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麦成
(郑州轻工业学院 外语系,河南 郑州450002)
语言学的发展与哲学密不可分。哲学是文化的根,是语言学的摇篮。“语言哲学与语言研究的关系,就像营养钵对钵中小苗的关系,也像摇篮对摇篮中婴儿的关系”[1]。语言学的研究不但从哲学及其研究成果中汲取了丰富的营养,而且反过来又推动了哲学思想的进一步发展,所以语言学的创新与发展往往建立在哲学思想的发展与创新基础之上。而且语言学理论或学派的建立,总是以某种语言观作为指导思想的,而某种语言观也总是某种哲学观的反映。如历史比较语言学,其哲学基础是经验论(特别是实证主义)、达尔文进化论、机械物理论;结构主义语言学(代表人物是索绪尔),其哲学基础是分析哲学并兼有唯理性倾向;转换生成语言学(代表人物是乔姆斯基),其哲学基础是笛卡儿的天赋论和二元论,同时还有形式主义;而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是体验哲学,强调心智的体验性、认知的无意识性、思维的隐喻性。这些语言学派的创新与发展离不开相关哲学思想的启发,因为“语言学在寻找对象时,不可能绕开哲学的基本问题: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主观和客观的关系”[2]。而哲学思想的建立与发展又反过来对语言学的发展提供了方法论的指导。实际上语言学的每一次进步,其实也都是哲学上的一次进步。语言学的每一发展都是由于其背后的哲学推动力,或者说,正是由于语言学家能够从哲学的视角看待语言,处理语言问题,语言学理论才真正具有了更为普遍的价值和深远的影响力。
一般来讲,“体验哲学”一词最早于1999年由Lakoff和Johnson提出[3]。体验哲学对亚里士多德客观主义关于思维的一些错误观点进行了深刻的批判,提出了用身体感知世界、认知世界的观点。体验哲学强调人类在进行范畴化、形成概念、完成推理、建构语言的过程中主观性所起的重要的作用,认为西方客观主义哲学观过分强调世界客观性,忽视人的生理结构、身体经验以及认知方式、抽象思维等主客观因素在认知世界中的作用。
体验哲学认为,“概念是通过身体、大脑和对世界的体验而形成的,并只有通过它们才能被理解。概念是通过体验,特别是通过感知和肌肉运动能力而得到的”[3]。因此,我们说,概念的形成与我们身体对客观世界的经验和体验密切相关,与我们的主观意识密不可分,是我们感知、感觉、心智、情绪等的产物,是我们与客观世界互动的产物。身体是我们认识世界的出发点,在我们认识和了解世界的过程中,我们借助于空间概念和人类的思维进行范畴化的活动,形成概念和推理,完成人类对世界的体验,并通过体验获取知识。
体验哲学作为身体与客观世界的经验和体验,是一种“身心合一”的认知观,它所包含的内容十分丰富,Lakoff和Johnson将其核心思想总结为三条基本原则:心智的体验性,认识的无意识性,思维的隐喻性。心智的体验性是指我们在进行范畴化的过程中,思维中所形成的概念和推理等不是对外部世界客观的、镜像的反映,而是通过我们的体验,依赖大脑和环境的互动,抽象概括形成的带有认知主体主观性的一种认知;认识的无意识性是指人类在进行范畴化的过程中,由于人类的神经加工过程和认知运作程序十分复杂而短暂,以至于人类无法感知其认知过程的存在;思维的隐喻性主要体现在人类语言的使用中,由于人类思维的隐喻性,才使得人类的语言如此丰富,才能够去表达抽象的概念域,将人类的知识扩展到新的领域。
范畴是认知主体对外界事体属性所作的主观概括,并不是外部客观现实在我们大脑里镜像般的反映。那么,范畴从哪里来呢?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格拉的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4]向我们叙述了这样一个事实:客观事物对范畴的划分不是随意的,而是来自人类对客观物质世界进行的感知和体验,是人类在此基础上大脑所形成的一种抽象化认知。这种能力使得人类能够在纷繁复杂的世界中看到事物之间内在的关联性、相似性,并由此对世界万物进行分类、推理,进而形成概念。
1987年,Lakoff出版了《女人,火,危险事物——范畴揭示了思维的什么奥秘》一书,在书的开头第一部分即对范畴化进行了论述:“对范畴化应该加以重视。世界上没有什么像范畴化那样对于我们的思维、概念、行为和语言更基本的东西了。”[5]Lakoff从研究范畴理论出发,不断地探索和总结人类的概念结构和认知模式,摒弃了客观主义哲学形而上学的逻辑思辨方法,借助于Labov,Rosch,Kay以及Narayanan等人的心理学或神经生理学实验的成果,企图揭示整个人类认知系统的工作机制,并从认知的角度对人类的概念结构和语言意义的关系进行重新的思考和研究。Lakoff认为概念的形成基础是一种心寓于身的体验观。心智和思维产生于人与外部世界的相互作用,在交互过程中,人类通过自己的身体获得经验。人类的整个概念系统都根植于知觉、身体运动和人在物质和社会环境中的体验。心智是基于身体经验的,意义是基于身体经验的,思维也是基于身体经验的[5]。
范畴及范畴化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与我们的一言一行密切相关。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对所看到的任何事物都自然地予以范畴化。范畴化是所有高级认知活动的基础,是人类最基本的一种认知活动,是人类在思维、感知、行为和言语中最基本的能力,是人们对客观世界进行分类的一种认知活动,是人类形成概念能力的基础。
范畴化理论注重主观性,把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到了非常重要的程度。在范畴化理论看来,所有客观事物都是不能独立于人的认知的,不但人类社会如此,自然存在的事物也不例外。客观事物的属性和类别完全是认知主体认知的结果。因此,范畴化理论本质上是一种主观性理论,是一种在认知主体体验和经验基础上的理论。
“主观性”是指语言的这样一种特性,即在话语中多多少少总是含有说话人“自我”的表现成分。也就是说,说话人在说出一段话的同时表明自己对这段话的立场、态度和感情,从而在话语中留下自我的印记[6]。人的认知活动是主观的东西,它是客观的反映并可以反作用于客观。人的社会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在实践中人不是机械地反映客观,而是能动地反映客观。也就是说,人的认知活动可以透过事物的表面现象而反映事物的本质。客观是第一性的,只有在遵循客观规律、尊重客观条件下才能在实践中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人类在思维中用语言给客体划分范畴时,主要是根据客观事物本身的本质特征,根据客体的本质相似性及其在我们大脑中的反映,而不是先入为主地用我们的认知去对客体进行划分[7]。“范畴不是通过标准——特征模型或者是由必要和充分条件决定的成员身份而确定的”[8]。相反,范畴是围绕原型、家族相似和范畴内部成员之间主观的关系而组成的。主观性是隐于语言形式背后的概念结构的一部分,能够表达说话者的立场、态度和感情等自我印记,体现说话者的主观参与[9]。鉴于此,客观世界中哪些事物、事物的哪些方面或属性被人类所认知,认知的程度如何,在一定程度上与认知主体密切相关。
在范畴化理论看来,所有客观事物都是不能独立于人的认知的,不但人类社会如此,自然存在的事物也不例外。因为在日常生活中,没有固定不变的范畴,范畴的构建取决于不同的因素影响。也就是说,某一客体到底属于哪一范畴,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范畴的主观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体验哲学认为,人们的思维、心智、概念等都直接基于现实世界的感知体验、身体运动,具有体验性。客观世界中的范畴、特征、关系均是身体与客观外界互动的产物。认知是大脑对客观世界及其关系进行处理从而能动地认识世界的过程,是通过心智活动将对客观世界的经验进行组织,将其概念化、结构化的过程[10]。因此,在范畴形成的过程中,认知主体的情感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国古代著名学者刘勰认为,岁有其物,物有其容;情以物迁,辞以情发。意思是四季有不同的景物,不同的景物有不同的形貌;人的情感随景物变化,文辞则因情感而抒发[11]。所以对于同一事物,由于环境的变迁,认知主体内心情感的变化,所体验的结果就会不同。
Langacker认为人们用语言反映客观世界时拥有各自的视角,在他看来人们对客观情境的认识是多层面的,主观性就是其中极为重要的层面[12,13,14]。认知的视角不同,认知主体对相同的客观事体的范畴化的结果就不一样。Lakoff著作的名称“女人,火与危险事物”其实正是这一观念的产物。有一种澳大利亚的土著语——德伯尔语。每当一个讲德伯尔语的人在一个句子中运用一个名词时,该名词前面必须加上“bayi”、“balan”、“balam”、“bala”这四个词中一个词的变体形式。这四个词给德伯尔人的世界中所有物体均归了类,因此如果要正确地讲德伯尔语,就必须在每个名词前面使用正确的分类词。其中,“女人、火、危险事物”等被归为balan一类[5],但是这种情况在世界其他种族的语言使用中却是没有的。
唐宋八大家之一,中国宋朝著名诗人苏轼在其《题西林壁》中有句经典诗句:“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描写庐山的不同形态的变化。从远近不同的角度看到的庐山的山色和气势完全不一样。横看庐山绵延逶迤,崇山峻岭郁郁葱葱连绵不绝;侧看庐山则峰峦叠嶂,奇峰异石,高耸入云。同一个认知对象,不同的视角,会出现不同的认知结果。
人对客观情景的主观识解和所形成的概念表征受人的认知系统和认知能力的支配和制约[15]。范畴与客观世界之间的关系并不是机械的一一对应关系,换句话说,范畴并不是客观世界在认知主体大脑中的镜像,而是认知主体结合自己的经历和体验,在一定目的指导下,通过抽象思维对已有认知模式进行的新信息的理解和解释。
从认知的角度来看,客观事物根本没有什么属性和类别,它们的属性和类别完全是人类认知的结果。整个客观世界的一切都是不能独立于人的认知的,人类社会如此,自然世界依然如此。虽然人类在一直不断地感知世界、认识世界,虽然人类的大脑具有超过目前世界上最发达计算机的运算、推理能力,而且人类的抽象、综合、概括等逻辑思维又高度发达,但人的认识毕竟有限,人类不能洞察客观物质世界中的一切,再加上客观世界本身所具有的复杂性、不确定性,所以,在认知的过程中,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人们认知上的差异。
例如,中西方关于“龙”的认知,充分说明了不同认知主体在认知上的差异性。在中国,龙是一种吉祥、高贵、权威、荣耀、成功等的象征,这种认知已深深地根植于每一个炎黄子孙的心中,渗入我们的社会、文化和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中华民族灿烂、辉煌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用于指称或形容与“龙”相关的事物时,充满了祝福和向往,如“龙凤呈祥”、“龙腾虎跃”、“龙马精神”、“望子成龙”、“龙行虎步”、“真龙天子”等。而且我们炎黄子孙以自己为“龙的传人”感到无比的自豪和骄傲。但是在西方,“龙”却代表着“凶恶”、“残暴”、“野蛮”以及其他邪恶的东西。
又如,人类关于“高”、“低”、“胖”、“瘦”以及“老年”、“青年”等范畴的识解无不与认知主体的认识密切相关。什么算高,什么算低,不同的认知主体有不同的认识。同样的,多大年纪的人算是老年人,不同认知主体的认识也是不一样的。对于同一个范畴,不同认知主体可以这样看,也可以那样看。Lakoff认为,“如果说草是绿色的那是不正确的,绿色取决于你和草之间的关系。说血是红色的,天是蓝色的,也不正确。所有的颜色均取决于你与客观物质世界的关系”[16]。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还会利用范畴的不确定性达到产生幽默的效果。如,妻子对丈夫说,“今天晚上你做饭”,丈夫马上回答说,“好的,我做饭你做菜”。在这里,就是因为认知主体故意利用“做饭”和“做菜”在范畴上认知主体认知上的差异性而达到幽默的目的。
范畴化并不是纯粹的经验获取后的一种心智活动,而是我们的身体和大脑不断进行的一种活动。从根本上来讲,人类的范畴化能力是人类经验与想象力共同结合的结果,包括人类的感知、运动活动、文化活动以及隐喻化、转喻化、思维影像的运用。我们人类不能脱离范畴,拥有一种完全没有范畴化和概念化的经验;我们也不可能不经体验而形成一种完全脱离现实世界的范畴。
当然,我们在探讨范畴主观性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范畴主观性和客观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毕竟客观不以认知主体的主观而存在,是认知主体的认知对象,虽然主观是对客观的能动的反映,但客观决定主观,客观是第一位的,认知主体在能动地反映客观物质世界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客观规律,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在客观实践中充分发挥认知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从而更好地认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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