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石景山分局(100043)唐华茂
依法行政与改革创新是辨证统一的关系,依法行政是改革创新的前提和基础,改革创新又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的有效性。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依法行政是建设法制国家的基本要求,改革创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不竭动力,都是现代社会发展所不可缺少的。现行的法律法规是前期改革创新的结果,今天的改革创新是今后更好依法行政的要求,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行政许可法》[1]和《行政强制法》的颁布实施,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内容,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大举措。
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这部法律,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一次新的考验。一方面要努力规范经济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但是,改革创新不应违反依法行政的原则,必须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创新成果上升为制度的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对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或禁止的,则要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大胆探索创新。
日常工作中,执法与服务并不矛盾,两者都是为了维护群众的利益,为了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要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公务员就是服务员”的思想,既要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更要承担服务人民的责任。要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既不失之于宽,也不失之于严,严要有据、宽要有边、硬要有度、软要有界,一切行政行为都要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切实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寻求执行政策法规与服务经济发展的最佳结合点。
改革创新监管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落实依法治药的必须途径,是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的必要举措。积极开展“诚信工程”建设,这也是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与《行政强制法》的制度保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推出一批新拟定、修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就是《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具体化。加强对“三品一械”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管,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
3.1 依法行政与改革创新是相辅相成、辨证统一的关系 我们要深刻认识依法行政与改革创新的辨证统一关系,依法行政并不排斥改革创新。因此,依法行政是为了更好地改革创新。同时,法律也需要在实践中完善。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发现问题、改革创新才能不断地完善法律。因此,改革创新也是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
3.2 在依法行政基础上坚决推进改革创新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要勇于改革、勇于创新,要有不怕风险、不畏艰难、不怕埋怨、不惧失败的勇气。要勤于思考,加大体制创新力度,敢于实践,以适应市场变化和竞争。
3.3 坚持依法行政,旗帜鲜明地鼓励开放和竞争
3.3.1 依法行政,优化政务环境 要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依法行政、优化政务环境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快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要建设诚信政府,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改进政府服务,转变工作作风和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优化政务环境。
3.3.2 解放思想,扩大对外开放 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克服和冲破制约扩大开放的各种思想障碍,实施开放带动战略。
3.3.3 创优争先,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见贤思齐、见快思超、见强思争的争先意识,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全体党员干部都要强化创优争先意识,以奔竞不息、勇立潮头的精神,以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作风,推动药监事业跨越式发展。
3.3.4 强化宣传,为开放和竞争营造良好的人文和舆论环境 要认真做好对外宣传药监的组织策划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手段、各种方式,提高药监的知名度。
总之,我们要坚持依法行政的理念,不断改革创新,依法制药,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