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尔斯特“社会矛盾”思想解析

2012-04-12 04:09曾庆福
河南社会科学 2012年10期
关键词:社会矛盾终极矛盾

曾庆福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社会科学教研部,河南郑州450002)

埃尔斯特“社会矛盾”思想解析

曾庆福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社会科学教研部,河南郑州450002)

埃尔斯特是分析马克思主义的重要代表人物,在《逻辑与社会》和《理解马克思》中,埃尔斯特致力于对马克思的辩证矛盾理论的“重建”工作,他把“社会矛盾”分为两种,即反终极性现象和次优性现象。我们认为,埃尔斯特的“社会矛盾”思想提供了分析“辩证矛盾”的重要模型,为把握客观的辩证矛盾提供了一种逻辑分析的特殊途径。但由于埃尔斯特对客观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缺乏了解,其“社会矛盾”思想存在着对“辩证矛盾”理论把握的褊狭性缺陷。

社会矛盾;反终极性;次优性;辩证矛盾

矛盾是辩证法中的关键术语,也是逻辑学中的一个关键术语。埃尔斯特在《逻辑与社会》和《理解马克思》中,对矛盾概念进行了重新解释,提出了一种独特的“现实矛盾”(real contradiction)理论,并以此致力于对马克思的辩证矛盾理论的“重建”工作。埃尔斯特把“现实矛盾”分为两类:“心智矛盾”和“社会矛盾”。由于埃尔斯特更重要的贡献是把“心智矛盾”概念推广到“社会矛盾”,这里主要是对埃尔斯特的“社会矛盾”思想进行解析。

埃尔斯特指出,与“心智矛盾”相比,“社会矛盾”这个概念虽然更为复杂一些,但同样以形式逻辑的“逻辑矛盾”概念为基础,并且它与“合成谬误”(fallacy of composition)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埃尔斯特首先详细地说明了他运用模态逻辑工具对“模态合成谬误”的界说[1],然后据此讨论了一种主要的社会矛盾,埃尔斯特把它称为“反终极性”(counterfinality)——“非协调行为(uncoordinated actions)产生的非意向结果(unintended consequences)”[2],继而又以著名的“囚徒困境”为主要范例,研讨了与反终极性密切联系的另一种主要社会矛盾——“次优性”(suboptimality)。

一、反终极性现象

关于“反终极性”现象,埃尔斯特把它定义为:“反终极性是指群体中的每一个体按照其想象的与他人的关系行动时,所产生的无意识后果,即产生一种总体上的合成谬误,当此谬误的前件为真时,其后件就会产生矛盾。很明显,反终极性是社会的而非个体的现实矛盾的一个类型。”[2]

在《逻辑与社会》中,埃尔斯特首先运用模态逻辑把合成谬误定义为:从任一个体都可能具有某属性,推出可能所有个体都具有该属性。如果用公式表示就是:(∀x)(◇(Fx)),∴◇(∀x)(Fx)。而合成谬误则是构成“反终极性”和“次优性”这两类社会现象存在的基础。

我们知道,人的行为都是有目的的活动,但在一定的目的和动机下所进行的活动,有时会得到预期的结果,表现为目的与结果的一致性,而有时会得到与自己的行为目的相反的结果,表现为目的与结果的不一致,即行为人不仅没有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反而得到相反的结果。这就是埃尔斯特所说的反终极性现象的含义。

关于“合成谬误”构成“反终极性”社会现象存在的基础,埃尔斯特举出了一系列例子来进行解释和说明:

在一个演讲大厅中,由于人太多,为了看清楚演讲者,每个人都站了起来,但这样做的结果是,大多数人不可能看清演讲者。

为了获得一定的利息和钱,每个人同时把他的钱存入银行或者同时取出存款,但这样做的结果是,没有人能分别获得他们想要的利息和钱。

一个更为复杂的反终极性现象的例子则是来自经济理论中的著名的蛛网模型:蛛网模型通过引进时间变化因素,连续考察属于不同时期的需求量、供给量和价格之间的相互作用,用动态分析的方法来论述诸如农产品、畜牧产品这类生产周期较长的商品的产量和价格在偏离均衡状态以后的实际波动过程及其结果。

下面我们以农民种植水稻为例,来对蛛网模型进行具体的分析和说明。我们知道,由于水稻的生产周期较长,它的本期产量一般是由它的前期价格决定的。如果年初水稻价格较高,农民相信种植水稻有利可图,为了获得更多利益,农民会大量种植水稻,这样到了年末,由于水稻种植面积扩大、产量增多,市场上的水稻供过于求、销售不畅从而导致价格下降,出现丰收不增收的情况。这时农民看到种植水稻不赚钱,于是下一年可能转而经营其他农作物,这样水稻种植面积减少,到年底产量也会减少,市场上的水稻供不应求导致价格上涨。这时农民看到种植水稻有利可图又重操旧业,扩大水稻种植面积,引起水稻产量增多,这样下一个时期又会重现供大于求、价格下降的局面。在没有外界干预的情况下,这种现象将如此循环下去,表现为一个蛛网模型。在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中,上述现象通常是不可避免的。

埃尔斯特认为,马克思所揭示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的“利润率下降规律”也表现为反终极性现象。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当经济增长率高于劳动力增长率的时候,整个失业后备军将被生产所吸收,从而导致劳动力的缺乏和工资的上涨。因此,对每个资本家来说,节省劳动力的发明对解决由于高工资而使利润的下降的问题是一个合理的方法。但是,如果所有的资本家都据此缩减劳动力,就会引起剩余价值总量的减少和利润率的下降。

因此,对个人资本家来说,当面对高工资时,追求剩余价值的内在冲动和相互竞争的外在压力,迫使个人资本家不断采用新技术,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减少单位产品的劳动耗费,使自己生产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当商品按照社会价值销售时,个人资本家就能够获得超额利润。因此,个人资本家采取新技术是合理的。但当按照同样的目的,所有的资本家都采取新技术,新技术在社会各企业、各部门普遍推广时,各个企业、各个部门的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就会引起整个社会的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而随着社会资本有机构成的不断提高,全部资本中不变资本所占的比重增大,可变资本的比重减少,所能雇佣的劳动力也就相对减少,由可变资本所带来的剩余价值总额与总资本的比率,也就是平均利润率也必然会随之下降,这样就会产生与原来的期望相反的结果,表现为目的与结果的不一致性。

以上反终极性现象的实例反映了目的与结果的不一致,表现为行为目的与结果的冲突。这种结果是主体没有想到的无意识的后果,而这种无意识的后果是对主体有害的或能够带来损失的后果,是违反主体的初始意愿的。反终极性现象证实的不是逻辑上的不可能性,而是说明了人类行为领域的界限,以及当人类意愿给这些限制施加压力时可能出现的现实困境。这种“冲突”、“困境”的描述和形式逻辑的“逻辑矛盾”无关,而只有用“逻辑矛盾”中的“矛盾关系”(特别是模态矛盾关系)为基础才能给予清楚的刻画。因此,按照埃尔斯特关于“现实矛盾”的界说,这种“反终极性”现象就是在人类社会中存在的一种“现实矛盾”。与单纯的“心智矛盾”不同的是,它是由社会共同体成员的意向与行为共同媾和而成的一种现实的“社会矛盾”。

二、次优性现象

埃尔斯特所讨论的第二种社会矛盾叫做“次优性”现象:“所谓次优性是指非合作解决方案的故意实现,是由个体策略选择带来的某种次帕累托状态的补偿机制,即在此情况下,当所有参与者都采取某一策略方案,并且充分意识到其他人也会这样做,此时他们的收益至少等于或者多于他们中的某些人或所有人采取处在分歧策略方案时的情况。”[2]

在研究“囚徒困境”等次优性现象的典型例子之前,埃尔斯特首先回答了两个问题:反终极性现象和次优性现象之间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说次优性现象也是“现实矛盾”?

次优性是一个博弈论概念,埃尔斯特认为,它之所以被归入“现实矛盾”的标题之下,是因为在许多情况下,它也像反终极性现象一样,以“合成谬误”为基本形成机理。只不过在“次优性”现象的情形中,由于人类个体所具有的反思特性,个体行为人已对上述“合成谬误”有一定的认识,即认识到其追求目标属性的“不可全称化”,也知道其他个体行为人也懂得这一点,因而他只能追求“次优选择”。但是,如果只是行为人个体认识到这一点,而不是共同体本身从整体上加以自觉控制,则个体经过所谓“理性的计算”所产生的次优性选择,仍然会和反终极性现象一样“事与愿违”。“次优性和反终极性都是产生集体行为的社会现象。次优性与反终极性的区别表现在:一方面,反终极性反映的是目的和结果之间的紧张状况,而次优性反映的是现实和可能之间的紧张状况。另一方面,在次优性的情况中,后果是可预见的,而不是想不到的;而在反终极性的情形中,后果是想不到的,没有预见的”[3]。

次优性现象是在完全信息条件下的非合作性行为,“囚徒困境”则是次优性现象的典型范例。这个范例反映了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之间存在着冲突,说明两个囚徒个人在进行决策时,如果都以自己个人的最大利益为目标,那么就会无法实现最大利益甚至较大利益,这是理性的囚徒难以摆脱的困境。此外,埃尔斯特认为,具有像“囚徒困境”一样形式的次优性现象的标准例子还有外部性、公共产品问题等。

从以上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次优性现象反映了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冲突,说明了博弈主体如果只从利己的个人理性出发,在各种可供选择的可能中,只选择对自己来说利益最大的一种可能,而对他人利益完全不顾,其结果就可能导致两败俱伤。也就是说,个体理性可能导致集体的非理性。它反映了个体在选择时的困境:从个体来看,其选择可能是合理的、最优的,但从集体来看,则是不合理的。它实际上说明了人类集体行动的悲剧,反映了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冲突,体现了可能与现实之间的对立,从而构成另一种典型的“社会矛盾”。

三、埃尔斯特“社会矛盾”思想评析

埃尔斯特的“社会矛盾”思想提供了分析“辩证矛盾”的重要模型,从而为分析风格的辩证法与辩证矛盾研究提供了重要启示。

我们认为,无论是反终极性现象还是次优性现象,都刻画了现实社会共同体处于一种“悖境”之中。埃尔斯特所刻画的两类“社会矛盾”,都是社会共同体在集体行动中所形成的社会“悖境”,实际上反映了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冲突,反映了社会共同体在集体行动中目的与结果、可能与现实的对立统一的客观矛盾结构,因而均可视为客观的辩证矛盾的一种特殊形态。埃尔斯特的贡献在于厘清了形式逻辑的“矛盾关系”在描述这种客观矛盾中所起的基础作用,清楚地解释了这两类社会矛盾的形成机制,为把握客观的辩证矛盾提供了一种逻辑分析的特殊途径。因此,笔者认为,埃尔斯特意义上的“社会矛盾”论题,可以被视为一种特殊的“辩证矛盾”论题。

埃尔斯特所清晰刻画的两类“社会矛盾”,在现实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是屡见不鲜的。当代中国政府力倡科学发展观,其实质就是要解决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之间已经陷入的某种程度的“悖境”,意欲通过“统筹”以实现“兼顾”,通过解“悖”而达到“和谐”之诉求。显然,这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在处理“社会悖境”、消除悖境中的“恶性循环”问题。这正是我们研究埃尔斯特“社会矛盾”理论的现实意义所在[4]。

埃尔斯特关于反终极性与次优性社会矛盾的区分,以及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次优性上升到主导地位的论述,一方面对现代资本主义的发展现实有一定的解释力,另一方面也在本质上揭示了现代资本主义与以反终极性社会矛盾为主导的近代资本主义一样,同样具有以“合成谬误”为基础的“非理性”与“盲目性”,同样陷入“社会悖境”,而一种“合理的”的社会形态应当是真正克服这种“社会悖境”的社会形态,这就是社会主义形态。这样的论证建立在严格的逻辑分析的基础之上,即使按严格的分析哲学标准来说,也是颇具论证性与说服力的。

以往对埃尔斯特的方法论个体主义的研究都没有重视它与埃尔斯特的“社会矛盾”理论的内在关联,从而未能通过对“社会矛盾”理论的逻辑重建的独特视角来考察埃尔斯特方法论个体主义性质与功能,这也是对埃尔斯特哲学认识论与方法论研究重视不足的一个后果。由思想史的视角可以见得,埃尔斯特方法论个体主义的确立与坚持,与其运用现代逻辑工具对马克思“社会矛盾”学说之分析性理解的确立与坚持密切相关,他也是由此视角入手认识到以博弈论和理性选择理论来理解与重塑马克思主义的必要性与可能性,从而成为“博弈论的分析马克思主义”的开拓者的。因此,探讨埃尔斯特“社会矛盾”理论的功能与局限,也有助于探讨其方法论个体主义的功能与局限。

在充分肯定埃尔斯特“社会矛盾”理论所取得的成就的基础上,我们也应看到其存在的问题与缺陷。笔者认为,其最重要的缺陷就是埃尔斯特对“辩证矛盾”理论把握的褊狭性。如前分析,他对客观的社会矛盾的把握仅限于“反终极性”和“次优性”这两种特殊形态及与之类似的类型,并以此对马克思的社会矛盾思想加以“逻辑重建”,而不能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客观矛盾普遍性”的思想。其显著标志是其不能理解马克思恩格斯一再确认的“否定之否定规律”,甚至不能理解马克思何以把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关系称为“矛盾”。究其原因,是埃尔斯特始终没有真正澄清“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之间的最基本的差别。就认知层面来说,所谓“逻辑矛盾所断言的是同一属性既属于某对象,同时又不属于这一对象,或者说断言某一对象同时既有又没有某一属性;而辩证矛盾所断言的是两种相反相成的属性同时属于某一对象”[5]。“辩证矛盾命题所刻画的这种性质可以表现为多种特殊形式,其最典型的表现就是同一个体中肯定因素与否定因素的相反相成。埃尔斯特不明此理,对客观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缺乏了解,把‘反终极性’和‘次优性’这两种客观社会矛盾的特殊形态当做了社会矛盾的全部。不过,因为这两种社会矛盾的描述与形式逻辑的矛盾概念联系更为紧密,埃尔斯特运用现代模态逻辑对其进行了精到的把握,并将之运用到当代资本主义现实矛盾分析之中,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果。汲取其成果之精华发展辩证法与辩证逻辑的矛盾理论,应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3]。

综观埃尔斯特的思想体系不难发现,埃尔斯特的矛盾概念与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的矛盾概念之所以不同,原因还在于二者运用的方法和视角不同:埃尔斯特强调微观机理的探究,运用的是方法论个体主义;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更注重宏观理论的探讨,运用的是方法论整体主义。马克思通过考察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矛盾,从整体上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趋势和规律;埃尔斯特则是从微观上对马克思的社会矛盾理论进行逻辑把握,把对社会现象的考察还原到理性个体和共同体信念与行动的层面进行分析,探索宏观理论背后的微观机制,试图建立起马克思主义辩证理论的微观基础。如果将这种探索作为传统马克思主义的“补充”和“发展”,显然是有益的,但埃尔斯特的“社会矛盾”理论不可能像他自己认为的那样成为传统马克思主义辩证矛盾理论的一种“完型替换”。

[1]曾庆福.埃尔斯特模态合成谬误思想解析[J].河南社会科学,2011,(6):52—54.

[2]Jon Elster.Logic and Society[M].Chichester:Wiley,1978.

[3]曾庆福,张建军.埃尔斯特“现实矛盾”思想解析[J].河南社会科学,2009,(5):1—4.

[4]张建军.广义逻辑悖论研究及其社会文化功能论纲[J].哲学动态,2005,(11):47—51.

[5]张建军.逻辑悖论研究引论[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

责任编辑吕学文

(E-mail:dalishi_sohu@sohu.com)

B81

A

1007-905X(2012)10-0043-03

2012-07-21

曾庆福(1966—),男,河南罗山人,哲学博士,河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教授,研究方向为逻辑哲学、分析的马克思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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