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中, 李星奇
(1.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经济与管理科学系,湖南 娄底 417000;2.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工会,湖南 娄底 417000)
“寓兵于民”又叫“寓军于民”,就是把军队融于老百姓之中,达到隐藏实力、节省军费开支、增强战争动员能力的目的。人类社会寓兵于民政策起源很早,根据现有的资料和研究成果来看,距今约3 500年前,古代中国和埃及就已实行了寓兵于民政策。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寓兵于民政策的形式和内容不断多样化,实施的国家也越来越多,遍布古今中外。
金文资料表明,早在西周时期,《周礼》作为追述西周政制的一部专著,其中就有了许多关于寓兵于民的条目(如地官司徒系统中的“乡师”等等)。到春秋战国时期,寓兵于民的政策已经极为完善,并为后世所仿效,其中最著名的就是管仲“作内政而寄军令”和商鞅“令民为什伍”。东汉末年,兵祸连绵,各地豪强地主为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纷纷建庄园,筑坞堡,组织私人武装,使聚族而居的农民和无所归依的流民变成其佃户、家兵和部曲。北宋王安石变法时,推行保甲法。他指出:“保甲之法,起于三代丘甲,管仲用之齐,子产用之郑,商君用之秦,仲长统言之汉,而非今日之立异也。”其目的就是废除日趋腐败的募兵制度,恢复中国传统的寓兵于民政策,人人习武,提高国家的综合军事实力。中国民兵的历史从公元前11世纪的周朝开始,一直延续至今。中国民兵在许多重大历史事件中都发挥了不小的作用,其中包括近代镇压太平军和参与中国共和时期的内战。
古代埃及,早在公元前1500多年就有了民兵。在欧洲,古希腊和罗马各城邦最初都依靠自由民组成的民兵。1588年,英国民兵是抵抗西班牙入侵的主要武装力量。美国民兵在1775-1783年独立战争中发挥了很大作用。时至今日,包括美国、英国、瑞士在内的很多国家都有较为成熟的民兵制度。
除了“保甲之法”与民兵外,军屯制为寓兵于民政策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恩格斯在军队一文中指出,早在古埃及拉美西斯二世时期(公元前1317年-前1251年)就已存在军屯[1]。中国的军屯制度起源于西汉时期,疯狂扩张的汉王朝为了巩固边防和有效控制已占领地区,实现其“寓兵于民”、“使民皆可战也”的意图,历任统治者都重视在边疆地区屯田,汉文帝在公元前169年就曾以罪人、奴婢和招募的农民去戍边屯田[2]。此后,两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两宋、元、明、清历朝历代都实行过一定程度的屯田制度。
我国很多朝代都实行过寓兵于民政策,其中比较典型的有管仲“作内政而寄军令”、商鞅“令民为什伍”、曹魏屯田、南宋民兵、清朝团练和我国现行民兵制度。
管仲改革了齐国兵制,建立了一种社会与军事相结合的战斗体制,其原则是“作内政而寄军令”,其措施是“参其国而伍其鄙”,为后来大规模的战争作了准备,同时也大大节省了军费开支,保证了齐国国力的长期强大。经过近30年的苦心经营,齐桓公在管仲的辅佐下,先后主持了3次武装会盟、6次和平会盟;还辅助王室1次,史称“九合诸侯,一匡天下”,齐桓公成为公认的霸主。
商鞅的“令民为什伍”,以5人为1伍,设伍长;2伍为1什,设什长,就是把老百姓按照军队的编制组织起来,使之平时按此种编制生产劳动,战时则以此建制进行作战,实际上形成了农战合一的军事组织制度。对老百姓实行军事化管理,可以提高国家的整体军事实力和军队的战斗积极性,塑造秦军无敌天下的虎狼之师,为最终一统天下奠定了坚实的根基。
屯田制自古有之,并非曹操首创。但曹魏屯田的规模和作用之大却是空前绝后的。王夫之对曹魏屯田制曾有如下评价:曹孟德始屯田许昌,而北制袁绍,南折刘表;邓艾再屯田陈、项、寿春,而终以吞吴;此魏、晋平定天下之本图也。汉魏之际,一方面大量流民食不果腹,一方面大片荒地无人开垦,而屯田制则可以把这些劳动力安置在国有土地上从事生产,从而充分利用了既定的生产资源,建安屯田使有限的生产资源得到了高效率的分配使用。再者,曹操军团在交通便利的地区实行屯田制度,不但粮草供应有了保障,而且大大减轻了农民运粮的沉重劳役负担,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最终统一北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南宋出于军事威胁的现实,成为中国封建时期最重视民兵制度的时代,几乎在每个行政区域,南宋都建有多支地方民兵军队,平时剿灭盗匪维持治安,战时支援前线。由于民兵,南宋基本上没有发生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民兵成为抗击金兵和蒙古军队过程中的重要力量,比如张顺、张贵兄弟突破蒙军包围圈,援救襄阳就是依靠民兵组织。南宋抗蒙50多年,比他强大的金不到30年就灭亡了,如果拿南明抗清短短的20年则更明显了。南宋的民兵制度成为抵制强大的金国军队和蒙古军队的利器,使积弱的南宋在北方巨大的军事压力下延续了152年之久。
19世纪初,嘉庆时期为镇压分布式暴动的白莲教起义,设立清朝时期的地方民兵制度——团练,令地方绅士训练乡勇,清查保甲,坚壁清野,地方自保。太平天国起义发生后,曾国藩将湖南各地团练整合成湘军,形成了书生加山农独特的练兵体制,成为镇压太平天国的主要军事力量。曾国藩同时也借助了安徽本土力量,发展了淮军。湘军转战全国各地,不仅消灭了太平天国,还参与镇压了各地的其他起义,挽救了清王朝。左宗棠更是率领湘军收复新疆成为民族英雄。
我国现行民兵制度是毛泽东人民战争思想的产物。大革命失败后,我党在创建第1支工农红军和第1个革命根据地的同时,广泛建立了赤卫队、少先队、工农暴动队等群众武装组织,开创了我国的民兵制度。抗日战争时期,党号召全国人民动员起来,武装起来,参加抗战。广大民兵在广阔的敌后战场上,灵活运用地道战、地雷战、麻雀战、破袭战等多种战法,出其不意地打击敌人,布下了人民战争的天罗地网。解放战争时期,广大民兵积极配合我军作战,特别是在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中,民兵不仅配合主力部队作战,而且担负繁重的支前保障任务,正如陈毅同志所说:“淮海战役的胜利是人民群众用小车推出来的。”
由此可见,寓兵于民政策在维持内部稳定、强兵练民、强悍民气、抵御入侵、供应后勤补给、降低军费开支、实现以弱胜强方面都具有显著效果。
罗马各城邦与古希腊一样,最初依靠自由民组成的民兵。尽管罗马常备部队数量仅为2名执政官麾下的共计4万人,但罗马实行寓兵于民的政策,随着罗马人口的增长,其战时的动员潜力一直在不断增强。例如,第二次布匿战争(公元前218年至201年)时,罗马的总人口已多达300万,即使在坎尼会战中被名将汉尼拔一举消灭了6万人,但仍能迅速动员25个军团投入作战。
英国是较早以“民兵”为名组织群众武装的国家之一。16-18世纪,英国基本上采用民兵制。1588年,英国抵抗西班牙入侵的主要武装力量就是民兵。
据瑞士国防部的数据,2007年瑞士人家中共有230万枪支,其中170万属于军队武器,另外有近60万运动枪支和猎枪。在不足800万人口的瑞士,超过四分之一的人在家庭存有武器,是世界上最为军事化的国家,堪称“全民皆兵”。瑞士人的“全民持枪”与“全民皆兵”制度紧紧联系在一起。瑞士宪法规定,男孩子到了18岁,就必须到新兵学校报到,领到军服和步枪,从此开始了“持枪史”。20岁到40岁的男性公民必须按期义务服兵役,在此期间,枪一直伴随着他们。由于全民皆兵,自1815年来瑞士从未卷入过战争,成为欧洲大陆有幸躲过一战和二战的少数国家,并大发战争财,富甲天下。
美国在独立战争以前,受英国传统民兵制度的影响,在北美殖民地建立了民兵制度。独立战争时期,为了抗击英国正规军队,大陆会议决定将部分志愿民兵集合起来,组建了属于大陆会议自己的武装力量——大陆军。从1830年代到内战前,随着经济的繁荣且无外敌入侵,传统的民兵制度进一步衰退,正规军地位却进一步上升,但美国寓兵于民、保护公民合法拥有武器的传统却没有改变。据美国司法部估计,美国现有人口2.8亿,共拥有2.35亿支枪,几乎“全民皆兵”。
美国和平时期常备军数量较少,节省了大量的军费开支,美国二战前陆军只有可怜的10万人。正因为悠久的寓兵于民传统,美国的战争动员能力惊人,短短5年时间,到1945年,美军总兵力达到1 050万人,其军事工业的规模已经发展到可以年产飞机4万架,坦克2万辆的水平。
从国外寓兵于民政策实施的效果来看,寓兵于民政策在维持和平环境、培养后备兵员、树立尚武风气、抵御外敌入侵、节省军费开支方面作用显著。
综上所述,寓兵于民政策的经济效能包括压缩常备军队、节省军费开支、供应后勤补给、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以及长期给和平环境所带来的巨大经济红利。寓兵于民政策的社会效能包括维持内部稳定、强兵练民、树立尚武风气、培养后备兵员、抵御外敌入侵、实现以弱胜强。正因为寓兵于民政策的经济与社会效能显著,将会在未来的社会进步中继续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陈德第, 李轴, 库桂生.国防经济大辞典[M].北京: 军事科学出版社, 2001:151.
[2]韩博,王海毅.“寓兵于民”:古代军屯制大揭秘[J].兰台世界, 2010(3): 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