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去诗人的身影

2012-04-29 05:41林克
西部 2012年9期
关键词:哀歌荷尔德林里尔克

在今天,写诗和读诗越来越成为一件稀罕的事情,这是不得不接受的事实。尽管如此,竟还有极少数的人热爱诗歌,的确出自兴趣,缘于性情,大概够得上“真趣”,倒也是痴心一片。

从1990—2005十多年间,我断断续续翻译了四位德语诗人的诗,可以归为两类。诺瓦利斯和里尔克,以思辨见长,尤其是诺瓦利斯,既广博又深邃,玄奥而且练达,颇具原创力。不过诗歌只是他载道的工具,诺氏的诗文集《革命时代的〈夜颂〉》将另行出版)。另一类则是特拉克尔和荷尔德林,更富有激情和感性,语言感觉极佳,确是天才诗人。可惜特拉克尔英年早逝,如一颗流星划过夜空,短暂却耀人眼目。同其他三位三十岁前后便或死或疯的诗人相比较,里尔克幸运地活过了五十岁,靠着他的韧性,他可以从容地给自己和世界编织神话,将自己磨练成大师。我这样讲并无贬义,他在四十七岁时终于完成了他的代表作《哀歌》和《十四行诗》,殚精竭虑,丰盈圆融,难得的是蓄满内敛的激情,已达飘渺的神境,却又扎根于平凡的大地上,以诗的语言构建了一座思的金字塔,或可令同代和后世的哲人经师前往朝拜。

下面几篇文章是这四位诗人作品的译后记,这次发表时略有删改,标题也是后来加上的。其中对诗人的生平和思想、创作背景、主题以及艺术风格等作了简要介绍。说句实话,我有些懒惰,平时基本上不写文章。但每次译完一本书,我还是强迫自己写一篇后记,以便将翻译时自己的一些感觉和体会记存下来。这里保留了一些涉及翻译的文字,如译事上的难点、经验、得失和缺陷之类,对此感兴趣的读者或可一阅。有意思的是,我发现拙文在语言风格上竟然也暗自追随着相关的诗人。由此可见,译者着实是原作者的影子和超级粉丝,也算是痴心之人也。

怀念永无尽时

1806年9月,荷尔德林被送进疯人院,这标志着这个“高贵的疯子”的灵魂完全沉入黑暗之中。时至今日,整整两百年过去了。人世沧桑,斗转星移,但是他的诗篇依然放射出不朽的光芒,让后人诵读,追思,凭吊。“在贫乏的时代,诗人何为?”这个问题也一直拷问着今天的诗人和每一个有着诗意追求的人。

荷尔德林疯了以后,还能够回忆起席勒和海因瑟等许多友人,奇怪的是,每次向他提到歌德的名字时,他竟然压根想不起他一度敬仰的这个人物。对一个精神病人而言,这正是“一种深重的敌意的标志”。歌德与下一代文人之间确有隔阂,对此已有许多解释,可是在我看来,有过狂热的青春经历,步入中年之后,变得成熟和世事洞明的歌德对这帮才华横溢的后生怀有戒心,保持距离,大概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十八世纪后半叶,德国的人才涌现,歌德当然是大师,几乎无所不能,其他人则只在某个领域独领风骚,如日中天的大师之光焰有时难免掩蔽周围的星辰。但是,不服气的克莱斯特后来果真写出了可与歌德一比高低的剧本(譬如Panthesilea),诺瓦利斯以《奥夫特尔丁根》挑战《威廉·迈斯特》,濒临绝境的荷尔德林创作出《帕特默斯》等一大批绝世之作,可以说诺氏之思与荷氏之诗皆不在歌德之下。那是一个不可思议的时代,德意志大地上天才一拨一拨地冒出来,也许人们只需想一下,黑格尔、谢林和荷尔德林原是同班好友。

荷尔德林(1770-1843)毕业于图宾根神学院,同时他又醉心于古希腊文化,研究过柏拉图,长期从事索福克勒斯和品达作品的翻译与注疏,西方文化的两大源头于他自然是烂熟于胸。奇特的是,他将诸神与上帝融合起来,于是真理与生命之本原变得愈加丰富、鲜活和雄浑。在他的诗歌中,狄奥尼索斯和巴科斯充当领唱,酒神精神构成了基本氛围。写作时他好像忘记了自己的悲苦,就连那些哀歌,人们从中也读不出多少悲情,不过是用来探寻人生痛苦的根源。神话和《圣经》的故事随意穿插在他的诗中,诸神的面孔闪现于字里行间,耶稣与门徒的对话随着幽暗的旋律隐隐传来。道理浅显,但是耐人寻味。他喜欢用简单的文字表达。他的语言朴实,遒劲,有大器之美,如果说可道出福音,那当是一种普世的福音。其实,一切皆是诗人心境的披露,一切皆源于那颗饱含着爱的心灵。荷尔德林的诗经得起不断发掘,但也是人人都可以读的,他的诗让人感觉亲切。

诗人早就预感到自己的早逝,但他也许没有料到比死亡更悲惨的结局——疯狂。神圣的使命感驱使他迎向自己的命运。奥林匹斯山上的诸神似乎也有意成全他的心愿,让他担当“酒神的祭司”,作为一份牺牲贡献给天穹,将他引向深渊。于是人毁了,事成了。他兑现了自己的承诺:“但那永恒的,皆由诗人创立。”诗人之幸与不幸皆缘于疯狂。癫症肯定是多种因素导致的,诸如环境对精神的压抑,他疯在两百年前,那还是不少现代诗人渴望回归的古典时代,由此可见他的心多么纯洁,多么敏感;或是他与苏瑟特的爱情悲剧,在他心中造成了无法痊愈的创伤;以及当他最后竞争一个教授职位时,歌德的“不光彩的行为”据说给予他致命打击等等。但我认为,还有两点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年近三十,他在经济上还不能完全自立,年迈的母亲常在烛光下为儿子编织长袜,经济窘迫往往给人带来不堪承受的压力,其后果有时可能比精神上的绝望更严重;另外,患病之后他对任何来访者都毕恭毕敬,不停地鞠躬,嘴里还念叨着“阁下”、“圣人”、“尊敬的教皇大人”之类的称呼,也许可以看成是诗人早年自视甚高,却不得不靠当家庭教师谋生,长期寄人篱下所导致的心结。

德语另有一个特殊的词指代精神病——Umnachtung,意思是沉入夜色之中,仿佛伴随着诸神的隐遁,白昼过去了,黑夜笼罩大地,夜幕也渐渐浸入诗人的头颅。或许冥冥之中这就是一种命数。然而,这却是一次辉煌的沉沦,恐怕谁也不曾想到,它将带来多么丰盛的收获。荷尔德林的创作可分为早、中、晚三个时期,恰好以“疯狂”前后划界。早期的诗模仿席勒和克罗卜史托克,过于激情和直白,而且显得观念化,属于抒情哲理诗。到了晚期,诗人的思维已经紊乱,无力驾驭语言,只留下一些思想残片,形式呆板,像是初学者的习作。正是在1800年至1806年前后,诗人一步步走向癫狂,诗作同时变得成熟,完成了他不朽的诗篇。也许多亏那种痴迷的状态,像是醉酒的感觉,诗人得以完全沉入自身,外界的压迫消除了,焦虑化解了,躁动平息了,曾经被他奉为圭杲的理论框框——英雄、理想、质朴之三段式——也已淡忘了(大概任何理论对大师都是限制)。此时他反倒格外神思清明,下笔如有神助,挥洒自如。《还乡》、《面饼和酒》、《斯图加特》这三首哀歌唱响了中期的序曲。哀歌之体裁无疑与人类的当下处境相吻合,但诗中并没有渲染悲苦,毋宁说诗人想以此营造一种沉思的氛围。哀歌的宏大容量可供诗人从容运思,由叩问现实出发,追忆远古的辉煌,追寻神灵的踪影,思考生与死、爱与永恒,见证并亲历那种饱满的灵性生命,它维系着人类的未来。随后一首首颂歌应运而生,缀成闪闪发光的珠链。还有那些优美的“江河诗”,如真如幻,每一朵浪花仿佛都映现出神的身影,莱茵河、伊斯特尔河,在诗人的笔下亘古地流淌,从东到西,从源头直到大海,回归那丰富的宝藏(Reichtum)。

《帕特默斯》当是荷尔德林的代表作,写于1803年,这里特别译出了它的三个修订文本,与初稿相比较显得有些凌乱,可以看出诗人此时已力不从心。以它为首的一系列自由诗,是诗人最娴熟的体裁,即使以今天的眼光来衡量,这些诗也无可挑剔,何况在同时代诗人的作品中自由体并不多见。不用考虑押韵和格律,诗行更加流畅凝练,跌宕起伏,透出一股灵动的气势。尤其在自由诗中,德文固有的语言表达优势发挥到了极致。常常是一个或几个单句或复合句被拆散,夹杂不少的插入语和分词短语,再以巧妙的方式组合起来,别出心裁却又恰到好处,形成一座语言的迷宫,虽理解有相当的难度,但是意思并不艰深晦涩。这样的诗句包含双重甚至多重意味,蕴藉隽永,耐人寻味,当然也提供了多种解读角度。读这种诗就像是一次解密,不时给人带来领悟的愉悦和审美的快感。荷尔德林独特的语言风格尤其在自由诗中呈现出来,绝不可能误认,于朦胧之中透出澄明,那是一种大美。当神智由明转暗或时暗时明时,多年以来积淀在心中的情感、经验、思虑、醒悟,受真正的灵感的触发,自然地势不可当地从他的歌喉喷涌而出,如同一次次海底的火山爆发,威势而不失节制,直到最终将这个高贵的灵魂毁灭。

荷尔德林始终是一个孩子,一生漂泊他乡,但他从未忘记故土。他流连于山川丛林之间,大自然是他的朋友。他对农夫和工匠,对朴实的乡民,总是有一种特别的亲情。凭着一颗赤子之心,他才可以窥见逝去的神■,轻松地靠近他们,与他们交往,游戏,同欢共饮。他的诗浑然天成,大多源于直觉,似乎是神灵借他之口唱出的天籁。他的诗句道出了人们的心声:“诗意地,人栖居在这片大地上。”

荷尔德林和里尔克堪称德语诗歌史上的两座巅峰,相距百年,双峰并峙,遗世独立,这样的大师是不世出的。如果说里尔克的诗(尤其晚期)连行家也难读懂,或者说他的诗是专门为诗人、哲学家和神学家而写的,那么,荷尔德林是在同每一个真诚的人倾诉衷肠。荷尔德林本是神之子,所以在他那里,神与人之间的巨大差距固然存在,但二者并不对立,因此“人”无需像里尔克所筹划的那样汲汲于自我提升和超越,而是只需守住本分,便可与“神”和谐相处,这种和谐就是幸福的根本。他本是大地之子,在他看来,善即欢乐——人世的欢乐,劳作与眠息,团聚与宴饮,友谊与爱情,风俗与节庆,样样都美好,都是欢喜。他本是自然之子,在他眼中,山峦高卧神灵,江川辉映星月,但那里也是人的栖居地,真可谓“天人一切喜,花木四时春”。他不知何为原罪,人世间原本“一切皆善”。

译文学作品难,译诗也许更难,而翻译大诗人的作品尤其难。就译诗而言,外语专业的译者和学者肯定各有自身的优势,学者的外语程度相对较差,是一个普遍的问题。外语专业的译者则往往人文素养不够,中文功底不怎么扎实。这都是难以弥补的弱点。要想译出好的作品,必须取长补短,这是一个很难达到的要求,但是值得每一个译者为之努力。里尔克说:“写诗不是靠感觉,是靠经验。”这就要求译者尽可能地对诗人的所有经验有一种再经验(Nacherfahrung),以便融入诗人。但是融入以二者等同为前提(成功的例子极为罕见,冯至译里尔克为一特例),于是便出现了与荷尔德林提到的人神相遇类似的困难情形——若欲承纳神,人这件容器实在太脆弱。译者尝试尽量接近诗人,无疑十分危险,不仅因为那种高度可望而不可即,而且那里的深渊险象丛生,大师之于译者纯属一个黑洞,所以与大师打交道的确是一件令人绝望的差事。对我而言,翻译特拉克尔还能勉强胜任,至于其他三位,实有力所不逮之感,文学修养、古汉语和诗艺等等皆有缺陷。当然,译荷尔德林,对任何译者的中文表达都是一大考验。这几本译作肯定还存在诸多问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本人诚愿得到指教。每次看梵高的向日葵,总觉得那正是画家自己的写照,也是与他同类的天才诗人的象征。他们的生命像他们的作品一样令我深深感动,也支撑着我终于做完了这件该做的事情。在此,我谨以几行诗来表达自己对这些命运多舛的大师们的虔诚敬意:

垂头的时候一切都饱满了

谁记得从前疯狂的燃烧

每一个花瓣都是火焰

(荷尔德林《追忆》,四川文艺出版社2010版)

寻找蓝花

历史上许多被称作天才的人物是可以打折扣的,但是在我看来,诺瓦利斯的确是一个天才。他只活了二十九岁,然而“他留下了德国思想史上最奇特和最神秘的作品”,“他写下的那些玄奥文字……展示了精神的一切极限,展示了精神使人成为上帝以及对精神绝望的一切极限”(赫尔曼·黑塞语)。刘小枫先生也说:“其实,德意志浪漫派人物个个才思横溢,为何诺瓦利斯显得格外耀眼?”这恐怕只能归结到他是“又一个耀眼地划过长空的流星式德意志天纵之才”。

天才大多锐利、专一、年轻气盛,大师则厚实、全能、历尽沧桑。若是以此衡量,诺瓦利斯也完全有资格归入大师之列。在他身上,博大精深四个字都是实实在在的。先说博大,他撰写的几部断片集中有一部取名为《百科全书》,而且名副其实,集子分为六个部分:一、哲学;二、数学与自然科学;三、医学与心理学;四、语言学与艺术;五、国家学与人类学;六、宇宙学与宗教。他的思辨范围可谓从远古到当下再到未来,从自然到人再到神,外与内、肉与灵、生与死、有限与无限无不涵盖,而且大抵都打通了。再说精深,以他的代表作《夜颂》为例,其形质之精妙,似乎无与伦比,各位一读便知。

二十多年我主要翻译了里尔克、特拉克尔、荷尔德林和诺瓦利斯四位诗人的作品,就理解而言,诺氏的难度最大,老实说有些断片读不懂,真的如读天书。比如断片中频频出现的Geist一词,在德文中主要有两个意思:精神和灵,而后者又包含“灵性”、“圣灵”、“灵魂”、“亡灵”、“神灵”、“鬼怪”等诸多意思,彼此相当接近;加上其形容词geistig也是兼具二义,不像现代德语以geistig(精神的)和geistlich(灵的)两个词区分开来;再则断片都是突如其来,没有铺垫和背景,而诺瓦利斯用词又非常随意(仿佛语言表达难以跟上迅捷的思维),往往一段话中的同一个词却取不同的词义。因此,翻译时着实难以分辨,很伤脑筋,这次校订中我一见到这个词就感觉紧张。这里还想补充一点,天才都像天马行空,掉到地上就不行了,但诺瓦利斯在地上也照样踩得稳稳当当,他的历史感、现实感和冷静而睿智的政治意识(对法国大革命罕见地持反对态度即是一例),充分表现出与他的形上之慧眼相称的入世之大智,这确是他最令人惊异和叹服的一面。

诺瓦利斯当年写长篇小说《奥夫特尔丁根》,摆明了是要跟歌德的《威廉·迈斯特》对着干,因为在诺氏看来,作为教育小说,或教化即塑造人的心灵的小说,《威廉·迈斯特》未免太偏重经世致用,人情练达,格调不高,说白了有些俗气。小说和剧本乃是大师歌德最强的两项,客观而论,这两部作品各有所长。总体上《威廉·迈斯特》还是略胜一筹,但诺氏的小说旨意更深远,同时表现出惊人的语言才华。须知《奥夫特尔丁根》这是他的第一部小说(另一个中篇小说《塞斯的弟子们》主要是哲理性对话,没有什么情节),诺氏若能活到歌德的八十来岁高寿,他在小说上亦可与歌德媲美。刘小枫先生对诺氏的小说如此评价:“《奥夫特尔丁根》出手就不凡,已然跻身西方小说史——同时也是思想史的经典行列。这年轻人才二十多岁,怎么就能写出如此‘深刻的作品?”原因之一便是:“诺瓦利斯小说的写作起点很高——直接与柏拉图对话。换言之,诺瓦利斯不是与自己的德语前辈比高低,而是以柏拉图为楷模。”(参见《大革命与诗化小说》和《夜颂中的革命和宗教》编者前言)。

诺瓦利斯认为,大脑和心是人的高级器官,即思维器官、宗教器官或爱的器官(他曾言道“上帝就是爱”);这两个器官的衰竭意味着个体生命的衰亡。就人类而言,知识阶层、宗教阶层、尤其广义上的诗人便是大脑和心,他们的麻痹也必然导致人类整体的麻痹。诺瓦利斯觉得自己正是处于这样一个历史阶段。但令人敬佩的是,他始终坚守着自己的使命,坚信人类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他在《基督世界或欧洲》的结尾写道:“一定要有耐心,它会来的,它必然来临,那永久和平的神圣时代,到那时新耶路撒冷将是世界的首都。在此之前,我的信仰的同志,面对时代的危难你们要始终保持乐观和勇气,用语言和行动传扬上帝的福音,并始终忠实于真正的无限的信仰,直到进入死亡。”这种乐观态度固然源于坚定的信仰,但是另一方面,也由于他善于运用“历史类比法”,从“光辉美妙的、按人性塑造的”中世纪,从人类远古的黄金时代,预见到那必然与过去相连接的未来。

德语国家的诗人素以深度著称,哲学和宗教自然便是看家本事。在这方面,诺瓦利斯对后辈的影响似乎无处不在。特拉克尔只比他早两岁去世,或许诗才略胜一筹(我总觉得诺氏有“文以载道”的倾向,有时难免重“道”轻“文”),但“思才”却是无法与诺氏相比的,他的许多想法明显出自诺瓦利斯。《致诺瓦利斯》一诗只有五行,却写了三稿,可见其仰慕之情。翻译里尔克时,我也常有似曾相识之感,后来发现确是里尔克在思辨上对诺瓦利斯不无汲取。这倒也不足为奇,里尔克被人贴上的标签虽多,但是骨子里他就是一个浪漫派诗人。他与诺瓦利斯的创作主题基本相同,都是以痛苦、爱情和死亡及其关联为核心。可以这样说,德语现代诗歌若要追根溯源,浪漫派当是源头之一。而在这些诗篇中,时不时便会浮现出那位“蓝花诗人”的身影,让人觉得“似曾相识燕归来”。

(《诺瓦利斯诗文选集》,重庆大学出版社即出)

乌鸫鸟的悲鸣

格奥尔格·特拉克尔(Georg Trakl, 1887-1914),奥地利表现主义诗人,出生于一个富裕商人家庭。十八岁因考试不及格从中学退学,随即去一家药房当学徒。二十三岁获药剂硕士学位,同年应征入伍。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因服毒过量死于前线,年仅二十七岁。主要作品有:散文《梦魇与癫狂》(1914);散文诗《启示与没落》(1914);剧本《海市蜃楼》(1906),《蓝胡子》(1908,断片);诗集《梦中的塞巴斯蒂安》(1915),《取自金圣餐杯》(1939)。最后这部诗集恰好可以概括诗人的一生,因为“圣餐杯”(Kelch)在德文中原有三层含义:圣餐杯(宗教),花萼(性),苦难。

诗人很早就开始酗酒、吸毒,并对妹妹有变态的爱情,这也是他终生无法摆脱罪孽感的肇因。这种经历在诗中留下了许多抹不掉的痕迹:“在阴暗的枞树下,两只狼曾以僵硬的拥抱,混合它们的血液”(《基督受难》)。为了解脱罪孽感的折磨,他甚至逃入“单性”(即两性同一)的梦幻之中(或可联想到原罪,夏娃不原是亚当身上的一条肋骨)。

一方面是诗人的负罪感:“爱太少,正义和怜悯太少,爱始终太少,冷酷、高傲和罪孽太多太多——这就是我。”另一方面,生在萨尔茨堡这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古城,诗人亲眼目睹了奥匈帝国的衰亡,这似乎反映出人类文明的没落,他感到人类从未像现在这样沉沦。这是一个肉体因过度纵欲而腐烂,灵性荡然无存的时代:“苦难的毒钩永远留在腐烂的肉体,惊悸的灵魂在睡梦中深深叹息。”他所处的环境成为他心灵的桎梏,像恶魔一样时时驱迫、追猎着他,加剧了他固有的精神危机:忧郁、彷徨、痛苦、绝望,直到癫狂的边缘。

诗人哀叹着“没有人爱过他”,“金色的日子默默终止”,个人的厄运和种族(人类)的厄运叠合成一个浓重的阴影,化为他的诗的背景和氛围:“这个由污秽和腐烂构成的讽刺形象是一个无神的、被诅咒的世纪的最忠实的镜像”(诗人自述)。于是,这只“笼中的乌鸫鸟”,“这只暗自泣血的兽”,像一个死者穿过黑色的都市,他颠覆它,犹如一个“被诅咒者”颠覆一个地狱。他的使命是“时刻思考人的白色形象”。

既然以厄运为背景和氛围,诗的基调当然是死亡。无论花的“飘零”,果实的“坠落”,或是船的“沉没”,星辰的“陨落”,无不指向不可逃避的死——与灵魂的升华相反的肉体的堕落。诗人描写“年”,从春夏到冬,秋天是死亡的季节和过渡;诗人描写“天”,从白日到夜,傍晚是死亡的时辰和过渡。而这死亡恰是都市的死亡:“所有的街道注入黑色的腐烂”。然而,死亡同时又是灵魂复活的契机,因为死亡意味着“分离”,即灵魂离弃肉体,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灵魂歌唱死亡,肉体绿色的腐烂”。

诗人是“夭亡者”,他早已死去。这个白天的“死影”离开了空空荡荡的家,跨进吞噬着“被诅咒的种族”的黑夜。或可理解为他已经经历了死亡,或者他想逃避春夏的繁盛和白日的喧嚣,或者他敏感地预知了这必然的结局。总之,诗人的心灵很早就开始了昏暗、沉默、孤独的流浪。黑夜召唤着它:“快踏上了星星的旅程”。诗人渴望灵魂重逢的秋天,“纯净的蓝光逸出朽坏的躯壳”;渴望回到宁静的童年(暗接“更宁静的、尚未出现的早先”);渴望结束痛苦的流浪,“栖居在夜的蓝色灵光里”。“特拉克尔的诗歌在唱着还乡之歌”,“在唱着灵魂之歌,灵魂是‘大地上的异乡者大地是还乡者更宁静的家园,灵魂在大地上流浪”(海德格尔:《诗中的语言》,见刘小枫主编《20世纪西方宗教哲学文选》下卷)。

诗人始终吟唱着一首歌,这首歌的主旋律是死亡与复活的二重奏。死缘于罪,但死旨在赎罪,赎罪即复活。漂泊无依的灵魂苦苦寻觅着自己的归宿,“在夜的墓拱里”,“在安息与沉默里”。

诗人对现实的拒斥缘于他对古老的“规范”和“律法”的刻骨铭心的留恋:远古虔诚的信徒,更高贵的僧侣时代(已经淹没在都市的喧嚣声中)。他躁动不安的心灵始终仰慕田园牧歌的宁静:“牧童走过暮沉沉的树林,身后紧随着红兽,绿花和潺潺的流泉,无比谦卑。”在他的诗中,祖辈代表温馨的过去,父辈意味着哀亡的开端,孙辈则不得不承受“异化的种族的厄远”,面临末日的审判。正因为瞩目于传统的续承或传统的断裂,诗人的笔触几乎没有超出“血液”、“家族”及“种族”的范围。他的诗句如远古巫士的咒语,唱出了欧罗巴的挽歌:“一个伟大的种族的哀怨,它如今随孤独的孙辈虔诚地逝去。”

特拉克尔的诗想象奇诡,意境深远,但又不失真实自然,具有强烈的内在节奏。诗人擅长象征手法,尤其喜用色彩,并将情绪和蕴涵不着痕迹地注入色彩之中。除了“蓝色”单一地象征神圣的灵性,其他色彩几乎均有双重甚至多重含义:“绿”是指腐烂和繁盛,“白”是指苍白和纯粹,“黑”是指黑暗的封锁和昏暗的掩蔽,“红色”象征肉欲和柔情,“银色”象征死亡和纯洁,“金色”象征童年的真实和都市的恶,“褐色”象征成熟和衰败,“昏暗”(“朦胧”)则象征癫狂、神秘和傍晚(“西方”直译为“傍晚的国度”)。

“水”对诗人有一种特殊的魅力。池塘、湖泊、水井、山泉、小溪、河流常常使他流连忘返。在他的笔下,“水”是沉沦的引子(“年的那一天黯淡无光,当男童悄悄走下清冽的湖水,走向银色的鱼”);是“合理的观看”的场景(“随轻舟漂下蓝色的小河,如画的风景一一展现”);是没落的标志(在“安息和沉默中漂向没落”);也是梦寐以求的归宿(“我栖居在清冽山泉那晶莹的浪花里”)。水的“清冽”则暗指从“昏暗的癫狂”中醒来。在他的诗中,都市和田园对比强烈,表现出诗人鲜明的情感取向。“骨质”、“石质”、“金属的”都市隐喻“腐朽”、“冷漠”、“严酷”;而田园的“葡萄园”、“树林”、“牧场”、“小径”则令诗人心醉神迷,魂牵梦绕。

一直到死,诗人始终呼唤着“白色的妹妹”,始终哀怨着“沉醉罂粟”和“昏暗的癫狂”,他的创作激情无疑发源于个人的经历和命运。可是,在赎罪的痛苦挣扎中,他终于意识到希望与信仰、与爱连结在一起:“爱——人们或可获救!”他的诗没有深奥的哲理,只是直指生命本身。他用诗写他的生命,也用生命写他的诗。尤其临死之前,在空前残忍的战场上,他仿佛看见了末日的景象。就在此刻,他久已迷蒙的心灵豁然洞明,净化的情感升华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生的痛苦和恐怖因死的莅临而淡化,个人的命运与整个人类的命运交相融合,鲜血为赎罪而抛洒,生命作悔悟的牺牲,一曲绝唱令人叹为观止:沉静,冷凛,哀而不怨,弥漫着一片爱。“死一般的存在瞬间之感觉:每一个人都值得爱。你醒来感觉到世界的苦难;你所有未赎的罪尽在其中;你的诗是一次不完全的赎罪(诗人死前语)。”

睡与死,阴郁的鹰

彻夜绕此头颅喧嚣;

永恒的冰浪

吞噬着人的金像。

紫色的躯体

在可怕的暗礁上粉碎。

——诗人绝唱

人的金像已被吞噬。人的白色形象只能在“远离时代喧嚣”的地方。因此,这只蓝色的兽始终追随着它的朦胧小径。这条小径通向复活,因为“复活者相遇在夜晚的小径上”,当复活节的钟声敲响,“昏暗的癫狂终于震颤坠离长眠者的前额”。这条小径通向童年,因为童年回荡着“灵性岁月的谐音”,是“纯正的日子”,“完美无缺的寂静”,“圣洁的蓝光”。“终结昏暗的忍耐”最终衔接着“开端金色的眼睛”,诗人最终“奇异地蜕入更寂静的童年……”

回归童年是所有浪漫派诗人共同的梦想,他们企图以此解除人类的痛苦,挽救人类日益沉沦的灵魂。但这毕竟只是一个梦想。其根据在于,首先,个体与整体的矛盾必然产生痛苦。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个体与整体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但个体的自我意识也越来越强烈,这势必加剧个体与整体的矛盾, 人类无法避免更大更深的痛苦(参阅舍勒“受苦的意义”,见舍勒《爱的秩序》,香港三联1994)其次,自文艺复兴以降,人文主义肆意抬高人的地位,令人几欲取代上帝(“上帝死了!”)。空空荡荡的圣殿黯然失色,人类日益疏远上帝,几乎不再关心(属灵的)终极价值,转而狂热地追求肉体的幸福。可是与此同时,人的灵魂却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孤独迷惘,它在痛苦中呻吟。这恐怕并不仅仅是一个历史的插曲。或许可以断言,这是人类历史的一个不可避免的漫长阶段。

正如成年人不可能再回到童年,人类也不可能再回到远古。一切拯救必须是现实的和尘世的拯救。真正的诗人既是为痛苦而生,就必须正视并承担痛苦。诗人的使命既是为人类指点迷津,就必须思考并挽救人类的命运——以爱,以爱的牺牲,以牺牲的行动。因为一颗正在破碎的心靠他扶持!

特拉克尔已经为此竭尽全力,直到他独守的命星陨落,他的刽子手终于搜寻到他。可是,他的歌声将永远让人们“记住这个男童,他的癫狂,他的沉沦,睁着蓝眼睛的腐烂者”,“这个神圣的陌生者”。

(特拉克尔:《梦中的塞巴斯蒂安》,四川文艺出版社,2010)

穆佐:里尔克的最后六年

1912年初,在亚得里亚海滨的杜伊诺城堡,里尔克写出了酝酿已久的《杜伊诺哀歌》的部分篇章。同年5月他离开城堡,开始了长达十年的漂泊不定的生活。其间虽然也续写了一些《哀歌》断片,但他的精神状态每况愈下,及至大战后期创作已陷入枯竭。为了完成《哀歌》,他尽量尝试恢复自己的状态,这无疑是极其艰难的,他自己也承认:“要拆除战争年头的障碍,一块一块地抽掉围墙的砖石——这堵墙好像将我与过去、也与本可到来的一切隔绝开来──这还一直是我的不大显眼的工作。”恢复得靠有利的条件,正如里尔克的女儿露特在本书的编后记中所言,此时他十分渴求“配备旧物的乡村房子”,尤其是孤独,以便达到承纳恩赐所必需的极度的专注。好像真是天意,就在他已打算离开瑞士另寻住地之时,一次旅行中他偶然发现了穆佐小城堡。那里是瑞士的瓦莱山区,群山环绕,气势恢弘,他最喜欢的西班牙与普罗旺斯如此奇异地融合于当地的景色之中。城堡坐落在罗纳河畔一条开阔的山谷里,独处一隅,周围十分幽静。里尔克在信中写道:“这个古老的小城堡,一座塔楼,楼体可以追溯到十三世纪,搁栅平顶和部分设施(橡木桌、椅子、箱子)出自十七世纪。城堡的上层有一间古老的小祷告室,门框仍是中世纪的,纯哥特式风格,门楣上方嵌着深浮雕,居然是一个大大的“■”字,让素有东方情结的里尔克怦然心动。在他看来,穆佐的出现无异于一个“奇迹”,他在此如愿以偿,把自己封闭起来,就像当初在杜伊诺城堡,这般孤独“如同一个囚犯”。由此可见,有时候环境对于一个诗人犹如空气和水对于一个生命。里尔克的三个创作阶段大概也可以用几个地方来命名:俄罗斯(早期),巴黎(中期),杜伊诺──穆佐(晚期)。他在此取得了何等惊人的成绩呀!《致俄耳甫斯的十四行诗》、《果园——瓦莱四行诗》(法文诗),大量译作(尤其是瓦莱里的诗文),当然,最重要的是《杜伊诺哀歌》。正是以此哀歌,奥顿说:“他对一切作出了交待。”难怪在写完哀歌的当夜,他走出穆佐,久久抱住“像一条老狗似的”城堡(奥顿的诗句)”。

冯至先生在西南联大期间曾有好几年总是随身带着一本书,那就是《穆佐书简》(1935年初版)。的确,此书也是里尔克在穆佐留下的一笔珍贵遗产。这里收集了一百二十九封书信(实际数量大概要超出许多倍),时间从发现穆佐的1921年直到诗人逝世前不久的1926年底。里尔克的诗歌颇难理解,晚期的两部代表作更是给人以“如读天书”的感觉。而在书信中,里尔克常常谈论自己的作品,创作的背景和动机,种种经验、思考和感悟,涉及苦难、爱和死亡这三大主题,语言直接,表达清晰,这种夫子自道是解读作品的相当可靠的依据,对帮助读者加深理解大有裨益。例如:第十四封信谈到爱或信仰,从中可以了解他对基督教颇有微词,其道理何在;附录第十四封谈上帝,解释他对神的起源的看法;附录第十六封专论生与死的统一,死与爱的关联,这是《哀歌》的重点,是他最深奥神秘的构想;许多评论家认为《布里格手记》是一部自传体小说,里尔克对此加以否认:“人们没有多少理由把《布里格》当成一座传记材料的矿山来开采(第十三封信)。”值得关注的还有第一百零六封,回答波兰译者对《哀歌》提出的一些问题,填完问卷之后,里尔克似乎兴犹未尽,又用附页深入阐释《哀歌》和《十四行诗》,详细地论述人的此在和爱的问题。

另一方面的内容兴许同样令人感兴趣。在许多书信中,里尔克娓娓道来,随意道出了个人生活的多个侧面,许多鲜为人知的情况和细节,这些甚至在他的传记里也很难读到。他的日常生活和生活习惯,他有些什么癖好,喜欢喝酒吗,他的经济状况究竟如何,他对妻子和女儿的感情,他与莎洛美的知心程度,那么敬佩罗丹却又为何提出尖锐的批评,他究竟有什么心理问题,当然谈情说爱对他也是难免的。通过这些文字,人们可以比较具体、比较真实地了解他的性格和气质,他的品行和他作为常人的一面,了解里尔克其人,这样会觉得严峻的诗人亲切一些,容易接近一些,可能也有助于读者进入他的作品。

“工作,除了工作还是工作。”罗丹这句话一直是里尔克的座右铭。到巴黎以后他常以“工作者”自称,把自己看得轻了,工作本身便益发重了,所以又有“学习工作”的说法。在穆佐的最后两年,他已疾病缠身,状态极差。他写信告诉妻子,由于病患和心理问题的双重困扰,那个夏天的末段和秋天(1924年)是他最恶劣的、内心最艰难的时期之一。“我难得感觉舒服,几乎啥事都做不了,在穆佐闲坐度日。”但就是在那段时间里,他仍然完成了以下工作:一小册瓦莱诗稿,一个完整的小型组诗《在玫瑰近旁》,同样是法文,还翻译了瓦莱里的对话集《厄帕利诺》。

里尔克早年费了很大的劲去考证自己的贵族血统,这是否是一个传奇?有人认为这是子虚乌有的事情。笔者以前也觉得此事源自一种虚荣心,也许反映出他对古老的贵族及其精神传统的崇拜心理。这个问题可以从书简中得到澄清。在第九十五封信中,里尔克对他的家族史作了详细的叙述。奥地利克恩滕的里尔克家族出现于1276年,作为克恩滕公爵们的封臣拥有自己的领地,那片地方叫做“克沙卡堡”,意思是里尔克家族最早的领地之一.某些旁系很早就移居到萨克森和波希米亚(此即诗人所属的那一支),全都在矿山地带。家族的族徽是一只“攀登的灵■”,至今仍有一个在克拉根福的老马厩上保留下来。所以他十分肯定地说:“正如传说和文字所确凿表明的,我们发源于那里。”以上所述应该是可信的,里尔克作为“末代贵族”看来名副其实。

另一桩“公案”似乎也可以在此解决。里尔克多次表示,他的诗句很多都是神的“恩典”,是神灵授予他的,他不过将其记录下来而已。譬如《哀歌》开篇那十几行诗,据他的说法,便是一天他从杜伊诺城堡出来想去散散步,正走下城堡前的斜坡时听见有个奇特的声音从天上传入他耳中,相当清晰,他赶紧掏出随身带着的笔记本,把他所听到的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而在《哀歌》问卷的附页上,起首一句便是:“我就是有权对《哀歌》作出正确解释之人吗?它们已经无限超出我之外。”此话与上面的自述显然有异曲同工之妙。这些说法给人神乎其神的感觉,笔者也曾认为里尔克喜欢给自己编造一些神话,但对此推测又不是很拿得准,因为里尔克从来是一个追求真实的诗人,他的诚实不可怀疑,而且从中期以后,他也变得越来越收敛和谦虚,这可以从书信中得到证实。他谈到许多人物,对维尔哈伦、普鲁斯特、塞尚和瓦莱里,无一不是充满敬佩和景仰;即使对霍夫曼斯塔尔这样的同辈,他也一贯毕恭毕敬,说自己的诗都是为他而写的。对于自己的作品他却往往评价甚低,如成名作《旗手》,他给出的评语令人吃惊:“这首‘诗内容如此贫乏,语言如此幼稚……”还说他为之羞愧,恨不得把书全部收回并销毁(该书总共印了一百万册以上)。翻译了米开朗基罗的十四行诗,他不禁感慨道:“我算什么?”于是笔者有一种感觉,从自我吹嘘的角度去看待“神授说”,大概与里尔克的为人不相吻合。其实我们也许可以把诸如此类奇迹简单地理解为灵感。里尔克既然对神的存在深信不疑,那么他与神相遇,神向他显现并给予他启示(即真正的灵感),也就不足为奇了。当然还可用经验来解释,处于创作后的低谷,再去读自己巅峰状态时的杰作,不敢相信居然是自己写出来的,似乎未曾酝酿,没有构思(如《十四行诗》),也记不起过程,怎么可能呢?里尔克自己也曾将其形容为“一场突如其来的精神风暴”,恐怕不少诗人有此经历。或者说就算编造了神话,里尔克想必也并非故弄玄虚。

写完《哀歌》之后,当年为里尔克提供杜伊诺城堡的主人,长期眷顾诗人并关注其创作的塔克希斯侯爵夫人来穆佐探访,在小城堡里面,他给夫人一天朗读了全部十首哀歌,第二天又接着读五十余首致俄耳甫斯的十四行诗。此前他有意未寄诗稿给她,好亲自念给她听。他说,想到由别人做此事他便心生妒忌。想一想那个场景:他读她听,一首接一首,然后是寂静,面对面的寂静,也许只有盈眶的泪水,和微风吹过窗外的气息。“这对我们俩(在十年之后)都是一种难以言状的感动。”在此我们同样可以相信诗人对《哀歌》和《十四行诗》的自我评价:“这两部作品仿佛不是我的(因为就其秉性而言,它们总归多于‘属我的),可以说本是赐予我的;侯爵夫人当时惊叹,而我呢,如果允许我实话实说,是的,我也一样惊叹,没有别的,只有最纯粹最真挚的惊叹。一切究竟何以天衣无缝?”

里尔克诗中有些意象很难把握,比如不时出现的“树”,“你以目光缓缓/升起一棵黑色的树……”(《图像集》卷首诗“入口”)第九十七封信为此提供了一些线索。穆佐小城堡前面有一棵美丽的老杨树,可是在一个早晨农夫们把它砍倒了,原因很简单,他们发现树根使旁边的草地变得贫瘠。里尔克很悲伤,后来他才知道本来他是可以救它的,这便更令他痛心。“没有树了,你可以想象,风景也随之改观,这道粗实的垂直线一直将这片田园朝上引,赋予它高度和本原。” 树生自土地,但必长向天空,因为“天”即是本原,田园、大地、树自身皆源于“天”。于是树成了一个象征物,把诗人的思想具象化了。可谓与此相印证,《十四行诗》的卷首诗甚至以树来“破题”:“那里升起过一棵树。哦,纯粹的超升!”超升(übersteigung)就是超越,即超越此在而升入存在。显然,“这棵树”的根系同柏拉图的厄洛斯(Eros)和德国浪漫派的“还乡”是连在一起的。还可由此领会“大地上的歌声”,这里“大地上的”不好翻译,本义是在大地的上空,即天地之间(über der Erde),歌声发自大地,向着天宇飞扬。

再举一个例子,里尔克一生爱狗,《十四行诗》第一部第十六首就是专门写给狗的,其中借用了《圣经》里面以扫的故事。以扫生下来浑身有毛,弟弟雅各为了骗取本来属于哥哥的遗产,就在手上缠了一块兽皮走到临死的瞎眼父亲跟前,冒充哥哥。诗的结尾写道:“但我要牵来我主之手,对他说:在这里。这就是长毛的以扫。”典故在此有何寓义,难以理解。但是在书信中诗人自己给出了解释:“我主之手”指的是歌神俄耳甫斯之手,诗人想引来这只手,好让它也为狗祝福,正是“由于狗的无限的分担和牺牲;几乎像以扫一样,狗披上自己的皮毛,也只是为了在自己心中分有一份与它并不相宜的遗产:兼具苦难与幸福的整个人的存在”。一如神是人之主,人则是狗之主;可是人的毛病太多,不配也不宜做狗的主人(“别把我植入你心里,我生长太快”),因此诗人才把神的手牵来,好让狗直接属于神。狗的地位在此被提升了,可以与人平起平坐,甚至还高出于人,只要让神的手来摸一下,神的遗产则非“长毛的以扫”莫属──长子继承权。这里或可产生联想,狗凭藉忠诚而有资格与人休戚与共,诸神渐渐远去,想必正是因为人对神的忠贞和献身还远远不够。

里尔克无疑是一个有使命感的诗人。在谈到《哀歌》这项“最重大最艰巨的工作”时,他告诉朋友,他心中只有一条律法正无情地责令:“将自己封闭于自身之中,一举结束已经传授到我心灵的中心的这项使命。”对此他只能“服从”和作出“牺牲”。确实,续写《哀歌》之前他就已知道,持续而紧张的创作一旦结束,便会出现某种空虚的状态,某种危险的状态,“心被悬至某个表面”,令人极度迷惘。后来果真如此,不仅精神上空落落的,身体上也有强烈的反应,他写信告诉莎洛美:“在穆佐的第一个冬天那种超常发挥之后,你所预料的情况──复发如期而至,随后一个月症状那么剧烈,叫人不知所措。”他不得不住进瓦尔蒙疗养院。但即使这样,他也并未收回此前他对莎洛美说的话:“在这个成就的荣耀之后,我情愿忍受恐怕要让我承担的复发之类的后果。”这样的执著、这样的牺牲精神会让今天还在写诗的一些人深深感动,将他引为知己,恐怕也会让某些诗人感到愧疚。大概正是从使命感的角度,里尔克在谈论艺术家的职业时对当代的一切艺术发出警告:它们已有疯长之势,眼下急需的“不是照料的园丁,而是手持剪刀和铲子的:抨击的园丁”,以便它们靠最基本的根部重新生长得更茁壮更必需。真正的诗人难免处于诸多危险状态之中。里尔克曾经如此描述罗丹:这位艺术家受到的威胁何其大,“危险环绕他生长,恐怕超过他的伟大许多倍”。当然这也是对里尔克本人的真实写照,正如瓦莱里所言:形形色色奇异的恐惧和精神的奥秘使他遭受了比谁都多的打击。

由此可以理解里尔克为何时不时在信中流露出一种情绪,他其实也想做一个普通的人,也愿意过一种平凡的生活,有一个正常的职业。马拉美做了一辈子英文教师,提到这个时,他的羡慕之情确实是发自内心的。在给妻子的一封信中,他细致地描述了塞纳河畔那些小商贩的生活情景,言语里含有不胜向往之意,此时此刻,那位高蹈的、似乎不食人间烟火的神秘诗哲一下子对我们变得亲近了,也变得更加真实了,他是这样写的:“有时我路过一些小店,比如塞纳河街:古董贩子或旧书商,或是卖铜版画的,橱窗里塞得满满当当;从来没有人光顾,他们好像不做生意;但一眼看进去,他们坐着,读着书,无忧无虑(可是并不富裕);不为明天操心,不为成功担惊受怕,有一只狗坐在他们身前,兴致勃勃,或一只猫,使周围的寂静愈加深沉,它悄悄溜过书架,好像抹去书脊上的名字。啊,若是这样可让人满足:有时候我很想给自己买这样一个满满的橱窗,可以带着一只狗在后面坐上二十年。”

里尔克说一个诗人手上必须有两支笔,一支写诗,一支写信,二者不能混用。写信的笔记录事实,主要为朋友讲述自己的生存境况,它是非抒情的。这也正是《书简》的语言特点,质朴无华,平实却不平淡,信笔写来而又老到和厚重,一种很醇的味儿,读起来特别舒服。难怪有人说,要是把里尔克的文字比作一件华丽的衣袍,那么书信就是衬里,这衬里实在精致,叫人有时忍不住翻过来穿。在传统书信已几乎绝迹的今天,当年从穆佐寄出的一封封信札好像仍在寻找新的收信人,想对他表白,对他倾诉,于是更让人觉得弥足珍贵。这样的文字翻译起来,自然难度甚大,比人们想象的艰难得多。况且翻译先得读懂原文,揣摩作者的用意何在,而书信多是与友人笔谈,许多事情(如背景和前因)都不用交待,此时译者就好比侦探解谜;如果前面的信没有搜集进来,凭空冒出一纸信文,译者则须绞尽脑汁,根据蛛丝马迹还原事情的来龙去脉,这时便非得有福尔摩斯的本事不可。因此,译者虽尽量避免,本书里面也难免出现一些冤假错案,如附录的书信,几年前翻译时时间仓促,做得有些粗糙,现在发现了一些错误和许多不准确之处,这一点需要特别说明,恳切请求读者原谅并给予指教。

(里尔克:《穆佐书简》,北京华夏出版社即出。林克翻译的荷尔德林和特拉克尔诗集,可在网上购买:http://shoe1518631776.tao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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