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文
(西北政法大学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陕西 西安710122)
列维-斯特劳斯在《亲属制度的基本结构》中指出妇女是最高等级的礼物,聘礼是妇女被象征性的对等物所替代的过程①Levi–Strauss.The Elementary Structure of Kinship.Beacon Press,1969:27.。弗里德曼指出婚姻对于出嫁女性来说预示着她的身体和劳动力、生育力甚至死后的灵魂都从出生家族向夫家转移②[美]莫里斯·弗里德曼:《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第38页,刘晓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从此,以婚姻为契机,以该女性为中介形成了血亲之外的另一种亲属关系:姻亲关系。人类学关于汉族姻亲关系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不少的成果。马丁(M.Emily Ahern)③Emily M.Ahern.Affines and the Rituals of Kinship.In Religion and Ritual in Chinese Society.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74:279-307.、刁统菊④刁统菊:《姻亲关系的秩序与意义——以山东枣庄红山峪村为个案》,北京师范大学2005年博士学位论文;刁统菊:《吊簿:姻亲交往秩序的文化图像》,载《西北民族研究》2007年第1期。、王开庆⑤王开庆、王毅杰:《大礼帐——姻亲的交往图景——以陈村为个案》,载《青年研究》2010年第5期。等人通过对溪南村、红山峪村、陈村等的调查都提出因为给妻家族的女性生育实现了接受妻子家族香火延续的理想,形成了一种不平衡的“债务关系”,所以前者在仪式上和社会地位上优越于后者。吴重庆⑥吴重庆:《桃之夭夭,其叶蓁蓁——孙村婚礼及姻亲关系中的“例”行与“例”变》,见黄宗智主编:《中国乡村研究》,第六辑,福建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也通过孙村的“走仪”研究指出它表达了两个家族之间的相互敬重,尤其是娶妇之家对嫁女之家的敬重。
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受法国人类学家布迪厄“实践”理论和女性主义思潮的影响,研究者开始将出嫁女性视为具有能动性的实践者,关注她们在姻亲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朱爱岚在《娘家:中国妇女和她们的生育家族》一文指出:“中国亲属组织的经典模式十分注意强调父系制、父居制和父权制……我的目的是想通过论述妇女婚后的双重居住这种习惯做法以及已婚妇女同其生育家族间的持续关系……妇女并不纯粹只是父权社会的牺牲品,她们也是日常亲属行为中的能动因素。”⑦朱爱岚:《娘家:中国妇女和她们的生育家族》,载《民俗研究》1993年第4期。沃尔夫(Margery Wolf)在《台湾农村的妇女与家族》中也强调已婚女性是以社会行动者的身份出现的,她们通过建立自己的子宫家族和介入村落中的女性团体来建构自己的家族关系和社会关系⑧Margery Wolf.Women and the Family in Rural Taiwan.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72:37-62.。李霞的研究也表明已婚女性在日常生活的各种亲属关系经营中、在父系体系内部构造出不同于传统父系谱系关系的实践性亲属关系网络从而创造了自己的生活空间和后台权利①李霞:《娘家与婆家:华北农村妇女的生活空间和后台权力》,第226-236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
纵览前人的研究成果,笔者发现以往的研究关注重点多在娶妇家族②以往的姻亲研究多使用给妻家庭、接受妻子家庭这样的命名。笔者认为这样的命名虽然能够体现汉民社会父系继嗣、从夫居制度下因女性的流动产生的婚姻、姻亲关系状态,但是将女性界于“妻”即男子的配偶的身份下,体现的是男性中心意识,所以本文将代之以娘家、婆家和嫁女家庭、娶妇家庭。、嫁入的女性,虽然他们都看到因为女性的流动使得嫁女家族拥有较高的地位,但是却忽略了嫁女家族潜在的压力和他们作为能动者积极地经营姻亲关系的方面。本文试图通过对关中地区追节习俗中娘家的礼物馈赠来说明这一观点。
关中地区,位于陕西中部,素有“八百里秦川”之称。当地每到春节、端午、重阳等节令时间,娘家就会给新嫁女(新婿)馈赠特别的礼物,民间有“追婿看女”的说法;待到女儿生育之后,孩子成为礼物赠送的重要对象,这一习俗即是“追节”。“追节”习俗在明嘉靖年间有记载,《渭南县志.风土考三》言:“九月九日则馈遗枣糕于诸出嫁女谓之迎九月九”。这一习俗至今民间仍在进行,且有“不追节,人烟缺”之说。
关中有民谣“正月里来是新春,女儿拜年娘送灯。闺女礼拿女娃包,娘舅送的长命灯”。它讲的就是正月里娘家给女儿追节的一项主要内容:送灯仪礼。送灯始于女儿出嫁后的第一个春节,止于女儿的孩子12周岁(娘家最后一年送灯称为“完灯”)。《续修礼泉志稿》中载“新嫁娘未逾年者,其母家则于十四日(正月)前送灯,婿家是夜悬家门前,名曰“倒灯”。娘家具体送什么样的灯也是很有讲究的:如果女儿新婚,娘家必送莲花灯、石榴灯;等女儿有了孩子后,娘家多送小孩子长命富贵灯(有些地方讲究孩子三岁前只能送“火罐灯笼”)。除了灯笼外,追节的礼物还有礼馍,各地之间造型有差异,如:大荔县一带娘家人要给新婚的女儿送成双成对的鹣鹣花馍、给外甥送虎馍;合阳县一带多送“鱼变娃”、“虎变娃”(造型分别是鱼身小娃娃头和虎身小娃娃头造型,并且在鱼和虎身上粘贴有各种面捏的小动物或花草)、“娃娃馍”(是娘家给新婚的女儿第一次追节礼物,造型为站立在一个大馒头模型上的一男一女两小孩,男孩头戴官帽伴之以龙,女孩子头戴凤冠伴之以凤)等花馍;泾阳一带多送鸡、猪等家畜造型的花馍(花馍必须是空心且多以红枣点缀);澄城县除上述类似的花馍外舅舅还要专门给外甥送双鱼、双鸡坠灯花馍,一般是将坠灯馍挂在灯笼下面,目的是防止灯笼因风等随意乱晃。
在关中地区,端午节这天除了“喝雄黄酒吃粽糕,插上艾叶挂香包”之外,也是娘家人给出嫁女儿追节的一个重要节令。对此,地方志中多有记载,如《同官县志》载:端阳节“外家或岳家送外甥或新女婿及女以裹肚、香囊,副以角黍麻花及果品”;《澄城县附志》之《重修泾阳县志卷二》载:“端午则岳或舅家馈角黍糕果女婿甥”。现在,民间端午这天娘家妈妈会给新出嫁的女儿、女婿送去粽子、獾娃馍、夏衣,有的地方还会送竹帘子、扇子等物品;外婆会给外孙、外孙女送粽子、香包、五毒老虎衣物或者五毒花馍等礼物。
民谣曰“麦稍黄,女看娘;卸了拨枷,娘看冤家”,它表现的是关中一带在麦子即将收获之际,出嫁的女儿带着礼物回娘家探亲、询问娘家麦收的准备状况以及夏忙后母亲带着礼物去探望闺女、探问婿家收获的情景。此时,妈妈给女儿追节,当地称“看忙罢”。“看忙罢”馈赠的礼物多为新鲜水果、新面花馍,如华县、澄城等地喜送杏、曲连馍馍(圆形中空,上有花朵、飞禽走兽等纹饰)。
关中民谚讲:“中秋刚过了,又为重阳忙。巧巧花花糕,只因女想娘。”当地这天除了吃花糕外,也是一个娘家给女儿追节的重要日子。对此,方志多有记载,如富平县“九月九日母家做糕以馈女”[(乾隆)《富平县志卷之一.风俗》];澄城县“九月九日则馈遗枣糕于诸出嫁女谓之迎九月九”[(嘉靖)《渭南县志.风土考三》];周至县“重阳日,以面为饼,层叠垒之,至十数叶中杂以枣,蒸之为饵,副以新柿,竟相馈送”[(民国)《盩厔县志.教鲜第四》],兴平县“作花糕致姻亲,甥舅女家尤重。其临时不备者,迟旬日或月余必补”[(民国)《兴平县志卷之六.风俗志第六》]。至今,关中民间仍保留中秋、重阳送糕、送柿的习俗。
过去还有一些特殊的日子娘家也对女儿进行馈赠,但现在已被人们淡忘,如六月六日。此日追节的习俗只能从方志中去发现:“六月六为迎女节,新嫁女母家授以单衣谓之‘避凉’[(乾隆)《同官县志卷之四.风土志》]、“母家送新嫁女葛衫”[(嘉靖)《渭南县志.风土考三》]。
人类学象征主义学派指出,文化不是封闭在人脑中的对象,而是体现于公共符号之中。透过这些公共符号共同体成员之间彼此交流世界观、价值取向、文化精神以及其他观念,并将它传承给下一代。
如果将追节中的礼物进行分类,我们会发现送给女儿的礼物有:灯笼(荷花灯、石榴灯)、礼馍(鹣鹣花馍、鱼变娃、虎变娃、娃娃馍、家畜造型空心缀枣花馍、獾娃馍、枣糕)、水果类(柿子、杏等)。
灯,谐音“丁”,有“丁口、丁男”之意。“送灯”即“送丁”、“倒灯”即“到丁”。追节习俗中娘家送给女儿的花灯、人偶花镆和柿子(谐音“是子”)等物品,用象征的手法含蓄地表达出娘家希望女儿早日添丁。
“鹣鲽”常用来比喻夫妻恩爱,不离不弃。杏与幸福的“幸”同音,象征着幸福和感情笃厚。以鹣鹣花馍和杏子为代表则表达出娘家人对女儿、女婿夫妻恩爱、生活美满的祈愿。
追节中舅舅送给外甥、外甥女的礼物以灯笼(长命富贵灯)礼馍(虎馍、双鱼、双鸡坠灯花馍、五毒花馍、曲连馍)、五毒衣等最有代表性。这些物性身上彰显的是纳吉、避邪、驱魅的力量,最终要表达的是送礼者对维系两个家族的新的生命持续下来的渴盼。
“对文化的分析不是一种寻求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一种探求意义的解释科学……分析解释表面上神秘莫测的社会表达。”①[美]克利福德·格尔茨:《文化的解释》,第5页,韩莉译,译林出版社1999年版。那么追节习俗要展演的是怎样一种社会表达?
关中民谚讲“不追节,人烟缺”,按照民间的说法就是认为“如果娘家不在特定的节令对女儿(婿)进行馈赠就可能会导致女婿家人丁不旺”。即使在今天,这种观念在关中民间也有一定的市场。在乡土社会,生育的责任直指嫁女家族,因此,追节成为嫁女家族“保障”娶妇家族生育利益的一种象征性表达。
在这种象征性表达背后的深层文化机制是什么呢?嫁女家族为什么必须为娶妇家族生育利益负责?在于传统社会中,子嗣的生育是婚姻的第一要义。“娶妇何为,欲以传嗣”。传宗接代不仅仅意味着“种”的血脉承继,更重要的是“宗族的延续和祖先的祭祀……而这之中后者的目的似更重于前者,我们或可说为了使祖先永享血食,故必使家族延续不辍……独身或无嗣被认为是愧对祖先的不孝行为”②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第88、137页,中华书局2003年版。,所以生育对于娶妇家族意义重大。
在人类学礼物-交换研究中,威廉斯指出:“婚姻中姑娘的交换与其他交换步调一致。婚约群体之间要求互报,用相互限制和协力共处的纽带结合在一起。”③[英]C.A.格雷戈里:《礼物与商品》,第16-18、50页,姚继德、杜杉杉、郭锐译,云南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列维-斯特劳斯也指出,婚姻是女人的交换,由于女人的流动形成了新的社会关系,由此又导致新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产生。在实行父系承嗣、婚后从夫居的汉文化语境里,婚姻是通过嫁女家族的女性从父宗流向娶妇家族的夫宗来实现的,两个联姻家族通过婚姻契约,嫁女家族主要以该家族女子潜在的生育价值为交换,即嫁女家族给出该族女性潜在生育能力,满足娶妇家族传嗣的需求;娶妇家族回报该女子及该家族以相应的权利和对其负有相应的义务,以此结成两个家族间的互惠。因为婚姻的目的是续嗣,嫁女家族获取娶妇家族敬重的缘由是让渡该家族女性潜在的生育价值,一旦生育目的不能达到,就会危及该女性在新家的处境,甚至有可能引起两个家族间的联姻关系的中断。在古代,“七出”的首条为“无子”。即使在现在的乡村中,许多妇女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有的妇女被遗弃或自感愧对夫家;在娘家方面,如果女儿不能生育,受到夫家的遗弃、冷落甚或虐待也会自觉理亏,没有为其主持公道的勇气。生育原本应为夫妻双方的责任,但实际上女性及嫁女家族承担了更多的社会压力。所以,“追节”中嫁女家族馈赠给新婚夫妇的礼物都饱含着繁殖意向。
因为嫁女家族与娶妇家族的“结盟”是建立在女性的潜在的生育价值上,孩子特别是男孩子的出生证明了前者给出女性的生育能力,是该家族对对方履行了“义务”;对后者来说是续嗣、是香火不辍的目的得以实现。而对于该女性来说,未生育之前她的身份界定是模糊:对出娘家来说,她是有血缘关系的家人,同时她又通过婚姻进入另外一个家族,所以也意味着外人;对婆家来说,她是该家族男性的妻子但也是来自于另一个家族的外人,她有可能有利于该家族但也存在某种潜在的威胁。生育使得该女性获得了明确的、理想的社会身份即丈夫的宗族的子嗣的母亲,而这一身份远比作为妻子的身份重要得多:一方面她跟这个家族有了血缘关联,与夫家的关系更加稳固,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等到她的儿子成婚再至生子她就已完全融入到了夫家的家族和社区①Margery Wolf.Women and the Family in Rural Taiwan,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72:37-62.;另一方面是生育使该女性有机会实现老有所养和死后与丈夫一起被子孙以祖先之名祭祀、享有香火。
孩子的出生也是姻亲关系实质性的生效②费孝通:《江村农民生活及其变迁》,第31页,敦煌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孩子身上流淌着两个家族的血液,凝聚了双方原来松散的关系,成为联结两者之间跨越世代的亲密关系的纽带。民间的仪式也很好的表征了这一含义:在许多地方,外甥满月时,舅舅在接姐妹及其子女回娘家时必须带上象征连接两个家族的两团红线。
自从孩子出生之后,追节礼物馈赠者、赠送对象和礼物内容都发生了转变:从娘家的父母转变为娘家的兄弟;从出嫁的女儿到女儿的孩子;从象征生育到象征保育。舅舅的礼物馈赠多数要持续到外甥12岁,因为在民间有小孩12岁魂全了一说,它意味着孩子已经渡过脆弱的婴幼期开始向成人过渡,不再惧怕遭受妖魔的侵害。至此,嫁女家族背负的“生育债务”才算圆满的完成,两个家族的姻亲关系牢牢地连接在一起。同时,两个家族也成功地将这层关系转换到他们的下一代继嗣者(甥舅)身上,而且在这一过程中舅舅的权威也建立起来:舅舅不仅在姐妹的分家、赡养、丧葬等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且在外甥这里也享受有特别的礼遇和尊重。
当嫁女家族经过若干年的“苦心经营”成功地完成了他们的使命后,接下来送礼者、受礼者的主体发生了转换:从舅舅→外甥转变为外甥→舅舅。但是如布迪厄指出的那样,在任何社会对礼物的回赠都是延期而不是立即进行的,否则无异于拒绝和侮辱。赠品交换是一种策略性的社会游戏,“这种社会游戏若要得以进行,游戏者就必须拒绝了解,尤其是拒绝承认游戏的客观真实,也就是客观主义模型所揭示的真实,而且他们还必须倾向于付出自己的努力、关切、细心、时间,以促成集体的不了解……馈赠和回赠之间的间隔,作为否认工具,能使完全矛盾的主观真实和客观真实共存于个体经验以及共同判断之中”③[法]皮埃尔·布迪厄:《实践感》,第166-170页,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从关中追节行为来看,外甥对舅舅的回报是迟到的,得待其成家立业,表现在:婚礼上贵宾的身份;年节的拜望(外甥年节对舅舅拜望时礼物一般要比舅舅的回礼贵重的多,舅舅甚至也可以不回礼);日常的顺从(舅舅开口要求外甥帮忙办事,外甥一般是不敢不答应的)。
本文通过对关中地区存在的追节习俗的分析,指出在文化层面上,它深受儒家生育观念的影响;在社会关系层面上,首先,因为姻亲的良好运作是建立在嫁出女性潜在生育能力上,所以嫁女之家和该女性担负了更多生育压力;再次,该女性生育之后,追节的馈赠者和受礼者转换为甥舅,礼物中充满保育意象;最后,等到孩子成年后,舅舅会得到外甥延迟性的礼物回报,两个家族的阶序性互惠最终形成,姻亲关系得以良好的运转。但是还需要指出的是嫁女家族不只是被动的担负着生育的压力,追节过程中礼物馈赠者世代间的接替(从娘家父母到娘家兄弟)也表明他们积极、主动的维系姻亲关系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