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课题研究组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十一五”期间我国城市绿色照明事业发展迅速,成效显著,积累了不少的经验,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为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编制好《“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课题研究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有关领导的直接指导下,通过对“十一五”我国城市绿色照明建设的成就和存在问题进行的系统调研与总结,并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及我国《建筑行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依据,顺应国内外城市绿色照明发展趋势及城市照明规划、设计与管理部门以及产品生产企业的需要,研究提出了我国《“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和相应的4个研究报告。《纲要》起草过程中,课题研究组在全国主要城市广泛征求意见并对各地提出的40条具体意见认真进行了专题研究,采纳了其中的合理化建议。
《纲要》由五大部分组成,分别阐述如下。
按照国务院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十一五”期间我国城市照明工作积极推广绿色照明,强化节能管理。至2010年末,全国657个城市共有道路照明灯1 774万盏,“十一五”期间净增567万盏,实现节电14.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了《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编制完成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初步建立了城市照明节能监督检查制度;全社会的城市照明节能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但总体上,我国城市绿色照明工作尚处于初级阶段,城市绿色照明发展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存在薄弱环节,发展不平衡。
“十二五”期间,我国城市绿色照明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绿色生态与健康文明的城市照明环境为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城市照明发展方式的基本出发点,倡导绿色照明消费方式,在满足城市照明基本功能的条件下降低照明的单位能耗,提高城市照明的质量和节能水平。不断完善法规、标准、政策,强化城市照明的监管,推进智能化管理,努力构建绿色、健康、人文的城市照明环境,实现城市照明发展方式的转变。
基本原则为: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完善法规,加强监管;以人为本,功能优先;节能降耗,控制污染;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根据《“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执行情况和2010年城市照明节能检查结果,在综合考虑今后国内外城市照明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纲要》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城市绿色照明发展目标,分为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2部分。《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一是以“开创我国城市绿色照明持续科学发展的新局面”为总目标,提出了为实现总目标而需要落实的相关具体目标。
二是提出了到“十二五”期末,城市照明节电率达到15%的具体量化的考核指标,便于考核实施。
三是将“城市照明规划的编制”、“城市绿色照明标准体系”和“景观照明实现统一和规范化管理”3方面的工作列入了《纲要》的具体目标。
四是提出的“十二五”期间需要完成的节电率、装灯率、亮灯率、设施完好率、照明质量达标率、高效照明节能产品的应用率、光源的光效与寿命、灯具的效率、配套镇流器的能效指标以及照明线路的功率因数等具体指标,与城市照明现状和发展趋势是一致的,并留有适度的达标空间。
五是“十二五”重点强调了在保证照明质量的前提下,达到节能的目的。突出了要保证照明质量和照明效果,体现以人为本。
《纲要》提出了7项重点工作,分别为:抓好城市照明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推进城市照明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城市照明能耗管理的监督考核;落实城市照明建设全过程管理;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加快城市照明节能改造;积极开展城市照明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试点示范;开展城市绿色照明宣传教育。
2.4.1 关于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
“十一五”期末,约有40%的城市没有编制城市照明规划。城市照明规划是城市绿色照明工程建设的龙头,也是“十二五”期间必须完成的重点工作。关于城市照明规划的编制,《纲要》强调:一是要规范,规划要由有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并要严格按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与要求编制或修编;二是提出完成城市照明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的时间;三是城市照明工程必须按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要求实施;四是要切实做好规划的实施监督和检查工作;五是明确提出了照明规划要有独立的照明节能篇章。
2.4.2 关于城市照明信息化平台建设
“城市照明信息化平台”是《纲要》提出的全新概念,目的是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城市照明各项信息的统计系统。调查表明,“十一五”期间我国部分城市的城市照明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已初步具备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化平台的条件。“十二五”期间做好这项工作,可以进一步提高城市照明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使城市照明信息化管理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
2.4.3 关于城市照明节能监督考核
从2010年城市照明节能专项检查中发现,目前城市照明节能评价体系不够健全,未能形成长效定期的监督检查机制。因此,《纲要》提出:一是要建立城市照明节能评价体系;二是要以城市照明质量和节能减排水平为检查重点,各级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要建立长效定期的监督检查机制;三是开展绿色照明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广典型经验,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城市绿色照明的健康快速发展;四是力争将城市照明考核纳入政府工作考核体系,进一步推进城市照明节能减排工作的力度。
2.4.4 关于城市照明建设全过程管理
《纲要》重点强调了城市照明建设全过程的管理,要求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必须按国家相关照明法规,从规划、设计、施工、施工监理到工程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的长效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稳定的运行。逐步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和流程,强化各流程的监督管理,科学有效的组织城市照明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及运行维护等环节,做到城市照明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2.4.5 关于推广应用高效照明产品和城市绿色照明节能改造
《纲要》对全面推广应用高效照明产品工作,强调“制定高效照明产品的技术条件和应用导则,制定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和鼓励政策”,提出了大力开展高效照明产品的宣传和相应的财政补贴措施。针对部分既有城市照明工程严重超标现象,《纲要》明确要求在继续推进淘汰城市照明中使用的高能耗低光效产品,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等景观照明能耗,严禁建设亮度、能耗超标的景观照明工程,并在道路照明中禁止使用多光源无控光器的低效灯具,在景观照明中严禁使用强光束探照灯和大功率泛光灯等产品。
2.4.6 关于开展城市照明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试点示范
《纲要》提出“十二五”期间,要通过照明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特别是LED产品与照明技术,智能化照明控制与管理技术、可再生能源照明技术和合同能源管理等项目,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通过试点示范逐步加以推广应用,实现我国城市照明科技创新与发展在“十二五”期间的新跨越。
2.4.7 关于城市绿色照明宣传教育
《纲要》从技术培训、宣传教育和社会引导等方面提出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工作的舆论氛围。一是从技术层面,通过业务培训、城市绿色照明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教育、经验交流、技术研讨、技能比武等活动,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技能素养;二是开展形式各样的绿色照明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节能文化氛围,促进城市绿色照明健康有序的发展;三是从社会层面通过对居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开展照明节能的宣传教育,引导全民树立“照明节能,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绿色低碳理念。
《纲要》的实施则需全社会的支持与业内人士的共同努力,为此,《纲要》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机制”、“健全法规标准,加强行政执法”、“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和“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城市照明”等4条保障措施,确保“十二五”期间实现城市绿色照明的跨越或发展。”
《“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对“十二五”城市照明节能减排,推动我国城市绿色照明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纲要》的指导思想明确,基本原则科学合理,其发展目标既有宏观上的总目标,又有关键技术指标的具体目标,所提指标符合我国国情。《纲要》提出的7项重点工作和4条保障措施,依据充分、明确具体,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