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华(云南省永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云南省永平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民间长期以来形成了“养牛为耕田,养猪为过年,养鸡为赚零花钱”的特点。畜禽养殖属于单家独户分散饲养,少而全,无法形成规模,畜禽商品化程度低。为破解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这一难题,2011年起,永平县加大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民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到目前为止,全县共组建注册登记48个,注册资金2980万元,现有社员1486人。但多数领导、合作社发起人对合作经济组织认识不到位,不知怎么做,不知从何入手。为解决以上问题,受县政府的指派,笔者对全县48个合作社进行调研,提出以下建议: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一是生产关系的重大调整、变革和完善,对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 也就是说,从单家独户的生产,发展为诸多生产者组织起来的联合生产;从雇工式的家庭农场或作坊,发展为利益紧密联结的合资合作。二是产品交换方式的创新。也就是流通组织形式的创新。这是指农户生产的东西从单家独户到市场去出卖,发展为生产者组织起来,共同去闯市场。三是分配方式的创新。这是指生产与流通联合的紧密程度及利益关系,生产者把产品出卖后,从一次性取回应得利益,发展为过后有返利等形式的二次分配,或者有大家共享的公共积累。通过合作社发展壮大,社员逐渐增多,发展为规模化、标准化、工厂化股份制生产和通过认证后生产出无公害的名牌畜禽产品,社员有稳定的收入。
发展农民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是认真贯彻执行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着力解决“三农”问题的具体表现。永平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合作社建设,于2011年设立“永平县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稳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稳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政策和措施。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按照《意见》的要求成立领导班子和工作组,确保合作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发起人组建合作社筹备委员会并制定筹备工作方案;拟订社名,确立业务范围;准备发起申请书;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经有关部门认真进行审查,包括发起人是否有组织能力,该合作社业务数量是否达到组建规模、预期效益如何等。基本符合条件后,即可下达同意组建批复。
2.申请人接到主管部门准予组建的批复公文后,应即时召开筹委会,吸纳会员,拟订本合作社章程及业务计划草案。
3.在上述各项筹备工作任务完成后,召开会议,呈请乡镇分管合作社的领导出席指导。在会上:主持人宣布本合作社加入成员名单、人数、代表人数,如到会人数符合成立合作社成立有关规定后,即宣布成立大会开始;筹委会负责人作合作组织筹备工作报告;主管部门负责人宣布本合作社成立的批复;宣读章程草案,并请讨论后表决通过;提出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并进行选举;理事会、监事会分别召开第一次会议,推选常务理事、理事长和监事长;主持人宣布常务理事、理事长、监事长等人选名单;理事长、监事长讲话;党政领导和有关社会各界代表讲话;宣布成立大会结束。
1.规模分析。结合永平县目前的实际情况,应发展100~120个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其规模是: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社员30人,猪舍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年出栏肥猪1000头以上;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社员30人,牛舍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年出栏肉牛600头以上;黑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社员30人,羊舍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年出栏800只以上;生态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社员30人,鸡舍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年出栏20000只以上;永平鹅养殖专业合作社,社员30人,鹅舍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年出栏2000只以上。
2.经济效益预计。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按现价计算,每出栏1头肥猪可获纯利800元左右,年出栏肥猪1000头可获利润80万元,每个合作社成员可分到2万元以上;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按现价计算,每出栏1头肉牛可获纯利2000元左右,年出栏肥猪600头可获利润120万元,每个合作社成员可分到3万元以上;黑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按现价计算,每出栏1只羊可获纯利500元左右,年出栏800只可获利润40万元,每个合作社成员可分到1万元以上;生态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按现价计算,每出栏1只生态土鸡可获纯利25元左右,年出栏20000只可获利润50万元,每个合作社成员可分到1.5万元以上;永平鹅养殖专业合作社,按现价计算,每出栏1只鹅可获纯利200元左右,年出栏2000只可获利润40万元,每个合作社成员可分到1万元以上。
结合各专业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各级各部门应采取现场培训、技术讲座、参观学习等形式,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及社员开展管理、技术和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以促进专业合作社更好更快发展。
按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形式,积极引进和鼓励具有一定经济和技术实力的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养殖专业合作社,充分利用加工型、市场型的龙头企业需要稳定的原料供给,专业合作社和农户需要稳定的产品销路这一关系,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积极创办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如县商务局招商从四川引进注册的“云南永平川娇猪业发展有限公司”、从大理引进的“永平建标生命开发有限公司”和“永平大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有效促进了当地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