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将通过建立财政激励机制、健全标准规范及评价标识体系、推进相关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等多种手段,力争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30%。
两部门在通知中明确了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除了切实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还要力争到2014年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15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亿平方米以上。
通知指出,在发展初期,以政策激励为主,调动各方加快绿色建筑发展的积极性,加快标准标识等制度建设,完善约束机制,切实提高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两部门将按照绿色建筑星级的不同,实施有区别的财政支持政策,以单体建筑奖励为主,支持二星级以上的高星级绿色建筑发展,提高绿色建筑质量水平。
通知规范了财政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强调中央财政将奖励资金拨至相关省市财政部门,由各地财政部门兑付至项目单位,对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等,奖励资金兑付给建设单位或投资方,对商业性住宅项目,目前主要奖励给开发企业,各地区应研究采取措施主要使购房者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