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燕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外语系,湖南 娄底 417000)
关于语言和思维的关系,哲学家和语言学家不同的学科领域出发曾经作过多种不同的解释。弗雷格(Frege,1959:10)指出:“语言是思想的外壳,是表达思想必不可少的工具。”这种观点是在《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一书的基础上形成的,即认为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思维是语言的“内核”,语言是思维的工具,思维是在语言材料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两者互为依存,是同时产生的。从语言和思维的关系来看,思维和语言共同构成了一个“思维-语言”的统一体,语言是这个统一体的形式方面,而思维则构成这个统一体的内容方面。
高名凯(1999:77)也认为语言和思维是存在于“语言—思维”这个统一体内的两个对立面,它们之间既是不可分割的统一在一起,又各不相同。这种观点消解了思维和语言自身存在的独立性,从而使思维和语言的关系问题成为一个伪问题。因为在这种解释中,思维被视为人的一种纯粹的精神性活动,被认为只有借助于语言才能得以显现的存在,语言作为思维的物质外壳,则失去了其自身存在的内容而成为纯粹的形式。也就是说,只有思维与语言的统一,才能构成一个整体的存在。但是,对于这个整体的存在是什么?这种解释并没有给予明确的说明。这种理解存在的根本问题是基于一种结构性的思维方式,即把思维和语言视为人的先天的本能,然后,在一个结构的体系之中去追问两者的关系问题,从而消解了思维和语言自身存在的历史性,自然也就无法真正解释两者的同一性问题。也正因如此,自20世纪80年代初这种观点遭到了国内学术界的质疑,并形成了思维先于语言的解释模式。
伍铁平(1980)从语言的种系发生和个体发生等角度较系统地论证了人类“先有思维后有语言”的观点。恩格斯(1957:139-140)指出:“语言是从劳动当中并和劳动一起产生出来的,这个解释是唯一正确的解释……”“随着手的发展,随着劳动,人开始了对自然的统治,……不断地发现新的、以往所不知道的各种属性。另一方面,劳动的发达,必须帮助各个社会成员更紧密地相互结合起来,因为它使互相帮助和共同协作的场合增多了,并且使这种共同协作的好处对于每一个人都一目了然了。简单讲来,这些在形成中的人已经到了彼此间有什么东西非说不可的地步了。”
从“劳动创造语言”这一原理可以推断,在语言被创造出来之前,人类就已经有了思维。原始人类在劳动过程中,接受了外界各种信息,认识了外界的事物及其属性,认识了外界事物及属性与自身生存的关系,认识了共同协作的好处,形成了看法和意见,形成了思维和思想,最终才到了“彼此间有什么东西非说不可的地步”。是先有要说的东西,然后才有说的动机与行为。原始人有了思维和思想需要彼此交换,然后才有“非说不可”的动机和行为。没有思维的中介,客观的需要不可能与语言活动发生直接的联系。所以,劳动决定了创造语言的需要,实质上是思维的发展决定了创造语言的需要。
原始人类有了思维以后,有声语言作为最合适的交际工具并不是一开始就确定下来的,而是在漫长的过程中从多种表达方式中通过比较、淘汰、选择才确定下来的。在有语言之前,原始人的劳动本身就是表达思想的重要方式。劳动的结果符合预期的目的,便最好地表达了劳动者的思想。原始人起初那种单调的、没有什么变化的“吭育、吭育”的声音,未必比在劳动中锻炼出来的灵活的双手更能准确地表达思想感情。德国心理学家冯德、前苏联语言学家马尔等人都认为有一个“手的语言”阶段,并且这个手语阶段持续了100万到150万年。有声语言作为较复杂表达的方式显然是最后才确定下来的。人类要把那种单调的“吭育,吭育”的声音转变成音节分明的、具有词汇系统、语法系统的有声语言绝不是轻而易举的,而是经历了漫长的创造过程。由此也可以推断,“劳动创造语言”,应当是劳动首先创造了具有思维能力的人,然后再由思维的创造功能把人所发出的声音改造成为有意义的并具有交际作用的语言。虽然恩格斯也曾说过,语言“从劳动当中并和劳动一起产生出来”,但是不难理解这是从宏观的历史尺度上说的;这种说法并不排斥思维与语言在实际的产生过程中存在先后顺序。思维与语言不是同时产生的,当然不可能是“等同”的,二者也没有那种必然联系。
针对传统的“共生论”对一些事例不能自圆其说,思维先于语言论者主要从种系发生(phylogeny)、个体发生(ontogeny)、聋哑人有无思维、失语症患者(aphasia)、思维类型与语言的关系等方面进行论证。从种系发生学看,人类是从猿演变过来的,猿是没有语言的,但是猿却有意识甚至思维。动物心理学的实验材料表明:三岁半的黑猩猩尽管未能学会语言,却能学会理解和正确运用聋哑人手势语中的约150个符号,甚至还能“发明”几个新的符号(伍铁平,1990:12)。
美国语言学家雅各布逊(Jacobson)研究表明,儿童最先掌握的因素,正好是失语症者最后丧失的因素。按个体发生学同系统发生学的相互关系,这些因素也应当是人类最先掌握得因素(Jacobson,1972:80)。聋哑儿童手势语中所表达的表示运动事件的成分可以推断就是先于语言模式的“可以思考”的那些成分,是儿童甚至不需要借助语言就能拥有的思维(Goldin-Meadow,1998:28)。思维先于语言论者从这些方面去论证思维与语言并不是同时产生的,而是思维先于语言,两者是可以相互独立、可分离的两种不同现象。也正是在这两种观点的争论过程中,西方语言学中的思维决定语言的认知假说和语言决定思维的萨丕尔—沃尔夫假说(Sapir-Whorf Hypothesis)被引入中国,并成为国内学术界研究思维和语言关系的重要的理论依据。认知假说认为,语言具有人类的共同特征,这正是由思维的语言具有的共同性决定的。
各个民族不同的思维方式也就决定了其语言的特征。在运用不同的语言表达同一个思维内容时,尽管其语言的表层结构明显不同,但其深层结构往往是相同的,这正是由于人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总是从有关符号中提取关键信息并使之内化到头脑中进行思维的结果。而萨丕尔—沃尔夫假说则认为,人类知识的相似性是建立在自然语言语义和结构的相似性的基础上的,人类的世界观全部或部分决定于他们的自然语言结构。萨丕尔—沃尔夫假说的一派认为,语言不同的人思想也是不同(这种观点被称为语言决定论linguistic determinism);另一派认为,不同语言的不同结构会影响人们思维的方式和将世界划分为不同范畴的方法(这种观点因而被称为语言相对论(linguistic relativism))(Pinxten,1976:101)。因为背景系统(语法)是表达脑内思维的再生成工具。它是思维的制造者,是个人思维行为、个人解析现象和个人理解信息的指导者。思维的形成不过是具体语法的一部分,不同语法或多或少都控制了思维的形成。人类遵循自己天生的方法去理解自然,属于同一个语言群体的人默认同一项“协议”,继而组织多种多样的自然现象,这个“协议”通过他们的语言形式体现出来。这两种不同的假说存在的共同问题是把思维和语言视为人具有的两种不同的功能,而忽视了其形成的历史性。
从历史生成论的视角来看,思维和语言都不是人的先天的本质,而是在人的实践活动的过程中生成的,具有深刻的历史性。必须从社会历史的视角出发,将思维与语言视为在人的实践活动之中生成的结果,才能真正阐明思维和语言之间的关系问题。
思维与语言的各自本性也决定了两者没有必然联系。思维是人的一种心理现象。它是自然进化赋予人脑的一种本能,“是地球上最美丽的花朵”。人具有与生俱来的许多本能。人的感觉就是这样一种本能,只要具有健全的感觉器官,人就能不学而会、毫无阻碍地进行感觉。思维也是如此,只要具有健全的思维器官——大脑,人也能不学而会、毫无阻碍地进行思维。
人与其他较高级的动物依据其本能都能进行思维。恩格斯曾经指出:“整个悟性活动,即归纳、演绎以及抽象……对未知对象的分析(一个果核的剖开已是分析的开端)综合(动物的机灵动作)以及作为二者的综合的实验,(在新的阻碍和不熟悉的情况下),是我们和动物所共有的。……它们只是在程度上不同而已。”
洛克(Locke,1997)认为:“我们的感官,在熟悉了特殊的可感的物象以后,能按照那些物象刺激感官的各种方式,把各种事物的清晰知觉传达于人心。因此,我们就能得到了黄、白、热、冷、软、硬、苦、甜,以及一切所谓可感物等等观念”。“在接受简单的观念时,理解大部分是被动的。……因为不论我们甘心与否,而感官的各种对象一定会把它们的特殊观念强印在人心上……这些简单的观念既然呈现于理解,则理解便不能拒绝接受”。“理解一贮有这些简单的观念以后,它便有力量来复述,来比较,来结合它们,有时甚至几乎能做出无限的花样来……”洛克的观点是理解思维与语言、概念与语词关系的基础,也是逻辑理论的重要基础。他揭示了从客观事物到感觉观念,从感觉观念到人的思维,都是自然的反映过程,也是人的本能的作用过程。
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即语言是社会的产物,是社会成员根据交际的需要,根据约定俗成的原则共同创造出来的。美国描写语言学派的代表之一萨丕尔曾说:“语言是纯粹人为的,非本能的,凭借自觉地制造出来的符号系统来传达观念、情绪和欲望的方法。这些符号首先是听觉的符号,是由所谓‘说话器官’产生的。”萨丕尔(1985)的语言理论与洛克的观念论取得了内在的一致。他所强调的语言的“人为”性、“非本能”性、“自觉”性,揭示了人的语言能力是一种后天能力,这一点已被人们在出生之后学习和使用语言的艰难性所证明。思维与语言的不同本性决定了二者并无必然联系。思维作为人所具有的先天本能,发生在先;语言作为人的后天能力,发生在后。这种先后次序在人的个体身上是完全可以验证的,把它推广到人类种系的历史上,也是无可怀疑的。
语言既可以服务于思维,也可能妨碍思维。刘宇红(2007)把语言与思维的这种复杂关系表述为“语言的功”和“语言的过”。语言的功大致归纳为三个方面:(1)交流思想之功;(2)充当思维媒介之功;(3)存贮知识之功。
语言最大的功是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充当交流思想的工具。当树上的苹果刺激了Jill的视神经时,Jill就有了表达和交流的愿望,于是她告诉Jack“我想吃苹果”,Jack领会了Jill的想法,成功地摘来苹果给Jill吃(Bloomfield,1933)。这就是语言交流思想之功。
对语言交流思想之功最早作出理论概括的是卢梭。卢梭认为,“当一个人发现对方也是同自己一样的有知觉的人的时候,就会产生一种交流思想感情的愿望或要求,并寻找这种交往的手段。这种手段只有从人们互相作用的唯一工具即感官上去引发,结果就产生了用感官信号来表达思想的做法。”(Rousseau,1772/1969:138)
列宁(1982)在卢梭的基础上加了一个修饰语“最重要的”,即语言是“最重要的人类交际工具”。这一论断经过斯大林(1953)的转述,成为社会主义国家正统的语言功能观,并被西方语言学界广泛认同。
语言是人类思维最重要的媒介,人类必须借助语言来判断和推理。比如,下棋的人可能蹙眉凝视棋盘,思考克敌制胜的棋法,如“要是我炮二进四的话,对方会用马牵制我,这时我可以把车放到对方的底线,将一军,吃掉一个仕。对,就这么下!”下棋的方法想好了,语言在这一过程中充当了思维的媒介。Vendryes(1925:1)对语言的这种功能进行了理论概括,认为“语言是工具,同时又是思维的辅助形式。”Dauzat(1912:9)的表述更加直截了当,即“语言是思维的工具”。
语言存贮知识之功是伴随书面语言的出现而出现的。书面语言出现后,人们可以跨越时间和空间与书面文本的作者对话。由于语言具有这种功能,知识的积累成为可能,人类文明的进程大大加快。现代录音技术出现后,口头语言也可以长期保存和异地传播。所以,口头语言的载体也具备了书本的功能。
现代语言学从索绪尔开始以口头语言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书面语言成为现代语言科学的灰姑娘,但是书面语言存贮知识之功是任何一位语言学家都无法否定的。Crystal(1997,Ch 1)在表述语言的功能时提到语言“记录事实”的功能,认为:“语言的记录功能体现于各种形式的材料记录中,比如历史记载、地理勘测记录、商业账目、科学报告、国会法令和公共数据库等。这种功能是语言使用的核心领域,因为这些材料的存在形成了后代知识的基础,从而成为社会发展的先决条件。”
语言的过指语言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负面功能。语言是一柄双刃剑,每一种功能都伴随着它的负面效果。为了表述的方面,我们按与上一节相同的顺序来分析每一种语言之功所伴随的语言之过。
语言会说谎,指的是使用语言的人会说谎,即在交流思想的时候提供假信息。人类是唯一使用语言的动物,人类也是唯一会说谎的动物。语言造就了说谎者,语言也造就了谎言。
皮亚杰(1987)认为儿童的心理发展大致包括四个阶段。在第一阶段(即0~2岁),儿童的认知范围仅仅局限于他所能感觉或接触到的东西。对这个阶段的儿童来说,看不见的东西就是不存在的。例如,奶瓶掉到沙发底下,儿童会认为“奶瓶不见了”。接近两岁时,儿童会知道奶瓶不是不见了,而是掉到沙发底下了。只有当儿童相信每一件东西都持续稳定地存在着,他才会产生关于某事物的概念,并给该事物取名字。此时,词汇以相对独立、相对稳定的意义对应某实体。
语言能力与认知能力的互相促进使人类思维的抽象程度不断增加,终于使人类能够谈论当前语境中看不见的事物,人类语言的这一特征被Hockett(1960)概括为13种形式特征(design feature)之一的displacement,即语言能够脱离现时刺激物的特性。比如,小狗在挨了主人一棍子时会汪汪地叫,不痛了就不再叫了;只有人才会无病呻吟,甚至痛定思痛。语言能够谈论看不见的事物,人类已经具备了说谎的潜在可能,一旦受到某种功利目的的驱使,潜在的可能就会变成现实的谎言。比如,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变成了“解决犹太人问题”,赤裸裸的侵略行径变成了“建立大东亚共荣圈”,各种恐慌主义行为也披上了“圣战”的外衣。随着语言功能的发展,当语言能够被当作各种社会行为来使用时,语言本身的意义与其实际所指对象就必然脱节。于是各种问候、寒暄、恭维之辞应用而生,但它们并不包含实质性的信息交流,比如问人“吃了没有”时一般并不关心对方是否真的吃了。由于语言说谎越来越普遍,听话人和说话人都接受了语言可以说谎的事实,并在谎言的浸泡中练就了使自己不受谎言误导的免疫功能。当人类的免疫功能使部分的谎言不再具有欺骗性的时候,讽刺、反语、委婉、夸张等反而成为人类交际中一种行之有效的语言技巧。
上文讲到,语言是思维的媒介,语言服务于思维;也就是说,思维是主,语言是宾。但是,温驯的语言总是反客为主,即语言决定思维。思维一旦受到语言的主宰,人就失去了自由思考的权利,人由语言的主人变成了语言的奴仆,这是语言之大过。
Benjamin Lee Whorf早年在保险公司供职时发现,在空的汽油桶上贴上“空油桶”的标签时,这个标签使加油的工人放松了对火险的防范,结果造成了消防事故,因为空油桶比装满油的桶子更容易爆炸(Whorf,1942)。Whorf由此发展和完善了语言决定思维的论断,即语言决定论(linguistic determinism)。
语言决定论的基本观点:“人类并非居住在一个纯客观的世界里,也不是居住在通常所理解的社会活动之中,而是居住在某种语言的掌控之中……所谓的‘真实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群体的语言习惯无意识地建构起来的。”(Whorf,1956:134)
语言建构了人眼中的世界,语言决定了世人观察世界的方法。语言就像一层迷雾,遮蔽了整个世界,我们只有透过语言的迷雾,才能隐约地看到一个并非真实的世界。那么真实的世界是怎样的呢?我们认为真实的世界至少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A.真实的世界是浑然一体的;
B.真实的世界没有两样完全相同的事物,甚至“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莱布尼茨);
C.真实的世界总在不断地变化,以至于“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赫拉克利特)。
真实的世界浑然一体、千奇百怪而且永恒变化,不同的语言按不同的方法对世界进行“切割”,并按“切割”后的小单位之间的相似性将它们划分为不同的类(即范畴化),浑然一体的世界就这样变成了无数个马赛克式的概念单位。
比如,世界上绝大多数民族都会根据数量关系来看待和描述这个世界,所以一块石头是rock,多块石头是rocks,而对于使用Monachi语言的美洲印第安人来说,数量关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石头如何分布,所以,一块石头与多块聚在一起的石头都是tyhpi,如果多块石头分散排列,则必须说成tyhtyhpi。
马赛克式的概念单位一旦词汇化,就会具有相对稳定的词汇形式和语义内容,对客体之间无限的差异和永恒的变化往往熟视无睹。比如,“黑板”指涂成黑色的可以用粉笔写字的木板,但是被涂成绿色的用水笔写字的玻璃板仍然是“黑板”。可见,人类在变化了的现实面前丧失了自主权,只能听任语言的摆布。
词汇单位一旦被串成句子(或话语)时,真实的世界再一次受到蹂躏,人类的心智也再一次受到蒙蔽,因为人们“在使用句子描述现实时,句子在浑然一体的现实上划出一条条的线,线条将现实圈出一小块,使之对应一个句子,并称之为一个事实。换言之,语言就像刀子,从现实中切出一个一个的事实来”(Weissmann,1955:140)。
自有语言以来,人类完全接受了语言的控制,并享受着被控制之后所带来的实用的便利,全然不知自己早已沦落为语言的奴仆。人类正如被拴上缰绳的牛,或被关进牢里的羊,在获得了一小把青草或被遮蔽了风寒之后,全然不知自己早已被缰绳束缚着,被牢笼圈禁着。
语言存贮知识的功能是指语言再现思维的功能,即让异时异地的人们通过文字材料(或录音媒介)再现思维的过程或思维的结果。那么,语言能在多大程度上忠实地再现思维呢?人类思维主要是对语义和概念信息的处理,语义和概念信息分散表征在大脑语言半球(一般是左半球)的西尔维沟周边脑区(perisylvian areas)。大脑皮质对语义和概念信息的处理是多个皮质区域分工协调的并行处理(parallel processing)。并行处理的过程一旦转换成语言表征时,以串行处理(serial processing)为特征的语言过程无法保证与思维的同构性,这就决定了语言无法真实地再现思维。所以,以语言作为载体存贮的知识必然存在某种程度的缺陷,尤其是当语言被用来表述某些形而上学的概念和命题时,语言的记录功能存在明显的不足。
语言与思维的关系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哲学问题,也是一个有趣的语言学问题,不仅涉及语言和思维的发生学顺序、两者的本性对比,以及两者的相互关系。在两者的关系方面,有的学者认为语言思维,有的认为思维决定语言。在语言与思维的关系中,语言对于思维过程的功与过是不能被忽略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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