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博男
(黑龙江大学,哈尔滨150080)
漂泊不定,任走远途
——离散文学在《店员》中的体现
梁博男
(黑龙江大学,哈尔滨150080)
伯纳德·马拉默德是继辛格、贝娄之后的又一位著名美国犹太裔小说家。在众多的犹太裔作家中,马拉默德所体现的犹太性最强,同时他作品中所体现的犹太人道德责任主旨也最为明显。以马拉默德的小说《店员》为例,通过对两代人性格特征进行分析,充分体现了小说中的离散文学性和犹太性。
犹太性;离散文学;《店员》
离散(diaspora)的本意是指离散在巴勒斯坦以外的犹太人,从公元1世纪起,犹太人就被驱逐出当时的耶路撒冷地区,开始了漂泊流离的生活,其间不断受到各方面的迫害,尤其在二战时期,希特勒对犹太人进行残忍屠杀,将近600万的犹太人惨遭杀害,这个民族及其文化几近灭绝。直到1948年以色列建立,才结束了犹太人将近两千年漂泊的历史,但还是有很多的犹太人定居异国他乡,因此,有“离散”这个词来形容犹太人漂泊的历史十分恰当。
现在离散这个词已经不仅仅是指犹太人了,只要是散居在外的民族都可以说是离散的人群。整个世界经历了各种战争,产生了大量的移民,这些背井离乡的“离散者”都在文化的碰撞中顽强地生活着。在这些人当中,产生了很多著名的作家,作为身在异乡的他者,能够更加深切地感受那种文化的碰撞,并将其以各种文学题材记录下来,供人们欣赏体会。如当代美国最杰出的小说家索尔·贝娄(Saul Bellow),美国获奖最多的戏剧家亚瑟·米勒(Arthur Miller),异化青年的“守望者”塞林格(J.D.Salinger),最有资格代表时代的美国作家诺曼·梅勒(Norman Mailer),犹太性最强的犹太作家伯纳德·马拉默德(Bernard Malamud)。当然,除了犹太作家,还有很多其他国家的离散作家,比如中国籍的汤婷婷、谈恩美等等。但本文将以犹太性最强的马拉默德最著名的作品《店员》为文本依托,分析离散文学是如何体现在文本之中的。
马拉默德曾经说过:“我写犹太人,首先是因为我了解他们。”[1]136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马拉默德犹太裔俄罗斯人的父母随着大批涌入美国的犹太人一起迁居到纽约市,开了一间小杂货店,马拉默德就是从这个小店的柜台后面看着每天光顾的客人一点点长大,也正是他在这个小杂货店中对父母的观察,对邻居的观察,以及对客人的观察,使他的作品中对于犹太人的各种行为和所处的状态描写得淋漓尽致。
马拉默德被认为是所有美国犹太作家中犹太性最强的,那么什么是犹太性呢,“一、秉持犹太教,信仰上帝,研读《托拉》和《塔木德》(犹太教的基本法典),遵守安息日,逾越节和赎罪节等犹太节日;二、继承犹太人的血统,接受犹太教育,参加犹太会堂活动,保持犹太禁忌。”[1]2-3犹太人一直认为自己是上帝的选民,因此忠于信仰,保持高水平的道德,在磨难中也要坚强地生活。这是犹太人顽强性格的一方面,然而作为上帝的选民也是犹太人陷入困境的原因之一,其他许多民族都在迫害这些坚强的“上帝选民”,导致他们流散于世界各地。马拉默德在他的作品中也体现出了犹太人应该具备优良的道德,应该有这种犹太性,但是,美国人所具有的资本主义精神和高度发达的科技成就对犹太人的这种犹太性有着几乎毁灭性的力量。这些矛盾,文化的冲突,在马拉默德的小说《店员》中都有着深刻的体现。
离散文学在本作品中主要从两个方面来体现,一是作者本身作为离散作家对于自己的祖国,文化的思念是如何在其文本中体现的;二是深处在异国他乡的作者,充分了解两种文化,深刻体会两种文化之间的碰撞,这种碰撞与矛盾的感情是如何体现在文中的。
(一)第一代移居美国的犹太人
作为第一批移居美国的犹太人来说,他们总是充满着矛盾的思想,一些人能够很快地融入到美国社会中去,而另一些人则固守着犹太人的种种教义。在《店员》中就明显地表现出不同的犹太人进入美国社会后的各种变化,在一个非犹太区,莫里斯·波博、朱利叶斯·卡帕、山姆·培勒三家犹太人形成了小小的犹太社会,他们开始都很窘迫,但是由于生活所迫,他们不得不以自己的方式生活。他们对于故土的思念也是由他们对于美国这个地方的适应程度所决定的。
莫里斯·波博是其中三家人中最老实的一个,他来到美国希望可以寻找到一个可以实现梦想的方法,他想当药剂师,但是由于妻子艾达的反对,最后只成为了一个小杂货店的老板。并且这一干就是二十多年,他秉承犹太教义,为人正直,心地善良,别人可以欺骗他。但是,他因为良心过不去而无法欺骗别人,因为一枚硬币而追出顾客两个街区;会给卖灯泡的小贩茶水;会一大早上起来只为了卖给那个波兰女人三分钱的面包;给“醉女人”减少赊账的钱数。但是在当时经济大萧条的美国社会,就是这样的好人,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他的小店的生意每况愈下,一直处于风雨飘摇的状态,本来时好时坏还可以说过得去,但是自从对面开了超市后,他的小杂货店就像书里说的是一座“坟墓”,带给他的是种种的压抑,是挥之不去的梦魇。他常常想起的是童年时代的家乡可以“常常在村里布满车辙的泥泞路上奔跑,或穿越田野,或跟别的孩子下河玩水嬉戏”[2]3,但来到美国后,连天空都很少见到,每天进进出出的都是他的杂货店。他还经常怀念他死去的儿子,其实他的儿子也是往昔生活的一种象征。
作为一名离散在美国的犹太人,莫里斯就是两种文化碰撞的一个牺牲品。他怀念曾经的日子,怀念自己的故乡,怀念曾经自由自在的生活,甚至怀念可以遵从犹太教义的时刻。现在的他,处在两种文化之间,却不能处理好新的文化带给他的压抑,使他处在一种困苦的状态。按照犹太人的教义,在安息日本来是不能够工作的,但是由于生活所迫,他不得不违背教义,一天要工作十五六个小时;在非犹太人的地区工作,要卖给那些人犹太人不吃的猪肉;二十年来没进过一次犹太教堂。在教义上,莫里斯已经不能够算上是一个真正的犹太人了,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犹太人,他忍受,并且对一切抱有希望,他自己毫无所求,却时时刻刻帮助别人,改善别人的思想。但也正是因为他的这种行为,使他不能够完完全全地适应当时的美国社会,他想过解决的办法,甚至想要烧掉自己的房子。那个怂恿莫里斯放火的人说“我干的营生就是放火”[2]252,如果他是个犹太人的话,那他也是同样被生活所迫,违背了犹太教义。还有一次,莫里斯忘记关掉煤气差点命归西天。虽然那时逃过一劫,但是最终,他还是拧不过病魔的侵扰,离开了人间。
“我为你受苦。”是莫里斯经常说的一句话,他就是犹太人的典型,就是犹太性的化身,同时他也仿佛是耶稣的化身。勤奋、忍耐、诚实、仁爱、同情、宽容、责任感等等美德在他的身上都能够找得到。然而,在美国,爱是很少为人所理解的。马拉默德认为:“在美国人的生活中,爱极少为人所理解,部分原因是由于我们的清教背景,部分原因是由于这个国家的许多年轻人对爱没有一个完整的概念,许多面对爱时就犹疑不定,逡巡不前。”[1]158在整个小说中,也只有莫里斯是没有条件地爱别人,给别人以引导,最后连弗兰克也加入了犹太教。因此说,莫里斯是所有离散在美国的犹太人中的一个典型代表,具有非常强烈的犹太性。
艾达·波博是莫里斯的妻子,她是典型的贫穷的美国犹太家庭妇女,因此一切都是以钱的拥有作为第一位的。同时,她也是受到美国种种文化影响比较大的。
艾达作为离散在美国的犹太人,也常常怀念过去,因为她来到美国并没有过上她想要的生活,并且把一切都归咎于莫里斯。“早晨,她一醒来,就埋怨她丈夫许多年以前把她从一个犹太人居住的地区拖到这个鬼地方来。她至今仍惦念着他们过去的朋友和乡亲。失去了他们,又没有个好职业,那已经够不幸了。除了离群索居外,经济问题使他整天烦个没完,更增加了她的痛苦。”[2]6
艾达作为离散在美国的犹太人也是一个典型的人物,她受到美国文化的冲击很大,她的思维方式是美国式的精明,她羡慕卡帕家的生意,埋怨莫里斯没有像卡帕之前一样弄到营业执照,也把他们的小杂货店变成一个卖酒的店铺,这样他们也不用过这样的生活了。她还十分的势利,如果有人帮忙,她就会认为别人有所求,或者是理所当然的。就比如说卡帕为了获得租金把空铺子租给施米茨开杂货店,这使莫里斯的生意受到巨大损失。艾达理所当然地让卡帕帮忙找杂货店的买主,认为“他现在想帮你的忙,是因为他觉得对不起你”[2]8。在弗兰克来帮忙擦窗户的时候,她的第一反应就是“既然帮了忙,马上付钱吧”[2]45。在她的心里,美国就是个物质横流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已经不是犹太人所信奉的真诚、友爱、互助等等了。艾达的这种想法也影响着她的女儿海伦,在她的眼里,海伦一定要嫁给一个有钱人,不管那个人是否爱海伦,但是一定要有钱,如果没有钱,在这个社会就没办法生存。
总体看,艾达作为离散在美国的犹太人,怀念着从前在有朋友,有乡亲的家乡,但是既然来到了美国,就要适应,要自己过得好些,因此,金钱至上就占据了艾达的全部生活。
朱利叶斯·卡帕和山姆·帕尔,这两个人是先后继莫里斯之后来到美国,一开始的时候也只是做小本的生意,卡帕开的是鞋店,勉强度日,后来禁酒令废除后,弄到了售酒执照,便开始了他的发家生活,变成了美国的中产阶级,家也搬到了公园附近的大房子里,也拥有自己的汽车。而帕尔则是开着小小的糖果店,但是他从来都不好好管理他的糖果店,一心沉醉于赌马中,但是他的运气相当的好,不但赚足了钱,还能供儿子上大学。在离散到美国的人群中,他们构成了适应社会,改善自己生活的群体。但是一定程度上,他们在一定意义上还是背离了犹太的教义。
卡帕的生意按照莫里斯说是同“酒鬼打交道的生意”。他的财富是靠蒙骗那些酒鬼,利用他人的弱点而积累起来的。他自己搬出了那个贫困的小区,住进了大房子,但是仍然在这里做生意,获取巨额的利润,可以说,他是使这个地区的人们变得越来越穷的原因之一。这些都是与犹太教义不符的。卡帕可以说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美国文化的影响,他认为,有能力赚钱就是智慧的象征。并且他认为,有了钱就可以做任何事情。莫里斯认为卡帕是“毫无才智”,但是他到莫里斯的店里还是会颐指气使地指出这里不好,那里不对,说一些没人听的劝告。他还认为,因为他们家有钱,就可以娶到海伦作为儿子的妻子,也不管两个人是否有真的感情。卡帕已经被美国社会当时的状况所同化,他为了赚钱,甚至不管莫里斯这个所谓的“老友”的状况,牺牲友谊把裁缝店的铺子租给了施米茨杂货店,以致抢走了莫里斯很多的顾客,他还口口声声地说“你不要着急,以后他多卖点儿熟食,你多卖点儿杂货,等着瞧吧,他会给你带来顾客的”[2]12。后来,他还把这个屋子租给了塔斯特和佩得森,这又使本不景气的莫里斯的小店更加雪上加霜。但是卡帕在任何时候还很喜欢往莫里森的小店跑,他自己也说不上为什么,其实,他的生意,他对朋友的做法,他的内心也是深受谴责的,因此,他跑向莫里森,这个遵从着犹太教义的犹太人,希望能够从他的身上找到一些安慰,寻回自己精神上的一点儿犹太性。
帕尔在小说中提到得很少,主要就是他专注于赛马比赛,并且每次都想在其中大捞一把。他太关注他的马赛了,以至于他失去了与其他人交往的机会。他只认准金钱,不愿同别人交往,他曾经就是这样同莫里斯交往的:“莫里斯从报摊上拿了份《前进报》,丢了个五分镍币在那只雪茄盒里。山姆·帕尔正在研究一张绿色的赛马简况表,挥挥他那只像块火腿似的手,向他打了个招呼。他们一向懒得攀谈。他懂什么赛马?那个人又懂什么生活的悲剧性?智慧掠过他那冷静的头脑。”[2]19-20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帕尔在生活中的漠然,对生活中除了赛马之外的事情漠不关心,也不管昔日的朋友。
从以上的几个第一批移居美国的犹太人来看,他们为了自己的生活,与美国文化不断地冲突着,最终倾向于美国文化的却得到了金钱,而忠诚老实,遵从着犹太教义的老实人却悲惨地生活着,最终惨死在异国他乡,这也体现出了犹太人在美国当时的状况。
(二)第二代美国犹太人的身份认同
三户犹太人家庭,三个年轻犹太人,他们和上一辈不同,他们出生在美国,从小就是在美国文化的熏陶下成长,他们对于故土的留恋几乎没有,有的只是作为犹太人应该遵循的犹太教义,体现出他们的犹太性。当然不同家庭中长大的孩子们,对于自己的犹太性也是有不同的认识的。
海伦·波博是莫里斯的女儿,她接受的是美国式的教育,她希望可以得到良好的教育和光明的前途,但是莫里斯赚的钱根本就不可能支付起大学的费用。并且海伦的工资也要部分贴补家用。她在地铁里遇到奈特,“她庆幸自己手中也有一本书,可以遮遮门面。但是遮不住,她突然感到自己的帽子和外套显得寒酸极了。这分明是她疑神疑鬼,因为她这身打扮还算蛮不错的。”[2]12她羡慕那些有钱的人,也曾想过为爱同奈特结合,但是,她终究还是跟她的母亲不同,不能把金钱看做一切。她要的是真真切切的爱,而不是奈特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女人。她对于同奈特所做的事情而感到羞耻与后悔。
海伦生活在这样的家庭中,看着老实的父亲以及势利的母亲,她决定自己改变命运,并且认为融入美国社会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教育,她要继续学习,读大学,有知识,这样就能够改变他们的命运。她不想再像父亲一样,一生委曲求全,事事退让,不能像父亲一样一生碌碌无为,最后落得和他一样的命运。因此,对于像海伦这样的犹太人,在两种文化的夹击下,逐步成长,并且在思想上继承了犹太教的坚忍不拔的精神。
奈特·帕尔&路易斯·卡帕,这两个生活在物质丰富的犹太家庭的第二代,在精神生活上却极端的贫乏与自私。奈特虽然是学习法律的大学生,但却是自私自利,凡事只从自己的角度考虑。用在学校学习的美国法律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这就已经使他倾向于美国文化而忽略了犹太的教义,他认为,“要是人人都对生活中的美好时刻感到后悔,那么人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活着还有什么诗意?”[2]128所以,他认为犹太教义已经过时了,已经不能用在现在的生活中了。他从来不把海伦介绍给他的朋友们,当海伦疏远他,离开他,他都不知道原因,还自以为是地责骂海伦:“你这烂女人!”这足以看出他根本不爱海伦,只是为了占有她,因为她的美貌。奈特是典型的接受了美国的教育而抛弃自己本族教义的一个典型例子,他所学习的美国律条所教给他的就是实用主义和物欲主义。
而路易斯·卡帕也是海伦的一个追求者,因为海伦漂亮,因为她是犹太人,卡帕家有钱,就可以把海伦娶过来做老婆。其实,路易斯也同样把海伦作为一件商品,可以用金钱来购买。同样,路易斯无所事事,在这样的美国社会中,将美好的犹太人的信条抛弃了,路易斯就是在他的父亲的影响下,持有的世界观就是美国的物欲主义,强调物质追求。他想追求海伦,但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他和海伦不在一个层次上,他没有追求,海伦却一直在寻求幸福生活,寻求更高品质的生活,寻求受教育的机会。这些都是路易斯不可能理解的。问路易斯想要从生活中得到什么,他的回答是“我已经拥有的那些东西——加上其他。”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路易斯作为第二代移居美国的犹太人,已经对于自己的教义任之弃之了。
离散在美国的犹太人有着各种各样的生活,在马拉默德的《店员》中只是展现出了这些犹太人中很小的一个部分。他们生活在异国他乡,思念着自己的故乡,在新的文化氛围中,想要保持自己的犹太性,但由于生活所迫,又不得不一次次的破坏这种本性,在两种文化的碰撞下,物质上、精神上都处于不安的状态下。但是马拉默德仍然坚信,犹太人的性格,那种坚忍不拔,愿意替别人遭受磨难的教义是应该继续被推崇的。
[1]魏啸飞.美国犹太文学与犹太特性[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2]马拉默德.店员[M].杨仁敬,刘海平,王希苏,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0.
I106.4
A
1001-7836(2012)05-0121-03
10.3969/j.issn.1001 -7836.2012.05.049
2011-11-06
梁博男(1984-),男,黑龙江哈尔滨人,助教,硕士,从事英美文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