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霞芳
冷战的结束对国际安全领域造成了巨大冲击,不仅打破了冷战时期持续40多年的传统国际安全秩序,而且摒弃了冷战时的安全观,使国际安全事务的发展进程跨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冷战后,“和平与发展”的大潮迅猛涌起,总体缓和的势头日趋强劲,不仅激烈荡涤着旧安全观的残渣余孽,而且积极推动着新安全观的形成和发展,催促着国际社会以新安全观为主导来建立国际安全新秩序。
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后,“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日益凸显,确保“和平与发展”的安全问题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世界各国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发展是头等大事,是首要目标,而和平是发展的必备前提,确保安全则是维护和平的最有效途径。为了发展,为了和平,为了安全,更有必要坚定不移地树立新安全观,坚持不懈地建立国际安全新秩序。
然而,确保21世纪国际安全的进程并非一帆风顺,树立新安全观、建立国际安全新秩序的努力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阻挠,其中最大的干扰和阻挠因素就是旧安全观的残余——冷战思维。
新安全观是指导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处置安全问题的一种思维意识和行为准则,为使这种思维意识和行为准则转化成具体实践,需要有一系列整套运作机制,而国际安全新秩序就是将新安全观落到实处、统筹各种运作机制的必需载体。
建立国际新秩序是我国领导人提出的国际战略大思路,是对冷战后国际事务的战略大谋划,是对21世纪和平与发展的战略大设计。
早在冷战结束前,邓小平同志就科学地分析了国际局势发生的重大而深刻的变化,高瞻远瞩地提出了“建立国际新秩序”的命题。1988年,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既要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又要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①接着,邓小平同志又提出:“目前是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的时期。国际政治领域由对抗转为对话,由紧张转向缓和,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因此应该提出一个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的理论。”[1]邓小平同志还进一步强调:“世界上现在有两件事情要同时做,一个是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一个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2]邓小平同志这个具有深远战略意义的重大倡议,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此后,邓小平同志又多次提出建立国际新秩序的具体动议和主张,进一步丰富了建立国际新秩序的理论、方针和政策。
江泽民同志进一步发展了邓小平同志关于建立国际新秩序的理念,进一步提出了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一系列新的主张,并运筹了一系列重大举措。1997年4月23日,江泽民同志在俄罗斯国家杜马发表了题为“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而共同努力”的演讲,向全世界阐明了我国关于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五点主张。[3]
1999年3月27日,江泽民同志在瑞士工商界人士集会上发表题为“发展中欧友好合作,推动建立国际新秩序”的讲话:“在这里,我愿提出中国关于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基本主张。我们认为,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应该从当今世界的实际情况出发,应该反映世界人民的普遍愿望和共同利益,应该体现历史发展和时代进步的要求。产生于50年代的著名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以及其他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应该成为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基础。”江泽民同时还为此提出了五项原则:第一,应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第二,应坚持用和平方式处理国际争端的原则。第三,应坚持世界各国主权平等的原则。第四,应坚持尊重各国国情、求同存异的原则。第五,应坚持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4]
胡锦涛同志进一步丰富了建立国际新秩序的理论和实践。胡锦涛同志指出:“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各国人民共同生活在一个‘地球村’里,应该携手合作、共同努力,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胡锦涛同志还为此提出了五点主张,即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维护和尊重世界的多样性,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和协作的新安全观,促进全球经济均衡发展,尊重和发挥联合国及其安理会的重要作用。[3]胡锦涛同志还指出:“各国政府和人民应该共同承担起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历史使命,积极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我们要尊重各国的独立和主权,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坚持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促进世界各国和睦相处。”[5]
中国领导人创建、发展并不断丰富的“国际新秩序理论”,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产物,具有鲜明的新时代特点。虽然在他们的讲话和谈话中,并未明确提及“国际安全新秩序”,但却富涵国际安全新秩序的理念、要义、原则、规范和实际内容。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国际新秩序理论也为建立国际安全新秩序提供了理论基础、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
建立国际安全新秩序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我国倡导的新安全观则为这项工程提供了坚实的基本依据。
建立国际安全新秩序,首先要树立新安全观,破除冷战思维。冷战思维是冷战时期安全观的衍生物,是国际安全旧秩序的残余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反映。冷战结束后,整个世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世界的主题,成为人类社会追求的目标,引发了并推动着国际安全领域的重大变革。当前,世界走向缓和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越来越多的国家已开始以一种新的安全观来处理国际安全事务,并为建立国际安全新秩序而不断努力。但是,仍有极少数国家死抱着旧安全观的僵尸不放,仍在不时地用“冷战思维”来干扰新安全观的形成和发展,企图用“冷战思维”来营造冷战后的国际安全环境。如美国等西方国家使用武力推行“强制军控”、“缔造和平”政策;北约集团竭力推行“东扩计划”,扩大势力范围;美日强化军事同盟,推出新的“防务合作指针”;美国对古巴、伊朗、朝鲜、伊拉克、阿富汗、利比亚等国动辄进行政治施压、经济制裁、军事威慑甚至诉诸武力来迫使这些国家就范;西方一些国家利用“人权”、“民主”、“自由”等问题干涉他国内政,强行推销西方“价值观”。这些都是“冷战思维”的具体表现,是冷战后国际安全形势发展中的不安全因素,也是树立新安全观并以新安全观为指导、建立国际安全新秩序的主要障碍。
按照“不破不立”的哲学原理,只有坚决抛弃“冷战思维”,才能树立新安全观,而且只有在与“冷战思维”的激烈斗争中,新安全观才能发展完善,发扬光大,才能彰显其强劲的生命力。冷战后的国际安全形势告诉我们,破除“冷战思维”须从四个方面入手:第一,扩大军事集团、加强军事联盟是冷战的产物,在新的安全环境中不仅已毫无意义,而且成为和平与稳定的大碍,应即予解散;第二,进行军备竞赛、夺取军事优势是冷战的重要特征,在当前以经济和科技为中心的综合国力竞争态势中,不仅已失去效用,而且已成为干扰因素,应严加杜绝;第三,实施武力威胁、进行军事干涉是冷战时期西方大国的惯常做法,在当前寻求和平与稳定的世界上,不仅已不再奏效,而且愈加不得人心,应彻底摒弃;第四,抢占势力范围、意欲全球称霸是冷战的贻害,在当前世界加速走向多极化的进程中,不仅形同“螳臂当车”,而且遭到“共讨共伐”,应坚决抗击。
在当今和平与发展的年代中,越来越多的国家已充分意识到“冷战思维”的危害,并已采取各种行动奋起反击。“北约东扩”遭到了俄罗斯的坚决反对;美日加强军事联盟遭到了亚洲诸国的普遍指责;美国军事打击阿富汗、伊拉克、利比亚竟然得不到多数盟国的支持;美国制裁古巴、伊朗的“赫伯法”和“达马托法”遭到了其盟国的强烈反对;美国在“反导条约”问题上的倒行逆施,遭到了联合国的强烈谴责。这些事件表明,越来越多的国家,包括诸多西方中小国家,已经开始认可中国倡导的新安全观,并以此为武器与“冷战思维”进行坚决的斗争,这已成为当前国际安全形势中的一大“亮点”。
在与“冷战思维”的抗争中,中国倡导的新安全观表现出强劲的生命力,已开始成为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处理安全事务的基本准则。新安全观是建立国际安全新秩序的基本依据,也是世界多极化格局的重要基石之一。新安全观的核心是互信、互利、平等、协作,即通过平等磋商、协调与合作,寻求和平共处、共同安全,确保“和平与发展”总目标的实现,从而推动整个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反映了新型国际关系的本质特征,是国家安全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建立国际安全新秩序的准则和基础。这些原则不仅概括了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能够为社会制度和发展程度不同的国家服务,而且在实践中行之有效,为国际社会所广泛接受,已成为各国公认的处理安全问题的基本准则。
建立国际安全新秩序是为了实现“普遍安全、共同安全、合作安全、综合安全”。随着历史的演进、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发展,在国际政治多极化、国际经济全球化、国际关系民主化、国际社会信息化的有力推动下,人类社会正呈现出相互融合的大趋势,世界主要国家间相互关系正变得越来越紧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态势正趋形成。因此,实现普遍安全、共同安全、综合安全、合作安全已越来越成为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共同愿望。
以新安全观为指导建立国际安全新秩序,正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需求。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史,任何一个时期的国际战略格局,都是以三大秩序为依托的,即国际政治秩序、国际经济秩序和国际安全秩序,这是支撑国际战略格局的三大支柱。同样,一个新的战略格局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也离不开新的三大秩序的建立和完善。当前,世界正处于向多极化新格局演进的过渡期,在这一进程中建立新的国际政治秩序、经济秩序和安全秩序,是构筑新的战略格局体系的基础工程,也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当务之急。这一基础工程和系统工程的宗旨,就是要通过建立新的三大秩序,确定各国“和平与发展”的共同原则与规范,为新的战略格局的形成创造条件、奠定基础,确保人类社会的未来发展。
建立国际安全新秩序,是人类社会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的一项重要使命,是新的战略格局形成过程中的一项基础工程,与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国际安全新秩序是处理国际安全事务、调解国家安全关系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以新安全观为指导建立国际安全新秩序,就是要以新安全观为思想基础和理论依据,重新确立各国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按照新安全观提出的新要求,国际安全新秩序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形态应为:
在国际安全新秩序中,实现各国和平共处,确保全人类社会的普遍安全,是所寻求的总体目标所在。各国应以此为依据,确定国家安全战略的新基点,即一国的安全利益应服从于全人类的普遍安全利益,应与全人类的普遍安全利益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将本国安全利益凌驾于他国安全利益之上,更不允许为维护本国安全利益而损害全人类普遍安全利益。
在国际安全新秩序中,各国应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本行为准则和规范,在互尊互利的基础上处理国际、地区以及国与国之间的安全事务。从某种意义上说,五项原则的立足点是互尊,着眼点是互利。互尊方能互信,互信方能互助,互助方能互利,实现了互尊、互信、互助、互利,方能使国际安全新秩序有一个良好的氛围,使全人类普遍安全得以充分保证。
在国际安全新秩序中,每一个国家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拥有平等的地位,享有平等的权利。国家有大小、强弱之别,但各国的地位却不应有高低、上下之分,各国的权利也不应有多少、主次之分。各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应由各国自己去办,世界事务应由各国按照互尊互利的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来处理和解决国际安全事务,这有利于从根本上排斥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在国际安全新秩序中,以协调与合作为主题的各种安全机制,是串联各国安全利益的主要纽带,也是维系国际安全新秩序正常运转的动力和保障。安全机制的主要功效在于减少摩擦、消除分歧、处理冲突、防止战争、增进信任、维护稳定。这对军事干涉主义形成了强有力的制约,是确保世界和平的最佳途径。
建立国际安全新秩序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来确保其顺畅运行。冷战后的实践证明,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样化的安全机制,不仅有利于维护全球和各地区的安全与稳定,而且有助于国际安全新秩序的建立。这是以对话取代对抗、以和谈取代冲突、以合作取代争夺、以人类普遍安全取代联盟集体安全、以新安全观取代冷战思维的重大举措。安全机制有多种模式,具有各种不同的功能,但各种模式交相运用,发挥综合效应,必能起到安全保障倍增器的作用。
联合国是最大的国际组织。在冷战时期,联合国既是两个超级大国相互争斗、尔虞我诈的角力场,又是两个超级大国互相媾和、欺凌他国的密谋处。但冷战后的世道变了,在各大战略力量和世界各国的共同努力下,联合国终于摆脱了超级大国的控制和操纵,成为各国都有发言权的论坛,开始真正承担起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重任。据统计,从冷战结束迄今,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上千个决议,超过了冷战时期的总和,其中大多数决议得到了充分的执行。此外,一些地区性组织,如亚太经合组织、东盟、欧盟、非盟、阿盟以及上海合作组织等,也相继关注和处理安全问题,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果。
国际维和活动在冷战后迅速增多,不仅参加国家多,而且实施力度强,收到了明显的效果,成为当今世界安全与稳定的重要保障措施。据统计,1948年迄今,由联合国安理会授权进行的国际维和行动近70项,120个国家的10多万维和人员参加了世界各地的维和行动,维和经费约为550亿美元。但某些大国试图控制和干扰国际维和活动,不仅长期拖欠联合国维和经费,而且还使用武力进行“强制和平”、“缔造和平”,使国际维和活动入不敷出,面临着严重的困难。鉴此,国际维和活动需要进行新的调整,进一步明确维和原则、规范维和活动、加强维和功能。
进行双边和多边的、官方的和民间的、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定期的和非定期的、预防性的和应急性的安全对话与磋商,进行立场性、政策性、战略性安全协调,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各领域的安全合作,对预防危机发生、遏止冲突升级将发挥重要作用。目前,各种形式、各种层次、各种范围的安全对话活动已在全球普遍展开,推动了各国之间增进了解、取得共识、消除分歧、共创安全的进程。东盟地区论坛就是这一模式比较成功的典范。
和平条约包括解决冲突、预防危机、建立信任等各种协定和协议,旨在实现和平、恢复稳定、确保安全。和平条约具有较强的操作性、规范性、义务性,有助于签约各方从危机走向稳定、从冲突走向和解、从猜疑走向信任。中俄哈吉塔五国在边境地区建立信任措施协定和边境裁军协定就是这一模式的杰出代表作,开创了通过这一模式确保安全与稳定的先河,成为国际安全领域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军控与裁军在冷战时期曾被两个超级大国作为尔虞我诈、损人利己的工具。然而,在冷战后,军控与裁军领域尽管仍存在着冷战思维的遗痕,但总体军控与裁军进程已被当今时代赋予新的意义,即通过军控与裁军,实现军事力量逐步趋向平衡,防止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扩散,达到确保人类普遍安全的目标。近年来的情况表明,军控与裁军的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在核裁军方面,已有140多个国家签署了《禁核试条约》,禁核试组织也已正式开始工作;在化武军控方面,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而成立禁化武组织;在常规裁军和军控方面,修改《欧洲常规裁军条约》的框架协议已经达成。由此可见,“军控裁军”模式正越来越多地承担起维护国际安全的重任。
冷战的结束打破了传统的安全关系框架,原来的战略敌手变成了今天的和平伙伴,过去的盟主和盟友关系正为平等伙伴关系所取代。这种敌友、主仆位势的变迁,使国家之间安全关系从“非敌即友”的单一属性,向既是合作对象、又是竞争对手的多重属性转化,最终定位在“伙伴关系”上。当前,伙伴关系已经成为一种新型的国家安全关系,建立和发展伙伴关系已成为各国对外工作的重点,这正是新安全观的一个重要体现。建立伙伴关系的基点,是战略上的共识,是共同的安全利益;发展伙伴关系的要点,是睦邻、友好、平等、合作。近年来,建立和发展伙伴关系已经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不仅成为非结盟国家的普遍行为,而且也成为结盟国家的政策取向,这一大趋势对“军事集团”形成了强大的冲击,淡化了集团意识,松散了联盟纽带,打击了冷战思维。
伙伴关系有各种形式,分不同层次。目前,大国之间已初步形成了以“伙伴关系”为主题的安全关系框架,在国际安全事务中加强了磋商、协调与合作的力度。但是,与中国、俄罗斯等国的重大举措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北约推行“和平伙伴关系”计划,并非真要建立平等的伙伴关系,而是企图以此为跳板,达到扩大军事集团的目的,带有明显的冷战色彩。
总的来看,在各国的共同努力下,以新安全观为主导、建立国际安全新秩序的进程已经启动。在这一进程中,有利于世界安全与稳定的因素迅猛增长,有力地冲击着冷战思维,冲击着旧的国际安全秩序的各种残余。然而,这一进程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需要各国人民作出长期不懈的努力,进行坚韧不拔的斗争。
注释:
①邓小平在会见来访的斯里兰卡总统普雷马达萨时的谈话,1988年9月21日。
[1]邓小平.在会见日本贸促会访华团时的谈话[N].人民日报,1988-12-02.
[2]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3]江泽民.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而共同努力[N].人民日报,1997-04-24.
[4]江泽民.发展中欧友好合作,推动建立国际新秩序[N].人民日报,1997-04-24.
[5]胡锦涛.世代睦邻友好,共同发展繁荣[N].人民日报,2003-05-28.
[6]胡锦涛.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5-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