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小说之名义界限及其文类特征——兼谈中国古代小说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2012-02-28 05:30罗宁
社会科学研究 2012年1期
关键词:传奇

罗宁

[摘要]古小说是指汉唐这一历史时段中的文言小说,它是汉唐社会、文化的产物和表现,其文类特征具有一定的同一性,而与宋元小说的面貌大不相同。古小说名义、界限的确立以及相关理论的提出,不但可以为文言小说研究提供理论参照,也可以由此反思近百年来中国古代小说研究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即以西律中。以西律中的古代小说研究造成了古代小说概念和观念的混乱,并建构了一个不符合古代实际的小说史。古小说研究倡导一种还原和贴近历史的小说研究,希望遵从古人的小说概念和观念,重新建立符合古人小说观念和历史真实的古小说史和古代小说史。

[关键词]古小说;汉唐小说;传奇;古代小说;小说史

[中图分类号]I20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2)01-0170-12

在20世纪以来的中国古代小说研究中,有时可以看见“古小说”一词,但各家使用这一概念时的内涵并不一致。大略而言有两种用法,一种指唐代以前的小说,如鲁迅《古小说钩沉》,一种等同于古代小说,如黄霖《古小说论概观》、欧阳健《古小说研究论》。我认为在古代小说研究中,应该对“古小说”有一个界定,而且这一界定对于认识和研究古代小说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拙著《汉唐小说观念论稿》对此曾有所论述,这里拟作更全面的论述,并对百年来中国古代小说研究中采用现代小说观念的问题作一些反思。

古小说的命名和界定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是否应该划定一个时段,这一时段又应涵盖哪些时代?第二个问题是:在这一时段中,哪些著作应该算作小说,也就是说,古小说应包括哪些作品?下面先从时间界限和范围界限两方面来论述。

一、古小说之时间界限

鲁迅在其《古小说钩沉·序》中提到他少时读“古说”的情形:“余少喜披览古说,或见伪敚,则取证类书,偶会逸文,辄亦写出。”这里所谓的“古说”,其实就近于古小说,而《古小说钩沉》所收36部小说均为唐前小说。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提到《西京杂记》时也用过古小说一词:“论文学,则此在古小说中,固亦意绪秀异,文笔可观者也。”由此看来,鲁迅所谓的古小说一般是指唐前小说。但鲁迅1924年在《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讲座中,提到《太平广记》时说此书“在无意中,却替我们留下了古小说的林薮来,似乎其古小说—词又同时包含了唐代小说。

1981年中华书局出版了程毅中的《古小说简目》,其书收录作品的时代不只是先唐,也包括唐五代,但此书原本并不以汉唐为古小说之界限,其凡例中明言宋以后“如有余力,当另为续编”。凡例又云:“古小说相对于近古的通俗小说而言,或称为子部小说,或称为笔记小说,内容非常繁杂。”又云:“古小说相对于白话小说,不仅时代较早,而且文体较古。”可见这里的古小说一词近于一般所说的文言小说。上世纪90年代以后程毅中用古体小说取代了古小说一词,1995年中华书局出版了他的《古体小说钞·宋元卷》,2001年出版明代卷。宋元卷前言说:“简略说来,古代小说也和诗歌一样,可以分为古体和近体两大系统。古体小说大体上相当于文言小说,近体小说大体上相当于白话小说。……古体小说则限于志怪、传奇及杂俎笔记,有人称之为旧小说。”又说:“宋代以后古体小说和近体小说齐头并进,长期并行不废。”此外,程毅中在其《宋元小说研究>引言中也表述过类似观点。总体来看,程毅中所说的古小说或古体小说,主要是指传统文言小说,与宋元以后出现的通俗小说(主要是白话小说,也有少部分用文言写作的)相对应、相区别。中华书局在上世纪80年代出版的“古小说丛刊”,近年来重印和续出,改名为“古体小说丛刊”,这似乎是受到程毅中的影响。

此外学界使用“古小说”之名的,如李剑国、石昌渝用以指先唐小说,王齐洲用以指文言小说。李剑国对于所使用的古小说一词没有太多的说明。石昌渝则用古小说一词指唐代“小说发端”以前的小说形态。“它并不是文学意义上的小说”,只是“小说的孕育形态”、“今天小说的史前形态”。王齐洲的古小说指用文言写成的“子部小说”,强调它和通俗小说的区别,接近于程毅中的古体小说。程毅中的古体小说之名和王齐洲的古小说之名,虽然强调了文言小说与通俗小说两大系统之差异,但没有揭示出文言小说本身的变化。事实上,文言小说在唐宋之际发生了重大变化。程毅中在《宋元小说研究》引言中也说:“宋代以后小说的发展,正处在一个承先启后的阶段,古体小说作为一种传统的文学样式,也还有新的演进。”但他在此书中主要强调的变化仍是新兴通俗小说的出现,沿袭鲁迅称白话小说“实在是小说史上的一大变迁”的观点,并认为宋代文言小说“走向衰微”。这是不能令人同意的。

唐宋之间小说的变化,正如古代文史学界熟知的唐宋文化转型说、唐宋历史变革说一样,本应是一个理所当然的事实,但古代小说研究的学者对此却不够敏感,提到宋代文言小说,总是重复宋不如唐的老调。很少作细致的考察,而将重点投入到新兴通俗小说中去了。大体说来,宋代小说同时发生着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遍于文人阶层的笔记化,一是面向世俗的劝惩化。笔记这一形式出现于宋代,诗话其实是一种关于诗和诗人的笔记(小说),也出现于宋代。第一部笔记《宋景文公笔记》和第一部诗话《六一诗话》,原本就以笔记和诗话命名,宋祁和欧阳修宣告了这两种著作体式的诞生,也为小说在宋代找到了新的表现形式。同时,汉唐小说的精神和气质,也在宋代文人士大夫的笔记中得到继承。宋人笔记和诗话中的文人雅趣和书卷气,既是宋代博雅文化的体现,也是汉唐小说中贵族气息的承袭。另一方面,宋代社会和文化的世俗化,不只产生了通俗小说的新样式,也促使传统文言小说发生劝善化和世俗化,其具体的表现,如箴规小说演变为劝善小说,而志怪小说也充斥着道德训诫,深刻反映出俗世的文化和信仰状态。鲁迅曾说:“小说亦如诗,至唐代而一变。”这话放在宋代也同样适合:“小说亦如诗,至宋代而一变。”中国诗歌史研究者喜谈唐宋诗之别而鲜有抑扬,唐宋小说之转型,也应作如是观。

此处再说说比较常见的一个术语——晋唐小说。此名大概始于清乾隆中马俊良辑印《龙威秘书》,其中第四集名为“晋唐小说畅观”(1937年上海中央书局曾抽出这部分单独印行),马俊良叙亦云:“兹以晋唐小说之叙事津津、有始有终者汇为丁集。”鲁迅后来袭用此名,在《中国小说史略》第十一篇中谈及《太平广记》,说。视每部卷帙之多寡,亦可知晋唐小说所叙何者为多”,第二十一篇又说《醒世恒言》“多取材晋唐小说”,而第二十二篇标题就是“清之拟晋唐小说及其支流”。其后胡怀琛《中国小说研究》(1933年)将中国小说按时代划分为周秦小说、晋唐小说、宋元小说、清小说、最近小说。刘麟生《中国文学泛论》(收入上海世界书局1934年出版的《中国文学讲座》)于第六章论小说,也分晋唐小说、宋元小说、明清小说三节讲述。可见晋唐小说一词在当时比较流行。晋唐小说之立名,优点是

揭示了这段时期小说的同一性和独特性,但遗漏和遮蔽了汉魏小说的存在,则为其缺陷。胡怀琛曾解释其小说史的段落划分,所谓周秦小说是据《汉书·艺文志》十五家小说而言的,但实际上十五家小说除《青史子》、《宋子》外基本上都是汉代书籍。他又说:“在周秦以后,接着就说晋唐小说。为什么丢了两汉不讲?因为现在流传的两汉人的作品,大概是后人假造的……现在题名是汉人的小说,大概是晋人的赝品。所以把两汉包括在晋唐以内。”其所说的“题名是汉人小说”的,是指《汉武内传》、《飞燕外传》、《杂事秘辛》之类。但是汉代自然有小说存在,不仅最早的十五家小说大部分是汉代作品,邯郸淳《笑林》和陈塞《异闻记》也是汉代小说。晋唐小说之“晋”字,意在强调干宝《搜神记》等,但这一名称不仅忽略了大量汉代小说,而且连极重要的曹丕《列异传》(对《搜神记》有重要影响)也无从安置。因此,我认为应该使用汉唐小说之名取代晋唐小说,并作为古小说的同义概念和词汇。汉唐小说之立名,同时还意味着古小说以《汉书·艺文志》十五家小说为开端,不必在此之前寻找更早的文类小说,这也是此名的一个优长之处。

另外,学界中还偶有使用“中古小说”之名的,如王青《西域文化影响下的中古小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陈洪《佛教与中古小说》(学林出版社。2007年),这显然是借鉴了中古社会、中古文学(诗歌)、中古汉语这一类的术语,所指一般也是汉唐小说。从学界目前广为接受中古、近世之分这个角度来说,中古小说之名有其合理性。但是,中古小说与中古文学(诗歌)、中古汉语等有一个不同的地方:与中古文学相对应的有上古文学,与中古汉语相对应的有上古汉语,而小说中除了《青史子》、《宋子》等极个别的作品外,并不存在汉代以前的“上古小说”。因此我的意见是,可以用古小说取代中古小说之名,以避免术语和概念上的纷扰。

以上说明了古小说的时间界限以及建立古小说和汉唐小说概念的理由和必要性。下面论述古小说在内容和范围上的界限。

二、古小说之范围界限

要探讨古小说之范围界限,不得不面对中国古代小说的概念和观的问题,我在《中国古代的两种小说概念》一文和《汉唐小说观念论稿》中对此作了回答。简言之。一种是广义的小说,是一个普通词语,意指小道不经之说;一种是狭义的小说,是一个古代目录学术语,主要指古代书目中的文类小说。这里要补充的是,近百年来的古代小说研究存在一个最为严重的问题,就是以今律古,以西律中。其结果是原本已经十分复杂的中国古代的小说概念更加混乱。在有些学者看来,这是用现代的、先进的学术理论来指导研究中国古代作品,并没有什么问题。殊不知中国古代小说概念完全不同于西方和现代,这样研究的结果只能是离古代小说的真相愈来愈远。

以今律古,以西律中的古代小说研究,尤其是中国小说史研究,简单地说,就是采用一种西方的、现代的小说概念和观念②,从中国古籍中选择材料并研究之。衡量之,建构一个所谓的“中国小说史”,并据此研究具体的作品。这种研究思路的典型表达,如胡怀琛说:

我们要研究中国小说,是要拿我们自己眼光去

看,什么是小说,什么不是小说。不管他经也好。史

也好,子也好,集也好,只要我们认为是小说的,就

拿他来当小说看。本来经史子集的名目,是没有理由

的,虽然在习惯上一时不能取消,但是我们这里尽可

不管。所以,我以为第一步就是要从经史子集中去找

小说材料。第二步,再把晋唐以后的小说,和宋元以

后的小说,清以来的小说,和那从经史子集中取来的

材料,并在一起来研究。

而“我们自己眼光”、“我们认为是小说”,又是指什么呢?最终还是用来自西方的小说概念。“从经史子集中去找小说材料”,则是无视中国古籍原书性质的挑挑拣拣。所以,人们可以从经史子集的一切文献中去寻找和发现“小说”。胡怀琛就从《礼记·檀弓》、《孟子》、《史记》、《庄子》以及李商隐和苏轼的传中找到了小说。这就是百年来中国小说史研究惯常的思路和途径。

这种运用西方观念在古典文献中挑拣材料并研究的方法,盛行于20世纪以来中国的各种学术研究之中。让我们看看中国哲学史的建构。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开篇就说:“哲学本一西洋名词,今欲讲中国哲学史,其主要工作之一,即就中国历史上各种学问中,将其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名之者,选出而叙述之。”但这样的哲学史研究,自一开始就受到不少学者的质疑,包括给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写审查报告的陈寅恪和金岳霖。陈寅恪说“其言论愈有条理统系,则去古人学说之真相愈远”,金岳霖区别“中国哲学的史”和“在中国的哲学史”,皆是有为而发的。金岳霖还说:“如果我们把中国的哲学当作发现于中国的哲学,中国哲学史就是在中国的哲学史。”一百年来的所谓的中国小说史研究,不也差不多就是“在中国的小说史”吗?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这种从中国古文献中寻找和发现符合“哲学”标准的材料来进行研究并以此建立中国哲学史的研究途径,受到越来越多的怀疑和批评,如葛兆光说:“中国古代的知识和思想是否能够被‘哲学史描述,实在很成问题。”所以他宁愿用“思想史”的名义来从事研究。方朝晖则更为激烈地批评说:

“中国哲学史”这一西方学科范畴的引进导致

人们已经习惯于用所谓“哲学”的眼光来看儒家学

说,而不再是用儒学自身的眼光来阅读儒家典籍。

……20世纪以来,中国人在引进西方“哲学”这个

范畴时,忽视中学与西学内在理路上的根本差异所

导致的另一个更加可怕的后果就是,今是,在几千

年来绵延不绝的中国学术传统(特别是儒家道统)

遭到了全面的、毁灭性的打击以后,再要恢恢复它,

难度之大势比登天。这种情况的发生,完全是由于

到今天为止的几代人都在用西方“认识”的逻辑来

阅读、理解和接受中国古代学术的产物,这场对中

国传统学术思想的普遍误读,同时无疑也构成了我

们民族现代学术史、思想史及文化史上的一场空前

绝后的灾难。

郭齐勇从人类观念可以互通、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可以通约和比较、哲学概念不能为西方所专有的角度,来肯定中国哲学的存在和这一学科存在的合理性、正当性,但他也说:“目前我们特别要强调‘中国哲学学科的自立性和自主性。时至今日,中国哲学靠依傍、移植、临摹西方哲学或以西方哲学的某家某派的理论与方法对中国哲学的史料任意地‘梳妆打扮、‘削足适履的状况已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州剐反观中国小说史研究,虽然存在类似的问题,却没有引起学界足够的重视,反思的声音并不太多。

中国小说史研究涉及的范围和问题固然没有中国哲学史、学术史那样宏大,但其中的复杂性一点也不亚于中国哲学和哲学史研究。这是因为,与“,哲学”一词来源于西方(经日本翻译)不同,“小说”是中国固有的词汇和概念。小说在古代本来就有概念不清以及小说观

念具有时代性和个人性的问题,而西方观念的引入,则使得我们的认识变得更加混乱。举几个例子。如中国何时始有小说的问题,同样采取西方标准,却有先秦已有小说、唐代始有小说之不同观点。又如,《世说新语》历来都被认为是小说(几乎所有的古代目录书均将其著录于小说家中),现在却发生了疑惑,它到底算不算是小说?普通人更倾向称之为野史。《酉阳杂俎》历来被认为是唐代小说的优秀之作,今人的评价则不太高。这些问题的出现,均是因为今人的小说观不同于古代造成的。陈文新也说:“如果我们遵从西方老师的意见,就只能委屈我们民族文化生活中曾经扮演了重要角色的若干文学样式和若干名著,如《世说新语》、《酉阳杂俎》和《阅微草堂笔记》,将它们置于无足轻重的尴尬处境。”学界近年来也零星地出现了一些反思,如刘勇强对20世纪的小说史研究中“以西例律我国小说”现象的分析,谭帆等则强调回归和还原古代小说文体和文体观念,并说:“如果以人物、情节、环境、虚构等现代小说理当具备的文体要素来判别、清理古代小说史,将不可避免地遮蔽古代小说文体中不符合现代小说文体观念的规范、特征、传统。”而王齐洲有一段论述尤其明白,特转录如下:

中国古代小说文体研究可以有两种思路和方法。

一种是以现代小说观念和文体标准为准绳,去衡量中

国古代小说文体,以确定中国古代小说文体的特征和

品种。这种思路和方法的好处是坚持了小说概念的同

一性和思维的逻辑性,也容易为现代人所理解。其缺

点则是无法描述中国小说自身的发展演变,尤其不能

揭示中国古代小说的时代特征和民族特点,以及中国

古代小说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和影响,也就不可

能真正认识中国古代小说的文体特征。按照现代小说

观念把中国古代小说文体定义为一种用来讲述虚构的

故事的叙事性作品,至少不能反映先唐小说文体的发

展实际,也不符合这一时段人们对于真实和虚构的理

解,同时势必会将一批当时人以为是小说的作品排除

在小说文体之外,失去了在“了解之同情”的基础上

真实解读古人思想的可能性,也放弃了以中华文化为

本位构建中国小说文体学的努力。另一种思路和方法

是以古人对于小说的理解和分类为根据,“神游冥想,

与立说之古人,处于同一境界,而对于其持论所以不

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诣,表一种之同情”(陈寅恪《冯

友兰(中国哲学史)审查报告》),然后去批评其小说

文体思想及其小说分类标准。这样做的好处是真正能

够从中国古代小说发展的实际出发来研究中国古代小

说文体。从而厘清中国古代小说文体的时代特征和民

族特点,以及各种小说品种的来龙去脉,有利于建立

符合中国古代小说实际的中国小说文体学体系。

王齐洲显然是主张后一种思路和方法的。

也有学者认为,古今小说概念不同,应该参酌用之,今人编撰的古代小说书目和工具书一般也用这样的方法来收录作品。这种调和论的办法表面上看起来比较妥当,照顾到了汉唐这一时段大量的不符合现今小说标准的作品,但事实上在研究中最终还是以叙事、人物、虚构、创造等现代小说的要素和标准去看待和衡量它们。要知道,古今小说的概念、观念差异极大,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截然相反,混合使用两个概念和范畴,在古代小说编目时也许还勉强可按古人书目的实际多收唐以前或宋以前的小说(所谓从宽的原则),以表示对传统的尊重,但在探寻小说演变规律以及具体研究和评价作品时则无法调和了。因此我认为,完全抛弃现代小说概念,回归古代小说概念,是古代小说研究,尤其是汉唐古小说研究的前提和路径。在明确了这一点后,古小说在内容和范围上的界限就比较容易确定了。简而言之,古小说的范围。应该以历代目录书中小说家或小说类的著录为主要依据,参考书籍(作品)的内容、体制、体式、风格等方面的因素,以及作者自述和他人(同时代甚至稍后时代)论述来划定。

当然,这样来划定古小说的范围,也存在一个问题,即同一部书在不同的目录书中归类可能不完全一样,如在《新唐志》中归为小说的志怪书,在《隋志》、《旧唐志》中归人史部杂传类(有“鬼神杂传”的名目)。对于这样的情况,要结合其他目录书和资料来看。仅从《隋志》和《旧唐志》来看,六朝至初唐的人似乎不以志怪书为小说,但《殷芸小说》以“小说”为名,其中就有不少志怪的内容,刘知几《史通》论“偏记小说”,也有“杂记”一类,包括祖台之《志怪》、干宝《搜神记》、刘义庆《幽明录》、刘敬叔《异苑》等。而且,志怪小说自《崇文总目》、《新唐志》以后一般都置于小说,因此,我们可以将志怪书归属于古小说并且作为一大类别。轶事小说的情况更为复杂,某些书籍在很多目录中不一定置于小说中,需要结合其他因素来判定。如张询古《五代新说》,《崇文总目》、《新唐志》、《郡斋读书志》、《通志略》都归入杂史,仅《宋志》归入小说(别史重出),此书采用世说体,应属小说。王方庆《续世说新书》,《新唐志》归入杂家,但由书名可知其性质,当入小说。李肇《国史补》,《崇文总目》、《新唐志》、《直斋书录解题》、《郡斋读书志》入杂史,《宋志》入传记,《四库全书》入小说,此书自序提到“昔刘悚集小说,涉南北朝至开元,著为《传记》”,而其书为“续《传记》”之作,《传记》即《隋唐嘉话》,《新唐志》等人小说,宋人也名之为《小说》,故《国史补》亦应入小说。又如刘肃《大唐新语》,《崇文总目》、《新唐志》、《直斋书录解题》、《郡斋读书志》入杂史,《宋志》入别史,《四库全书》入小说家,此书亦有仿《世说新语》之意,故应归于小说。

有人认为,古代书目中的小说太庞杂,有些应该剔除出去。但我认为,应该尽量遵从古人的著录现实,去解释之而不是否认之。对于古代书目中认定的小说,如果我们接受古人的小说观,就会承认存在箴规小说、辨订小说的名目和事实——这是胡应麟划分的小说六类中的两个,但今人往往不认可它们是小说。我曾对唐代小说做过分类,一级分类是志怪小说和轶事小说,轶事小说下的二级分类就有逸事、琐言、箴规、辨订。这一分类对于唐前小说也是适合的,如《隋志》小说家中的《古今艺术》、《鲁史欹器图》、《器准图》、《水饰》,《旧唐志》小说家中的《释俗语》、《酒孝经》是辨订小说,《隋志》小说家中的《座右方》、《座右法》是箴规小说。这些书看起来杂乱无序,但经过细致辨别和思考,其实是可以找到它们在小说中恰当的地位的。

这里需要谈谈传奇的问题。传奇之被称作小说,大概始于胡应麟。经鲁迅发扬之后,现在不但有传奇小说之名目,甚至成为唐代小说的代表和代称,这实在是一个需要澄清纠正的事情。传奇之来源、性质,学界近年来已经取得比较一致的意见,认为和传记关系极大,其实质就是传记。传奇在唐宋人那里一般称为传记和杂传记(一个古代目录学术语,非今人泛指的传记),它和小说一样都是一种著述形式,但是,前者一般置于书目的史部

传记类(或杂传记类、杂传类),后者一般置于子部的小说家类(或小说类)。这一事实表明,古人并未将小说和传奇视怍一类。程毅中也说:“宋初人把传奇体小说称作杂传记。《太平广记》第四八四至四九二卷的杂传记类里收了《李娃传》等十四篇,都是唐人传奇的代表作,宋代人并不视之为小说。”今人不但将内涵和外延并不明确的传奇称作小说,而且将其范围扩大化。实际上,向来为人们称道的那些传奇只是数量不多的一些单篇(卷)的传记作品,其他一些作品恐怕是不能冒用传奇之名的。如《高力士外传》、《杨妃外传》、《兰亭记》、《梁大同古铭记》等,显然和一般的传奇风格不同,是未经传奇化的传记。又如《冯燕传》、《李赤传》、《河间传》等,原本是文集中的文传,《枕中记》、《秦梦记》、《三梦记》等,原本是文集中的记文,《崔徽歌序》、《石鼎联句诗序》、《爱爱歌序》是诗序,都属于文章或诗歌的范畴,而将这些作品一概称为传奇或传奇小说,显然是无视原作在文体和文类上的属性——单篇成卷(成书)的传记与单篇的文章(入集)的性质显然是不同、的。至于唐代志怪小说的某些篇章,如《玄怪录》的杜子春,《续玄怪录》中的薛伟,《纂异记》中的嵩岳嫁女,《博异志》的崔玄微等,确有“篇幅曼长、记叙委曲”以及文辞华艳的特点,但也不应单独抽出来称之为传奇。因为唐代志怪小说的全书作为条文汇集的体制形式并没有改变,它和作为单篇(卷)传记而存在的传奇是不同的文类和著述。

那么,在古小说研究中应该如何理解和看待传奇呢?传奇除了在性质上属于传记外,也可以理解为中唐兴起的一种美学风格和写作方法。这样我们就可以说,在唐代尤其是中唐以后,小说和传记等文类和某些文章(包括传、记、杂录等)以及诗序发生了传奇化。将传奇理解为一种风格而不是一种新兴文类,才能解释唐宋人为何没有把我们今天称为传奇的这些作品单独划归一个类别——既没有单独的命名(不叫传奇),也没有在目录中设置新类(要知道,宋代书目较之《隋志》、《旧唐志》新增了不少小类)。传奇既然只是一种风格,那么有发生传奇化的小说,当然也有未发生传奇化的小说。总体上看,绝大部分轶事小说均未发生传奇化。而志怪小说也并非全部传奇化了。——这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全书基本未传奇化的,如《独异志》、《宣室志》、《剧谈录》、《戎幕闲谈》、《杜阳杂编》、《酉阳杂俎》、《录异记》、《稽神录》等,大体上保持了古拙形态,这些小说多含有轶事的成分,表明轶事小说“抗传奇化”的能力比较强,这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而那些传奇化较明显的志怪小说,如《玄怪录》、《续玄怪录》、《河东记》等,其中也有一些较短的条文,写法和风格与一般所谓的传奇还是两样。初盛唐与中晚唐在文化以及文学上的变化,学界已多有论述,有“中唐诗文新变”之论。古小说作为一种文化和精神的产品,何尝没有“新变”(正如唐宋之变一样)。而这“新变”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传奇化,另外一个是娱乐性、游戏性进入了小说观念。在唐代小说研究中,应关注中晚唐小说的传奇化、娱乐化,探讨其与此前古小说的异同,就如同中唐诗文研究那样,而不是一味地大讲传奇之文学性,不恰当地强调传奇的重要性,以致喧宾夺主,把唐代小说史变成了一个本身并不可靠的唐代传奇史。

退一步讲,即便我们承认胡应麟的小说分类法,传奇也不能成为和志怪、轶事相并列的小说类别,因为它们的分类标准是不一样的。很明显,志怪和轶事是就内容是否涉及神异鬼怪而言,传奇则是一种风格和写法①。所以在逻辑和事实上,志怪小说可以有传奇,轶事小说同样可以有传奇。前者很常见,后者较少,但如《大唐新语》、《云溪友议》、《本事诗》等书中颇有长篇,有的视为传奇亦无不可。对于那些篇幅大多数较长且明显呈现出传奇风格的小说,如《玄怪录》、《纂异记》、《异闻集》等,称之为传奇体小说也许是一个可以接受的名称。但必须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传奇体小说外延较小,和今人一般所说的传奇或传奇小说不同,是不包括《霍小玉传》、《莺莺传》等单篇(卷)传记在内的。就根本上来说,在古小说研究中,应该排除那些实质上是单篇(卷)传记的传奇作品(数量并不大),这样才能避免古小说研究中的混乱。当然,这并不是意味着我们不研究古小说的传奇化(反而应该加强),但是一般称为传奇的那些单篇(单卷)作品,可能放在古代传记研究中更为恰当。浦江清曾说:“现代人说唐人开始有真正的小说,其实是小说到了唐人传奇,在体裁和宗旨两方面,古意全失。所以我们与其说它们是小说的正宗,毋宁是别派,与其说是小说的本干,毋宁说是独秀的旁枝吧。”而章太炎更站在六朝古小说的立场上批评传奇化的唐人小说:“《太平广记》所引南朝小说,奇而近雅,怪不至缪,又无淫侈之言。……唐人小说半皆妖蛊,文既无法,歆羡荣遇之情,骄淫矜夸之态,溢于楮墨。”章太炎的斥责也许过分,但浦江清“别派”、“旁枝”的说法应该引起重视。然而,现在学界对古代小说的研究集中在白话小说,对文言小说的研究又集中在唐传奇,而且把传奇的范围大大地扩大化,已经淹没了古小说以及古代小说的真相。将传奇(传记)清理出古小说的队伍,充分认识其作为传记的本质并限制其内涵和外延的扩大化,才有利于我们对古小说自身的认识和了解。

需要强调的是,古代小说的概念和分类不是一成不变的,有时也有含混的乃至错误的地方,如上举志怪小说及一些轶事小说的归类,往往在各种目录书中有所不同,这实际上反映了不同时代以及不同学者的小说观的差异。即便在同一人、同一目录中,也往往存在其小说观有不够严密以及自相矛盾的地方,这一方面是因为事实上书籍归类本身就无法做到完美,而小说观念本身的复杂性也导致了仁智之见的不同。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对古人的分类尝试和相关论述置之不理,几乎是另起炉灶地构建一个小说史。至于小说的分类的方法、标准以及类名等问题,因为小说观念的变化,也不能强求在所有朝代都有一致的规定和模式。但无论怎样,根据历史实际而不是某种观念来研究古代小说,应该是我们提倡和追求的学术路向。

三、古小说之文类特征

文类是指表现为书籍形态的成卷成册的著述,不同于表现于口头或其他载体的作品,也不同于单篇的诗文作品,它们要待结集后方成为一种文类——别集或全集。对应于古代目录学,每一种目录类别都可以称作一种文类。古小说之文类特征,概括而言有五点:一是使用文言,二是丛集短文,三是风格文雅,四是实录精神,五是作者大多是贵族名士或官高位显之人。

古小说采用文言作为写作语言,这是非常自然的事情。在很长的历史时段里,文言几乎是唯一的文本写作的语言。晚唐五代以后,才出现了含有白话成分的写作,主要是禅宗语录和敦煌俗文学作品,敦煌遗书中的几部作品是否可以算作小说,还是值得进一步讨论的问题。就目前存留的文本而言,汉唐时代的小说绝大部分是用文言写作的,换句话说,古小说是一种文言写作,这毫无疑义。顺

便指出,在中国古代小说里,文言小说和白话小说实质上是两个差别极大的系统,二者之间的关系非常疏远。文言小说与史书、子书、诗词、文赋、类书等文类和著述的关系,其密切程度远超过它与通俗(白话)小说的关系。而通俗小说与变文、弹词、戏曲、说书之间关系,其密切程度也远超过其与文言小说的关系。这是文言小说(尤其是古小说)和通俗小说本身的雅俗之分决定的。

古小说作为一种文类(著述),是丛集汇合多条简短的文字(篇章)而成的,也就是常说的“丛残小语”的意思。古小说的写作原本只是将撰者的见闻记录下来,并不刻意地进行铺叙和渲染,更不会有意地虚构,因此在结构和篇幅上一般是多则短小条文的汇集,而不是一篇或多篇篇幅曼长的传记——这在今天一般被称作传奇。当然,唐代志怪小说中常见有长篇之作,前面已经说过,我们可以将之视为传奇化。在唐前小说以及唐代轶事小说中,也有篇幅较长的段落(长短也是相对的),但是就总体而言,古小说之书是短篇条文的汇集,而这正是它区别于其他著述和文类的一个重要特征。其他著述,如传记一般较长,其中传以一人或多人为传主来撰写,记则多为叙一事之始末。又如正史,由纪、传、表、志等构成。别集,是作家各体诗文的汇集。从这个角度也可以说明,《霍小玉传》等以单卷书籍的形态呈现的传记,和小说是完全不同的文类。

古小说是一种雅文学,具有雅洁简古、从容平淡的风格特点。汉唐古小说均用文言写作,而作者大部分是贵族、名士,其中有名的官僚士夫、文人学者很多,这决定了他们的古小说写作从文字到风格上必然是文雅的而非俚俗的。傅礼军曾将中国小说分为四个部分:文言小说、白话小说、现代文学小说、现代通俗小说,有各自独立的小说传统。他指出文言小说是士大夫高雅文化的一部分,并论及其消闲的性质:

虽然文言小说的性质和功能非常地多样化,但作

者对待文言小说写作的态度却有共同之处,那就是把

它看做是一种消闲手段。被士大夫认为严肃正经的著

述是注释儒家经典、撰写史书或诗文。在从事严肃正

经著述之外的余暇时间,他们通过撰写文言小说来消

磨时光。文言小说是一种自娱娱人的著述。文言小说

读者的看法与作者相同。文言小说的作者和读者都认

为,从撰写或阅读文言小说中不仅可以得到精神愉

悦,而且还可以增添新鲜知识,开阔眼界,掌握丰富

有趣的材料用来与人聊天。……

文言小说在高雅文化中地位很低,作者和读者都

以消闲的态度来对待它,因此它成为高稚文化中最自

由随意的一种著述形式。由于文言小说不被士大夫视

为正经著作,所以作者的笔调显得轻松、潇洒,不像

其他高雅文化著作那样沉重、矜持。由于文言小说不

被士大夫视为文学,作者也就不像撰写诗文那样刻意

雕饰文字。总之,文言小说是士大夫能够最大程度地

摆脱规范而自由轻松地写作的一种作品。当然,由于

文言小说是在士大夫之闯交流的文本,它在表现手法

上仍然具有士大夫写作的一般特征。与白话小说相

比,文言小说的典型风格是简洁、含蓄,而白话小说

的典型风格则是铺陈、直露。

我在《汉唐小说观念论稿》中也曾说过:“总体来说,古代的文言小说和诗文一样,其作者和读者多是文人学者,故常具有文人雅趣,而白话小说的读者则多是普通民众,故时时流露出通俗文学和市民文学的气息。”文言小说中透露出来的文人雅趣是值得关注的。章太炎说南朝小说“奇而近雅”,这四个字很好地概括了唐前小说以及部分唐代小说的特征。如果要选取范本和标准,那么《搜神记》、《幽明录》、《西京杂记》、《世说新语》可以作为唐前小说的代表,《酉阳杂俎》、《宣室志》、《隋唐嘉话》、《国史补》可以作为唐代小说的代表,考虑到中唐以后小说传奇化的事实,则《玄怪录》、《续玄怪录》、《异闻集》等也可算作唐代小说的代表。

古小说的实录精神是特别需要强调的一个事实,因为今人受西方小说观念影响,乃以虚构为小说之能事,常从此角度去看待和阐释古代小说,可谓是南辕北辙。古小说之写作,大多只是出于记录见闻之需要,原本无意编造或虚构。即便志怪小说也是如此,正如鲁迅论六朝志怪:“盖当时以为幽明虽殊途,而人鬼乃皆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矣。”唐前小说的代表作《搜神记》、《世说新语》,即是出于编纂而非创造。唐代小说虽有传奇化倾向,“施之藻绘,扩其波澜”,但大体上仍不离记述见闻。唐代小说多以“见闻”之类的词语命名,如《封氏闻见记》、《王氏见闻录》、《唐末见闻录》、《皮氏见闻录》、《纪闻》、《纪闻谭》等,即已表明作者的写作态度。而在唐代小说的作者自序中也时时可见这样的意思,如《国史补》自序云“因见闻而备故实”,《大唐传载》自序云“传其所闻而载之”,《开天传信记》自序云“搜求遗逸,传于必信”,《卓异记》自序云“随所闻见,杂载其事”。《唐阙史》、《剧谈录》多载怪异之事,但前书自序称“预闻长者之论”,后书自序也称“新见异闻,常思纪述”,均表明了记录见闻的写作态度。至于《刘宾客佳话录》、《戎幕闲谈》、《常侍言旨》、《尚书故实》、《贾氏谈录》等更是记载他人之语而成书的。李德裕《次柳氏旧闻》记玄宗时事,书前自序交待此书的故事来由十分清楚,其传承是:高力士——柳芳——柳冕——李吉甫——李德裕,且载柳冕之说云:“彼(指高力士)皆目睹,非出传闻,信而有征,可为实录。”书中第一条记元献皇后孕肃宗异事,其篇末云:。芳本张说所引,说尝自陈述,与力士词协也。”说明柳芳过去曾从张说处听过此事,又闻于高力士而“词协”,可见记录态度十分严肃,而此事亦载于两《唐书》的《玄宗元献皇后传》。这样的小说写作(其实是记述)。哪里和所谓的虚构沾得上边呢?至于小说的内容失实,一般是流传的问题,而非有意虚构造成的。今人或将古小说不重虚构之事归于受史官传统之影响,且由此展开批评,其实无论何种著述,汉唐人乃至宋人皆以摭实为要。道理很简单,古人并无现代人的创作和虚构之观念,如有虚构,就是造假、作伪和说谎,这在古人来说是难以接受的观念。古人写作观念中与虚构近似的有两种,一是谐戏,一是寓言,二者往往相通。从袁淑俳谐文到韩愈《毛颖传》是谐戏,从《大人先生传》、《桃花源记》到韩愈《圬者王承福传》,柳宗元《种树郭橐驼传》、《河间传》、《李赤传》是寓言。鲁迅曾说:“但六朝人也并非不能想象和描写,不过他不用于小说,这类文章,那时也不谓之小说。例如阮籍的《大人先生传》,陶潜的《桃花源记》,其实倒和后来的唐代传奇文相近。”凭空的想象,并不是古小说的写作方法,捃摭事实,记述见闻,才是古小说的一般原则。至于唐人小说中的《补江总白猿传》和《周秦行记》、《牛羊日历》等,出于政争,编造事实,所以才隐讳题名或托名他人,因为大家都知道“虚构”本是一件可耻的事情。顺便说到,关于唐人“有意为小说”的问题和唐传奇中的虚构情况,恐怕要重新思考,至少,过

去所谓传奇中的虚构是要大打折扣的。倒是宋代和明代出现的伪典小说,伪造杜撰故实、代名,才算得上是不折不扣的“虚构”,不过这和今人所说虚构又显然不同。总之,小说是摭实之作,记述见闻之作,如果不是这样。那古人编纂史书采取小说,今人研究也常采用小说记载,岂不是一件很荒唐的事情。

由于汉唐时代的文化总体来说是上层的贵族的文化,古小说的作者也大多是上层人物,从帝王将相至公卿名臣、诗人文士都有。而且和目前普遍的误解不同的是,当时人一般并不以写作小说为耻,反而是乐于从事此事的。六朝志怪如《列异传》、《搜神记》、《宣验记》、《幽明录》、《研神记》、《续齐谐记》、《冤魂志》等,时人视为鬼神杂传者,均出帝王或名家之手。六朝轶事小说如《世说新语》、《小说》(殷芸)、《琐语》(颜协)、《辩林》(萧贲或萧绎)等,也是名人撰作的显例。唐代同样如此,作者中曾为宰相的有王方庆、苏瓌、狄仁杰、姚崇、郑余庆、牛僧孺、李德裕、陆希声、卢光启,曾为史官的有张大素、张询古、刘悚、张荐、柳玭等,著名诗人文人有张鷟、卢僎、吴筠、元结、陆羽、窦常、张又新、李肇、段成式、温庭筠、李商隐、卢肇、陆龟蒙、皇甫松、毛文锡、皮光业、王仁裕、孙光宪等,学者有封演、柳理、李匡义、李涪、苏鹗、杜光庭、丘光庭、朱遵度、文谷等。当然,唐代中后期由于文化逐渐普及,也有相当数量的小说出自下层文人之手,如作者不详的《史遗》、《传载》、《玉泉子》、《原化记》等,而《云溪友议》、《幽闲鼓吹》、《纂异记》、《异闻集》、《南楚新闻》等书的作者,生平记载很少,地位恐怕也不高。但总体来说,汉唐小说的作者多是位高名著之人,这和元明以后通俗小说多出自下层文人以及书贾的情况是完全不同的。

四、古小说之研究方向

古小说名义和界限的确立以及相关理论的提出,不仅对于汉唐小说以及文言小说研究具有重要价值,对于反思整个中国古代小说的研究现状,也具有重要意义。

百年来中国古代小说的研究,重视通俗小说、白话小说,很大程度上与新文化运动以来抬高白话贬低文言有关。而在文言小说研究中重传奇、志怪,轻轶事和笔记,则与西方小说观念有关,因为传奇看起来更像“小说”,更符合今人的口味。古人轻视白话小说和传奇,在书目中常常不给予地位,清编《金唐文》收唐人文章,亦将传奇剔除,而今人一切相反,在对古代小说的认识上完全颠倒过来,实在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古人轻视白话小说和传奇的态度固然有失偏颇(事实上明清也有不少学者重视白话小说),但今人以一种几乎处处与古人相反的观念建立的小说史,不也是一种误解和扭曲吗?今人谈小说言必称四大名著,而古人赞不绝口的《世说新语》几乎隐蔽于其光芒之下。今人谈唐代小说言必称传奇,而古人盛道的《酉阳杂俎》则评价不高,甚或近于遗忘。这恐怕不能说是中国古代小说的本来面目吧!再以百年来的明清文学研究而论,也是通俗小说和戏曲占据了极大比重,今人书写的明清文学史差不多变成了明清小说史加明清戏曲史,这也忽略了明清诗词文赋等原本视为正统文学样式的演变和成就。在中国文学的各领域中,恐怕没有哪个领域发生了像小说研究和评价这样的近于180度的倒转之事。

古小说研究,倡导根据小说在历史上实际的演变来认识不同时期小说,了解不同时期的小说的观念、风格、特性等,而不是用一个先人为主的僵化的观念或标准去圈定一个范围然后再衡量评判它们。学界一般也认可对于唐前和唐代小说的范围采取从宽的原则,本文之提倡和强调古小说研究,也是意在先从汉唐古小说研究人手,认真对待古人所认定的小说,研究古小说的特征、类型、体式以及演变规律等问题。由此再将研究延伸到宋代,探寻宋人小说观念以及作品本身的变化,并对通俗小说与古小说以及文言小说之关系、通俗小说在古代小说中的定位等问题作重新的审视。总之,古小说研究倡导一种还原和贴近历史的小说研究。那么具体来说,这样的研究应如何进行和展开呢?我以为就汉唐古小说而言,可以从以下这些方面进行研究。

一、小说作品的范围,或者说,哪些作品或文类可以算作小说。古小说的范围界限在大的原则上已经确立,但具体到某一部作品、某一种文类是否应归属于小说,还是存在不少问题。应该综合书目著录、古人的小说观念、作者自序、古人评述等因素来确定。前文对此已有所论述。又如《穆天子传》、《列仙传》、《汉武内传》等,我以为不应归于小说,应归于杂传(传记)。《四库全书》将《山海经》收入小说家也不恰当。是否如此,还可以进行讨论。

二、小说的文献研究。这包括作者、时代、著录、存佚、辨伪等文献方面的基础研究。可能有学者以为这一时段的小说文献不多,文献问题已经解决得差不多了,其实大谬不然。虽然程毅中、李剑国、王国良、周勋初等在此方面已经取得了十分卓著的成果,但还有大量小说文献未得到清理。且不说仍然有一些作品的时代、作者、真伪、存佚等方面存在争议和悬疑,还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就是比较确定的小说,很多目前还没有较为可靠的整理本或辑校本。仅从鲁迅《古小说钩沉》一书至今仍无法被取代这一事实,就可以知道我们的古小说文献整理是如何地欠缺了。古小说由于距离今日的时间长远,亡佚残损严重,大部分又经过宋人和明人的窜乱,文献问题多而复杂,加之今人重视不够,致使长期以来古小说文献研究和整理进展缓慢。《玄怪录》、《续玄怪录》程毅中曾两次整理出版点校本,《搜神记》、《搜神后记》近年李剑国推出了新辑本,这一方面可以说是古小说文献整理方面的重大成绩,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古小说文献整理之不易和不足。而且,在古小说文献研究中也存不平衡的问题,相比志怪、传奇目前已有李剑国等学者打下坚实基础来说,轶事小说的文献研究基础十分薄弱,好的整理本更少。再以辨伪而论。当年鲁迅、汪辟疆都曾指出明人窜乱小说的事实,明清丛书中很多汉唐小说和宋人小说是不可信用的,但是除程毅中、李剑国在志怪、传奇方面做过较细致的清理外,几乎没有人去理会同样是作伪“重灾区”的轶事小说。现在可看到的古小说,除了极个别单行本外,基本上是靠宋代的《太平广记》、《类说》、《绀珠集》以及明清时的原本《说郛》(涵芬楼本)、重编《说郛》、《五朝小说》、《唐人说荟》等丛书保存下来,而这几部大书和丛书的研究至今不多,重编《说郛》等丛书中大量的伪小说也还没有被发现、被清理。这些都是亟待研究并解决的基础文献问题。又如小说文献和史书文献的关系,宋人诗话、诗注中的小说文献等,都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三、小说的文类特性和著述体制。深入探讨小说与传记、杂史、故事、杂家、类书、艺术(杂艺)、文史(诗文评)、地理、谱录、时令(岁时)等目录类别的异同以及相互关系,确立其文类特性和体制。这一研究与古代目录学相通,应发挥目录学“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精神和方法,探求小说文类的源流演变。胡应麟曾说:“小说,子书流也,然谈说理道或近于经,又有类注疏者;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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