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戴 军
试析教育舆论对教育公平观的内在影响
● 戴 军
教育公平问题是当今教育领域亟需解决的问题。教育舆论以其自身对教育发展的独特作用,促进着教育公平观的转变和发展。教育舆论对教育公平观的内在影响表现在对教育机会均等和权利平等理念的推动,对教育资源平等分配理念的监督以及对个体能力平等理念的提升等方面。
教育舆论;教育公平观;教育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在追求平等、自由、和谐发展的政治观、社会观、教育观的引领下,教育公平问题日益突显着其对教育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作用,可以说它包含的多角度、大规模的教育问题正触及到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教育舆论作为解决教育问题的强有力手段,以其独特的舆论功能,正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们的教育公平观。
现代意义的舆论概念在西方产生和流行,应该是在市民社会的形成期18世纪中叶。经过宗教改革、文艺复兴运动以及新人文主义思想的影响,政府在决策中开始关注民意的作用。当政府管理加入市民阶层的积极参与机制后,专制统治和独断作风被相当程度的控制,那种既合理又富于变化的民众普通意志被称为舆论。到了19世纪,舆论的关注成为支持或批判政府行为的主流,舆论被中产阶级作为反抗旧制度的有效武器。有学者认为:“舆论是公众对其关心的人物、事件、现象、问题和观念的信念、态度和意见的总和,具有一定的一致性、强烈程度和持续性,并对有关事态的发展产生影响。”[1]也就是说,舆论是将人民的利益和愿望,人民的意志和情绪,人民的意见和批评,通过某种方式传播出来,受到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考虑,成为促进或制约事态发展的动力。公众作为舆论的主体,影响舆论的形成和发展,舆论主体总是在自己价值观、文化背景、生活经验、认知能力的基础上对事物进行判断,从而表现出某种情绪,发出某些议论。正是由于公众信息体系的差异,同样的外界变化,可以引出多种不同的情绪和意见,所以舆论的表述或是正确的,或是谬误的,其自在性决定了它在总体上是一种理智与非理智的混合体。[2]
教育舆论作为舆论的组成部分,是从舆论所讨论的内容范围进行划分形成的,是社会公众对教育问题在争议中产生的具有一定趋向性的观点与态度。第一,它是在公众中自发产生的。当社会上出现新的教育问题,当这一教育问题与人民自身利益息息相关,就会立即引起人们的议论和关注,通过舆论特有的承载方式——媒体大范围的传播出去,让更多人思考、接受或者批评、反对。第二,任何教育舆论都是特定时代、特定历史条件、特定社会背景下的产物。社会的变迁,必然会引起相关的教育变革,会使公众对教育问题的把握发生变化,那么教育舆论的内容就必定有所改变。任何形式的教育舆论都不可能是超越时代、超越社会、超越历史的,它们需要在时代的大背景下锻造、打磨,接受历史的验证。第三,教育舆论具有评价性。因为教育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文化品格,所以教育舆论自身体现的是整体社会的文化倾向。教育舆论之所以存在和发展,乃是基于对主流与非主流思想、观点、态度的论争。因此教育舆论决不是价值中立的而是价值有涉的。教育舆论总是以拥护或反对、赞扬或谴责、喜好或厌恶等方式做出自己的评价,无争论,无倾向性,就不可能成为舆论。第四,教育舆论应该是公开、透明的,应该使一切教育问题的发展都无法掩饰和逃避的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舆论的软性影响力应该直达任何教育问题最隐秘和幽静的角落。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作为教育现代化的基本要求,教育公平已经成为各国教育制度和教育政策的基本出发点。我们将重点探讨教育舆论影响下的基于机会均等和权利平等的公平理念、基于资源平等的公平理念以及基于能力平等的公平理念。
教育机会均等和教育权利平等理论从一定程度上讲是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的,不拥有平等的教育权利,教育在起点、过程、结果方面都不会平等,反之亦然。当今中国教育实践领域教育机会均等和权利平等问题突出体现为:由于贫富差距和家庭文化背景的不同所形成的阶层差异;由于历史和文化传统造成的男性女性之间在教育上的性别差异;在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存在的民族差异等。每个社会都有等级和阶层,但如果教育机会和权利的享有是由受教育者的出身决定的,那么无疑教育中已经出现了一个身份等级差异。权利的不平等必然带来机会的不平等。因为差异人群已经比其他人在教育旅途中晚走或者慢走了许多,即便在教育过程中我们能将机会和权利视为多次或者是终身的,他们在未来的发展中后者也很难超越前者,所以被给予何种机会和权利,将直接影响未来的结果。因此追求教育中机会均等和权利平等的理念,是有效实现教育公平观最重要的前提条件。
农民工子女进城教育问题;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女童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以及女性性别歧视等问题,是正发生在我们周围严肃的教育公平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教育舆论在及时报道相关事实的基础上,对问题的解决和改善也发挥了相当重要的影响。2006年两会,许多代表都向教育部反映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随后引起了社会和媒体的高度关注。“留守儿童学习成绩较差,思想道德存在滑坡,德育、智育发展滞后”,“社会化资源严重不足,使留守儿童精神空虚,行为失范”。[3]《人民日报》2006年6月2日,刊登了作为劳务输出大省湖南省长达81页的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调查报告》。为保障留守儿童的权益,《报告》建议教育部有针对性的修改 《义务教育法》,“做出有利于在农村留守或随父母流动的农民工子女享受公平性义务教育的规定;完善农村学校学生的非刑事性人身伤害的追责制度,进一步明确学校责任的范围,教师的责任与义务”。全国妇联2008年发布的《全国农村留守少年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显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总数约5800万人,其中14周岁以下的留守儿童约有4000多万人,这意味着平均每4个少年儿童就有一个多留守儿童。《羊城晚报》2011年1月9日报道:“粤留守儿童超150万,专家称80%存在心理疾病”。大量的舆论报道,加快和促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使“保障留守流动儿童受教育权利”很快被列入新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之中。另一方面,《新华每日电讯》2006年8月报道了福建漳州市教育局对民营大户纳税企业的老板子女给予中考加分的事件,《搜狐新闻》2009年报道湖南邵东女孩罗彩霞发现自己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此类事件一经曝光立刻引起全国上下公众和媒体的广泛关注。《人民日报》等各大媒体对这一事件发表评论,认为这是教育不公的突出体现,它违背了机会均等和权利平等的教育理念,使学生从起点到过程都已经不平等,人为的拉大了教育差异,引起社会不公。
从社会生活的层面看,由于社会结构的不合理以及社会发展的不均衡,人们所追求的社会公正、正义、教育机会和权利的公平,随时都可能面临客观上的阻碍和主观上的干扰,使人类在自我完善的征程中倍加艰难。那么怎样摆脱困境?一个有效的方法就是利用舆论的力量。作为一名公民,每个人都拥有充分的言论自由,无论他的地位如何,无论他的阶级属性如何,如果发现或感受到了社会不公、不正义的存在,他们都可以通过相应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形成一定的舆论,促使社会在具体方面和环节上做出调整。教育舆论也是一样,把公众对教育现象的感受,对教育问题的评论用舆论的方式传播出去作为公众意志的载体,可以说它的力量是十分强大的,它可以对现有社会权力进行某种限定,从而推动社会向公平、公正的方向发展。
针对资源平等理论,国外许多著名的哲学家如罗尔斯 (Rawls)、 大卫·米勒 (David Miller)、 德沃金(Dworkin)都有过论述。罗尔斯提出了 “基本物品”(primary goods)的概念,他指出,基本物品就是所有理性的人在实现自己人生计划时最希望得到的东西,哪怕他们的人生计划内容迥然不同,占有越多的基本物品,越有利于人们实现自己的人生计划。他将“基本物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自然基本物品(natural primary goods),如健康、体力、智力和想象力,其分布虽然受社会基本结构的影响,但不完全受社会基本结构的控制;另一类是社会基本物品 (social primary goods),包括权利与自由、机会与权力、收入与财富以及人的尊严等,其分布取决于社会的基本结构。按照罗尔斯的观点,所有社会基本物品都应该平等的分配,除非某种不平等的分配对所有人都有利。[4]我们可以看出,罗尔斯这里提到的“基本物品”其实就是资源,但可惜的是,罗尔斯并没有把教育包含其中。我们认为,教育应该属于社会基本物品的行列,它受到社会基本结构的制约,教育资源同其它资源一样,也是稀缺的,也存在着一个合理分配的问题。
造成教育资源分配不公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公共政策的不同取向或偏差以及强调教育的直接功利价值。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可直接导致教育质量的下降,不同地区教育发展速度的减缓,教育阶段性发展不连贯,部分地区劳动力素质低下等。所以教育资源分配不公,不仅会损害到教育公平,还会影响到地区间经济的整体发展和教育全局战略的实施。今天教育资源分配不公主要体现在重点校制度、师资分配问题以及变相教育腐败问题上。重庆某报2006年报道,重庆一知名中学,初中部每年招生400人,划片就读的200人属于“义务教育”范畴不能收费,剩下的200人包括“条子生”在内平均每人收取4万元的建校费,总额在800万元左右。重庆人大代表李祖伟说:“择校费的有市有价,事实上是大家共同酿造了一些‘名校’的腐败基因。一些企业以支持教育的名义,向名校拨出大笔公款,而高层领导的子女则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名校就读,这是优质教育资源分配不公的直接体现”。以“名校”腐败为代表的教育腐败还集中体现在对以公平竞争为原则的升学考试制度的肆意破坏,通过物钱交易、权钱交易,来换取短缺的教育资源。如“关系生”、“条子生”、“高价生”、“择校生”以及保送生“暗箱操作”等。
舆论作为民意的体现是公民权力的代表,为了抵制公权对公民权力的侵害,公众通过传媒形成舆论对公权进行监督。孟德斯鸠认为:“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5]舆论监督是制约国家权力的重要手段,公众运用自身的言论自由权,评论和纠正公权的弊端体现着公民权力作为特殊权力主体有效作用的发挥,它通过表达某种诉求形成强大的社会压力,对国家权力形成社会制衡。优质资源分配不公问题不仅是由于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差异所致,今天表现的更为突出的是学校和教育部门的利益寻租,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拉近“薄弱学校”和“重点学校”的差距,使学校和教育部门利益让步。教育舆论在表达和传播公众对教育问题的呼声、意见的同时,对那些由国家政策、制度以及相关权力运作不协调引发的教育失衡现象进行必要的干预和阻止,正体现了公众运用公民权力对政府以及相关垄断部门的监督和影响。
人类应该追求他们认为有价值的生活方式,应该不断去寻找更多的机会,拓展他们选择的空间,享受真正意思上的自由。因为人类具有强烈的主观能动性,只要给他们机会,他们就能改变自己的境遇和客观世界。这种实现自身价值,达到某种追求的多方面功能组合就是能力。能力的发挥需要自由的状态,更需要个体在平等的前提下进行。当人们可以享受平等的权利、实质自由的生活状态以及共同利用优质资源时,能力的价值才会突显出来,能力的指向性才能成为人类的真正意愿。可以说,能力平等理念的提出以权利平等和资源平等理念为前提。能力平等是指人类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做出选择,有多大程度的自由权。能力的培养要依靠教育,能力的挖掘要依靠教育,能力的发挥仍然要依靠教育提供平台。因为正是在人们不同能力倾向的选择中,人类文明成果才会丰富多彩,人类社会发展才会日新月异。
在今天的教育实践领域存在着许多干扰受教育者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的现象。由于限定了能力倾向,许多受教育者的才能没有用武之地,具体表现为:歧视“差生”的教育不公平现象,人才选用与就业中的不公平现象等。针对歧视“差生”的行为,教育研究者普遍认为这是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低下的直接结果。我们的学校,我们的教师已经把那些没能将自己的能力更好地体现在学习成绩上的所谓“差生”驱逐出了被关怀、爱护、教育、培养的范围内。那种关爱一切学生,有教无类的教育理念也早已被他们抛到了九霄云外。另外,在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中,就业成为了检验教育成果,评价教育体制优劣最重要的指标。我们看到在今天的就业市场中,用人单位以及学校衡量学生是否合格的首要标准是学生的成绩,外语等级水平已经被列入到了必须考察的指标当中。那么这些成绩究竟能代表什么?我们认为,成绩只是衡量标准中的一部分,有些学生动手能力非常强,理论修养也很突出,对于某些学科的理解和掌握具有天赋才能,但是他们却不得不被一些人为设置的框框隔离在中心之外,他们的能力和水平没办法有效发挥,他们的价值也很难体现。
针对这一现象,新闻媒体、报刊杂志以及一些互联网论坛都积极发表了评论。《中国教育报》2005年9月发表了一篇题目为“关爱一切学生,实现教育公平”的报道,作者就目前教育失衡,教师素质低下的情况发表了评论,认为只有关爱每一个学生,善待“差生”,培养学生的特长和能力才能体现公平,才能突出素质教育的要求,才能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全面目标。《新华网》等媒体曾经对130余例14岁以下“差生”进行智商测定和跟踪调查,结果显示只有20%学习态度不端正,20%存在智力障碍,剩下60%的孩子则是存在各种学习障碍。这种学习障碍是人为造成的,是家长和社会功利思想的产物,是在忽视其能力的基础上,压制和扭曲出来的。面对这些突出的教育问题,面对这些剖析深刻而且生动的教育舆论报道,国家教育部和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对此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教育部在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的同时,根据受教育者的不同需要,扩大职业技术教育的投入和招生能力,使那些适合掌握专业技术的学生更好发挥自己的能力,体现自身价值,给受教育者多方面发展的机会。
教育舆论是公众意见的集中体现,社会个体的情绪、心态、意见是分散的、复杂的,而舆论的形成是对个体情绪、心态和意见进行整合、分析的过程。教育作为公益性事业,需要接受社会各阶层的评判。但是人们之间的文化知识水平是有差异的,对问题的看法和理解也是天壤之别,它导致了对能力平等的教育公平观的忽视和误解。对这些错误态度、不良情绪和倾向性观念的纠正需要教育舆论更深层次的讨论来解决。另外教育舆论本身具有很强的教育功能,对那些出现在教育一线影响个体能力发展的现象,教育舆论能够给予及时的改造,通过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以潜移默化的力量提高公众认识,有效规范教育行为,修正公众的教育公平观。
教育宣传是教育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教育舆论提供思想指导,但教育宣传决不能取代教育舆论。政府意见决不能干涉和压制教育舆论的多元化趋向,它应该在适当的位置、适当的情况下为教育舆论的发展把握方向,提供支持。在追求教育公平观,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的整个过程中,针对教育部门提出的教育政策导向,公众应从辩证、客观、发展的角度去理解和把握,要注意挖掘政策导向与实现教育公平、满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之间的关系。对那种带有意识形态目的的教育宣传,公众应该以一种独特视角和超强感应力进行判断和辨析,保持清醒的态度,正确处理教育宣传与教育舆论的相互影响与紧密联系。
舆论能够体现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教育舆论增进教育民主化,教育民主化能够促进教育公平。公众作为国家的主人有知政、参政、议政的权利,有了解政府的某些行动或政府所学控下的某些信息的权利,舆论是对公民主权衍生出来的一项言论自由权的运用,它体现了“主权在民”的思想与民主政治一脉相承。教育舆论在借助舆论特殊功能的基础上,增进了教育民主化的脚步。教育民主化要求教师和教育管理者越来越多地倾听、感知、接受不同方面的意见、建议,越来越多地进行创造性活动,积极思考,努力在教育的整个过程中体现民主化理念,实现民主化要求,为建立民主化社会奠定基础。教育舆论报道一线教育工作者对教育问题的呼声,关注教育理论研究者对教育问题的分析成果,公开教育行政管理者对教育问题的解决方案。教育舆论能够及时、有效地揭露潜藏在教育实践中的教育问题,使教育中的不民主现象无处遁形。这些都是促进教育民主化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教育舆论对教育全局化发展战略做出的重要贡献。
在对教育舆论与教育公平观分析过后,我们不得不注意到,教育舆论在促进教育公平等问题的解决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无力与彷徨的情况。对于那些触及国家经济发展病痛的问题,对于那些受到保护和限制曝光的领域,对于那些前进和发展迟缓的方面,教育舆论的实际作用发挥有限。但是既然我们认识到了问题所在就更应该积极解决,在涉及到教育公平等问题时,我们应该一直保持正确的价值观和方向感,在完善教育舆论监督体制的过程中,促进公众知情权的法律设置和法律保障,力图发挥教育舆论更积极、更有效的影响。
[1]孟小平.揭示公共关系的奥秘——舆论学[M].北京:中国新闻出版社,1989,36.
[2]陈力丹.舆论学——舆论导向研究[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23.
[3]泸州教育网.www.sclzjy.com.2005-04-28.
[4]罗尔斯.何怀宏等译.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62-92.
[5]孟德斯鸠.张雁深译.论法的精神(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154.
戴 军/吉林省教育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博士后,研究方向:教育基本理论,教育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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