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检验科技师刘媛媛一稿多投的通报批评
刘媛媛,女,系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检验科主管技师,主要从事临床血液和体液检测工作。当事人于2012年6月下旬通过邮箱向杂志社投稿两篇,并通过多次电话表示因工作需要,急切想尽快发表文章,表现出一付苦苦哀求、十分诚恳的态度。杂志社考虑到其十分渴望的特殊情况,经编辑部研究讨论后决定给予特殊照顾。当时当期杂志基本已定稿,交送印刷厂,在多方面交涉协调下,换下另一作者的一篇文章,将当事人题名为《念珠菌性阴道炎菌种分布及耐药性分析》的一文安排排版发表。后杂志社收到了邮局投递过来的关于当事人版面费和审稿费的取款通知单,但因恰逢杂志社地址搬迁,工作秩序稍微混乱,延后了取款时间。之后却被邮局告知该笔汇款已被汇款人撤走,此期间当事人未和杂志社做过任何沟通。由于文章已发表,印刷厂已无法更改,事发后杂志社电话与该作者联系,想了解具体情况,但其态度与之前截然相反,闪烁其词,拒交费用。再与其联系,电话拒接。据作者自认原来已一稿多投,并称该文章已在其它杂志发表。
当事人的此种行为给两个或更多杂志社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和名誉损失(两个杂志同时发表),更重要的是贵单位刘媛媛这种严重违背职业道德和破坏学术规则的做法,叫我们杂志社十分费解和无耐。为此,特向贵单位及天津市卫生局职改办说明情况,希望对当事人的学术不端行为引起高度重视,并给予严肃批评和教育,希望当事人能够公开向杂志社道歉,否则杂志社将连续通报批评一年。
罕少疾病杂志社
201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