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及其规范与引导

2012-04-27 01:53文/黄
传媒 2012年7期
关键词:规范信息管理

文/黄 平 崔 健

作者黄平系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副总裁崔健系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办公室主任

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各种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技术不断升级,极大地改变了传统的传播方式,催生了一种新的传播形态——“自媒体”的产生。自媒体的兴起是传媒领域的大事,因其方便、快捷受到用户的欢迎,成为大众参与度极高的媒体形式,在社会网络中产生了良好的传播效果,对舆论环境、社会稳定也产生巨大的影响。但是,自媒体也会使问题复杂化,加大了管理难度,有时还会产生负面效果。因此,如何有效地规范和引导自媒体发展,使之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更好的作用,受到广泛的关注。

自媒体及其影响

自媒体,是指个人或机构组织可以随时随地访问网络,通过现代数字科技与外界相联,提供信息并分享他们真实看法的一种途径或即时传播方式。当前,以微博为主要代表的自媒体,已成为网络传播最活跃的主体和新兴舆论场。其传播特征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高效性,现场发布,速度快、范围广、数量大;二是对称性,信息发布者既是传播者又是信息接收者;三是人际性,传播主要依靠小团体、小圈子,在社会网络中传播;四是大众性,因由各个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小团体放射至无边界的传播区域,呈现出大众传播的效果。

自媒体的种类大致可分为三大类:个人、法人单位和官方组织。个人自媒体主要是以自发性个体发布;法人单位自媒体主要以社会各单位、组织发布;官方组织自媒体主要以政府机构发布。自媒体与传统的报纸、广播、电视媒体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除官方机构组织自媒体发布信息有管理环节外,其他大量的个体性自媒体的信息发布,是自行随时发布,没有“把关”环节,具有“不可控”性,其发布的信息呈现零散、失序、混乱状态。

由于具有上述的传播特点,自媒体也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有利于公众知情权和话语权的行使,有利于监督管理者公开透明处理政务;另一方面,因其先天带有的“不可控”特质,若处理不好,往往产生负面效果,使问题复杂化,加大了处理难度,甚至会被恶意利用,导致不良的后果。因此,全面认识以微博为代表的自媒体,进而有效地推动自媒体向积极方向发展,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重点。

规范引导的途径

以微博为代表的自媒体的传播,主要是通过互联网来实现的。纵观近年传媒的发展,自媒体的兴起和发展,呈现出“草根发声、精英评论、大众围观”的特点,其中,个人发微博自主性强,具有不可控性。虚拟世界本身也是需要纳入制度管理以保证其运行顺畅的,否则有害信息将会层出不穷,影响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因此,对自媒体,特别是对个人上网以及微博行为有必要进行规范和引导,以构建健康有序的自媒体生态。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上网行为。

由于自媒体已经成为大众参与度极高的媒体形式,且对舆论环境、社会稳定等影响巨大。因次,各国政府都高度重视对这种新兴大众媒体的规范管理。

近十年来,对互联网有害信息的治理是很多国家关注的热门话题,这些国家在管理中形成了各自不同的管理体系。美国是最早为互联网立法的国家,如互联网上对儿童色情信息可以依据法律直接屏蔽或删除,鼓励并资助社会力量规范网络秩序。英国采取多管齐下的策略,将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整合起来,形成整体的规模优势。德国出台《联邦数据保护法》和《反垃圾邮政法案》,这些法规规定,个人信息包括消费者提供给企业的姓名、性别、收入情况、身份证号码、业务爱好等,一些企业如银行、电信公司若泄露其掌握的客户资料,都是违法的。日本2003年正式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除对个人信息管理者本身的保护义务进行详细规定之外,也严禁其对外泄露。违反者将按照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最多可处以6个月以下徒刑再加罚款等,个人可以起诉违法公司或个人。韩国从2002年开始实行网络实名制。网民在网上发言和跟帖,包括上传照片、撰写博客、玩网络游戏、下载软件等活动,均必须提供身份证明等个人信息。政府要求网站详细核查和验证网民的身份信息,发现漏登的,网站将会被处以高额罚款,造成不良后果并无法跟踪到源头的,网站将代替网民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互联网的建设和管理,提出“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并采取了一系列管理措施。我国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管理条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加强微博客管理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这是维护互联网健康发展的有效依据。为加强微博管理,有关管理机构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如积极稳妥地推进微博及重点网站、论坛的实名认证。2012年2月北京市全面推行微博实名制。有些单位和网站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管理,严格区分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规范公职人员、媒体从业人员上网行为。这些措施有效地推动了自媒体的健康发展。

加强舆论引导,净化网络环境。具体讲,又分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文明办网,净化网络环境,坚决打击色情淫秽等有害信息的传播。今年4月,中国互联网协会再次发出倡仪,呼吁互联网行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传播,依法文明办网,不为网络谣言提供传播渠道。积极制作和传播合法、真实、健康的网络内容,把互联网建设成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的平台。

其次,大力整治网络传播不规范行为。积极开展整治清理有害信息和整治互联网、手机信息传播专项行动。今年3月,有个别网民在互联网上特别是微博中编造、传播谣言,相关机构采取措施,对一批传播谣言的网站依法进行查处关闭。实践证明,编造、传播谣言者只要触犯了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同时,加强负面信息监控,从严打击新闻网站违规“洗稿”和商业网站违规行为,坚决查处无资质网站违规登载新闻及非法网站伪造新闻网页等行为,进一步清除网络文化毒瘤,维护互联网良好的信息传播秩序。

第三,鼓励官方组织和社会机构通过网络传播,加大舆论引导力度。随着自媒体影响力的日渐提高,要重视利用官方组织和社会机构的微博在社会舆论场中发布负责任的信息,及时沟通,用准确、权威的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目前,党政机关与领导干部开微博已成为一种趋势,微博问政更是成为“干群”沟通的新形式、社情民意畅达交流的新渠道。例如,在政务微博中公安微博最为活跃,仅“平安北京”微博开通一年来,就收到网友的评论留言超过18万条。在“微公益”“随手拍解救儿童”“小学生免费午餐”等活动中,有关机构与社会组织合作、与政府联手产生了积极的效果。

第四,积极创新管理,加大规范化管理力度。加强互联网基础管理,建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准入与退出机制,提供规范的行政执法依据,逐步实现网上虚拟空间与现实开办单位、个人的真实结合。有关管理部门应依法管理互联网,禁止网上“黄赌毒”泛滥,规范和打击网络不健康行为。

笔者认为,“规范”与“引导”要同时并重,即不断强化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以“有形的手”消除网上“有害信息”;同时,还要充分尊重网络传播规律,多管齐下,更多运用“无形的手”调节网络舆论生态、自媒体生态,发挥互联网自我净化的功能,推动网民在自媒体时代实现“自律”和“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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