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菊红
(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北京100091)
农民工市民化是我国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促进农民工向市民的角色转换是一项社会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近些年来,虽然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民工的生存状态,但农民工市民化的步履依然艰难,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仍然存在,农民工自身、家庭的发展诉求仍然难以得到满足。因而,笔者希望通过运用社会角色理论的分析为促进农民工角色转换、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提供新的思路。
从农民工到市民的角色转换要求农民工不仅从心理上认同市民角色,而且在行为上去实践市民角色,做到生活工作方式、思想价值观念、交往方式等真正市民化。这一过程受到农民工的先赋角色、主客观角色认同、角色扮演能力和我国城市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从角色的获得方式来看,社会角色有先赋角色和自致角色之分。“先赋角色是指建立在血缘、遗传等先天的或生理的因素基础上的社会角色。”[1]109自致角色与之相对,是通过后天的努力获得的。农民工作为从农民中分化出来的一个群体,是我国转型期出现的一个过渡角色,在我国逐步实现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其发展趋势和主流是向市民角色转换。然而,农民工的“农民”这一先赋角色严重阻碍了他们向市民角色转换的进程。
我国传统的二元户籍制度将城市和农村人口区分为“非农业户口”与“农业户口”,在此基础上严格限制城乡人口的自由流动,固化了农民的先赋角色,加剧了农民工角色内部的冲突,严重阻碍了农民工社会角色转换的进程。一方面,二元户籍制度限制农民工的自由流动,降低了他们实现社会角色转换的几率。改革开放以后,户籍政策有所放宽,但是农民工对办理小城镇户口热情较低,而大城市门槛较高落户困难,一般要求是在城市购买了商品房、进行了投资或有技术专长等,如成都市购买商品房落户要求购房面积最少在60平方米以上,按照目前成都市的平均房价水平购买60平方米至少要30万元左右,这对于学历、技术水平、收入相对较低的农民工来说几乎是无法企及的。因此,政策的放松并未从根本上改变这种二元体制,农民工来到城市打工很难实现职业角色和身份角色的同步转换。另一方面,二元户籍制度使农民工不能享受到同等的国民待遇,增大了他们在城市生活的成本,削弱了角色转换的物质基础。
如果说户籍制度对先赋角色的固化使农民工不能真正进入城市,那么可以说土地制度对先赋角色的强化让农民工不能真正脱离农村。历史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的增产和农村的大发展。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曾经充满活力的制度也逐渐体现出其缺陷:一则使农民工难以完全从先赋角色中剥离出来,真正脱离土地。农民都有属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这小块地在给农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当农业比较利益较低时又成为农民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农民工即使能够在外寻找到较好的工作,仍然把农村的承包土地作为最后的退路和保障而不愿意放弃,这样不利于农民工完全从先赋角色中剥离出来,真正脱离农村,走进城市。再则土地制度对先赋角色的强化作用并未完全打破。目前在加快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农村土地所有权的集体产权不明确,具体规章、制度还不够完善,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不够健全等因素,限制了农民工的有效迁移,这一群体候鸟式的流动状况并未从根本上改观,因而土地制度对先赋角色的强化并未完全打破。
从主客观因素来看,角色认同分为客观认同和主观认同。客观认同是指社会制度、社会文化、社会群体等对一个角色的认可,主观认同是指一个人了解目标角色期望后,能够接受角色的期望,并愿意按照目标角色的规范去做。农民工在城市工作和生活,并且已经成为新兴工人阶级的一部分,这就意味着他们不应再扮演农民的社会角色,而应该转变为扮演市民的角色。但目前农民工角色转换的客观认同或主观认同感都不够,这种现状必将降低他们社会角色转换的积极性,减缓其市民角色转换进程。
1.城市政府的忧虑
城市政府忧虑农民工给城市带来的冲击,担心这一数量庞大群体的市民化将会对城市社会治安、资源环境、城市居民就业、社会公共服务等带来巨大的压力。因此,相比对农民工公平待遇的寻求,一些地方政府往往更重视维护本区域内市民的各项特殊权利,对农民工更多的是进行管理而不是提供服务,实际事务的处理也缺少热情,对农民工角色转换的认同感不够。
2.企业单位的不支持
一些企业单位考虑的是如何更好地利用农民工来为自己获得更多的物质利益,往往想办法来提高农民工的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对报酬的提升却较少。相当一部分用工单位由于不愿意提高劳动成本,自然不愿意给予农民工与市民同等的工作待遇,因而在对农民工社会角色的转换态度上一般是不支持的。
3.市民的偏见和歧视
二元结构让农民和市民在城乡区域中长期处于分隔的状态,市民较农民享有更广泛、更优厚的保障和权利,在社会分层中处于较高的地位,因而有些市民在心理上有着较强的优越感,他们看不起农民,认为农民素质差、不讲卫生,甚至以个别农民品质低劣的认识以偏概全等等。对农民形成的刻板印象让从农民中分化出来的农民工群体也不能幸免于难,著名经济学家D·盖尔·约翰逊对此曾有过精彩的描述:“城里人害怕遭到一大堆来自乡下的未受良好教育的外来者的干扰。”[2]这些市民对农民工持一种拒绝、排斥的心理。让农民工实现社会角色的转换,处于和他们同等的地位,享受同等的权利,在他们看来,是抢夺自身资源和利益的行为,市民所不愿意接受的。
“帕克认为,人们形成什么样的自我概念取决于他们所从事的职业。一般说来,取决于他在社区和社会群体中寻求扮演的角色,同样还取决于社会赋予这些角色的地位和普遍认识。”[3]显然,对于农民工来讲这一观点并不完全适用。农民工虽然在城市从事非农职业,但并没有致使他们形成工人、市民的自我概念,更多地还是保持着农民、农民工的自我概念。在长期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影响下,显著的社会分层使农民工自认为低市民一等,很少把自己的身份定位为市民,就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社会对农民工群体的角色定位不清,不利于其主观认同感的培养
社会角色理论的重要代表人物林顿认为,每一个个体在其一生中虽然扮演着很多社会角色,但在某一个具体的时间点个体都只是在扮演一种显性角色,其它所扮演的角色在这个时刻是作为隐性角色而存在的,并且他指出显性角色和隐性角色的划分是相对的,而不是对立的、冲突的。可是,当我们把农民工置于我国转型期社会结构中来考察时却发现:农民工在城市中所扮演的显性角色和隐性角色分别是工人(就客观现实来说还不能称市民)和农民,这两种角色是对立的,而不是相对的。这种对立体现在农民工个体身上,使大多数人对角色及角色规范的认知不清,容易发生角色冲突,而社会对这一部分人的角色期望、权利、义务和行为模式规范不够明确,到底该按农民还是按市民来安排,制度有时出现混乱和空缺,让农民工在进行角色定位和认同时陷入无所适从的境地。就拿政治权利这一项来说,农民工由于离开了农村,参加不了农村各项事务的民主管理,可是在城市又没被纳入社区民主自治的主体范围,也无法享有城市居民的政治权利,出现了制度安排的空缺,不利于农民工市民角色的培养和认同。2.与市民的不对称互动制约了农民工对新角色的情感认同
在社会交往中,农民工与市民的互动频率往往很低,他们分属于不同的群体。美国社会学家布劳认为,群体隔离会阻碍群体之间的交往,影响社会关系的建立,在现代化社会中不利于个人与社会或群体的整合。农民工和市民之间的交往就较多地表现出了这种群体隔离的影响。农民工与市民群体之间的社会距离较大,农民工的社会交往较多地局限于老乡、同学、亲友之间,难以跳出传统乡土社会关系的圈子,故而遇到困难时社会支持网络也很狭窄,这对于农民工的社会角色转换是非常不利的。帕克认为,透过社会距离人们可以观察到一方在多大程度上对另一方产生影响。从目前农民工与市民的互动现状来看,较大的社会距离说明农民工受到市民的影响并不是很大,这减少了农民工进行市民角色学习的机会,容易形成对市民角色认知的偏差,制约农民工对市民角色的情感认同,从而影响农民工市民角色的转换。
3.农民工在城市的社会权益没得到有效保障导致认同感不强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党国英曾在概括“三农”问题时指出农民问题主要是权利的问题。这一精辟论断同样适合于农民工,在城市的就业、子女教育不平等、养老、医疗等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对农民工的社会支持系统不健全,是导致农民工角色紧张、角色中断乃至角色失败的重要原因。农民工所感受到的是与市民的隔阂和不平等,他们难以产生对城市的依恋,把自己将要扮演的角色定位为市民,心理上对角色的不认同加大了农民工社会角色转换的困难。
美国社会学家戈夫曼曾指出:“进入角色需要具备三方面条件:第一,获得某种角色的认可;第二,表现出扮演这一角色所需要的能力和品质;第三,本能地或积极地,在精神上和体力上均投入这一角色。”[1]118农民工的社会化过程是在农村完成的,在传统的乡村文化背景下农民工所获得的价值观念、行为规则等并不能适应城市生活的需要,进城后农民工需要进行再社会化,逐渐实现社会角色的转换。根据戈夫曼的理论,新角色的扮演需要具备一定的能力,这是农民工实现社会角色转换的重要条件,决定着角色转换的成功率。整体而言,农民工的自身素质与角色扮演的能力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首先,农民工的文化、技术水平不高。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目前农民工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8.2%,初中文化程度的49.3%,高中文化程度的11.9%,大专学历的仅占O.6%。”[4]另外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的调查表明了农民工技能短缺的情况:“我国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短期职业培训的占20%,接受过初级职业技术培训或教育的占3.4%,接受过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占0.13%,而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高达76.4%。”[5]其次,农民工思想观念落后,心理适应能力不强。在角色转换的过程中,相当多的农民工在心理承受能力和适应能力方面出现困难,闹得沸沸扬扬的富士康员工“13跳”事件,更是向我们昭示了新生代农民工心理承受能力、适应能力的缺乏,给我们提出了一个迫切需要重视的严峻课题。再次,农民工政治、法律意识淡薄,使得农民工的正当权益屡遭侵害,难以维护,进而影响其市民化社会角色的转换进程。
城市发展水平是影响农民工市民化社会角色转换的重要因素之一。城市发展水平的高低关系着城市的承载能力、资源的供给能力、社会的服务能力。我国城市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东西部城市的发展也很不平衡,资源的不合理分配对农民工的容载能力也产生不利影响。除此之外,农民工社会角色的转换还需要城市考虑他们居住、就业和生活的需要,为农民工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和各种福利待遇,提供培训、教育等各种公共服务资源。“据中科院牛文元推算,一个农民转变为城市市民,需要个人支付成本1.45万元,公共支付成本1.05万元,平均需要社会总成本2.5万元,全国平均每年需支付城市化成本3 000—3 500亿元。”[6]这就要求城市必须有强大的财政资本来支撑农民工市民角色转换的巨大成本。综上所述,我国城市发展水平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工市民角色转换的进程。
[1]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约翰逊.经济发展中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M].林毅夫,等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148.
[3]奚从清.角色论:个人与社会的互动[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26.
[4]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2007[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7:5.
[5]新华网.中国农民工调研:技能水平低 养老存隐忧[R/OL].2006 - 04 - 17.http://news.xinhuanet.com/employment/2006 -04/17/content_4433148.htm
[6]新浪网.中科院:到2050年中国城市化成本为3000亿元[R/OL].2003 - 03 - 05.http://finance.sina.com.cn/g/20030305/08263170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