节多、队伍成分复杂,是腐败问题高发、易发的重点区域。从不同层面上暴露出的诸多问题,不仅损害公共利益,破坏发展环境,也从不同程度上挫伤了群众又好又快地发展国家建设的积极性。
1.招投标缺乏公平竞争。首先,在划定标段上存在不合理。有的建设项目标段划分大到数十亿元,甚至百亿元,小到几千万元,违背要素定位规律,缺乏科学性。由于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经常出现多家施工单位竞争一个小额标段,造成国家、企业资源的极大浪费。其次,招标过程不规范。存在骗标、围标、串标、公权干预、定向招标以及分包、转包、肢解发包、规避招标或借用他人资质投标等现象。第三,有些建设项目立项缺乏可行性调研或流于形式,导致决策不当或某些领导拍脑门工程,盲目上马,难以实现预期效益或项目失败。尤其是“三边工程”(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严重违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在施工过程中的不可预见性、随意性较大,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比较突出,工期难以按计划保证。
2.工程建设过程出现畸形监管。一是管理职责不清或不履行职责。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地方政府在一些职责上含糊不清,有名有利的抢着干,无名无利又难办的事互相推诿。比如征地拆迁这个老大难,总是施工单位的重负。二是不按科学标准办事。有的业主将工期一再提前,标准一再提升,不管施工单位的承受能力,不按科学施工办事,经常出现扎堆检查和追求表面的工程质量;施工单位相互攀比,不惜加大成本投入,不分白天黑夜拚抢工期,安全、质量问题时有发生,造成施工单位苦不堪言。尤其是“领导工程”和“献礼工程”,违背科学规律,造成许多不良后果。据2011年7月9日的相关报道:有着“亚洲第一站”之称的京沪高铁南京南站开通不到10天,北广场数千平方米的地砖被施工人员全部敲碎,将多花费千万元重新铺设。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三是监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是无证上岗,凭关系、资格或做假证当监理,根本不具备履职能力,个别低素质监理甚至给施工单位设置障碍或敲诈财物。四是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选择不合理。有的项目从班子选配开始就不够精干,各类要素配置不到位;有的制度缺失和乏力,或是有章不循、有据不依,或是施工组织不严格按程序操作,工作处于被动应付;也有的对施工队伍选择把关不严,甚至照顾安置亲友施工队伍,给正常的工程监管埋下了隐患。
3.物资设备管理弹性过大。现行工程建设在物资设备管理上的制度已出台不少,但执行力不够。施工所用的甲供和甲控材料大部分通过招标采购,价格由建设方决定,施工单位只能根据施工现场所需数量进行申领,材料款直接由甲方在计价款中扣除。但实际市场运作的材料价格比投标价高出很多(供应商采取先低价中标,后索要差价),建设方对于价差又不能及时补到位,造成施工单位需要物资材料不能及时供给、资金紧张和派生出一系列问题。另外,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看似公平,但每次操作空间太大,各级领导打招呼、暗箱操作、吃回扣和虚假招标的现象时有发生。
4.施工单位的地位严重缺失。一是建筑工程领域的施工单位地位普遍偏低,职工们施工艰苦、野外作业、经常流动、两地分居。尽管如此,职工们流血、流汗甚至流泪都不怕,怕的是缺失关心爱护。农民工的权利还有中央政策受到保护,可建筑职工走到哪都是“孙子辈”。没有活干就没有工资,就不能养家糊口。二是少数执法部门干扰大。而现阶段符合施工条件和环境法规要求的建设项目又极少。三是某些人员吃拿卡要比较严重,有的提出要干工程、安排队伍或设备,甚至无条件地提出增加援助款。如部分建设工程征地拆迁都是当地政府搭台,群众唱戏,百般刁难,队伍开到工地也只好等着。不但影响工期进度,而且村民漫天要价,不满意就阻工挡道、聚众闹事,容易发生流血事件。四是有的信誉评价掺杂水分。本来干好工作是第一位的,可有的建设单位把信誉评价庸俗化,当作腐败的温床,不尊重施工单位的实际成果,只重表面文章,让信誉失真。
5.项目管理存在廉政风险。一是任务分割不尊重科学,有的挑肥拣瘦,有的大包大揽,有的违规分包、转包。二是管理粗放,执行程序不到位,成本核算存在偏差,多计价、超拨款时有发生。三是变更设计、虚报工程量、标外结算问题突出。四是利用职权请客送礼、高消费娱乐、行贿受贿,有的随意拆借资金、挪用公款,甚至私设“小金库”,乱开支,滥发奖金,导致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和经营、廉政风险事件频频发生。
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产生的原因
1.招投标管理体制上存在漏洞。工程建设领域的问题最集中的就是在招投标领域。由于我国现有招投标和评标专家管理等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导致人为设置特定条件,外招内定,只能由某施工单位中标,其他单位仅仅是“陪标”。针对近年来建设招标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多发的问题,部分建设单位为规避风险,在招投标过程中广泛推行随机选择承包商的方法,把招标过程设置得异常复杂,看似公平公开,其实际选择标准演变成撞大运。有失公正且有悖招投标优胜劣汰、精选承包商的初衷。另外,地方保护明显。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地方保护,对属地企业提供诸多优惠投标条件,或降低资格标准,部分企业盛行恶意告状,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抢夺中标权,排挤外来企业参与市场公平竞争,对中央企业扩大规模、做大做强影响较大。
2.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不到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很大程度上未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凡是与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凡是能够公开的用权行为,如任务分割、队伍选定、设备投放、计价拨款等,都没有真正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向职工群众公开。本来权力必须分工制约,排斥绝对权力,做到权责相符,但实际是权力过分集中,甚至是个别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没有使权力形成结构合理,管理科学,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的封闭式权力运行体系。同时,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也显得有些簿弱,导致了一些行业主管领导权力过大,用权独断。
3.社会腐败环境的消极影响。担负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企业,都是生活在社会的大背景下,耳闻目睹了社会存在的阴暗面。尤其施工企业,除了要承担工期、安全、质量、信誉等风险外,还要适应社会环境,社会上出现不正当竞争,不搞金钱开道,不找人脉资源,按部就班就会吃亏。所以,为什么河南省的几任交通厅长前赴后继地倒下?为什么“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的现象时有发生?事实证明,社会中一些腐败环境有时会挫伤人的免疫力。
4.责任问责机制不够健全。建设工程领域的问题屡禁不止,关键是问责机制不健全。许多问题心照不宣,大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仅是有了隐患不及时排除,即便是暴露出问题也是不深究,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下级出了事寻求上级保护,个人出了事让集体给捂住。发现了违法违纪行为也不及时查处、剖析、通报,让其自生自灭,结果滋生了不良习气和腐败现象的蔓延。
三、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防范对策
长期以来,工程建设领域问题始终是困扰中国经济建设的突出问题。尤其是经济转型期的当今中国社会,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因此,工程建设领域管理和治理创新问题,需要有整体思维和长效机制,实现预防与解决问题的统一。
1.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平竞争机制。工程建设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尤其是国家投资的铁路、公路、水利、电力、市政等工程,投资大、工期长,是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属地地方各级政府、执法部门、工程驻地群众等广泛关注的利益共同点,都希望参与建设并千方百计想从中分得“一杯羹”。
如何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建设公平竞争机制,是工程建设市场化运作的重要标志,也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的有效方式。一是规范招投标。包括工程、施工队伍、物资材料、设备等招投标,避免人为因素,杜绝暗箱操作,把好工程建设第一关。二是规范权力运行。重点是主要领导、权力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权力约束,因为这些人是公平竞争的操持者和破规者。三是源头治理。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突出问题的办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把制度建设贯穿到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构建一个完整的权力规范体系,并通过不断完善和创新,确保权力始终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运行。事实证明,没有公平竞争机制,工程建设领域无序竞争的乱象终如乱麻一团。
2.建立与科学发展相适合的公正监督机制。工程建设领域本身是一个系统工程,而工程建设领域问题始终是“权利、金钱、腐败”相互交织的焦点。建立与科学发展相适合的公正监督机制,是避免畸形监管的有效措施。一是要完善监管制度,重奖举报人员。建议国家制定《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规处罚条例》,从工程招投标开始,就畅通举报渠道,把工程建设全过程始终置于监控范围。二是要寻求腐败的根本解决之道。减少和缩小政府等权力机关的权力。防止少数监督部门的人员把监督权作为披着合法的外衣干腐败的事。事实证明,缺乏公正监督机制,监督的天平就会在各种利益的驱使下而失衡。
3.建立与中国特色相适宜的公开办事机制。中国的工程建设不能脱离中国特色,而要与之相适宜就是公开办事程序。工程建设领域中的一些“潜规则”是见光死,但这些规则始终是阴魂不散。一是加大民主公开力度。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全面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等突出问题才能得到有效限制。二是建立和完善投资、管理机制。避免谁都可以当国家的主人,但谁都可以不负责任现象。三是严打重罚。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要坚决查处,严厉打击,不给不法行为有可乘之机。
参考文献:
王兰英.切实做好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华章,2012(6)
(作者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公司 山西太原 03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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