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中国特色”的思考

2012-03-28 19:40张森林
关键词:中国特色道路特色

张森林

(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哈尔滨 150030)

本文对“中国特色”提出一些思考,意在推动关于“中国特色”的进一步探讨,也是对邓小平提出“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缅怀。

一、“中国特色”认知的基本原则

1982年,中国共产党十二大提出“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从而使“中国特色”的探讨开始进入理论界的视野;2007年,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所以完全正确、之所以能够引领中国发展进步,关键在于我们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从而使“中国特色”的研究被进一步推向了深入。然而,“中国特色”究竟应该如何认识?“中国特色”到底应该体现在哪些方面?迄今依然众说纷纭,有待更加深入地探讨。显然,为了更加深入地探讨,很有必要提出一些关于“中国特色”认知的基本原则,作为总结和概括“中国特色”的思想基础。

1.“中国特色”应该是中国独有的东西

什么是特色?一般认为,事物的特色就是其所表现出来的独特的色彩、风格、形式、特点等。事物的特色是其所属的所独有的东西,一事物同其他事物之所以不同,或者同类事物之间之所以相区别,就在于该事物拥有自己的特色,即拥有不同于其他事物或同类事物的色彩、风格、形式或特点等。“独有”是特色的根本属性。不是“独有”的,就不是特色的。反过来,是特色的,一定是“独有”的。我们讲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特色”,也必须强调其“独有”的属性,如果不是中国“独有”的东西,是不能称之为“中国特色”的。当然,不排除这种情况,即有的东西,如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方式方法等,由于其他国家的学习、借鉴和模仿,可能变得不再是我国“独有”的东西了,但是,它是我国首创的,而且在一定时期内确实是我国“独有”的,因此在一定时期内,它就是属于“中国特色”的东西。

“中国特色”作为中国社会主义道路所“独有”的风格、形式和特点,是由其所赖以产生和发展的特定的具体环境因素所决定的。既然是“独有”的,显然是与中国的历史、中国的国情、中国的现实或中国的环境紧密相连的,也是与中国人对社会主义的认知紧密相连的,或者说它们是中国的历史、中国的国情、中国的现实或中国的环境的反映,是中国人对社会主义的认知的体现。

2.“中国特色”应该具有明确的参照系

事物的特色是通过事物之间相比较而存在和显现的,是需要具有相应的参照系的。或者是与非同类的事物相比较,或者是与同类事物相比较,否则就体现不出特色。我们讲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特色”,显然强调的是同类事物之间的比较,即同其他社会主义模式的比较,或者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方式方法的比较,因为用不着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去和资本主义模式或者资本主义国家建设和发展的方式方法进行比较。那么,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特色”的相应参照系包括哪些呢?可以是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关于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设想,可以是社会主义发展历史上存在过的前苏联模式,可以是当代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发展的方式方法。也就是说,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特色”,可以是与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关于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设想相比较而存在的,可以是与前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相比较而存在的,可以是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道路相比较而存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别于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关于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设想,有别于前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有别于当代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道路,正因为如此,才具有“中国特色”。

3.“中国特色”应该具有多方面的体现

任何事物的质都是多样性的,任何事物都是质的多样性的统一。因此,任何事物都是可以从多个视角来观察和分析的。也只有从多个视角来观察和分析,才能全面地认识一个事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具有质的多样性的社会事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质的多样性的复杂综合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可以从多个视角来观察和分析的,也因此,“中国特色”是可以在多个方面体现出来的。比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可以从发展原则上来观察和分析,可以从发展方式上来观察和分析,可以从发展中心上来观察和分析,可以从发展道路上来观察和分析,可以从经济建设上来观察和分析,可以从政治建设上来观察和分析,等等。相应地,对其具有的“中国特色”,在发展原则、发展方式、发展中心、发展道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等方面,都是可以总结和概括出来的。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内涵异常丰富的社会事物、这一构造异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不能简单地观察和分析的,其所具有的“中国特色”也是不能简单地加以概括的。把什么都说成是“中国特色”当然是不正确的,但把“中国特色”简单化或单一化也是不合适的。

4.“中国特色”应该是理论与实践的创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生和发展于20世纪末期不是偶然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鲜明的时代背景、显现鲜明的时代特征。它顺应了“冷战”后和平与发展的世界主题,顺应了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历史趋势,顺应了科技进步的时代潮流,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无所畏惧、锐意进取的高尚品质,展示了中国人民奋发向上、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世界历史意义、人类文明价值。它破解了在经济文化落后条件下如何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历史难题”,它创造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民族模式”,它开辟了苏东剧变后社会主义运动复兴的正确方向,它建立了科学社会主义在当代发展的重要平台,它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光明前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当代历史条件下的创造性运用。它是中国共产党人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它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在当代中国的结晶。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所具有的“中国特色”必然体现为理论与实践的创新。不体现创新,就没有特色。

5.“中国特色”应该是绝对和相对的统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30年的历史成就毫无疑问是十分巨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基本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基本构建;国家的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家的综合国力大幅度增强,国家的国际地位迅速提升,国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是,不可否认,相对于一个民族发展的历史长河来说,30年不过是短暂的瞬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论就理论体系来说,就发展道路来说,还是就社会制度来说,都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都是需要与时俱进的,都是需要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的。一个时期是特色的东西,可能过了一定时期就不再具有特色了;一个时期在某些方面体现出特色,另一个时期则可能在另一些方面体现出特色。因此,“中国特色”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是绝对和相对的统一。这种绝对和相对的统一,也是我们在认知“中国特色”时需要加以考虑的。

二、“中国特色”鲜明的几个方面

1.发展原则:从国情实际出发

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对未来社会作出了一些科学设想,提出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为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提供了指南。然而,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在取得国家政权之后,如何认识本国的社会主义、如何建设本国的社会主义?是从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出发呢?还是从本国国情实际出发呢?社会主义国家(包括前苏联、东欧国家)的共产党人,大都曾经没有完全搞明白,大都曾经从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出发而忽略了本国国情实际,没有做到很好地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同本国国情实际结合起来,也因此大都有过惨痛的教训。当年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时期虽然可以说是一个例外,但那段历史实践实在是过于短暂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共产党人经历了惨痛的教训、总结了历史经验之后找到的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路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无疑是遵循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的,但是,它是从中国的国情实际出发的,而不是从马克思主义的书本出发的,是中国共产党人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国情和社会发展实际密切相结合的产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包括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理念、战略目标等,既遵循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又不是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当做教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包括实现方式、方针政策、措施手段等,既坚持了社会主义的方向,又符合中国的国情实际。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没有拘泥于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关于未来社会的设想,而是从中国国情实际出发,在理论上回答了前人没有回答的许多新问题,在实践上作出了前人没有作出的许多新尝试。从发展原则上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从中国国情实际出发的社会主义。

2.发展中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社会主义建设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社会主义发展的任务也是十分广泛的,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由于社会主义各国在历史前提、发展水平、发展阶段等方面不可能完全相同,甚至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社会主义发展以什么为基础,社会主义建设以什么为中心,阶段性发展目标和任务如何确定,等等,显然是不能完全相同的,也是不应该完全一样的。

中国共产党认为,中国是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的,中国社会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的发展水平也将长期属于发展中国家的水平,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必须把发展生产力作为根本任务,必须以经济发展为一切发展的基础,必须以经济建设为发展中心。进入新时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强调要牢牢地抓住经济建设这个发展中心,长期坚持下去不动摇;始终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中国的“兴国之要”,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重要内容。从发展中心上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

3.发展方式:实行全面对外开放

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上,封闭发展曾经是社会主义各国普遍的发展方式。一方面,是由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势不两立的传统认识的思想束缚,社会主义国家普遍盲目排外、自我封闭;另一方面,是由于西方资本主义列强对新生的社会主义国家采取敌视政策,特别是在“二战”后的东西方冷战时期,实行了遏制和封锁政策,恶化了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外部环境,限制了社会主义国家的对外开放。无论是自我封闭,还是西方封锁,导致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和发展远离了人类文明发展的大道,没有能够完全跟上时代发展的潮流,没有能够充分地吸收、利用和借鉴人类发展的一切优秀的文明成果,结果是发展迟缓,拉开了与发达资本主义发展的距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式则是开放式的发展。进入新时期以后,中国共产党纠正了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关系上的“左倾”错误思想认识,结束了盲目排外、闭关锁国的历史,逐步实行了全面对外开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别强调全面对外开放,全面对外开放也构成了我国新时期以来的最鲜明的特点之一。实践证明,实行全面对外开放,是一项英明的战略决策,全面对外开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正确方式。由于我国正确地应对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趋势,积极主动地扩大对外交往,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实行开放式的建设和发展,把本国的建设和发展与世界的发展密切联系起来,因此,充分地吸收和借鉴了人类社会一切优秀的文明成果,包括外国的先进科学技术和成功的发展经验,充分地利用了国际资源和条件,包括大量的外国资金和广阔的国际市场。离开了全面对外开放,就不可能有我国新时期快速发展的显著成就,就不会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成功。从发展方式上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行全面对外开放的社会主义。

4.发展道路:走和平发展道路

建成现代化的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目标。通过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实现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确立的是和平发展道路。邓小平在20世纪80年代就鲜明地提出:“我们搞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社会主义,是主张和平的社会主义。”“主张和平的社会主义”也就是说,中国不走军事强国的发展道路,而走和平强国的发展道路。进入新世纪以后,中国共产党十七大则更加明确地提出:“中国将始终不渝地走和平发展道路”。

中国将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的核心思想就是,中国既通过争取和平的国际环境发展自己,又通过自身的发展维护世界和平,努力实现和平的发展、开放的发展、和谐的发展。走和平发展道路,就是要积极参与到经济全球化中去,充分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走和平发展道路,就是通过公平竞争和交换,和平地获得中国实现现代化所需要的资金、技术和资源;走和平发展道路,就是要把中国发展的基点放在依靠自身力量的基础上,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来解决发展中的难题;走和平发展道路,就是在努力发展自己的同时,也努力促进世界各国的共同发展,不给别的国家发展制造障碍,为人类的进步和繁荣作出贡献;走和平发展道路,就是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所有国家发展友好合作关系,坚持用和平方式而不是用军事手段解决国际争端,不推行霸权主义,不威胁别的国家。始终不渝地走和平发展道路,可以避免重蹈历史上某些大国军事强国的歧途,也可以避免前苏联争霸世界的悲剧。从发展道路上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社会主义。

5.经济建设: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经济建设上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上体现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在分配制度上体现为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运行机制上体现为市场调节和政府宏观调控相统一,在经济体制上体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最鲜明的特征之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反映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形式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体现了市场作用和国家宏观调控的统一,从根本上既保证了社会公平,又保证了发展效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经济和社会发展充分显示了科学性与价值性的统一,自发性与自觉性的统一,既克服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盲目性,又克服了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人为性和主观片面性。实践已经初步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效益与公平兼顾的最佳的一种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从经济建设上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社会主义。

6.政治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政治建设上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不仅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的认识,也突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核心。因此,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归根到底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和根本利益。因此,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法制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同时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从而使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因此,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贯穿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的。无论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还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无论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还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都必须坚持这三者的统一。坚持把这三者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根本要求,也保证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和充满活力。从政治建设上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

[1]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328.

[2] 张静如.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史丛书(第六册)[M].北京:万卷出版公司出版社,2008:221-222,23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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