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毅
(安徽省明光市图书馆,安徽明光 239400)
当前在全美图书馆法律中,适用范围最广、影响最大的是《美国图书馆服务和技术法令》(LSTA),该法令是联邦政府专门为图书馆制定的一个项目,联邦政府依此法在全国范围向各种图书馆提供部分项目经费。LSTA与“共享工程”项目在推进图书馆的互联网和数字先进技术运用、为最基层人民群众特别是信息匮乏和经济文化落后的贫困地区的人民群众服务、联邦(中央)政府提供部分资金等方面颇相类似,但很多方面也不尽相同。二者最大区别是LSTA属法律范畴,具有强制性,而共享工程相关文件不属法律范畴,然而抛开这一区别,LSTA在支持对象、运行、管理、培训、评估等方面的规定仍有众多先进之处值得我国共享工程借鉴。
195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图书馆服务和建筑法案》(LSCA),联邦政府开始向公共图书馆直接提供资金。1996年的第104次国会会议考虑修订和扩大LSCA,并使得法案能包括中小学和大学图书馆等其它领域,随后通过的《图书馆服务和技术法令》(LSTA)即是在LSCA和其它有关立法的基础上形成的。1997年的《博物馆和图书馆服务技术和一致修正案》对LSTA进行了补充,使得该法令包括了专业图书馆(公共图书馆、中小学图书馆、大学图书馆和研究图书馆以外的其他图书馆),并对经费的分配比例作了具体的规定。LSTA“旨在改进全国范围内的图书馆服务,特别关注于技术和使优质的图书馆服务能够被每个人获取”[1],“要求每个州都依法制定使用LSTA基金的五年计划并评价五年期间由LSTA基金协助的活动”[2],“该项目由博物馆及图书馆服务学会(IMLS)负责管理,州图书馆使用这笔基金来资助全州范围内基层图书馆,也通过协调一致后分配这笔基金到公共图书馆、学校图书馆、大学图书馆、研究和特种图书馆。”[1]
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共享工程’是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和整合,通过网络最大限度地为社会公众享用的文化工程。”“建成互联网上的中华文化信息中心和网络中心,并通过覆盖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部分地(市)、县(市)以及部分乡镇、街道(社区)的文化信息资源网络传输系统,实现优秀文化信息在全国范围内的共建共享。”[3]通过全国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机构的文化信息资源联合目录,建立网上文化信息资源导航系统,利用由国家中心、省级分中心以及基层中心组成的网络开展服务。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各地也相应地成立专项资金。通常,共享工程之国家、省、市、县级等各级中心依托于公共图书馆或文化馆,乡、村级服务点则分别依托于乡镇综合文化站、村党员电教室。共享工程实施以来,各级公共图书馆以此为契机,使得文献信息资源建设和自动化、网络化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1)在支持对象方面 LSTA把学校图书馆、高校图书馆及其它特种图书馆也列入其支持范围。LSTA“任务是协助和有计划的促使公共图书馆、公共图书馆系统以及学校图书馆服务的发展。并且促进各类型的图书馆和相关机构之间的合作和资源共享”[1],“2008-2012年的目标和活动…目标1.11鼓励学校参与到公共图书馆共享系统和/或学校共享系统以加强资源共享。”[2]实施中,各州都有众多中小学、大学图书馆项目得到了LSTA资金支持。
共享工程项目的实施不包含公共图书馆以外的机构,只有极少部分基层服务点设在中小学。《通知》指出:“实施‘共享工程’要依托现有的文化设施网点,以各级公共图书馆为实施主体。”[3]笔者认为,大学在共享工程资源建设方面有独特的优势。其图书馆资源量大、专业性强,但因服务对象单一导致服务项目多样性、延伸性不足;公共图书馆服务项目多样化、普通文献资源丰富但专业性资源种类数量有限。如果大学图书馆也参与到共享工程项目中,不仅能参与提供信息资源联合目录,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公共图书馆和学校图书馆之间的资源整合,节约经费,使市民在公共图书馆可以查阅到专业性的文献资源,而师生在大学图书馆则可享用和公共图书馆一样丰富、周到的资源和服务。
(2)在资金的来源和管理、使用方面 LSTA基金中,联邦政府的拨款占66%,其余部分由各州自己解决。如果联邦政府的LSTA年度拨款没有减少,各州必须维持其图书馆项目的经费水平,不然,LSTA的州基金拨款就要按各州经费的减少比例而相应减少。联邦政府LSTA资金由博物馆及图书馆服务学会(IMLS)负责管理,州一级资金由州公共教学部图书馆司负责管理。在使用上,LSTA经费的91.5%以上必须用于州基金,至少3.75%必须用于全国性的活动。LSTA州基金的分配办法基本如下:各州首先平均得到340 000美元,然后根据各州的人口多少分配其余部分。州基金必须用于如下两个主要目的:第一,发展和改善电子和其他网络,连接图书馆服务和资源的提供者和使用者;第二,重视向未受到良好服务或者没有良好条件的公众(例如残疾人、文盲、贫困家庭的少年儿童)的服务。
共享工程的资金来源和管理、使用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范围包括:一、国家中心文化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工费;二、国家中心设备购置、网络系统运行和维护经费;三、国家中心软件研制和开发费用;四、国家中心知识产权购置费用;五、需要重点扶持地区的省(区、市)级分中心和基层中心设备购置补助费用;六、人员培训费用;七、工程管理费;八、其他相关费用。”[4]至于地方专项资金,《通知》仅笼统地规定“各地也应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3],对违反该规定的地方政府没有特别的应对措施。实践中,很多县级财政都没有配套相应部分的建设资金,《通知》也没有制定基层中心运行经费拨付标准,很多地方不足额甚至不予拨付共享工程运行经费,导致这些基层中心建设和运行举步维艰。而专项资金管理上,由于是国家、省、地、县四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容易导致监督不严。在资金使用上,中央专项资金中用于地级以下中心(服务点)的项目建设资金仅限于购买设备和相关配套设施,不能用于日常运行人员培训等其他方面。
因此,文化部和财政部应对省以下各级政府应投入的建设经费做跟踪检查,对没有配套的地方财政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对各级政府应拨付的共享工程运行经费制定标准并列入各级政府考核指标。在中央专项资金分配上,尽量向基层中心倾斜。
(3)在图书馆工作人员培训方面 LSTA对培训极为重视,LSTA基金不仅可用于购买设备,也可用于技术研发和技术支持、图书馆员工的技术培训。“随着技术变化和新发展的速度加快,公共图书馆系统员工和这些组织的董事会成员有机会接受培训和教育变得至关重要。有必要培训现有图书馆员工以提供不断增长的电子信息并告诉公众如何使用它们。有必要评估远程培训基础设施和它的可用性以及公共图书馆员工和顾客使用效果。有必要协调全州范围的技术培训会/班。有必要和一些机构合作为图书馆工作人员提供培训,如盖茨基金会。”[2]教学媒体和技术小组的主要职能是“技术教育,包括远程教学,远程计算,电子通讯技术”[2]。
共享工程人员培训方面的规定较笼统,如“在建设过程中,有关单位要遵循国家中心制定的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并做好人员培训工作”[3]。“培训工作要经常化、规范化[5],实践中,基层中心获得的项目建设资金只可用于购买设备,运行经费有限到仅能维持日常运转,加之缺乏相关组织提供培训,使得基层中心工作人员计算机网络利用水平普遍得不到提高,这是导致部分基层中心建设和运行困难的另一重要因素。共享工程管理中心应制定省级以下中心工作人员计算机网络专业知识培训实施方案,指定培训责任主体,安排经费、师资、考核等,以改善基层中心建设质量,提高其服务水平。
(4)在服务项目设置方面 对于LSTA资金支持项目,各州先根据本地图书馆和民众需要作出规划,各馆在此规划下开展各自的项目,这样使LSTA项目既有统一规划又有足够的弹性。例如《LSTA威斯康辛州2008-2012五年计划》中执行摘要部分指出:“2008-2012新的活动亮点:无线上网、网络参考咨询服务、技术创新应用、青少年扫盲行动、图书馆发展培训”[2],该州各类图书馆均围绕这些亮点开展各自的项目。可见LSTA的项目设置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灵活多样且范围广泛,能够充分满足图书馆和民众需要。
共享工程在服务项目方面规定较笼统,可操作性不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各级中心均应在局域网范围内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文化信息服务。可根据不同用户对象、不同时间或季节合理安排活动项目,以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和“共享工程”网上资源。”[4]实践中,面向大众的项目活动内容单一,除了提供基本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和多媒体文献视听服务,个性化活动项目都由各中心自行开展,上级中心不做统一规划,大部分基层中心极少开展个性化活动项目。
因此,共享工程的服务项目开展可做如下改进:由省级中心根据本地区群众需求和图书馆行业发展特点制定系列活动项目,再由各基层中心在此范围内根据本地需求和自身情况开展具体活动,省中心对本省共享工程服务项目做统一规划和评估、总结、上报,并推广优秀项目。
(5)在项目效果评价方面 根据图书馆评价的性质和目的差异,可将其主体分为政府机构、图书馆行业协(学)会、图书馆、用户和第三方机构,“政府机构是评价活动的资助者、管理者和标准的制定者,其目的是为公共资源分配和合理使用提供决策依据。行业协(学)会指导图书馆的评价活动,旨在帮助图书馆利用标准化的评价结果向社会证明图书馆的贡献和价值,而加强第三方机构评价可以在提高社会公信力的同时,使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方意识到图书馆的存在价值及给社会带来的收益,进而吸引各方关注与支持。”[6]LSTA的评价主体包括了这五种,LSTA管理机构的评价工作包括具体的用户需求评价、全程监测项目实施、项目实际效果评价。其项目评价机制完备地规定了评价主体、评价对象、评价程序、评价指标、评价结果的运用,这样就使得相关部门和图书馆各负其责。全面、准确的评价不仅保证了项目资金得到最有效使用,还为将来的新项目资金分配和使用提供了可靠的决策依据。“需求评估——该计划来自于各种来源的调查结果和建议。规划过程中的关键是2003-2007年LSTA项目的评价。图书馆可利用多种报告、调查和其他来源的信息评估这五年的LSTA项目,包括已结束项目、继续执行项目、LSTA基金服务于图书馆和全州居民的价值。评估是新计划的基础。许多图书馆相关团体参与评估LSTA项目,包括LSTA咨询委员会、LSTA图书馆和网络发展委员会、LSTA图书馆和信息技术咨询委员会、州图书馆系统和资源管理人员协会、州图书馆司工作人员非正式小组。”[2]“评估计划和监测程序:威斯康星州将使用各种报告,调查报告和其他信息来源以评估LSTA 2008-2012年项目,包括定期的进度报告,现有的数据和报告,调查和研究,小组会议和听证会。……可能被使用的评价方法有:1.文件分析;2.统计数据收集和分析;3.调查;4.访谈。”[2]LSTA发展评价包括被承担的调查结果都被公布在网站上,接受大众监督。
我国较有公信力的图书馆评估主体主要是政府。全国性标准主要是由文化部制定的省、地市、县三级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和少年儿童图书馆评估标准。其评估指标涉及共享工程的主要是计算机、网络等硬件指标,另外有“读者满意率”指标涉及共享工程服务项目效果。“读者满意率”是图书馆发放满意率调查表后统计出的数据,其客观真实性及公信力不足。共享工程相关文件没有规定详细的项目评价机制,监督检查机制也过于笼统。实践中,共享工程上一级中心仅负责对下级中心的业务指导,不负责项目实施效果评价,各地各级政府对共享工程重视程度不同,也没有完备的评价机制,共享工程服务项目活动管理上的空白很容易导致各级中心尤其是基层中心活动开展不足,服务效果不好。共享工程应设立完备的项目评价机制,包括各服务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评价,评价主体种类、评价主体成员结构、评价对象、评价途径、评价程序、评价指标和奖惩办法,以保证项目的实际服务效果,减少资金浪费。
(6)在促进馆际互借方面 《LSTA威斯康辛州2008-2012五年计划》第二部分使命声明中规定,“州际图书馆之间的相互借阅和资源共享小组(此为LSTA三个小组其中之一)的主要职能是:提供参考书目和馆际借阅服务并管理借阅合同;借出馆内藏书;开发资源共享工具;管理全国的借阅合同供全文检索用。……10.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2]。共享工程项目只是就全国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艺术研究等机构的文化信息资源联合目录中的资源实现共享,没有涉及馆际互借。共享工程应在馆际互借方面有所规划,促进馆际资源共享。
总之,尽管中美在立法程序、图书馆管理模式、图书馆事业发展水平、项目管理模式等各方面有很多不同之处,然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充分吸收他国图书馆项目管理和立法经验,对我国共享工程项目更好地实施乃至对图书馆相关事项的立法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1] 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Library Services and Technology Act[EB/OL].[2012-04-15].http://www.ala.org.
[2] Library Services and Technology Act(LSTA)Five-Year Plan for Wisconsin 2008-2012[EB/OL].(2007-06)[2012-04-15].http://dpi.wi.gov/pld/LSTA.html.
[3] 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通知[EB/OL].(2002-04-17)[2012-04-15].http://www.sdpc.gov.cn.
[4] 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EB/OL].(2002-07-02)[2012-04-15].http://www.mof.gov.cn.
[5] 文化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实施意见[EB/OL].[2012-04-15].http://www.ccnt.gov.cn.
[6] 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管理暂行办法[EB/OL].(2002-06-30)[2012-04-15].http://ww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