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学斯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重庆400015)
区域性、开放型产权市场理论研究与实践
■ 王学斯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重庆400015)
进入2012年,我国建设产权市场走过了24年历程。24年来,伴随着国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个由中国自主创建的具有民族文化、经济制度特征、极具中国模式的非标准化资源优化配置的交易融资市场,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董事长 王学斯
新的时期怎样实现全国统一的产权市场建设,我们认为,推动立法建设产权市场,应该是我国经济制度创新的一项重要任务。
24年的理论和实践都已证明,我国发展市场经济,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不仅需要建设资源标准化交易的股票市场,更需要建设资源非标准化交易的产权市场。这是由我国的国情制度、文化差异、地域差异、经济建设的市场环境差异等因素所决定的。
24年来,国家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在制度创新的理论支持下,发展市场经济建设现代城市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过程中,建设起标准化交易的股票市场,又建设了非标准化交易的产权市场。产权市场以其交易方法独有的创新潜能,通过产权公开交易形式,每年实现的各种资源融资量,扩大了我国市场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我国在理论和实践上建立了有利于协调市场平衡的机制,形成了我国产权市场,股票市场、技术产权市场、货币市场的资本权益多元化、多形态、多层次的完整的市场体系,找到了多元化、多渠道支持实体经济资源配置的路径,促进了国民经济快速发展。
24年来产权市场业者大量复制产权交易方法运用于各种非标准资源融资,对经济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了重要效应。这个效应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弥补了我国非标准交易市场的制度缺失,以及标准化股票市场门槛高、容量有限、交易方法不能创新的制度缺陷,佐证了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设产权市场的重大意义。
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市场的交易方法在资源配置中能够创新交易的优势,股票市场和其他要素市场都不能替代。如果这个观点成立,结合我国建设产权市场的24年实践,就容易理解为什么要利用产权交易方法扩大非标准化的资源交易融资。因为建设我国完整的多元化、多形态、多层次的资本权益交易市场体系,将更加符合国情体制、符合地域差异化、文化差异化、经济发展差异化的客观实际。
但是,从国家建设法制社会,法制经济的高度考量产权市场,人们看到,目前建设产权市场主要还依附于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3号令,适用范围受限,不能为产权市场扩大市场服务提供法律支持,导致了建设产权市场尚存若干问题,难以实现全国统一。产权市场业者只能秉承高度责任感,在中央政府相关部门、地方政府支持下,为社会各种资源优化配置提供服务,有限地推动产权市场发展。应该说,法律缺失是影响全国统一建设产权市场的主要原因。
正是由于建设产权市场的法律缺失,新时期出现了多头建立交易场所的情况。这增加了市场建设直接成本,容易造成恶意竞争,降低交易效果,发生交易风险。这个现象是否会影响产权市场发展?市场将无情考验相关政策设计理念,考验广大专家、学者、地方政府、国家决策层对产权市场的认识和决策意识,更将考验地方政府执行政策和产权市场职业经理人的智慧。继续沿着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设产权市场的要求和战略部署,用科学发展观推动理论创新,推动立法统一建设产权市场,应该是专家、学者、国家决策层、地方各级政府和产权市场从业者的共同责任。
新形势下,总结产权市场建设理论,指导产权市场建设,将坚定经济社会推动建设产权市场的信心。
1988年创建产权市场初期,人们普遍基于产权公开交易可以稳定企业、稳定职工队伍的简单认识。2002年中纪委提出建立4项资源公开交易市场的反腐倡廉制度,丰富了建设产权市场的理论内涵。近10年来,随着城市经济发展,经济社会对产权市场能够为各种非标准资源提供市场化融资服务的作用逐渐形成了共识。特别是2005年国务院国资委海南会议打开了产权市场大门,提出了产权交易“应进必进,能进则进”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国管局等中央政府相关部门和最高人民法院秉承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也陆续打开了自己的大门,将自己的资产处置权与产权市场对接,建立了市场化执行制度,创新了政策、法律的执行方法,极大地提高了资产处置效果,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反响,推动了产权市场建设。加上产权市场广大业者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服务的同时,大量复制产权交易方法为各种社会资源提供进场交易融资服务,陆续产生了建设区域性、开放型产权市场的新理论观点。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10多种区域性、开放型产权市场建设形式,产权市场对非标准化资源的交易融资服务已有24项大类,包括:企业国有产权、国有非经营性资产、金融资产、国有涉讼资产、社会涉讼资产、资产租赁经营权、企业产权整体托管、中小企业产权、技术产权、矿权、林权、排放权、报废设备处置、股权托管、抵押融资、质押融资、外资混合产权、农村产权、文化产权、土地使用权、采沙权、城市广告权、混凝土配送权、海关罚没物资处置等。
据2005年以来《中国产权市场年鉴》、《全国技术产权年度统计》提供的产权、技术产权交易数据,据2009年北京大学《中国产权市场发展研究报告》提供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股票IPO数据,如果将产权市场、技术产权市场的挂牌交易看作股票市场的IPO,可以发现,近7年来全国产权市场、技术产权市场实现的交易融资量,超过了股票市场的IPO融资量。特别是2007—2010年,美国“两房”公司引发的世界金融危机中,我国股票市场交易严重滑坡,4年IPO平均融资量为2731亿元左右,而产权市场、技术产权市场的交易融资量却呈现了连续增长,仅产权市场年均交易融资量就达到4646亿元。区域性、开放型产权市场的出现,为立法建设产权市场提供了基础。
如果说中纪委《2002年全国反腐败工作部署》提出的建立4项资源公开交易市场,发展了建设产权市场理论,那么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设产权市场理论则是保障产权市场建设的基础。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要求,十七大提出的制度创新要求和扩大市场直接融资的要求,则为我国建设多层次股票市场、区域性、开放型产权市场、技术产权市场,完整的形成我国多元化、多形态、多层次的资本权益市场体系,货币市场体系提供了全面的理论支持,与国家的行政管理制度、财经管理制度、货币政策、文化特征、地域差异、经济发展差异的国情实际相吻合。在理论和实践上更加有利于我国扩大市场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
实践证明,发展城市经济大量资源调整需要采用市场化方式才能实现最大化,实现社会稳定。建设区域性、开放型的非标准产权资源交易融资市场符合现代城市要求。发展城市经济,建设标准化产权交易和区域性、开放型产权非标准化两个要素市场,将更加完整地体现我国现代城市功能。
面对法律缺失的现实,产权市场怎样为发展城市经济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供良好服务,就显得极为重要了。实践证明,产权市场只有结合所处实际环境,把握产权市场是基础市场的认识,结合区位优势,才能找准自己的发展目标,并不断创新产权交易服务,做大做强产权市场,为中央政府、国家立法机关提供更加充分的决策佐证。
当前全国出现的区域性、开放型产权市场发展趋势,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市场客观规律的反映,值得理论界、经济界广大专家、学者、国家相关部委、国家决策层和立法机关以及地方政府重视。
2004年重庆就提出了建设产权大市场构想。2005年湖北业者也提出了区域性产权市场五统一的认识。更多业者、专家自2007年以来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国科技投资》、《产权导刊》、新华08视频、新浪产权频道、北京大学《中国产权市场发展报告》和“产权市场创新论坛”等各种媒体和会议发表文章和演讲,从不同角度将区划内的产权市场机构联合建设上升到区域性、开放型产权市场建设的理论高度加以研究。还有人在《中国产权经济概论》著作中系统论述了建设产权市场与区域经济的关系。这些理论观点为立法建设产权市场提供了积极的参考。
首先,从国家管理体制看。我们知道,中国历史上就形成了行政区划分级监管的国家行政体制。新中国成立以后,学习前苏联的国家管理模式,按照地域建立了大区行政机关负责,条块管理经济,指导辖区各级政府的部门分工制度,赋予地方政府领导和组织本级经济建设的责任。
其次,从财政体制看。1980年以来我国进行了三次财政体制改革。应该肯定,至今实行的“包干”财政体制有效地促进了各级经济发展。但是不能否认,由于这个制度的理论不足,难以克服文化、地域差异对不同地方的发展影响。加之地方政府对银行、股票等要素市场的制度执行没有协调话语权。无形的“二元”财政结构,带来了地方与中央政府争资源、争项目、争市场监管的博弈问题。
再次,从产权市场服务对象看。城市之中存在大量不能进入标准化股票市场的各种非标准化资源,使产权市场自然成为各种非标准化资源优化配置的融资市场,承担了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的市场责任。由于我国货币和股票市场具有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责任,因此中央政府实行了严格监管,更多的城市资源不能进入标准化股票市场融资、不能实现银行融资。这就凸现了现代城市需要建设非标准的产权资源交易市场的重要性。
又次,从国家的运行制度看。我国公司制企业的国有产权实行按财政级次管理。国有物权流通,仍然是按财政级次进行管理。相关法规也授权省级国资管理部门审定和监管辖区内的产权市场建设和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事项。若干地方政府按照属地化管理习惯也建立了本级产权市场,意在方便调整本级国有资产、各种资源配置。应该肯定,产权市场分级建设、统一监管与我国财产权分级管理和国家既存的行政管理制度、财政经济管理体制相吻合。
最后,从产权市场自身的变化看。产权市场的服务对象、交易品种、交易量、机构建设等已经发生了结构性变化。一是服务对象已经从创建初期仅为国有资产流动服务,延伸到为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企业融资服务;二是目前的交易服务已有24种资源大类;三是近5年来交易额结构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据对北京、上海这两家具有代表性的产权市场挂牌数据跟踪,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量分别由2006年的65%,逐年减少为58%、53%、43%,到2011年只占37%左右,其余比例为它类产权资源;四是目前已经出现了10多种区域性、开放型产权市场建设形式。
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1989年重庆就建立了产权市场,但是市场建设一直处于低谷。直辖以后,2004年市委、市政府在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设产权市场战略部署中,市国资委支持整合重庆产权交易中心、重庆技术产权交易中心、涪陵、万县、黔江产权交易机构,组建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建议(简称重交所)。市政府成立了市国资委、财政、税务、纪监委、工商、土房、公安、经信委等委、部、局组成的产权市场建设协调委员会,授权其办公室负责协调辖区建设产权大市场的政策执行矛盾。
重交所在借鉴业界经验的同时,经过8年探索,依靠理论创新,最终走上了建设区域性、开放型的产权市场路径。
重交所成立后,结合直辖市具有省级行政区划特征,提出了抓住国务院国资委、依靠地方政府,按照区域经济行政管理体制,将产权市场建设延伸到每一个区县的设想,得到产权市场建设协调委员会支持。2005年,主城区9个行政单位首先实现了国有资产交易进入总所市场,以后辖区其余31个区县分别陆续建立了国资或财政出资的分支机构,形成了“总所—分所—支所”结构的重庆产权大市场。在总所的努力下,3年实现了辖区内产权市场高度统一,建立了包括市场制度建设、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流程、物权交易流程、网络建设、机构管理、财务管理、员工管理、工资及奖惩制度、业务培训、员工统一着装、场地建设等11项制度。从形式到实体凸现了产权市场全覆盖的区域性、开放性产权大市场,实现了各种资源就地快捷交易,显现了降低交易成本、时间成本的积极效应。通过8年发展,奠定了重交所可持续发展基础。2011年重交所进入了“二次”创业的“快车道”。
实践中,我们充分认识到,产权市场就是非标准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市场,建设和发展产权市场都离不开地方政府支持,建设区域性、开放型产权市场就是建设地方资本市场。
4.1 2004年,市委、市政府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设产权市场任务,明确提出了组建重庆产权大市场要求。按照这个目标产权市场建设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积极履行市场监管责任,首创了物权交易进场制度,实现了企业国有产权、物权交易应进必进的全覆盖效应。
4.2 2008年,在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重庆“3.14”战略部署中,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产权金融要素市场。我们充分利用获得的央企市场资质抓住地方政府,努力推动社会资源进场交易,使重交所进入了建设区域性、开放型产权市场的快速发展轨道。
4.3 我们利用区域性、开放型产权市场的功能和自身的市场公信力优势发展市场业务,不予分支机构争利益,不予其它机构争市场,帮助、鼓励分支机构主动与区县公共资源中心开展合作。目前重交所稳定的主营业务有4项,非主营业务有4项,“十二五”规划的创新业务有5项,为“十二五”重交所实现1000亿交易额奠定了基础。
4.4 2011年初我们通过“二次创业”思想讨论,制定了重交所“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了将重庆涉讼资产交易的成熟模式向全国延伸,将国有产权交易模式向“三公”领域延伸,将阳光规范的交易机制向社会延伸的经营策略。利用突出的市场公信力和网络体系,打开重交所市场大门,把重交所的服务向全国法院、区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城市二手房、民营企业、公共资源和农村“三权”等领域拓展。在这个指导思想下,全年地方和央企产权交易量上升了1.5倍、物权交易实现了750宗,涉讼资产交易实现了1200余宗,金融资产、排放权交易、土地交易、海关罚没物资、二手房、河沙采用权、民营资产交易等均取得了明显的收获和突破。
4.5 在重庆高法院探索涉讼资产执行制度改革中,重交所积极为法院的自我革命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持,主动承担了“司法拍卖”建立市场化执行制度的理论研究,使法院的这项制度创新得以完整实现。为自己的发展夯实了基础。
4.6 在重交所员工与领导之间没有上下级的隔阂,在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中,员工主动学习业务技能、总所开展各种知识技能培训和竞赛、组织优秀员工出国休假、总所和分支机构员工互派上下挂职锻炼、民主考评管理层、中层以下员工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等,造就了追求上进、爱所为家的年轻重交所员工队伍,凝聚了建设重庆区域性、开放型产权市场的智慧和力量。
(作者为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