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平,法文霞,吴 繁
(1.九江市卫生学校,江西 九江 332005;2.九江市中医院,江西 九江 332005)
护生进入临床后,学习的主要形式是跟随带教教师对患者 进行全程护理。对患者而言,带教教师是护理服务的提供者;对学生而言,带教教师则是护理技能的指导者。在带教过程中,教师既要保证患者的权利不受侵犯,又要让护生学到所需的知识和技能[1],所以护理人员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在保护护患双方权利,减少护患纠纷方面显得愈加重要。我院通过近几年的临床实习带教工作发现,中职护生法律意识与护理安全意识较薄弱,加强中职护生该方面的教育显得尤为重要。现将我院的相关经验总结如下。
新时期的中职护生平均年龄为(16 ±1.5)岁,大多数护生是独生子女,从小娇生惯养,惰性思想较重,主动意识不够,基础文化知识薄弱,道德法律意识淡薄,自控力、自律性不强,遇到问题易紧张激动,情绪波动较大,处理事情往往以自我为中心,不能较好地进行换位思考,很少顾及他人的感受,与本、专科学生相比综合能力较弱[1]。
新的医学模式对护理专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护理的观念、职责范围、作用与功能都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临床实习是护生将所掌握的知识运用于临床实践的过程。由于大部分中职护生对临床实习的目的认识仍局限于打针、发药及一些基础护理操作,导致护生在掌握了常用的基础护理技术后,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2]。有的护生在实习时不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间玩手机、聊天、长时间通电话等,当遇到医疗护理纠纷时,这些行为就会对医院产生负面影响。所以,加强中职护生法律意识与护理安全教育,在医院的临床带教工作中显得尤为重要。
2.1.1 对实习护生进行上岗前职业道德规范培训 组织实习护生进行岗前培训,以幻灯片的形式介绍医院文化,使护生能够感受医院对实习生的重视以及自身在医院的归属;同时,对护生讲解如何尽快适应“护士”角色,将热情融入到护理工作中,并结合自身兴趣特点在主观上对自己的实习做出合理安排[3];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促使护生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救死扶伤的信念,使其具有责任感、事业感和同情心[4]。
2.1.2 对实习护生进行岗前规章制度培训 组织实习护生学习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教会实习护生从法律角度思考社会问题,强调实习生的管理制度及在实习期间需注意的问题: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与防护;医疗废物管理与医务人员手卫生;护理查对制度及交接班制度等。护理工作是对患者进行护理、关怀和照顾,护理不仅是照顾患者的身体,还包括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这就要求实习护生将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技能规范真正贯彻落实到每项具体护理操作中去。
2.2.1 组织实习护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组织实习护生学习关于医疗护理方面的案例条例,学习病房安全管理,强化护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使其能够掌握的法律知识应用于工作中,用法律手段维护护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的正当权益。因此,护理人员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在保护护患双方权利,减少护患纠纷方面显得尤为重要。
2.2.2 要求实习护生规范书写护理文书 护理文书既能给护士记录病情提供依据,又能体现护士的专业特点、学术发展和护理内涵。在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中,护理文书是辨明是非、判明责任的重要证据。通过讲解如何规范书写护理文书,使护生掌握护理文书书写的相关要求,明确其重要性,并加强护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其责任感[4]。针对护理文书记录的原始性、科学性、完整性、法律性、准确性、及时性等特点,强调医疗护理文书不能丢失、涂改、隐匿、伪造或者销毁,以减少或杜绝差错事故发生,从而保障护理安全。
2.2.3 组织实习护生学习医院感染的预防知识 医院感染的防治教育是护生岗前培训中不可缺少的内容。医院是患者密集的场所,所以医院环境最容易被病源微生物污染。作为一名即将参加护理工作的护生必须学习《医院感染管理手册》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从而提高护生传染病防治意识,掌握操作规范,做好职业防护,保障其身心健康[4]。
2.3.1 严格选拔带教教师 护生临床学习中的大部分时间是在与临床教师的相处中度过的。临床教师的自身素质和教学能力对于护生专业态度养成、专业实践能力培养方面具有深远影响,因而带教教师应爱岗敬业,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影响和教育护生,成为护生的榜样,起到表率的作用。
2.3.2 规范护理临床实习带教 在临床实习带教中,要求临床科室的护士长制订完善的实习护生带教、培训计划,将教学目标具体化。在实施基础护理操作时,将“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始终贯穿于操作过程中,随时观察患者病情变化,主动询问患者的感受,满足其合理需求,主动解决护理问题,防止患者并发症的发生。带教教师要对护生进行正确指导,加强监督,耐心教育,做到“放手不放眼”,从而不断提高临床护理带教水平[4]。护理部应不定期下病区检查护生的实习情况和带教计划的落实情况,及时了解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层层落实,使“教”、“学”、“用”达到和谐一致,从而保证教学质量,防止差错出现。
我院通过近几年在临床护理带教工作中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加强了对新时期中职护生的法律意识与护理安全教育,使护生不仅学习到了医学知识,还学习到了心理学、法律知识和人文社会学科学知识,加强了对护生整体素质的培养,从而有效减少了护理纠纷,提高了患者满意度。
[1]李秀青,孙立军,李桂平,等.对中职护生护理伦理道德培养模式的研究[J].卫生职业教育,2012,30(2):91.
[2]任炜,崔峰.护理专业临床实习情况调查及干预方法研究[J].河北北方学院学报:医学版,2009(5):67-70.
[3]赵婕,何日斤,王彩萍,等.护生心理状况调查分析[J].中国护理管理,2007,7(6):49-50.
[4]王彦梅.采用护理结局分类调查护生心理状况结果分析及对策[J].卫生职业教育,2012,3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