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传统媒体遇到互联网时,面临的第一个挑战就是互联网的主流模式是免费的。不仅如此,移动互联网时代,用户还可以享受到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终端无处不在的信息服务。从新闻到娱乐,从参与到互动,新媒体提供给用户的是完全不同于传统媒体的全新体验与服务。新媒体从诞生之日起,似乎就特立独行地奉行着自己的规则——“用户为王”。
一些传统媒体即使到了数字时代,仍然笃行“内容为王”。数字出版的主要产品是数字化的图书、期刊、报纸,数字化转型是将原子变成比特的物理形态的转变,“转型”变成了“转形”。虽然内容是网站的立身之本,但由于版权保护力度的微弱及复制的零成本,使内容原本具有的独特价值在互联网上被极大地稀释了。单纯卖内容已经跟不上新的商业模式的要求,从用户需求出发,创造高附加值的应用产品才是出路。从成本来讲,传统媒体网站依靠编辑生产内容,而基于Web2.0架构的内容生产商再也无需庞大的采编队伍,只需打造一个吸引受众参与的内容平台。
移动互联网时代,随着受众的互动参与,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可以利用网络直接对话。在用户踊跃参与的社交网络,用户之间互通信息、口口相传,利用社交网络不断地尝试营销创新。一些出版商正积极地使用Facebook和Twitter等社交媒体来传播他们最新的内容,邀请网友进行互动,甚至创造社区。“渠道为王”的传统规则将被打破。支持“用户为王”的社会网络既不仅仅是广播式媒体,也不仅仅是媒介融合的渠道,而是一种全新的互动传媒。价值从内容、渠道可以一直传递到用户,推动价值链的优化,大幅度提高总价值。
媒介经营之道,从盈利模式来说,关键在于定位。简而言之,需要回答三个问题。一是给谁看——找准用户;二是看什么——选准内容;三是何以看——找准渠道。从这个逻辑顺序出发,用户决定了媒体内容和渠道的选择。定位首先要分众化自己的服务对象,从而为其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产品,在“分众”中达到“聚众”的目的。
这种基于“用户为王”的商业模式,必须真正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理念,从用户的角度思考问题,真正尊重用户的个性,关注用户的阅读体验,满足用户个性化的消费需求,鼓励用户参与监督与创新。
目前,媒体市场的天平正在由提供者向需求方倾斜,买方市场正在形成。传统媒体在感叹发行、广告不断下滑的现实时,也应该站在受众的立场,扪心自问:我们真正了解用户吗?他们是谁?他们真正的需求是什么?
数字技术环境下,文字、图像、音频、视频、动画等全媒体手段带来的多方位、立体化、互动式的体验,使我们的上帝——顾客的偏好、兴趣、需求等已经悄然改变。上帝已经改变了约会地点,我们还需要在原地痴心等待吗?
因此,唯一不变的是需要不断改变。改变我们对受众的认识,改变对于我们自己的认识,重新定位媒体人与受众的关系。
数字化浪潮不断冲击着传媒生态,乃至社会生态。这是一个变革的社会,一个向民主、自由、平等的价值观转型的社会。传统媒体向数字化转型首先要看到这个社会大趋势。就像学生不愿接受老师“填鸭式”的教育一样,受众也不喜欢接受媒体单方面的灌输,无论你的内容多好、渠道多通,受众更愿意用自己的智慧和主见参与到新的游戏中来,旧的游戏规则中对话语权的垄断需要被分割,或者叫分享。
纽约大学新闻系教授杰·罗森在博客中写道:“从前作为受众的人们,是那些处在一个媒介体系接受端的人们,这一媒介体系是单向的、广播式的,有着很高的门槛,少数几家巨头争争吵吵,而大多数人在彼此隔绝的情况下被动倾听。”现在的媒体正如传媒巨头默多克曾说的那样:权力正在发生转移,从拥有和管理媒体的人向正在变得日益挑剔的受众那里转移。
这些受众并不是我们想象的低智商、低趣味、低品位,相反,他们中的很多人有着丰富的创造力。在网上,我们经常可以不期而遇各路“高手”,他们在这个充满竞争的世界里可以随时、随地、随心所欲地用任何他们喜欢的方式获得他们想要得到的资讯。我们是谁?我们不是单一的教化者,我们是舆论引导者、利益调节者、情绪疏导者,我们和受众是完全平等的关系。
所有的竞争都是基于用户的竞争。从传统媒体到新媒体,转变的不仅是形态,还有企业文化的转型。互联网时代,用户的需求与创造性的消费是数字出版商业模式的根本前提。这种基于“用户为王”的商业模式,必须真正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理念,从用户的角度思考问题,真正尊重用户的个性,关注用户的阅读体验,满足用户个性化的消费需求,鼓励用户参与监督与创新。
这才是我们要真正转变的。如果观念不转变,传统媒体向数字化转型就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