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彭兵
■沈淦
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历史进程探析
■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彭兵
幼儿教师是指在学前教育机构中对0~6岁儿童施加教育影响的专职工作人员。幼儿教师在促进儿童智力和社会性发展的形成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教师专业化已成为时代发展的潮流,幼儿教育作为基础的启蒙教育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广泛的关注,幼儿教师专业化问题也日益突出。为适应现代幼儿教育的要求,探寻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发展之路成为客观的必然。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教师职业是一个古老而标志文明进程的重要职业。幼儿教师职业作为独立的职业,是生产力发展,社会分工的产物。
(一)幼儿教师职业的出现以人类早期的教育活动为基础
远古时期,人类各方面条件非常低下,生产工具简陋,常受洪水毒蛇猛兽的袭击,疾病和饥饿也常常威胁他们。从研究40多具猿人化石中,发现有40%的人未满14岁便已死亡。远古的先民们从严酷的现实中深刻认识到,要生存就必须结成集体,只有依靠集体的力量,不断改进工具,并对孩子们进行教育,传授生产和对大自然抗争的经验,才能战胜自然界的困难和毒蛇猛兽的威胁。因此,他们十几人以至几十人结成一群,依靠集体进行生产劳动,也依靠集体来教养子女,“这一时期对儿童实行公养共育,学前儿童的教育尚未与生活相分离”。有了教育活动就要有教育活动的承担者。原始社会教育活动的承担者,主要是部落、氏族的一些首领以及有经验的年长者、能人和妇女。他们的从教活动便是幼儿教师职业的萌芽。由于这种教育活动和人类生活浑然一体,既没有从生产中分化出来,也没有从原始的宗教、艺术、政治等活动中分化出来。所以,原始社会的幼儿教育者不是今天意义上专门从事幼儿教育活动的教师,而且也不可能有必备的教舍,遵循统一的教材,或进行有系统、有计划、有步骤的教学活动。
(二)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工为幼儿教师职业的出现提供了条件
人类早期的幼儿教育活动,还只是融合在生产劳动中进行,或是在家庭中进行,母亲是天然的教师,还没有成为专门独立的社会活动。在古代的少数富贵人家,幼儿的教养通常由经过挑选的女奴或女仆承担,他们的职责仅仅是照管孩子。如古希腊的雅典,幼儿主要有母亲和家庭女仆照料。到古罗马时期,人们依然认为儿童的学习应从7岁开始,7岁前只需有保姆或仆人照顾,不必让孩子进专门学校学习。
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知识的积累丰富,为幼儿教师职业的出现提供了条件。首先生产力发展,有剩余产品,使一部分人从劳动中脱离出来,专门从事教育事业和参加学习活动。其次,脑力体力劳动已有明显的分工,社会上有一部分人担任了教师;第三,有了文字书册,具备了教学必备的条件;第四,统治阶级为了本阶级的继承人和满足官僚机构其他各种专门人才的需要,迫切需要举办各种学校、幼儿园。
从严格意义上讲,作为专门职能,教师的活动产生于职业的分离。如在文明发祥地之一的古巴比伦地区,最早出现了形式化的教育机构:苏美尔学校。这是教师职业分离于耕作阶层的开端。在古波斯萨桑王朝时代的教师叫做“马吉”(magi,意为教士教师),马吉已是完全脱离了体力劳动的神职人员。在教师职业未独立化之前,不论氏族长老、年长有经验者,其活动形态具有“原始的丰富性特征”,是综合性而非专门化的。因而可以说有教师活动而无教师职业。
(三)从兼职到专职——幼儿教师职业的产生
这一时期幼儿教师职业的发展大体有以下二个特点:
首先,明确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教育为国家事业,教师的经济待遇由国家保障。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进人了阶级社会,产生了阶级统治的机器——国家。而教育历来被统治阶级视为至重要的国家统治工具,国家对教育的控制也往往体现在对学校教师的委派、任命上。作为最早的“国际商业中心”的雅典教育受惠于商业的繁荣,开创了“博雅教育”之先河,教师大批云集于新兴的雅典工商地区,大兴收费授徒的私人讲学之风。但这很快就演化为只图利禄、造成教育质量严重降低的局面。于是,国家立即收回教师资格任命权限,其中就包括看护三至六岁幼儿的保姆也由“国家委派”。到古罗马共和与帝国时期,将原来由“地位卑微,被解放的奴隶充当教师”转变为“一律由国家选派”。君士坦丁皇帝奥古斯都颁布敕令:“教师可豁免一切赋税。这不仅是对帝国时期教师地位的改善,同时也是教育日益成为国家统治工具需要的反映。
在我国,产生于原始社会的幼儿教育,经过唐虞夏商,到西周奴隶制社会全盛时期,已初步形成了制度。创办我国古代第一个婴儿教养机构——“孺子室”。将教养、保育人员分为四种:“教师”“慈母”“保姆”和“奶妈”,被称为“孺子室”的“四贤”,由此产生了我国最早的独立专门的幼儿教师。“四贤”因“为国立本”“为国养本”,保育太子、世子有功,常常受到周王和国君的封赠,有的被封为“后”,有的被封为“夫人”,待遇十分优厚。汉代统治者为了更好地教育皇室子弟,汉和帝的妻子邓太后“多德政”,创办了我国古代第一个宫廷幼儿教育机关——“邸第”。“邸第”有明确的办学目的,有很强的针对性,设置“师保”,挑选优秀的教师担任教学工作,规定了具体的教学内容。这也是全世界最早的幼稚教育机关。它比西欧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于公元1802年在苏格兰开办的“幼儿学校”(收1~6岁幼儿)要早1683年。但由于中国封建社会经济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工业不发达,幼儿教育操纵在少数人手里,这种形式的幼儿教育,时间很短,没有形成长效制度,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
其次,对教师任教资格有一定的要求和标准。
在人文主义教育之前,西欧中世纪往往被称作是“教育的黑暗时代”。但这一时期有一点是值得指出的:即对教师实行严格的任职资格的考核、检定制度。如在天主教学校中,教师也须经过副主教的考核,方能领到教学许可证书。虽然这种制度仅局限于教会学校的教师任职上,但在确保教师质量方面无疑具有一定意义,这也可以作为后来教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产生的始源。
在我国古代宫廷中,虽然没有出现类似西欧教学许可证书的制度,但历代君王在加强封建统治的同时,往往对幼儿教师职业的任教资格有一定的要求和标准,从制度上保障了师资质量。据《礼记·内则》中的描述,西周当时的“孺子室”对教养员、保育员的要求清楚,职责分明。如要求教师“宽裕、慈惠、温良、恭敬、慎而寡言”,主要职责是“教以善道”,即教给太子、世子以为善的道理;保姆,主要职责是“安其寝处”,即管理太子、世子的起居饮食,使其安逸、舒适。二千多年前确定育婴院教师、保姆的名称及职责竟与当今育婴院师、保人员的称谓与任务大致相仿,我们不能不叹服西周人的远见卓识。
总体来看,古代社会幼儿教育的主要形式仍是家庭教育,学前教育远不是一个明确划分的学习阶段。它是按照儿童所处的社会地位不同而实施不同的教育形式及教育内容,对幼儿教师职业的资格要求,大多只停留在对教师本人性格及粗浅知识和能力的要求上,至于具体学科知识、教师的职业训练,包括教育教学技能方法及教育理论等方面,并无涉及。因此可以说,古代幼儿教师并没有成为专门化的职业。
人文绿地
文章的详与简
■沈淦
写文章要简洁明了,切忌罗嗦。举一个大家熟悉的例子:欧阳修写《醉翁亭记》,文章的开头原先写了滁州的东面有什么山,西面有什么山,南面有什么山,北面有什么山,后来改成了五个字:“环滁,皆山也。”这一改,省去了多少繁杂文字,妙不可言!
可是,文章是否越简洁越好呢?也不一定。还是这个欧阳修,有人拿了一篇文章让他改,其中有一句是:“一犬横卧于路,驿车碾而毙之。”他大笔一挥,改成“驿车毙犬于路”,虽然比原文省掉了一半文字,简洁多了,却失去了“横卧于路”“碾而毙之”的生动性,因此,对于这一改动,大多数人认为并不适宜。
好多年前读过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秋夜》,其内容早已忘光了,唯独那开头的一段尚记忆犹新:“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初读时首先是大为惊奇,再细细玩味:多么新颖,多么别致。如果改成“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枣树”,简洁是简洁得多了,怎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写文章要根据需要,该简的地方应惜墨如金,极力将可有可无的字、词、句、段删去,毫不可惜。对能表现主题思想、人物性格的文字,对能增加文章生动性的文字,则不妨着意刻画,多花些笔墨。
〔待续〕
责任编辑 向保秀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通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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