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荀子论《诗》看荀子的《诗》学观念

2012-03-28 21:31赵东栓
东岳论丛 2012年2期
关键词:诗言志大雅小雅

赵东栓

(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山东曲阜273165)

从荀子论《诗》看荀子的《诗》学观念

赵东栓

(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山东曲阜273165)

荀子与《诗经》的关系非常紧密,《荀子》一书除了大量引《诗》之外,还有一些论《诗》的内容。荀子论《诗》是在“圣人之道”的统摄下进行的,《诗》及所有的文学都是载道的工具。在这一前提下,荀子持有“诗言志”的观点,提出了“中声”说,还涉及到读《诗》的方法,也对《风》、《雅》、《颂》有一些具体的评论,其中我们可以看到荀子的《诗》学观念。

荀子;《诗》;《诗》学观念

先秦最后一位儒学大师荀子是深通“六经”的学者。东汉应劭《风俗通·穷通》曰:“孙卿善为《诗》、《礼》、《易》、《春秋》。”从《荀子》一书看,“六经”之中谈诗言礼最多,这也是荀子最重要的知识背景及思想建构的基础。就《诗经》而言,《荀子》一书引《诗》、论《诗》很多,据洪湛侯先生统计:“《荀子》书中涉及《诗经》者共九十六次,引诗八十二次,其中转述孔子所引五次、荀子弟子所引一次,荀子本人引诗七十六次,使孔门引诗之风,至荀子达到极盛。除引《诗》外,议论涉及《诗经》者十四次,性质属于论诗范围。”①洪湛侯:《诗经学史》(上册),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92页。《荀子》一书最多的是引《诗》为证,其次是论《诗》。另外,历史上也有关于荀子传诗的一些说法。班固《汉书·楚元王传》云:“楚元王交……少时尝与鲁穆生、白生、申公俱受《诗》于浮丘伯。伯者,孙卿门人也。”《儒林传》云:“申公,鲁人也,少与楚元王交俱事齐人浮丘伯受《诗》。”桓宽《盐铁论·毁学》云:“昔李斯与包丘子(即浮丘伯)俱事荀卿。”申公是《鲁诗》传人,受《诗》于浮丘伯,浮丘伯是荀子的门人,所以有认为《鲁诗》传自荀子者。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云:“子夏传曾申,申传魏人李克,克传鲁人孟仲子,孟仲子传根牟子,根牟子传赵人孙卿子,孙卿子传鲁人大毛公。”此又有荀子传《毛诗》之说。另外,《韩诗外传》引荀子说《诗》及“以诗证事”的方式,也有认为《韩诗》出于荀子者。这些说法至今学界争论颇多,从者和否者均有,但是荀子在《诗》学史上的地位及其对《诗》学的贡献是公认的。

《荀子》一书,引《诗》颇多,论《诗》虽不多,却明确地反映出荀子的一些诗学观念。

第一,荀子持“诗言志”的观点,同时以“圣人之道”来统摄,有“文以载道”的观念。荀子是儒家学者,《荀子》一书意在宣扬儒家的治国修身之道,同时荀子认为儒家的“六经”都是道的载体。而“六经”有些本身就是文学作品,其中《诗》更是文学性很强的作品,荀子论《诗》也是在载道观念的统摄下而进行的。《荀子·儒效》曰:“圣人也者,道之管也。天下之道管是矣,百王之道一是矣。故《诗》、《书》、《礼》、《乐》之归是矣。《诗》言是,其志也;《书》言是,其事也;《礼》言是,其行也;《乐》言是,其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故《风》之所以为不逐者,取是以节之也;《小雅》之所以为《小雅》者,取是而文之也;《大雅》之所以为《大雅》者,取是而光之也;《颂》之所以为至者,取是而通之也。天下之道毕是矣。”圣人是道的枢纽,天下之道都集中在这里,百王之道统一在这里,《诗》、《书》、《礼》、《乐》也都归属在这里。《诗》、《书》、《礼》、《乐》、《春秋》都体现了圣人之道,只是由于“五经”内容不同,载道的方式也有不同。所以有“《诗》言是,其志也;《书》言是,其事也;《礼》言是,其行也;《乐》言是,其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的区别。《诗》以言志表现道,《书》以言事表现道,《礼》以言行表现道,《春秋》以微言大义表现道。显然,从文学观念来说,荀子已经有了明确的“文以载道”的观念。对于儒家“六经”内容和旨意的概括,与荀子相似的论断还有《庄子·天下》:“《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除了“《春秋》言是,其微也”与“《春秋》以道名分”不同,其它的都很相似,这当是战国后期流行的观点。只是《庄子·天下》单纯地谈“六经”的内容与旨意,荀子既谈“五经”的内容和旨意,又将其统摄在圣人之道之下,视之为道的载体。

其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荀子的《诗》学观念:一方面荀子继承了传统的“诗言志”的观点,所谓“《诗》言是,其志也”。关于“诗言志”,先秦典籍已经多有谈者:《尚书·尧典》提到“诗言志”;《左传·襄公二十七年》也提到“诗以言志”;《礼记·乐记》有“诗,言其志也”;《战国楚竹书·孔子诗论》有“孔子曰:诗亡离志,乐亡离情,文亡离言”。起码在战国时期,“诗言志”已经成为儒家普遍的诗学观点,荀子只是继承了这一观点而已。另一方面,荀子把“诗言志”纳入了“圣人之道”。《荀子·解蔽》曾云:“人何以知道?曰:心。心何以知?曰:虚壹而静。心未尝不臧也,然而有所谓虚;心未尝不满(两)也,然而有所谓一;心未尝不动也,然而有所谓静。人生而有知,知而有志。志也者,臧也,然而有所谓虚,不以所已臧害所将受谓之虚。”“虚壹而静”是荀子知道的方法,心有虚有臧(藏)、有两有一、有静有动,这是个辩证的关系。但只有做到虚心、一(专)心、静心才能知道。其中也涉及到对“志”的解说,有心才有知,有知才有志,“志也者,臧(藏)也”。心之所知即思想认识,而志即心中所藏的思想认识。《毛诗大序》所谓“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其“在心为志”,亦有心中所藏之意。如此看来,荀子所谓的“《诗》言是,其志也”,《诗》说的是“圣人之道”,也是诗人之“志”。《孔丛子·论书》言孔子曰:“不读《诗》、《书》、《易》、《春秋》,则不知圣人之心。”无论此句的真伪,其与荀子的观点是很接近的。“圣人之道”也好,“圣人之心”也好,“诗人之志”也好,都是以《诗》为道的载体。荀子所谓“《风》之所以为不逐者,取是以节之也;《小雅》之所以为《小雅》者,取是而文之也;《大雅》之所以为《大雅》者,取是而光之也;《颂》之所以为至者,取是而通之也。天下之道毕是矣。”其中“是”字,均是指“圣人之道”。《诗》与《书》不同,《诗》以言志表现道,《书》以言事表现道。荀子的《诗》之“志”,是道统摄下的“志”,主要限于思想认识。也可以说荀子的“诗言志”就是符合“圣人之道”的思想认识,其弊端是把“诗言志”限制在了政治阈限。

第二,荀子对于《诗》,提出了“中声”说。《荀子·劝学》云:“故《书》者,政事之纪也;《诗》者,中声之所止也;《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礼之敬文也,乐之中和也,诗书之博也,春秋之微也,在天地之间者毕矣。”杨倞注曰:“《诗》谓乐章,所以节声音,至乎中而止,不使流淫也。《春秋传》曰:‘中声以降,五降之后,不容弹矣。’”“中声”的概念本起于论乐,《左传·昭公元年》秦国医和云:“先王之乐,所以节百事也,故有五节,迟速本末以相及,中声以降,五降之后,不容弹矣。于是有烦手淫声,慆堙心耳,乃忘平和,君子弗听也。”音乐的乐曲由五音构成,需要有一定的节制,使之不流荡滥肆,而合于“中声”、达于平和。杨注所谓“《诗》谓乐章,所以节声音,至乎中而止,不使流淫也”,也是从音乐的角度而论的。但《荀子·劝学》的这段话,下文还有“《乐》之中和也”,可见《诗》、《乐》是分论的。因此王先谦提出:“下文《诗》、《乐》分言,此(指“《诗》者,中声之所止也”)不言《乐》,以《诗》、《乐》相兼也。《乐论》篇云:‘乐则不能无形,形而不为道,则不能无乱。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与此言《诗》为中声所止,可以互证。”王氏以“《诗》、《乐》相兼”论“《诗》者,中声之所止也”,是切近其义的。先秦的乐本来就是源于礼乐文化,乐本身就与诗和舞联系得非常紧密,“《诗》、《乐》相兼”本是事实。所以,荀子所说的“《诗》者,中声之所止也”,应当是既包括《诗》,也包括《乐》。对于《诗》而言,“中声”需有符合中声之乐的《诗》,即内容和情感的中正无邪,否则音乐是“中声”,而内容和情感是邪恶的,怎么能够协调?荀子论《诗》之“中声”与《乐》之“中和”,是对西周以来及至孔子儒家尚中、尚和思想的继承。儒家的哲学思想有中庸之道,荀子也有“中道”的思想,《荀子·儒效》云:“先王之道,仁人隆也,比中而行之。曷謂中?曰:礼义是也。”荀子这一语境里,将“中”具体到了“礼义”,实际上“中”就是中正之道。哲学思想的“中道”辐射到文学艺术领域,也就形成了“中声”、“中和”的评价标准,它涉及到内容、形式及审美等范畴。

第三,荀子也有对《风》、《雅》、《颂》的一些具体评论。《荀子·大略》云:“《国风》之好色也,《传》曰:‘盈其欲而不愆其止。其诚可比于金石,其声可内于宗庙。’《小雅》不以于汙上,自引而居下,疾今之政,以思往者,其言有文焉,其声有哀焉。”杨倞注曰:“好色,谓《关雎》乐得淑女也。盈其欲,谓好仇,寤寐思服也。止,礼也。欲虽盈满而不敢过礼求之。此言好色人所不免,美其不过礼也。”荀子说《国风》好色,当然指的是情爱诗,所引《传》是时人或先贤的论诗之作。《国风》的情爱诗虽然好色,但能止于礼,可用于宗庙之礼。这与荀子一贯重礼的观念是一致的;也与《战国楚竹书·孔子诗论》“情,爱也。《关雎》之怡,则其思益矣”、“《关雎》以色喻于礼”的观点一致,都体现了以礼节情的原则。荀子对于《小雅》的评论:“《小雅》不以于汙上,自引而居下,疾今之政,以思往者,其言有文焉,其声有哀焉。”杨倞注曰:“以,用也。汙上,骄君也。言作《小雅》之人,不为骄君所用,自引而疏远也。”又曰:“《小雅》多刺幽厉,而思文武。言有文,谓不鄙陋。声有哀,谓哀以思也。”《小雅》的作者“不为骄君所用,自引而疏远”,疾时政,有怨心,亦有思往者圣治之念,这是对《小雅》作者政治态度的评价。《小雅》多为政治讽怨诗,荀子的评价是得当的。同时,荀子对《小雅》的文辞和风格特征也进行了评价:文辞的雅致和情调的哀伤。

另外,荀子在《儒效》中论及《诗》之《风》、《雅》、《颂》,曰:“《风》之所以为不逐者,取是以节之也;《小雅》之所以为《小雅》者,取是而文之也;《大雅》之所以为《大雅》者,取是而光之也;《颂》之所以为至者,取是而通之也。”文中的“是”指的是“道”及“圣人之道”,荀子是在“圣人之道”的框架内而论的。当然,这种偏重政治的论说对于文学作品来说是有偏颇的。不过,我们可以看到作为思想家的荀子对《风》、《雅》、《颂》的理解。“《风》之所以为不逐者,取是以节之也”,杨倞注曰:“《风》,《国风》。逐,流荡也。《国风》所以不随荒暴之君而流荡者,取圣人之儒道以节之也。”荀子所谓《风》之“不逐”,即不“流荡”,是对《风》诗内容的评价,可以说与孔子“思无邪”为同调。“《小雅》之所以为《小雅》者,取是而文之也”,其义虽为取“圣人之道”而文饰之,却也道出了《小雅》的文雅色彩。《大雅》、《颂》取“圣人之道”而光大之、通达之,二者于“道”最重,是政治性与道德性最强的作品。所以《毛诗大序》曰:“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因为《雅》、《颂》多言政治与道德,所以得到荀子也包括先秦其他儒者的特别重视。

第四,荀子论《诗》还涉及到读《诗》的方法,提出“善为《诗》者不说”的观点。《荀子·大略》曰:“不足于行者说过,不足于信者诚言。故《春秋》善胥命,而《诗》非屡盟,其心一也。善为《诗》者不说,善为《易》者不占,善为礼者不相,其心同也。”在“行”、“信”与“说”、“言”的关系上,荀子更注重前者,这是儒家强调实践和诚信的结果。“《春秋》善胥命”,《左传·桓公三年》:“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杜预注曰:“申约,言以相命而不歃血也。”诸侯相约而不用歃血为盟,讲的是诚信。“《诗》非屡盟”,出自《小雅·巧言》:“君子屡盟,乱是用长。”非议的是“屡盟”的不诚信。《春秋》赞美“胥命”和《小雅》非议“屡盟”,其用心是一致的,都强调对事物的认识主要不在形式而在本质。“善为《诗》者不说,善为《易》者不占,善为礼者不相,其心同也”。杨倞注曰:“皆言与理冥会者,至于无言说者也。”荀子对于《诗》及《易》和礼,并不是否定“说”、“占”、“相”,而是强调对其本质的掌握,强调体悟其中的道理和精神,而不在空谈、不在表面形式。《大略》又曰:“善学者尽其理,善行者究其难。”所以,荀子所谓“善为《诗》者不说”,实际上是说读《诗》的要义是要尽心去领会《诗》之道理和精神,亦即“圣人之道”,体会和运用才是根本,而不在于言说。我们从荀子引《诗》也可以看到,他几乎没有章句性的解读,有的只是体悟大义和精神及其在实践中的运用,甚至不惜“断章取义”。

荀子与《诗》的关系非常紧密,《诗》是荀子重要的知识背景和学术思想来源,在荀子的学说建构上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因此,《诗》学是荀子思想体系构成的因子之一。当然,荀子的《诗》学观念不仅限于论《诗》,引《诗》也同样体现了荀子的《诗》学观念,只是其论《诗》比较集中和突出地反映了他的《诗》学观念而已。

I207.222

A

1003-8353(2012)02-0103-03

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先秦儒学与先秦儒家文学观念”(项目批准号:09cwxj04)的阶段性成果。

赵东栓,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曹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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