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蒙思想与美国国家政体的选择

2012-04-29 00:52王守利
都市家教·上半月 2012年9期
关键词:君主制民主制霍布斯

王守利

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年1月第三版的普通高中《历史必修一》第八课《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中有这样一句话:“华盛顿等美国资产阶级领导人也深受启蒙思想影响,不赞成建立一个君主制国家,希望建立一个统一而强大的共和制国家。”这句话存在一个最大的一个问题是它表达了这样两层意思:一是受启蒙思想影响所以反对君主制,启蒙思想与君主制是格格不入的。第二层意思是受启蒙思想影响所以一定赞成共和制,启蒙思想都是主张实行共和制的。

第一,启蒙思想并不反对君主制,恰恰大部分启蒙思想家是主张君主制的。如英国的两位启蒙思想家霍布斯和洛克就是主张实行君主制的。霍布斯在《利维坦》中认为社会要和平就必需要有社会契约。社会是一群人在一个威权之下,而每个人都将所有的自然权力交付给这威权,让它来维持内部和平和进行外部防御,只保留自己免于一死的权力。这个主权,无论是君主制、贵族制或民主制,都必须是一个“利维坦”,一个绝对的威权。霍布斯较中意君主制,甚至是君主专制,和以前不一样的是“君权神授”变为了“君权人授”而已。洛克第一个倡导了权力的分配,在《政府论》中他把政治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权三种,认为立法权高于其它两权,但立法权仍要受到人民的制约,当人民发现立法行为与他们的委托相抵触时,人民仍享有最高的权力来罢免或更换立法机关。另外,立法权属于议会,行政权属于国王,对外权涉及到和平与战争、外交与结盟,也为国王行使。这明显表明洛克是主张君主制的。

法国的三位启蒙思想家中有两位是主张君主制的。启蒙运动公认的领袖和导师伏尔泰被称为“法兰西思想之父”。他把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理想化了,认为最理想的是由“开明”的君主按哲学家的意见来治理国家,主张开明君主制。孟德斯鸠也是主张君主制的。他在《论法的精神》中把国家权力分为三部分:议会有立法权、国王有行政权和法院有司法权,用这种方法来限制王权,防止国王暴政。

这样看来“深受启蒙思想的影响,不赞成建立一个君主制国家”的说法明显是站不住脚的。

第二,启蒙思想家中并不是全都主张共和制的,主张共和制的只是少数。在17、18世纪的启蒙思想家中只有卢梭和康德主张共和制。这样看来“深受启蒙思想的影响,……希望建立一个统一而强大的共和制国家”的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

第三,这里存在着一个误区,即君主制等于专制,共和制等于民主制。君主制可以分为君主专制、君主立宪制和二元制君主制。其中的君主立宪制就不是专制而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一种,之所以形成这样的误区可能和我们国家的国情有关。我国是一个有着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历史的国家,而君主立宪的实践在中国又是一个空白。所以很多人看到君主两个字就自然联系到封建君主专制,而很少想到还有资产阶级的君主立宪制度。这样就把君主制等同于了专制。理论上说共和制应该是民主制度,但实际上不尽然。比如北非利比亚1969年卡扎菲推翻了亲西方的伊德里斯王朝,并建立了阿拉伯利比亚共和国。长达42年的统治使他成为阿拉伯国家中执政时间最长的领导者。你能说他实行的是民主制嗎?康德说的好,只要有分权和法制君主制也会变成共和制,没有了分权和法制共和制也会变成专制。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启蒙思想家追求的政体不在于形式上是共和制还是君主制,而是其实质是不是民主制。

第四,其实美国能够建立共和制国家而非君主制国家的主要原因不是受启蒙思想的影响而是美国自身国情的必然结果。因为美国是一个年轻的移民国家,没有君主统治的历史传统。移民中的很多人都是因为在欧洲遭到君主统治下的政治迫害才流亡海外,移民美洲的,所以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是厌恶君主制度的。而恰恰是这一帮人通过独立战争赶走了英国这个有着君主制传统的殖民国家,实现了独立。这时要他们选择建立什么样的国家,很自然不会是君主制。所以我认为这一结果的出现不是受启蒙思想家的什么影响导致的。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想可以把这句话作这样的修改:“华盛顿等美国资产阶级领导人也深深地了解美国的国情民意,不赞成建立一个君主制国家,希望建立一个统一而强大的共和制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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