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元代高足杯分期研究

2012-02-06 12:44余金保
陶瓷学报 2012年1期
关键词:釉瓷纪年墓葬

余金保

(景德镇陶瓷学院,江西景德镇333403)

0 引言

宋代及其以前,高足杯不见于景德镇窑。元以降,景德镇各窑场纷纷开始烧造该种器型。关于元代高足杯的由来,据有关考证[1],高足杯藏语称为“噶予域仁”,主要用来盛装酒或水果或大米做成的食品,是喇嘛教中具有极高地位的供器。使用时将高足杯插入金属器座中,一般置于寺庙的主佛前,平常则收藏于特制的套杯中。地位极高的佛教徒才能享用这种特殊器具,其他人则禁止使用,与宗教文化具有特殊联系。由于元代统治者信仰藏传佛教(喇嘛教),藏传佛教影响全国的同时,其祭祀过程中供奉的礼器得到进一步继承与推广,甚至走向日常生活化(如图1)。据《元史百官志》记载:“浮梁磁局,秩从正九品,至元十五年(1278年)立,掌烧造磁器,并漆造马尾棕藤笠帽等事,大使、副使各一员。”可知,在元代尚未完全统一之前,统治者即选择景德镇一隅设置官方瓷业管理机构——浮梁磁局,其主要是为元代宫廷、官方或贵族置办各类用瓷。从上世纪至今,全国各地窖藏、墓葬、城址、沉船等遗迹中多有出土元代景德镇窑瓷器,其中不乏高足杯的身影。

1984年1月,乐安县城北门寨上基建工地发现元代瓷器窖藏一处。窖藏位于寨上丘陵坡地上,为圆形土坑竖穴,顶部距离地表仅1.5米左右。出土各类瓷器111件,其中就有景德镇窑卵白釉瓷高足杯[2]。

1980年11月,高安县城郊江西第二电机厂在锦江南岸斜坡上扩建工程中发现一处元代瓷器窖藏。其形状呈圆形,直径约1.3米,深0.8米左右,窖藏穴顶端距离地表1.6米左右。出土各类瓷器共238件,其中就包括景德镇窑高足杯多件[3]。

1984年安徽省歙县医药公司建筑工地发现一处元代窖藏,伴随出土一百多件带有“枢府”款枢府釉瓷,其中也有不少枢府釉和青花类高足杯数件[4]。

1978年4月,赤峰市大营子公社哈金沟村发现了一处元代窖藏,出土各类器物93件,瓷器占86件,其中就有景德镇窑元青花高足杯[5]。

上述四处遗迹仅是全国历年来考古发现和发掘中的一小部分,不难看出皆有元代景德镇窑高足杯出土。观察各地出土元代景德镇窑高足杯的资料,绝大多数没有纪年参考,仅部分墓葬有纪年可寻。与此同时,由于元代景德镇窑高足杯的研究欠深入,因而无法对其年代进行判定。面对上述情况,揭示元代景德镇窑高足杯的生产发展与演变规律显然十分必要。为此,本文通过收集以往具有确切纪年元代墓葬出土的高足杯资料,对其进行分期研究,从而将元代景德镇窑高足杯的发展脉络予以厘清,且为那些没有确切纪年的遗迹中出土该种器型进行很好断代提供依据,并达到进一步研究元代景德镇制瓷业的目的。

1 具有确切纪年元代墓葬出土景德镇窑高足杯的资料

据现有考古发现和发掘,具有确切纪年元代墓葬出土景德镇窑高足杯的资料为数不多。1998年于北京颐和园内发掘了耶律铸夫妇合葬墓[6],墓中出土两件非常精美的枢府釉瓷高足杯,据墓志铭记载,该墓下葬于1285年,这是迄今为止所发现最早元代高足杯的资料,对于研究元代早期高足杯的风格和工艺特征具有重要意义。其次,1989年5月江苏徐州市大山头发掘一座延祐七年(1320年)元代墓葬[7],墓中出土一件枢府釉瓷高足杯残件。元代刘逵墓出土4件青白釉瓷高足杯[8],根据墓志记载,其下限为1337年。再者,2002年河北省涿州市元至元五年(器物下限为1339年)壁画墓出土一件釉里红高足杯[9]。此外,上海青浦县任氏家族墓出土的数件元代晚期枢府釉瓷高足杯[10]。以及近几年发现的甘肃省元代晚期汪氏家族墓葬群,墓中亦有出土精美绝伦的釉里红高足杯[11]。

2 元代景德镇窑高足杯的分期及其样式

关于元代高足杯的分期问题。据《元史世祖五》记载:“丙戌(至元十二年十一月),大军次江州,宋江西安抚使、知江州钱真孙及淮西路六安军曹明以城降。”元军占领江西饶州地区的时间是1275年11月,说明至少1276年以前景德镇地区窑场仍为宋代环境下主导瓷器生产,高足杯并不是景德镇窑传统器型,其生产和制作环境尚未充分。瓷器的定制必须建立在江西域内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上,根据《饶州府志》记载,至元十四年七月江西地区才真正得以安定,因此,元统治者和蒙古人对于瓷器高足杯的需求更可能是1278以后。取1368年作为枢府釉瓷高足杯的下限,尽管1352年至1368年之间,此时期景德镇已归属明代势力范围,但明统治者并没有控制窑场生产的格局,窑场继续元代的制瓷模式。参校冯先铭先生对元代分期方法,其认为:“元代历时九十年,以三十年为一期,分为早、中、晚。[12]”据此,笔者将元代划分为三期:“第一期1278年——1308年;第二期1309年——1338年;第三期1339年——1368年。”

分期后墓葬 一期高足杯样式元代早期墓葬发现较少,具有确切纪年的墓葬资料更是少见。然而,耶律铸夫妇合葬墓中出土两件枢府釉瓷高足杯,使得我们可以部分窥得元代早期高足杯的制作工艺和特征。1998年于北京颐和园内发掘的耶律铸夫妇合葬墓,墓中出土两件非常精美的枢府釉瓷高足杯(如图2),其器物高9.5厘米、口径12.5厘米、足径4.5厘米,侈口,曲腹,高足。高足杯内壁口沿部位模印一周回纹,其下模印“荷塘三游鱼”纹。花纹间对称印有“王”、“白”二字,字体工整。胎色洁白,胎质坚硬,胎体轻巧。釉色白中闪青,莹润透彻。纹饰布局规整对称。另一件枢府釉瓷高足杯形制和尺寸皆与“白王”款枢府釉瓷高足杯类似,仅是没有铭文。时期仅见有江苏徐州市大头山延祐七年墓和刘逵墓。1989年5月江苏徐州大山头发掘一座延祐七年(1320年)的元代墓葬,墓中出土一件枢府釉瓷高足杯残件(如图3),敞口,深腹,高圈足向下呈喇叭口状。胎白质薄,内外满釉,高足杯体下部及把柄部分有少量棕眼。圈足为砂底,粘有砂粒,其内侧下部有刀削痕迹,切削处无釉。釉色卵白,色调淡雅,光洁细腻,器体轻盈秀丽。杯体口径7.8,深5,把高4.5厘米,底足底径3.3厘米,通高9.5厘米。元刘逵墓中出土高足杯4件(如图4),高9.6厘米,口径9.7厘米。敞口外撇,弧形腹,高足外侈。腹部均有印花,仅装饰纹样异。一件外腹部上下各有一至两道弦纹,弦纹之间模印串枝花,盛开的花为牡丹与菊花。另外两件外腹部弦纹之间饰以串枝花,盛开的花有梅花与莲花。

三期高足杯样式元代晚期带有明确纪年的墓葬资料较多,墓葬中多有景德镇窑高足杯的身影,器型较为丰富,为研究此阶段高足杯的整体风格和面貌提供了较为详实可靠的资料。以河北省涿州市元李仪墓、上海青浦元任氏墓、甘肃元代汪氏墓为代表。河北省涿州市元代李氏墓中出土一件釉里红残件(如图5),高8.4,口径9.2,足径3.3厘米,尖唇,侈口,曲腹,上腹近直,下腹圆折,圆柱形足,足较高,底部外撇。胎白,细致坚硬。器表施青白釉,莹润光亮,足内壁部分施釉。上海青浦县任氏墓出土的高足杯,其口径13.8厘米,底径5.6厘米,高13.3厘米,敞口,高圈足。釉质莹润,呈卵白色。高足杯内壁模印五爪龙纹两条,其内底模印花朵及变形莲瓣纹。甘肃省元代汪氏墓葬群中出土一件精美绝伦的釉里红高足杯,高8.7,口径8.9,足径3.6厘米,侈口,深腹,高圈足。胎质细腻,施青白釉,腹部一侧饰釉里红斑,色泽鲜艳明亮,釉质光润。

3 元代各时期景德镇窑高足杯的特点

(一)高足杯杯身和把柄的衔接工艺

如前所述,高足杯并不是景德镇传统器型。一期高足杯的制作处于初创期,对此高足杯的各项工艺尚处于摸索阶段。观察元代耶律铸夫妇合葬墓中出土两件高足杯的制作工艺,可以发现一期高足杯杯身和把柄采用内外接法(图6、图7),即高足杯的上下部分采用混接法。先是对高足杯杯身和把柄接触的外表面进行衔接处理(即将高足杯上下部分相互靠拢,再使用事先准备好的泥料贴敷在外表面的缝隙处,最后采用辅助工具将衔接作用的泥料铺展开,待泥料表面展平达到外观和谐)。需要指出的是,衔接泥料铺张开来的表面仍高出于器物的坯体,可以明显辨别出外接痕迹。完成外接法后,再进行内接,即采用相关泥料将高足杯把柄内部顶端与杯身底部相衔接,足内往往呈现出乳突状。关于采用混接法的意图,可能是一种制作工艺初步尝试的体现,制作者为了使杯身与把柄粘结更牢固,故而采用此法。对于外接法产生的痕迹,因而可作为鉴别高足杯的时代依据。

然而,仔细观察二、三期高足杯中的外接法痕迹俨然已不复存在。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二期少数高足杯杯身与把柄仍然进行外接法,制瓷工匠能够很好将外接法过程中产生的不和谐的部分予以处理得当使其不易观察到,是得益于修坯工艺的进步;二是杯身与把柄的外接法已经放弃,仅是对其进行内接处理。其中二期仍有少部分高足杯杯身与把柄外接法的存在,可能是过度阶段的表现,且此时期外接法痕迹亦没有一期那么明显。

(二)元代各时期高足杯把柄的差异及其规律

通过对上述不同阶段景德镇窑高足杯的介绍,发现其把柄非常有特点,并呈现出较强规律性和时代性。因此,下面针对高足杯把柄的制作工艺和特点进行分述和总结。

一期耶律铸夫妇合葬墓中出土的高足杯把柄带有明显同时期金银器高足杯把柄的特点,这一点可以通过对比内蒙古博物馆藏一件元代纯金荷花纹高足杯[13](如图8),发现元代早期景德镇窑高足杯把柄完全继承金器高足杯把柄的形制,很有可能枢府釉瓷高足杯的把柄制作的标准乃仿制金银高足杯的把柄制作工艺的结果。此时期高足杯的把柄呈现出喇叭状,把柄的顶端部位最为细小,其口径与足端口径相差悬殊。把柄的顶端至足端,呈现出弧形(即把柄的弯曲弧度较大),接近把柄高度二分之一处出现转折,转而外撇,其形状(如图9)。把柄的高度处于4~5厘米左右,约占全高度的一半左右。把柄一般不予以任何装饰。

二期江苏徐州市大头山元延祐七年墓出土枢府釉瓷高足杯和元代刘逵墓出土4件青白瓷高足杯的特点。较之一期枢府釉瓷高足杯有较大变化,高足杯的把柄顶端至足端,早期出现的高足杯把柄的弧形现象逐步消失,把柄柄身呈现出竖直的倾向,即弧度趋于缓和,形状(如图10)。同样,高足杯的足端处仍然保持相应的转折外撇。需要指出的是,把柄柄身变直的趋势,使得把柄顶端至足端的之间垂直部分增长,转折外撇的拐点下移接近足端。把柄的高度没有太多变化,和早期高足杯的情况类似。此阶段晚期部分高足杯把柄开始进行简单的装饰,主要是模印简单纹饰。

三期从元李仪墓到上海青浦县任氏家族墓,再到甘肃省元代汪氏墓,可以清晰看出高足杯相比早期和中期均发生较大变化。首先,把柄的足端转折外撇部位逐渐趋于缓和至转折迹象不明显,甚至出现把柄整体垂直现象,宛若一个圆柱体。另外,存在部分高足杯把柄演变呈现出斜直。其次,元代晚期内,高足杯把柄的高度呈现出逐步增高的趋势,1339年后把柄高度平均达到6~7厘米左右,增高部分为把柄柄身的趋直部位。最后,高足杯把柄的出现竹节形,以及各种装饰风格,形式更加丰富(如图11)。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高足杯把柄的变化规律:(1)高足杯把柄柄身由早期弧形转变为中期趋直,再到晚期派生出纯粹的圆柱体管状和斜直的把柄;(2)早期和中期高足杯把柄高度没有发生太大变化,弧形把柄趋于缓和现象导致高足杯把柄变得粗壮、敦实,接近晚期把柄柄身的高度增加显著;(3)高足杯把柄的足端转折外撇的拐点逐渐下移,直至拐点不明显或消失。

(三)元代高足杯把柄的制作

元代琢器皆采用模印制法,有关高足杯把柄的制作方法,黄云鹏先生在《黄窑说瓷》一文中介绍到“高足碗,碗和下部的高足(即把柄)分别是阳模和阴模印的[14]。”仔细观察元代高足杯把柄的特点,可以发现高足杯把柄并不是周正圆滑,欠规整。倘若是人工拉坯的结果亦不大可能,把柄的内置容量尚只能容纳一至两根手指,且高度有限。高足杯把柄的内露胎表面相关痕迹亦说明如此,内表面手指指纹明显,系上下涂抹,痕迹混乱,非拉坯时所产生有序的痕迹。《黄窑说瓷》提到湖田窑发掘中,采集到元代高足杯把柄印模一块,证明高足杯把柄制作属于模印的事实。

4 结论

上文以具有明确纪年的元代墓葬为依据,初步对各时期的高足杯的特点作相关分析,并简单总结了元代高足杯的发展和演变规律。应当予以指出,元代早期和中期墓葬出土高足杯的资料相对较少,尤其是元代早期后半段高足杯把柄如何过渡到中期的,并没有更多的墓葬出土资料予以勾画出其演变轮廓,致使上述结论难免片面,均有待日后考古发掘资料的整理和进一步完善。

1詹嘉.佛教与中国陶瓷文化相互影响.中国陶瓷,2004(5)

2余家栋,梅绍裘.江西乐安发现元代瓷器窖藏.文物,1989(1)

3刘裕黑,熊琳.江西高安县发现元青花、釉里红等窖藏瓷器.文物,1982(4)

4歙县博物馆.歙县出土两批窖藏元瓷珍品.文物,1988(5)

5唐汉山等.内蒙古赤峰大营子元代瓷器窖藏.文物,984(5)

6北京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耶律铸夫妇合葬墓出土珍贵文物,中国文物报,1999年1月

7邱永生等.江苏徐州市大山头元代纪年画像石墓.考古,1993 (12) 8孙武等.元代刘逵墓出土的几件瓷器.收藏界,2002年1月

9张柏主编.中国出土陶瓷全集·河北卷.科学出版社,2008,203

10上海博物馆.上海市青浦县元代任氏墓葬记述.文物,1982年7月

11张柏主编.中国出土陶瓷全集·甘肃卷.科学出版社,2008,77

12冯先铭.我国陶瓷发展中的几个问题—从中国出土文物展览陶瓷展品谈起.文物,1973(7)

13张景明.中国北方草原古代金银器.北京:文物出版社2005, 239

14黄云鹏.黄窑说瓷.江西美术出版社,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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