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非非
(郑州大学信息管理系,河南郑州,450001)
中美个人信用档案的比较研究
毋非非
(郑州大学信息管理系,河南郑州,450001)
针对中美两国个人信用档案的发展现状,定义了个人信用档案的概念和构成,并从起源和现状、管理模式、法律体系、监督和惩处机构、来源和公民意识等等方面分析了中美两国个人信用档案的差异,并在此基础上,借鉴美国在此领域的各种可取经验,结合我国个人信用档案的发展现状,提出了我国个人信用档案未来发展的策略,以期促进我国个人信用档案体系的完善。
个人信用 信用档案 比较
“信用”历来都是人们所追求的高贵品质,在当今社会,信用显得更为重要,而衡量人们信用的重要标准之一便是个人信用档案。通过对中美个人信用档案的比较,吸收借鉴美国在信用档案管理等方面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必然能够加强和改善我国信用档案管理工作,从而更好地提升人们对信用档案的利用。
信用档案是指法人和自然人信用状况的相关原始记录,是信用社会运行的必要条件。而个人信用档案是指与个人基本情况和信用情况相关的原始记录,是每个公民在社会活动中是否具有诚信的真实记录,也公民个人是否诚信的真凭实据。[1]
个人信用档案的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个人身份证明、个人档案包括个人身份证件、户口证明以及同一户口册内家庭直接成员的相关情况、个人的职业经历、个人的社会关系等;②个人收入来源包括实物、现金和福利补贴等各种形式,其中,个人收入、收支风险等情况资料属于个人信用档案;③个人资产构成资料,包括个人的银行账户、债券、股票、个人名义下的不动产等;④个人信用记载情况,包括个人在银行的借还贷情况,以及个人社会生活中的诚信行为的记录等;⑤其它资料,如奖惩、批评、表扬资料等。[2]
1860年,美国纽约的布鲁克林成立的第一家民营信用局,可以说是美国个人信用档案的起源。它主要集中处理个人在信用方面的相关业务,包括个人信用资料的收集、整理、加工以及服务等。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现代设备的运用,美国的信用档案机构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全国2000多家信用机构经过激烈的竞争,最终形成目前的全联公司(Trans Union)、益百利公司(Experian)、艾贵发公司(Equifax)三足鼎立的局面。上世纪80年代,全国数据共享的个人信用档案信息网络也已经建立。如今,已收集有1.7亿成年人的信用档案资料,每年大概出售6亿多份个人信用报告,收入已超过100亿美元,并开始向国外拓展业务。[3]
20世纪20年代,迫于外资企业大量涌入中国市场的巨大竞争压力,我国建立了征信制度,并成立了专门的机构调查收集客户的信用资料,揭开了我国个人信用档案工作的序幕,然而社会的动荡使得档案信用工作难以进展下去。[3]直到改革开放,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才又重新开始了信用档案工作。2002年朱镕基总理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明确指出:“切实加强社会信用建设,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加快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档案,使有不良行为记录者付出代价,名誉扫地,直至绳之以法。”随后我国的个人信用档案工作开始发展起来。目前,上海建立的个人信用档案数据库到2003年1月已拥有293万上海市民的个人信用档案,而中国人民银行组建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也于2004年12月中旬开始试运行。
从中美个人信用档案的起源与现状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一方面,美国个人信用档案的产生要远远早于中国,并且是连续性发展下来的,而中国的个人信用档案不仅出现较晚,并且由于种种原因也出现了发展的停滞和断层;另一方面,从现状来分析,美国的个人信用档案已经普及,从事个人信用档案工作的公司也已经极具规模,开始不断向国外拓展业务,反观中国,大规模的个人信用档案建立工作才刚刚起步,主要只是集中在国内的发达城市而已。总之,我国的个人信用档案工作与美国还存在很大的差距,还需更进一步的发展。
美国个人信用档案的管理模式是以市场为主导,同时也属于离散式管理。信用档案的管理主要由商业性服务公司通过完全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来实现[4],各公司以自由平等为基础展开竞争,利益是其最终目标,而为客户提供全面、准确的个人信用信息是其长久发展的关键。在信用档案的管理过程中,不存在清晰的层级关系,个人信用信息管理部门无权强迫他人提供信息,个人是否向其提供自己的信用信息完全依靠自已的意愿。一般来讲,个人向信用机构提供的信息是免费的,但客户向信用机构查询信用信息则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就目前来看,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才刚刚起步,未成系统规模化,没有固定的管理模式,但都是依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建立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核心、以综合性档案馆为支柱、以地方档案馆网为基础的信用档案信息资源系统为目标进行的,即以政府为主导,并与市场相结合的管理模式。[5]中美两国的档案管理模式存在着本质的不同。美国完全由市场决定,是商业化的,政府只是市场运行的保证;中国则以政府为主,适当与市场结合。这两者的不同主要是由中美两国整个大社会背景的差异造成的:美国是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信用档案体系已经非常成熟,公民对信用档案重要性的认知很深刻;中国的档案工作是高度集中统一的,无论是在法律还是制度方面都不完善,人们对信用的建档意识也较为薄弱,不具备信用档案完全市场化的条件。
美国首个保护个人信用信息数据的法律是1971年4月实施的《公平信用信息披露法》,除此之外,涉及信用档案管理与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信贷机会平等法》、《公平贷款记录法》、《诚实信贷法》、《信用卡发行法》、《公平信用报告法》、《信息自由法》、《阳光下的联邦政府法》、《公平信用信息披露法》“修正条款”等。这些法律法规涉及了与个人信用档案相关的各个方面:有的是为了保护信用信息数据内容的准确性和信息使用的保密性,以维护公民对自身信用档案的知情权以及信用档案机构对公民不良信息记录的权利;有的是为了保障信用制度的公正实施,不让公民因为种族、宗教信仰、医疗记录、背景资料、生活习惯、政治立场等信息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有的为了确保当事人的权利和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履行其义务,规定了当事人可以运用民事诉讼、行政机关监督、刑罚等法律手段维权,一定情况下甚至可以追讨精神损失费。[6]
在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中,与信用有关的法规主要有《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票据法》、《刑法》、《贷款通则》等。而专门针对个人信用立法的规章只有一个——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它包括总则、报送和整理、查询、异议处理、安全管理、罚则、附则等共七章四十五条。它并不是通常理解的对个人消费信用进行规制,而主要是为我国的银行信用进行服务的,对信用信息的查询、管理、惩罚等进行了相关规定。同时,我国地方也出台了一些与个人信用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如《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2002)、《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2003)、《江苏省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2007)、《湖北省个人信用信息采集与应用管理办法(试行)》(2008)等。在所有地方政府规章里,深圳市的规章是我国最早的地方信用立法,而上海市是内容最为详细的地方政府规章。2009年10月13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了《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各界意见,共有九章六十三条,分总则、征信机构的设立、征信业务的一般规则、信用评级、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中国征信中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包括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查询以及征信机构建立的条件等。[7]
根据对中美两国个人信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我们可以看到:美国的立法体系要比我国的完善、成熟很多,其针对个人信用档案的专门法律法规非常全面,既有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保护,也有对征信机构权利的维护,是美国整个信用体系良好运行的有力保障;而中国专门针对个人信用的法律法规是极少的,涵盖内容较为模糊,服务面较窄(主要是为银行服务),并且对信息主体权利的保护不够,使得个人信用档案可能出现失真、不全面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个人信用档案工作的快速发展。
个人信用档案相关的监督和惩处机构在美国主要有两类:一是银行系统的机构,包括财政货币监理办公室、联邦储备系统以及联邦储蓄保险公司;二是非银行系统的机构,包括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国家信用联盟办公室的储备监督局。[8]它主要是依据有关规定,针对有失信行为个人或者违背法律规章的征信机构处以适当的惩罚。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集建立、运作、管理、监督个人信用信息等于一身的机构;而中国其它的一些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机构也一般依靠自身的制度规范进行自我监督并且依靠广大民众来监督。而对于公民的不信用行为或者信用机构违规的惩罚则没有具体的相应惩处规定,且惩罚较轻,多以道德教育为主。
美国整个监督惩处机制较为完备,为信用档案工作的顺利运行提供了保障。但是在中国,由于公民的信用档案意识薄弱,加之缺乏权威第三方的监督惩治,完全依靠自身来监督和惩处,使得个人信用信息容易缺失公正性和准确性。
信用信息的来源方面。美国的个人信息除了涉及政务、个人特殊隐私等法律不允许开放的,其他个人信息都是开放的,可以被信用局搜集,形成个人信用档案。其个人信用信息来源主要有:银行提供的个人对银行的借贷还贷记录;商业公司提供的个人在商业市场的消费付款记录;公民个人主动向信用局提供自己相关的信用状况;个人工作单位提供的个人在职期间的工作信用;公民周围的人提供的与公民相处中个人的信用情况;政府依法规公开的公民个人信用信息。事实上中国的个人信用信息也可以从这些方面获得,但是由于整个社会信用档案意识不强,信用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一般只能从个人的借贷还贷记录、消费付款记录获得个人信用信息,其它渠道很少行得通。
民众的信用档案意识方面。在美国,几乎每一个成年人都有自己的信用档案,他们都自愿向征信机构提供自己的信用信息,并认为这既有利于国家信用体系的完备,也使得自身的信用可以得到很好的证明,方便自己的信贷。因为关系着自己的信誉,他们十分关心自己的信用档案,并随时监督信用局,通过免费或付费的方式了解自己的信用档案。但是在中国,信用档案仍未普及,很多人并不重视信用档案,失信行为常有发生,例如伪造假学历、冒名上大学、高考作弊、学术剽窃、借贷不还等等。有的公民对信用档案的建立持反对态度,担心自己的无信行为被发现;有的虽然建立了信用档案,但却对其漠不关心,更不用说对信用机构进行监督了。总之,中国的个人信用档案意识有待加强。
从政府层面来看,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建立以自身为主导的、全面的、系统化的个人信用档案体系,争取让更多的人建立信用档案;其次,应该与大众传媒相结合,促进个人信用档案意识的增强,让人们认识到信用档案的重要性,从而主动要求建立信用档案;再次,政府立法部门应该加大针对个人信用档案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确定失信行为的具体处罚内容,为信用档案未来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另外,政府应该建立独立的针对信用信息的第三方监督惩处机构,确保信用档案的公正性、准确性;当然,政府也要加大对信用档案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最好可以在大学开设相关课程。
从企业方面来讲,信用档案市场化存在着潜在的巨大发展空间,众企业应该抓住机遇,借鉴美国的一些经验,成立具有市场化运作的国有或民营企业的信用档案中介机构,既搜集个人信用信息,也出售个人信用信息,并及时更新个人的信用信息。与政府的信用档案机构形成互补,建立起我国完备的信用档案机构体系。另外,非信用档案机构也要有意识地查询顾客的信用档案,一旦发现客户的无信行为,要做出适当的惩罚,比如一定时间内在本商场不能透支消费等。
从个人角度来说,首先,要有信用意识,树立正确的信用观念,加深对信用档案重要性的认知;其次,主动要求建立自身的信用档案,并自愿无偿地向信用档案机构提供自己相关的信用信息;最后,要时刻关心自己的信用档案,监督信用档案机构中自身信用档案的准确性,一旦发现不正确的信息,及时向信用档案机构反映,如不能得到回应,可以借助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注释
[1]郭寒青.我国个人信用档案体系研究[D].广西:广西民族大学,2008。
[2]何淑娟.个人信用档案探析[J].黑龙江史志,2010(15):92-93。
[3]唐晓飞,周永娟.从中外信用档案的比较中看我国信用档案的发展[J].黑龙江档案,2007(4):12-13。
[4]傅薇.国外信用档案管理模式简介及比较分析[J].档案与建设,2003(8):38-39,54。
[5]马晓芳.中外信用档案比较[J].山西档案,2009(2):41-43。
[6]韦琳.浅析美国的个人信用档案制度[J].云南档案,2007(11):3-5。
[7]曹德飞.我国信用法律制度构建研究[D].浙江:浙江财经学院,2011。
[8]李洪华.美国个人信用档案的实践与借鉴[J].浙江档案,2005(12):31-33。
Com parison of IndividualCreditArchives in China and America
Wu Feifei
(InformationManagementDepartmentof ZhengzhouUniversity,Zhengzhou,Henan,450001)
According to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individua1creditarchives in China and America,thisartic1e defines the conceptand componentpartsof individua1creditarchives,and itcompares the differencesof individua1creditarchives in China and America from six aspects:theorigin and current situation,manageria1mode,1ega1system,administrations of supervising and punishing,source and peop1e’sopinionsetc.Based on this,theartic1e puts forward some strategieson deve1opmentof individua1creditarchives in China in the future by combining the experiences from the USA with the presentsituation of individua1creditarchives in China.Fina11y,the artic1e intends to improve the system in this fie1d.
Individua1Credit;CreditArchives;Compare
G279
毋非非,1987年生,女,河南博爱人,郑州大学信息管理系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比较档案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