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 静,何中平
(1.大连海洋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3;2.大连市路灯管理处,辽宁 大连 116021)
大连作为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慈善事业发展相对较快,初步形成了一张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相衔接的慈善救助网。本研究从道斯矩阵入手,通过对大连慈善事业发展所具备的优势(Strength)和劣势(Weakness)的分析,客观判断大连慈善事业的总体实力,通过对大连慈善事业发展环境中的机会(Opportunities)和威胁(Threats)来挖掘其潜在的资源。这对实现东北地区大开放格局和加快辽宁的全面振兴,乃至全国以及东北亚的经济发展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1)经济优势。“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史记·管晏列传》)改革开放以来,大连市作为全国第一批港口开放城市,经济增长举世瞩目。经济发达、市场繁荣使得大连人深深感到政府带来的实惠与利益,在获得自己的幸福时也产生回报社会、服务社会的愿望,并萌生出“爱他人等于爱国”的意识,表现了国民少有的自觉。因而,纷纷奉献自己的时间、精力、财力、技能等。
(2)文化开放(辐射)优势。大连作为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五点一线”的战略要地,具有无比优越的文化开放优势。同时,大连也是国际移民城市,他们通过“引进来、走出去”战略,不断地学习、模仿、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和港澳地区的做法,这对大连慈善事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3)政府支持。在中国现阶段,没有政府的积极参与,就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慈善事业。大连更是如此。市政府从战略高度上认识到慈善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因而在资金、人力及政策等方面对义工队伍的建设提供了很多有益的帮助,名副其实地扮演了慈善事业的参与者和领导者,当然也充当了协调者和立法监督者的角色。据前任秘书长介绍,大连义工在国内影响深远,当时就拥有了两个唯一:一是唯一给义工上保险的单位;二是唯一给义工经费的组织,义工组织表现了一定程度的“自治”。
(4)人文优势。大连市共有13所普通高校,大学生较多,青年志愿者是一支重要的力量,他们在推进慈善事业和传播志愿文化具有较为雄厚的优势。
(1)慈善组织数量不足,尤其是民间组织更少。大连的正式慈善组织主要有大连市慈善总会(大连市慈善基金会)、大连红十字会等9个团体,非正式慈善组织因其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所以确切情况难以掌握。其中,有代表性的有“狮子会”“爱在海边儿童村”等。
(2)慈善组织的独立性不强,呈现出鲜明的“官民二重性”特点。我国政府对慈善组织实行“双重管理体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民间组织由民政部门主管登记管理,同时受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即实行“分级登记,双重管理”的模式。大连的慈善组织亦是如此。始终处于政府-市场-社会的巨大张力之中,慈善组织既要寻求发展空间,争取合法性,又脱离不了政府的干系,呈现出鲜明的“半官半民”特点。
(3)慈善组织的社会认知率低,持续性社会支持网络欠缺。慈善组织归根结底是一个民间性、社会性的组织,只有得到更广泛的社会支持,活动才能更好地展开。但就目前大连慈善总会来说,社会对慈善事业的认知率低,各类慈善项目没有深入广大市民心中。自2004年10月成立以来,大连慈善总会共开展了44个慈善救助项目,但市民仅对全国性项目“希望工程”和辽宁省项目“蓓蕾生命救助项目”的知晓率较高,知晓率分别达到47.90%和20.98%[1]。而其他较有特色的“爱心爸爸”“有声书屋”等项目,市民并不很了解,说明大连的慈善项目品牌建设还有待提高。慈善组织社会认知率不高,公民参与率就低。大连人不乏慈善参与热情,但真正持续、长久搞慈善的企业和个人并不多,主要集中于某些志愿者和万达集团等少数知名企业,缺乏持续性社会支持网络。
(4)慈善服务水平不高,扶助对象受限,乡土化色彩浓重。由于慈善观念上的差异,使得慈善领域的开发受到阻碍。在较为权威的《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对慈善的释义是“从同情、怜悯或宗教信仰出发对贫弱者以金钱或物品相助,或者提供其他一些实际援助的社会事业”,这在实际的调查中也得到了验证。笔者曾在2009年对大连市慈善事业发展的调查中,发现70.4%的受调查者选择“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而其中“帮助老人、残疾人的服务”的人占26.2%,“对艾滋病、吸毒等特定人员的服务”“帮助低收入者和贫困阶层的服务”的人分别占16.3%和14.7%。显而易见,多数人行善助人仍是出于对弱势群体的怜悯和同情,认为慈善就是施舍(捐款捐物)。更为重要的是,慈善救助体现了相当程度的乡土化色彩。如爱心助学项目,被救助的对象大多是辽宁省内或大连辖区内,呈明显的地域化色彩,没有将服务视野扩大到社会成员的全面需求,这与《大美百科全书》对慈善的阐释是“从全人类出发,注重人类进步和社会福祉”相差甚远,与理想的“全民慈善”“平民慈善”还存在很大差距。
(1)政治权力的逐渐下移,需要无数个民间团体承担政府的部分职能。改革开放后,政府政治权力的下移,导致“政企分开”“政社分开”,个人的话语表达、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等空间得以释放,这给慈善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广大的生存空间。尤其大连中产阶层的人数不断增多,他们对民间救助不断增大开始从经济自主走向政治自主。
(2)传统道德的重建与回归,使丰富而久远的慈善思想得以升华。中华民族是一个热情仁爱、乐善好施的民族,关于“慈善”的概念,古已有之。从孔子到孟子,从仁爱到仁术,形成了系统化的社会慈善思想。尤其是“5·7”空难、非典、“5·12”地震等突发性的社会事件和社会问题埋藏在心中的爱重新被唤起。他们反省并试图理解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性,并将生命的意义,提高到更高的层面,帮助他人即是自己幸福。
(3)弱势群体的扩大,产生了慈善的需求。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来,随着自由流动资源和自由活动空间的扩大,中国社会发生了高速度大规模的社会分化,出现了利益分化主体的社会“断裂”,贫富差距持续扩大,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呈明显的扩大趋势。大连市政府虽然每年都支付一定的低保金、大病救济金和其他扶贫帮困资金等,但只依靠政府的力量是无法实现全社会和谐的,这就需要慈善、志愿服务来弥补其不足。
(1)民间慈善步履蹒跚。建国初期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把“慈善”看作富人伪善的外衣或是帝国主义侵华的一种工具。从1950年开始,政府颁布相应条例,开始对旧社会的慈善机构采取接收、改造和调整的政策。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慈善事业仍然相对沉寂,但是鉴于政府财力所限,部分人士的奔走呼号,政府开始重视民间慈善力量。但总体来说,中国慈善文化明显缺失,大连也不例外。
(2)传统意识的根深蒂固。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如费孝通先生所言,属于“差序格局”的乡土社会,即人与人之间以人伦亲属为序,一圈一圈向外扩散。凡与自己有亲属关系的为近,无亲属关系的为远;相识者为近,不相识者为远;与自己有利益关系者为近,无利益关系者为远。缘于此,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浓厚的乡里情结和亲族情结是人们考虑的重要因素。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慈善事业的发展。
(3)市场经济的不断冲击。市场经济的日益发达,孳生了拜金主义和奢靡之风。在现代社会彼此区分并且行动者追逐各自狭隘与特殊利益之时,“金钱至上”的思想浮出水面。这种财富观的畸变阻碍了慈善意识的养成。
大连慈善事业近几年得到了长足发展,初步形成了一张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相衔接的慈善救助网,既成功地为政府“拾遗补缺”,也为今后 “小国家、大社会”格局的建立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大连慈善事业的发展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笔者认为,今后大连的慈善事业,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满足生存权的慈善救济,主要包括“扶危济困、安老助孤”八字范畴。二是实现发展权的慈善事业[2]。具体如下:
(1)在现有基础上,打好“慈善义工”这张王牌,以“项目”来吸引人,同时以长者义工为骨干,年轻义工为补充,确保爱的链条永续不断。大连慈善总会义工分会,作为国内最先发起的慈善机构招募的义工队伍,在国内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自从“5·7”空难以来,义工队伍迅速壮大,截止2008年,大连市已有注册义工8万多名。我们在关注数量的同时,更要关注其日常性、持久性和实效性。大连市应该创新开发新项目,保留过去好项目,使慈善救助项目针对性更强,范围更广。
(2)加强慈善机构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慈善专业人才队伍主要包括三个层面:领导层、专业员工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在大连现阶段,因慈善事业正处于发展初期,所以,特别需要克里斯玛式精英领导来引领大连慈善事业的发展。而领导层观念的更新、知识结构的拓宽、充满爱心、能办实事、具备较高素质和人格魅力的则显得更为重要。
(1)加强行业自律和功能分化,提升慈善公益组织的公信力。在中国“三位一体”,即“基金运作”“劝募社会资源”“提供服务”三个功能“集为一身”。如康晓光所言,中国的慈善组织主要“是通过向社会募捐,再用募捐所得提供服务的机构”,属于运作型的。而在此期间,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就会出现贪污腐化之事,造成公信力下降。所以,要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作支撑,建议大连市尽快出台关于“慈善义工”的法律文件及更多的保护性政策。
(2)善于运用“体制内资源”(体制资源)和“体制外资源”(市场资源)两种动员模式,逐渐实现由“单一式参与”到“介入式参与”最终实现“决策式参与”的跨越。当前,中国的慈善筹资上,主要是单一式慈善筹资的动员方式上,慈善筹资通常是直接面对匿名的大众,动员者缺乏对被动员者生存所必须的资源的直接或间接的控制,被发动起来的参与者,之所以选择参与,是因为他们认同了动员者所提供的某种意识形态、某种信念。所以,在提高慈善行动能力方面应该做到公开、透明、全方位了解各方面信息。实践证明,希望工程的“1+1”模式非常成功,大连慈善总会可以效法希望工程的某些做法[3]。
(3)既要善用单位资源的“集体劝募”方式,也要善用民间的“散财之道”。慈善事业作为一项民营公益事业,需要政府在政策上的扶持,尤其是在税收政策上的扶持。遵循西方发达国家的惯例,可以对企业的慈善捐赠给予免税待遇,对富人的所得或遗产征收超额累进税,以此鼓励并促使企业及富人热心慈善事业,实现企业与社会“双赢”。同时,有关慈善组织或机构给予必要的财政扶持,以此推动着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4)选择“组织宣传”的行政途径和信息。在中国,官方的报纸在很大程度上是党或政府的意志[4]。实践证明,组织传播是行政化募捐手段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信息的内容上,“领导同志的肯定”,在中国往往直接决定了媒体支持程度,有不可估量的作用[5]。
(1)弘扬慈善文化,大力倡导“感恩”意识,培育慈善组织成长的社会文化基础。从社会实践的视角来看,志愿参与可以被解释为惯习,是一系列日常惯例、习惯和实践的一部分,甚至可以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培养慈善惯习,一靠家庭;二靠学校;三靠各类慈善公益组织;四靠媒体的引导。
(2)倡导慈善意识,积极宣扬慈善美德,树立慈善典型,以争取更多的社会认同。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弘扬慈善意识,引进奖励机制,以争取更多的社会认同,从而使慈善事业成为一项全社会的事业。
总之,要提高慈善组织的质量,提高慈善行动能力,提供更广泛的公众参与平台,真正使大连慈善事业更进一步,早日实现从精英慈善到“平民慈善”,从内敛保守走向开放、社会化,从传统慈善走向现代慈善的转变。
[1]毕贺.大连慈善事业发展对策研究[D].大连:大连理工大学,2008:31.
[2]吴锦良.政府改革与第三部门发展[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275.
[3]陈津利.中国慈善组织个案研究:慈善组织的成功、策略和公众参与[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8:54.
[4]孙立平,晋军,何江穗,等.动员与参与:第三部门募捐机制个案研究[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91.
[5]康晓光.创造希望: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研究[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