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媒介控制看微博实名制的实施策略

2012-04-29 00:44焦红强
新闻爱好者 2012年9期
关键词:实名制微博策略

焦红强

【摘要】微博实名制是对网络新媒介进行控制的一种实践,其理论依据在于政府有权对媒介进行控制,从而使媒介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的需要。实名制可能会造成微博吸引力下降等问题,这与媒介控制目标之间产生了偏差。因此,需要从限制实名制的范围、政府部门主动融入微博、加强对运营商的监管、培养网民媒介素养等方面开展工作,从而减少实名制的弊端,构建和谐的微博环境。

【关键词】微博;实名制;媒介控制;策略

2011年12月16日,在争议中北京市出台《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要求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网站微博用户,无论是组织还是个人,在注册微博时都应当使用真实的身份信息。对于开展微博客服务的网站,应当自规定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申办有关手续,并对现有用户进行规范。规定一经出台就引起了广大网民的关注和热议。

众所周知,因为微博的巨大渗透力已经影响到了大多数的网民,据统计,从2009年微博在中国出现到2011年11月底,中国微博账户已增加到3.2亿个,约占中国网民的65%。[1]微博在信息传播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对发展如此迅猛、涉及人群如此之广的媒体形式进行实名制注册,其难度不可谓不大,其影响不可谓不深。规定的出台迈出了第一步,微博实名制的道路上还需要理论和现实的支持。

媒介控制是微博实名制的理论依据

微博是一种准大众传播媒介。在微博的实名制争论中,有学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引出法律渊源,认为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台规定从法律上是行得通的,因为微博是网络通信的一种形式,由负责网络管理的相关部门出台规定合理合法。[2]但是,更多的新闻传播学者从公民言论自由和对媒介进行管理的角度分析,认为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北京市公安局等单位不具备出台微博实名制管理的主体资格。因为它们既不是《宪法》赋予的权力机关,无权出台禁止网民言论的规定;同时也不是专门进行媒介管理的机构,没有对媒介进行管理的职能。这就引出了这样的问题:微博到底是通信手段还是一种媒介形式?笔者认为,微博是运用网络平台开发的一种新型通信手段,表面上属于网络通信的一种形式,但微博所传播的信息有别于一般的通信工具。在微博上信息获取的便利性、流动的多向性、保存和检索的快捷性、受众的不特定性等都显示了媒介的特点,因此,其本质上是一种媒介形式。不仅如此,从传播的效果上看,微博可以以社会上一般大众为对象进行大规模的信息传播,具备了大众传播媒介的某些特征。

实名制是媒介控制的一种手段。在传播学上存在政府对媒介的控制理论,“这种控制的目的是通过规定大众传播体制,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保障媒介活动为国家制度、意识形态以及各种国家目标的实现服务”[3]。这种控制包括规定媒介组织的所有制性质,对传播媒介的活动进行法制和行政管理等。但是這些控制主要针对大众传播媒介,微博作为一种准大众传播媒介,当然需要政府进行控制。实名制控制并不是一个新事物,早在2002年,基于网络论坛上负面信息的危害,清华大学新闻系教授李希光首次提出网络实名制的主张,在全国引起了广泛的讨论,但到目前为止也未实现。北京市出台规定的目的在于及时锁定违规的用户,通过严格的管理,抵制不良信息利用微博进行传播,杜绝利用微博诈骗等问题。从政府对大众传媒的管理上看,实名制只是普通的一种媒介控制手段,这在世界上也有先例,例如韩国从2007年7月已开始实施网络实名制。

媒介控制目标与微博实名制实施效果的偏差

根据传播学理论,政府对大众媒介进行控制的目的是建立良好的信息传播秩序,促进媒介的健康发展,从而服务于国家各种目标的实现。微博实名制的实施,对于政府监管、网民自律和行业发展将具有积极的意义。但从目前国内外的经验来看,推行微博实名制也不得不面对网民参与网络活动积极性下降、民众真实意思表达途径减少等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实名制这种管控措施就可能成为微博健康发展的阻碍,与媒介控制的目标产生偏差。

实名制将降低微博的吸引力。微博最大的魅力在于信息传播的门槛低、开放性和随意性,但是,网络实名制将把网民的随意性传播活动变为正式的传播行为。实名制好比是用户必须在自己的发言后面签上自己的名字,言外之意就是后果自负,出于自我保护的需要,微博用户在发言时会有更多的顾虑,有感而发的开放性表态受到了抑制,必然会减少他们的参与度。2010年4月,韩国首尔大学的一位教授发表《对互联网实名制的实证研究》称,该制度实施后,韩国网络论坛的平均参与者从2585人减少到737人(以IP地址为基准进行统计的结果),减少率为71.5%。可见,互联网实名制导致的“自我审查”,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网上的沟通。[4]

2004年,水木清华、北大未名、南大小百合、复旦日月光华等高校BBS都开始实施实名制。[5]高校论坛实名制虽然遏制了不良信息的传播,净化了论坛的环境,但是由于实名制使校外人员不能发帖,导致论坛访问量锐减,基本上丧失了原有的影响力。

实名制可能损害网民真实意思的表达。微博的便利性使网民话语权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观感介入社会热点事件,可以不受现实社会环境的束缚,敢于说真话,为我们展示一种真实的舆情,甚至可以根据自己了解的情况,揭露社会上的一些腐败现象。而这些都是因为有了匿名的保护,他们才敢于说真话。如果没有了匿名的保护,那么“因言获罪”的情况将难以避免。按照传播学的观点,任何民众都有媒介的使用权和观点的表达权。但在传统媒体上,普通民众往往没有表达的平台和机会,这就造成了他们利用门槛更低的微博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微博上的观点可能是片面的、不成熟的,甚至是错误的,但由于匿名的环境,他们可以真实表达自己的思想,而不用有过多的顾虑。实名制把网民置身于政府的严格监控之下,出于自我保护的需要,他们在监督政府、暴露社会问题方面将会缺乏勇气,趋于保守。

实名制将对网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提出挑战。目前,中国的微博账户有3.2亿个,如果实行实名制,则意味着亿万网络用户的信息被相关微博运营商所拥有,在盗取或泄露个人信息的惩罚机制还不健全的条件下,谁能保证网民信息的安全?假如微博运营商保护不当致使个人信息泄露,将是一场灾难,会引发各类社会问题。2011年7月,韩国SK电讯旗下的韩国三大门户网站之一Nate和社交网站赛我网遭到黑客攻击,约3500万名用户的信息外泄。[5]该案件几乎涉及所有韩国网民,导致韩国民众对网络实名制的质疑声越来越高。因此,要实行微博实名制,就必须在制度和技术上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方面采取有效的措施。

媒介控制理论下微博实名制的实施策略

分级管理,采取有限实名制。笔者认为微博是准大众传播媒介,其原因在于微博信息传播的多样性。作为知名博主,拥有上万受众,那么他们的信息传播就具有大众媒介属性;而对于普通的博主,仅有几十个粉丝,那么他们所进行的信息传播就不具有大众传播性。媒介的控制只是针对大众传播媒介,因此,实名制作为控制手段并不需要针对所有的博主,而是要分级管理,有限使用。对于知名的博主必须采取实名制注册,让他们在进行信息传播时更加注重社会责任、遵守传播道德,杜绝各类不良或不实信息的传播。而对于普通博主则可完全依据自愿原则,由用户自己选择。针对微博用户影响力不断变化的特征,可以要求网站对受众多于一定数目以上的用户进行实名制注册。分级管理有两大优点:一是对于知名博主采取实名制,基本可以避免微博不良信息传播,这就抓住了主要问题;二是对于绝大多数网民来说不会受到任何影响,从而降低对实名制的抵触情绪,保持微博对他们的吸引力。

改变观念,主动融入微博世界。微博的发展十分迅速,上海交通大学谢耕耘教授有個形象的对比:“一种传播媒体普及到5000万人,收音机用了38年,电视机用了13年,互联网用了4年,而微博只用了14个月。”[6]面对这种发展趋势,我们的政府应该顺势而为,接受微博带来的改变,积极主动地融入微博世界,倡导一种真实的、客观的、向上的、向善的社会风气。各地的政府部门和官员不应该再作为微博的看客,而应积极学会使用微博来开展工作,在微博上倾听民情、民意,关注社会舆情。在微博的管理上,重在“疏”而不在“堵”,通过疏导可以发挥微博信息的传播优势,积极与民众进行有效的沟通,鼓励网民表达真实的意愿,从而解决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加强监管,以微博运营商为主。媒介控制运用在微博上,更多的是要加强对微博运营商进行监管:其一,要求网络运营商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坚持诚信办网、文明办网,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其二,要求运营商对提供的微博服务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如应要求网络服务商加强监管,利用技术手段对于出现不良记录的用户采取警告、关闭等多种手段,严惩违法行为;要求他们及时屏蔽不良信息,切断不良信息的传播途径;对于未经证实的社会信息采取谨慎的监控措施;通过技术手段对微博的信誉度进行分级,并将级别明确标出,从而提醒广大受众及时防范有害信息。其三,要求各网络运营商必须严格用户信息的保密制度,对于泄露信息的运营商进行严格处罚,使运营商为广大用户提供一个规范、安全、有序的微博信息传播平台,兴利除弊,发挥微博的积极作用。

重视教育,提高网民鉴别能力。按照通常的理由,微博实名制是为了应对少数人妄图通过微博传播谣言蛊惑公众,制造舆论事端,传播色情暴力,进行坑蒙拐骗,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以污蔑、攻击竞争对手等行为。而这些行为存在的一个根本原因在于普通受众的盲从,如果我们能从培养受众媒介素养的角度出发,提高受众对信息的分析鉴别能力,那么这种盲从就会减少,微博不良信息传播的空间就会大大压缩。实际上,随着网络等新媒体的不断发展,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呼吁加强民众的媒介素养教育,提高他们对各种媒介和媒介信息的分析鉴别能力,建立一种和谐的媒介软环境,从而从根本上抵御网络传播道德缺失、网络有害信息泛滥、网络不良舆论导向盛行等问题。

结 语

微博实名制作为媒介控制的一种手段,从媒介控制的理论来看,其一,控制的范围主要针对大众传媒,如果微博传播没有达到大众传播媒介的规模,控制便没有必要;其二,媒介控制的目的是让媒介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的需要,如果控制的结果造成媒介功能的丧失,那么这种控制就太过严格。对于微博实名制需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我们必须审慎、适度地去把握。

参考文献:

[1]安传香.新华网评:微博实名注册,谁喜谁愁.新华网[EB/OL].[2011-12-19]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11-12/19/c_1112558

56.htm.

[2]王子强.《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有理有据.千龙网[EB/OL].[2011-12-17].http://review.qianlong.com/20060/2011/12/17/2540@75

80095.htm.

[3]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130.

[4]袁珏,张晓栋.微博实名制后不得不说的一些事.中国信息产业网[EB/OL].[2012-01-11]http://www.cnii.com.cn/index/content/2012-01/11/content_948926.htm.

[5]张金福,宁显禾,魏雄.高校校园网络实名制的法律对策研究[J].科技经济市场,2011(3):103-105.

[6]周楠.微博究竟改变了什么——对话《2010中国微博年度报告》负责人谢耕耘[N].解放日报,2011-01-11.

(作者单位: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编校:施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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