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玉文
2月24日工信部发布《2012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目录》中所列车型全部为自主品牌车型,取消了历来入选的奔驰和奥迪等进口豪华车。这本是件利国利民的好事。谁知几天后,工信部原部长李毅中却在“两会”上声明,采购目录中的公务车为“普通公务车”,不包括“领导干部公务车”。我们难以理解,既然是规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为什么就仅限于“普通公务”人员,而不包括“领导干部”,难道“领导干部”不是“党政机关公务”人员?这不是公开的为特权阶层的“特殊”大开绿灯吗?况且在老百姓眼里,村主任、乡镇长都是权倾一方的“领导干部”的,那么他们也理应享有开奔驰、坐奥迪“公务”活动的特权了。
公务用车国产化的规定,是我国政治生活的一大进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而把“领导干部”用车明确的排除在《目录》之外,就使廉政和平等荡然无存。按照李部长的解释,发布《目录》,除了主张“领导干部”特权公开化、合法化之外,再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当然,我辈并不是一概否定“领导干部”的特殊需要,只是这种需要也应该在《目录》中细化出来,明确规定什么级别选用什么车型,让用车者有法可依,老百姓有情可知。而不应该因权威的一句说明,就让廉政和平等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