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新资产阶层的现状、作用和性质——对财产占有、生产和分配的典型剖析

2012-03-05 09:23宗寒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雇工企业主私营企业

宗寒

(求是杂志社,北京 100072)

这些年来,由于我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我国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综合国力大幅提升,经济总量上升到世界第二位,人民生活明显改善,人民从心里感到高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现象和矛盾值得关注和研究。其中一个问题是,我国是否形成了一个新的资产阶级?有人认为已形成,有人认为还不能这么说,如果说形成,只能说是资产层。应怎样看待这一问题,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长远发展和一系列理论政策。这里谈一点看法。

一、实际情况是怎样的

“心中有数”。弄清情况是正确分析判断事物的前提。首先让我们确定所说的资产阶级的含义。判断阶级的基本依据是人们占有生产资料的状况及其与生产资料的关系。生产资料背后是人与人的关系,拥有一定数量的生产资料,并据以雇佣一定数量的劳动力,无偿占有劳动者剩余劳动,形成为一个群体,才构成为资产阶级。什么是阶级?列宁下的定义为:阶级“是这样一些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产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1](P382-383)“阶级差别的基本标志,就是它们在社会生产中所处的地位,因而也就是它们对生产资料的关系。”[2](P233)所以,是否形成拥有一定数量私有生产资料,并据以雇佣一定数量的劳动力,以无偿占有劳动者剩余劳动的群体,是判断是否形成了一个新的资产阶层的基本标志。这个群体可以是生产性的,如拥有和经营工业的资本者、拥有和经营农业的资本者;可以是非生产性的,如拥有和经营商业资本、金融资本者。通过炒股、倒卖房地产和权钱结合贪污受贿发财者,也属于这个群体。后者虽然不一定经营企业,但拥有巨额资产,加入无偿占有劳动者剩余劳动的总过程,是劳动者剩余劳动的无偿占有者。但不包含个体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个体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也有一些生产资料,但数量较少,并不雇工或只有少量雇工。也不包括外资企业主、港澳台投资企业主。他们属于在华资产阶级,而不是中国大陆地区的资产阶级。也不包括影视明星、企业经理层等高级收入者层。他们虽然收入较高甚至很高,但高收入只要属于真正的按劳分配,就是自己劳动付出所应得的,并不无偿占有别人的劳动成果。

我国是否已形成上述那样的一个新的群体呢?据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数据,加上我们实际调查得来的资料(见表1),到2010年底,全国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私营企业已发展到818.88万户,注册资本为17.73万亿元,平均每户注册资本为216.54万元;投资者1 396.5万人,平均每个投资者注册资本182.1万元;雇工9 183.1万人,平均每个企业雇工12.2人。2011年底,全国私营企业达到900多万家,固定资产投资超过全国的50%,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3,雇工人数占全国的80%[3]。

私营企业主人数和其拥有的资产量近30年来以年均30%以上的速度增长。2010年与1989年比,私营企业从9.0581万户增加到818.8万户,增长了80.9倍;拥有的注册资本总量从84.5亿元增加到17.7万亿元,增长了2 010.7倍;平均每个企业主拥有的资本从9.3万元增加到216.5万元,增长了22.2倍;从业人员、产值、营业额和利润分别增长了43.2倍、125倍、341倍和37倍。2010年1—11月,私营企业利润达到11 131亿元,增长了49.4%。

表1 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情况

二、出现一批亿万富翁

由于私营企业发展得快,利润和资产迅速增长,20世纪90年代以来,出现了一批资产超千万元和上十亿元、百亿元的资产大户。

2000年,全国私营企业主中注册资本超百万的20.1万户,超500万元的4.17万户,分别占私营企业总户数的11%和2.3%。2001年以后,资本大户加速增长。2003年,私营企业平均每户注册资本117.4万元,500万元~1 000万元的上升到8.46户,1 000万元以上的上升到5.18户,亿元以上的上升到1 156户;雇工100人~500人的34 617户,500人~1 000人的3 334户,1 000人以上的11 300户。2007年,500万元资产以上私营企业增加到86万户,平均每户资产2 733.4万元。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在全国占47.7%,增加值占19.5%,资产占13.3%,主营业务收入占20.1%,雇工人数占25.8%,利润总额占15.7%。

据胡润百富排行榜公布的资料,2009年,我国百名富豪中拥有200亿财产的26人,拥有100亿元~199亿元的39人,拥有75亿元~99亿元的44人,分别占百富总数的23%、35.7%和40.3%。2010年,资产过千万元的有87.5万人,过亿元的有5.5万人,过10亿元的有1 900人,过百亿元的有140人。其中,北京千万富翁有15.1万人,亿万富翁有4 400人,居首位;广东千万富翁有14.5万人,亿万富翁有8 200人,居第二位;上海千万富翁有12.2万人,亿万富翁有7 300人,居第三位。2010年,超千万富翁人数比上年增加了6.1%,超亿富翁比上年增加了7.87%。

出现一批大型私营企业和企业集团。像苏宁电器集团2007年资产达到124.7亿元,营业收入628.4亿元,从业人员8.76万人;江苏沙钢集团资产达到510.8亿元,营业收入589亿元,从业人员1.3万人;山东魏桥创业集团资产达到372.7亿元,营业收入505.8亿元,从业人员14.8万人;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资产达到466亿元,营业收入396亿元,从业人员2.8万人。我国前500家大企业集团2007年每个企业平均拥有资产520亿元,平均营业收入361.6亿元,平均从业人员4.1万人,平均利税48.6亿元。私营企业个数在这些集团中所占比重超过1/6,营业收入超过1/5,雇工和利润总额分别达到1/5和1/6。

三、构成和类型

我国私营企业发展的起点不同,从事的行业和经营的内容不同,积累财富的过程和方式不同,从而在生产力发展中的地位及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关系也有差别。从资本形成的方式看,大致有五种类型。

1.实业发展型。以物质生产、流通为手段,通过发展生产,从事一种或几种物质产品的生产,从简单生产到扩大再生产,从个人及其家庭单干到雇工组成企业生产,由小规模生产到大规摸生产,积累资本,财富逐步扩大,形成为资本拥有者。这类资产层最初多是个体户,也有一些是技术人员、机关干部、工人、服务人员等,为了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或不满足于原有职业和工作岗位,出来闯一闯,辞职下海的。开始时自己参加劳动,作过各种尝试。以个体劳动为起点,取得第一笔收入,然后转化为资本,形成为私营企业。其特点是:第一,通过发展生产积累财富和资本,物质生产是财富积累的基础和中介。追求财富过程表现为生产力发展过程,财富和资本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而扩大。第二,在财富积累与生产力发展的关系上表现出促进生产力发展和技术进步的作用。但追逐利润是生产的动力。劳动者新创造的价值M是私营企业财富形成的来源。M与C+V+M成正比,而与V成反比,是资本积累滚大的原因。第三,目前私营企业2/3处于第三产业领域。第三产业投资较少,利润丰厚,获利后再办第二产业,有的很快就会成为百万富翁。

2.科技进步型。其特点是:第一,开拓创新,在创新成果基础上办企业,在为社会提供新技术、创造新的生产力的同时致富。他们中的许多人开初并不是因要发财才进行创业创新的,有的在成为富翁后,仍然孜孜以求,追求有更多发明创新。这类企业的创始人大多是科研技术人员或某一方面的专家,有较强的发明创造能力。第二,员工文化技术素质较高,从业人员中大学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20%以上。管理比较严谨,员工收入比较高,利润率也比较高。第三,已形成一定规模。2007年,私营科技型企业有71 561家,占全国科技型企业的44%。其中资产过亿元的1.1万家,过10亿元的1 436家,1 000万元~1亿元的3.1万家,分别占7.3%、0.8%和19.61%。2007年私营科技企业工业增加值占全国GDP的8.4%。但总的看来,这类企业数量仍少,规模尚小,创新能力远不能满足需要。

3.由公有企业转化而来。1978年前,我国公有制经济占98%,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采用限制排斥政策,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1978年以来,实行改革开放,调整所有制结构,坚持公有制为主体,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完全正确的。但改革中也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的情况。有的地区以改革的名义,刮起出卖国有企业风,将国有和集体资产转移到个人手中,造就了一批千万、亿万富翁。据统计,私营企业的资产1/3到40%是由国有、集体经济转移而来的,“蒙上了原罪的污点”[4](P108)。有些地方政府随意出售国有企业,往往是县长、体改委主任说一句:给谁吧!就白白送给了私人。当时90%以上的国有中小企业和集体企业都私有化了,而这些企业资产占整个公有资产的60%。

4.投机致富型。以倒卖证券、炒股、囤积土地、诈骗等方式致富。富起来的速度很快,但这部分人并不创造财富,而只是重新分配财富,把别人的钱倒在自己口袋里。(1)炒股致富。有的进入股市,无意于实业,而是以股票作为买卖对象,把股市作为谋利的中介,单纯瞄准股市股值的变化,通过操纵股市股价,买空卖空,进行投机获利。唐万新、吕梁是这方面的典型。“黑嘴”汪建中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通过操纵股市,9年中从100万元炒为亿万富翁。持股散盈者少,亏者多,但也有成为富翁的。2010年“最牛散户榜”中持股市值在4 000万元以上的316人,过亿元的75人。“不倒散户之王”刘元生持股市值超过10亿元。[5](2)“三倒”致富者。“三倒”,即倒批文、倒国库券、利用双轨价差倒物资,用“三倒”方式成为富翁的有一批人。1987年海南曾出现全岛“人人争批文,个个倒汽车”的反常现象。每次倒卖都形成一批富翁。倒国库券发财的有号称“杨百万”的杨金生。1978年前后利用价差倒物资谋利,每年1.1万亿元流入私人腰包。(3)诈骗致富者。声称发明第一代节能电机的沈太福,通过贿赂官员,刊登伪广告,半年内集资10多亿元,使10万人上当受骗。顾雏军声称发明“顾氏”热力循环理论,疯狂并购,掏空国有资产,而他的资产则达到70亿元。(4)囤地炒房致富者。我国资产层的大富翁中一半左右为房地产商。2009年胡润百富榜前10名中,房地产商有8个,其中拥有290亿元资产以上的地产富豪有6人,拥有资产最高者达320亿元。2010年前10名房地产富豪拥有的净资产,低者为3亿美元,高者达到4.5亿美元。

5.利用权力致富型。利用老百姓赋予的应为人民服务的职位和权力,谋取个人私利,成为亿万富翁。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办企业,或以亲属的名义办企业。有的不需要投资,也不需要自己出面,只靠自己或其后台职务的牌子,就可以不间断地得到收入,成为亿万富翁。他们大量收贿索贿,为他人谋利益,违法犯罪敛财,迅速成为亿万富翁。也有利用手中权力通过炒股、炒房成为亿万富翁的。以权谋钱、权钱结合,是这类致富型的特征。他们发财与发展生产力毫无关系,在权力背后起作用的是私营企业。后者利用前者,双方结合起来瓜分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但以权谋利者得到的是小钱,施贿送贿的私营企业得到的是大钱。

这五种致富方式,计有两大类:一类是适应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要求而出现和发展的,另一类是违法的、完全违背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要求的。前者居主要地位,而其中以前两类方式最为可贵和重要。第三种方式有阶段性,已向第一、二种方式转化。第四种方式也有阶段性,今后会以不同形式存在。笫五种属于特殊情况,性质与前几类完全不同。

四、总体能力和在社会经济中的位置

私营企业的资本和生产能力发展到了什么程度?在我国社会经济中居于怎样的位置?让我们作三种比较:

一是与国有经济比。2008年,全国私营企业注册资本为93 873亿元,国有企业拥有资产38.57万亿元,私营企业注册资本相当于国有企业总资产的24.3%,净资产的65.1%。2009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在规模以上企业资产中占43.7%,私有企业资产占18.5%,后者为前者的42.3%。2010年9月,私营企业注册资本增长到17.73万亿元,相当于2008年规模以上国有工业资产的94.3%。私营企业的户数、雇佣工人数和产值超过国有企业。2008年,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数占全国74%,国有工业企业占5%;主营业务收入私营企业占39.4%,国有企业占29.5%;利润总额私营企业占41.4%,私营企业的利润超过了国有企业。2010年私营企业实现利润是国有企业的87.4%。

二是与新中国建立初期的民族资产阶级比。旧中国经济落后,工业资本、金融资本80%由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控制,民族资本占不到20%。我国民族资本最高峰时拥有的资本量按1936年币值算只有70亿元,约折20亿美元[6],实在可怜。1949年,全国有15万家民族资本主义工业企业,平均每个企业拥有资本约0.73万元;总产值70.5亿元,平均每个企业产值为4.7万元;雇佣工人174.9万人,平均每个企业11.6人。而在15万家民族资本工业企业中,11万家是工场手工业,雇工人数在15人以下的占43.7%,雇工在百人以上的不到1/3。1955年,全国私营商业和服务业合计295.4万户,从业人员390.9万人,平均每户从业人员1.3人;商品零售总额为113.6亿元,平均每户营业额为0.38万元(根据《建国三十年国民经济统计提要》计算)。与新中国建立前夕或1949年的民族资本比较,目前我国私营企业主的人数约大16倍,注册资本约大108.5倍,雇佣工人约大10.6倍,产值约大227倍。

三是与改革开放前的情况比。1978年,我国有工商企业670万个,工业总产值4 067亿元,国民收入3 010亿元,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原值4 488.2亿元,流动资金2 853亿元,职工9 499万人。2010年私有企业的个数、产值、资产和雇工人数分别是1978年的122.1%、481%、79.1%和96.6%。

可以看出,私营企业的规模和生产能力不仅已超过新中国建立初期的民族资产阶级,也超过1978年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的总生产力规模。它的规模和生产能力己相当于目前国有经济的1/3~1/2,在整个国民经济中也占1/3左右,从而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我国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

从生产关系看,我国私营企业拥有的生产资料是以货币或其他物质财富形式表现的资本。资本以雇佣劳动为前提,以追求剩余价值为生产运行的直接目的。资本由劳动者剩余劳动积累形成,资本量的增长是剩余价值量增长转化的结果。2010年,私营企业雇工9 183万人,形成产值17.7万亿元;工人工资报酬约8 264亿元,平均每个工人年报酬1.08万元;企业利润11 131亿元,平均一个企业利润136万元,每个私营企业主获利68万元,每个企业积累资产216.5万元。每个私营企业获利是一个工人收入的124.9倍,每个私营企业主获利是一个工人收入的61.9倍。从24.85万个私营工业企业看,2008年其总利润是8 301.1亿元,每个企业获利337.6万元,每个企业主获利168.8万元;拥有总资产7.58万亿元,平均每个企业资产3 086.3万元,每个企业主资产1 543.2万元。这些企业雇工2 871万人,平均工资17 076元,平均一名雇工为企业创利润34 831元,创资产26.4元;每个企业纯收入是劳动者的144倍,每个企业主纯收入是劳动者的72.1倍,剩余价值率高达216.6%。私营企业雇工使大量劳动力就业,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增加了工人的收入,这是贡献。但是,工人的工资是工人自己创造的,他们还创造了一部分大于必要劳动的剩余价值,被资本占有了,形成利润并转化成新的资本,使资本不断扩大再生产。收入差距是在财产差距基础上形成的。资产层的收入由于剩余价值增加而不断增加,劳动者的收入仅限于自己创造的必要劳动部分,这就是我国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根本原因。

五、产生的必然性和性质

由以上情况似可作这样的判断:一个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具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基本特征和相当经济实力及经济基础的新的社会人群在我国已经形成。其人数占全国总人口的1%,拥有10多万亿元作为生产资料和资本的私有财产,拥有的资产总量达到国有经济资产的1/3左右;雇工7 000多万人,雇工人数占城镇就业人数的70%以上;其经营的企业遍布城乡及国民经济各部门和主要生产流通领域;每年获得的剩余价值量超过1万亿元,利润总额与国有经济不相上下。以占1%的人口,获得全国纯收入的约1/3。人均拥有的财产和纯收入是普通劳动者的100倍以上。私营工业生产能力约占全国工业的1/3,总产值在GDP中约占1/4。私营经济的实力已远远超过旧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与社会主义改造前的民族资产阶级也今非昔比。

对于这部分人怎么定位和进行理论概括,笔者认为,应采取实事求是的唯物主义的态度,是什么就是什么,正视现实,承认现实,才能正确地对待和处理现实。

对于阶级,我们不必回避。阶级是生产关系的产物,是同社会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的。从根本上看,“这种划分是以生产的不足为基础的”,“只要社会总劳动所提供的产品除了满足社会全体成员最起码的生活需要以外只有少量剩余,就是说,只要劳动还占去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全部或几乎全部时间,这个社会就必然划分为阶级。”[7]必须看到,私营经济在我国出现和发展带有一定的必然性,是必须肯定的社会现象,符合我国社会发展规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要求。私营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总体生产力水平低,经济总量虽然达到世界第二位,但人均水平仍居世界100位以后。一二三产业之间、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这种情况决定了社会生产流通过程是复杂多样、多层次的,而不可能是整齐划一的,决定了不可能实行单一的公有制,而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才能适应社会生产力的性质和水平,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发展,扩大就业,增加财政收入,加速社会主义建设发展进程。这些年来,我国经济每年增长9个多百分点,私营个体经济占了其中的2~3个百分点,个体私营经济的就业人数达到70%,纳税占到10%,贡献是很大的。不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同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就不会出现这么兴旺发展的局面。支持鼓励私有经济发展,资产者产生就不可避免。

私营企业主是否已形成为一个阶级呢?对此,我们要从经济上和政治上作判断。判断的基本依据是人们占有生产资料的状况及与生产资料的关系。私营企业主有的虽然也参加劳动,但他们占有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因而不是工人阶级;他们多不从事农业劳动,不是农民;有的有知识,有创造发明,但主要不是依靠他的脑力劳动获取财富,因而也不是通常的知识分子。他们掌握生产资料,是生产资料私有者,因此他们实际上是一个新的资产阶层,具有一定的阶级性质。说它具有阶级性质,因为已形成为多达百万人,积累了上十万亿元资产的集团。说它新,是因为它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起来的,走社会主义道路,接受党的领导,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称阶级好,还是称阶层好?科学界定,是阶级;但有的同志认为,从政治上考虑,我们走社会主义道路已几十年,人们已厌恶资产阶级这个词,这批先富起来的大小富翁也不愿人们称他们为资产阶级,不妨用阶层来表达。用阶层也好,并不改变其两重性的内涵和生产资料私有者的本质。

我国现阶段私营经济具有两个基本特点:第一,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组成部分。我国的私营经济与私营企业主与西方国家的资产阶级有差别:它在党的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是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旧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也有差别:它不再依附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在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夹缝下生存,而是在公有制为主体下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第二,它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它的生产资料属于私人占有;在企业内部,业主与工人的关系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具有剥削性质;企业的利润来之于无偿占有劳动者的剩余劳动。私营经济生产经营过程中工人与业主有合作的一面,但整个说来是资本支配劳动、追求利润、占有劳动者剩余劳动的关系。私营企业主占有劳动者剩余劳动,通过积累转化为新的生产资料,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仍为私有,并继续进行支配劳动、占有劳动者剩余劳动的过程。私营经济再生产是社会主义生产力生产过程,也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再生产过程,是社会生产力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统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着私营企业人与人关系的性质,决定着人们在生产过程的地位和收入分配,决定着它扩大再生产的过程和性质。这是判断私营企业性质的根本依据。

从私营经济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关系看,私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有统一的一面,有矛盾的一面,是矛盾对立的统一。统一的一面主要表现在,它体现了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不充分的客观实际和现实要求,能够在一定范围内组织社会生产力,促进生产力发展,壮大社会主义制度的整体力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这是主要方面。对此必须有充分认识,否则就会犯超越阶段的错误,阻碍生产力发展。矛盾的另一面主要表现在,它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生产关系是资本主义性质的,这一点与一切资本主义私有制没有本质区别。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就是资本主义关系,不会因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性质就改变;它固有的内在矛盾也会强烈表现出来,不会自动消失。私营经济的特征以追求利润为主要目的,生产经营必然带有短视性、盲目性和局限性,因而必然表现出背离按照劳动者的共同利益和需要组织生产、按劳分配的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在不同程度上带来社会生产的比例失调、生产与需求的比例失调和收入两极分化,并影响上层建筑。私有者将货币转化为资本,进入社会生产,资本变成为“社会资本”,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起作用,并不改变资本的性质,也不会改变它对社会矛盾的影响。这是判断私营企业性质的另一依据。

总之,私营经济有一定的两重性:一方面,是社会主义建设者、社会主义生产力的组成部分和源泉之一;另一方面,是生产资料私有者,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组成部分,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私营企业主是生产资料私人占有者。同私营企业一样,私营企业主也带有这两重性。

六、坚持什么,注意什么,反对什么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我们应从这样的高度来观察看待私营企业这一新资产层。

第一,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两个“毫不动摇”。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不动摇。国有经济和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构成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决定我国社会制度的性质。动摇公有制为主体,就是动摇社会主义制度。支持、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原则,而不是让非公有制取而代之。如果非公有制经济成为主体,社会主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必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社会主义制度就会名存实亡。与此同时,必须进一步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轻视、排斥它是违背国情的,也会葬送社会主义。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工农联盟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和政治基础。私营企业主是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不是我国的领导力量。广大劳动者是我国社会和国家的主人,这是我国社会性质决定的,这一点永远不会变,也不能变。这样做,这么看,并不妨碍支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也不妨碍具有马克思主义水平和有能力的私营企业主参政议政。

私营经济发展是正常的,私营经济的规模和所占比重超过公有制经济而占主体地位,则是不正常的。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坚持国有经济为主导,促进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更快发展,同时鼓励、支持和引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才符合社会主义建设的要求。我们应注意研究主体与共同发展的内涵、相互关系及界限,研究怎样属于公有制为主体,怎样属于非公有制共同健康发展;在哪些领域、哪些部门,公有制必须居主体主导地位,哪些领域,哪些部门可以放手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而不至于影响整个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

第二,支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同时对它进行监督、引导。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从规模上看发展起来了,但整体素质不高,问题很多。一是结构不合理,投资具有很大盲目性,存在严重的生产无政府状态。二是生产粗放,设备落后,严重破坏自然环境和资源。劳动密集型居多,先进产业和产品很少。三是有的不讲诚信,违法乱纪,偷税漏税,行贿拉拢、腐蚀干部,带来不良社会风气。四是企业管理混乱,缺乏健康的生产环境和安全保护,职工的收入、福利和应有权利得不到保障。对私营经济不能只鼓励、支持,不讲制约、监督和引导。

任何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接受职工和社会的监督,受到宏观规划及政策的制约引导。发展私有经济,一定要注意提高质量,改善产品结构,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在高科技领域开辟新天地;走出去,引进来,走向世界,为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要加强企业管理,尊重劳动者的权益,关心工人,提高工人工资,安排好职工的生活;要防止和治理污染,保护自然生产环境,对生产环境作出贡献。私营企业主要提高素质,加强学习,成为拥护党的领导、爱国、有社会主义觉悟、有生产经营能力,为社会主义事业作贡献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奉献者。私营企业只有在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壮大中才能得到发展,也只有在为社会主义贡献中才能得到更大的支持,受到尊重,得到提高。

[1]列宁.列宁全集(第2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2]列宁.列宁全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3]贾庆林.在全国非公有制经济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1-12-03,(2).

[4]高梁.中国经济发展道路和经济体制的变迁[A].潘维.中国模式:解读人民共和国的60年[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

[5]吴琳琳.“最牛散户榜”出炉,75人荐股市值上亿[N].北京青年报,2010-05-24,(B1).

[6]吴承明.中国民族资本的特点[J].经济研究,1956,(6).

[7]恩格斯.反杜林论[A].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斯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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