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嘉雯
《尚书》中周人天命观探析
曾嘉雯
(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北京 100875)
《尚书》记载了从尧舜至春秋秦穆公时期帝王的重大政治事件,从中可以洞见周代人的天命观。周人的天命观上承殷商,对天命有着绝对的敬畏之心,同时周代天命观又注入了特有的忧患精神,认为天命不可一味地相信。周人认为天命是以小民的意志为转移的。“德”是上天选择人间代言人的标准,而“德”的核心在于保护弱势群体。
《尚书》;周代;天命观
《尚书》是研究周代政治思想的重要文献,无论在哪个年代,政治当权者最关心的,始终莫过于如何长久地保有政权。而天命观正是周人解释政权更替和历史演进的重要依据,是周人政治思想的核心。
殷商是一个极度崇拜天的族群。从殷商到周,周人继承了殷商天命的观念,并做了一些改造。郭沫若认为,从殷商到周,天命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已经发展出了“天命不可信”的观念。郭沫若认为“凡是极端尊崇天的说话是对待着殷人或殷的旧时的属国说的,而有怀疑天的说话是周人对着自己说的。”[1](P320)郭沫若将周人的天命观,看成是周人统治殷商族群的政治手段,周人自己对天命观却持着怀疑甚至否定的态度。郭沫若的观点来源于对《尚书·大诰》中“天棐忱”的解释。他认为:“天棐忱”意味“天不可信”,因此周人对天产生了怀疑和否定。
笔者认为,虽说周人已经开始注重主观上的奋发向上,但远没有达到怀疑天命的程度,并且有意识地利用其作为政治骗局的程度。在周人的天命观中,“天”始终还是至上的,周人对天还是信任和崇敬。这点依然延续着殷商的天命观。郭沫若认为“有怀疑天的说话是周人对着自己说的”的这个观点实有待商榷。
首先,周人仍然认为“天”是至上绝对的,郭沫若证明自己观点时所引用的《尚书·大诰》这篇文章,其实也体现了周人对“天”的崇敬。《尚书·大诰》是周公出师前对各贵族训话的记录。武王去世后,周公拥护年幼的成王,朝政掌握在周公手里,殷纣王的儿子武庚乘机叛乱。周公决心平叛“三监之乱”。为了根除殷小主,周公鼓励周人:“呜呼!天明畏,弼我丕丕基”[4](P161),教导庶邦要敬畏天命,复辟周朝基业。可见“天”还是被认定为是至上绝对的,周人不仅信天,更是敬天。其次,天是保证公平的正义力量。在《尚书·金縢》记载了周公蒙受了不白之怨,于是“(成)王出郊,天乃雨,反风,禾则尽起”[4](P154)。老天爷得知周公蒙冤,主持正义为周公平反。体现了周人自己对天主持正义的力量的信任,并非对殷商族群宣言天命,而自己却不相信天命。再次,周人崇拜祖先,并且常常将对祖先的崇拜,与对天的崇拜结合在一起。《尚书》、《诗经》中反复提到对文王的赞颂,如:“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4](P180);“文王在上,於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有周不显,帝命不时。文王陟降,在帝左右”[5](P248)。为何反复赞颂文王?《毛公鼎》记载:“不显文武,皇天宏厌厥德,陪我有周,膺受大命。”这正是因为文王的德行配天,是率民以德的化身。这类似于佛教的“发迹显本”。天太过抽象,因此天赐命于文王,以其为榜样给凡夫们做出姿态,这就是《诗经》中正所谓的“上天之载,无声无臭,仪刑文王,万邦作孚”[5](P248)。文王的做法正是上天之德的人间显现,因此,对文王的崇拜实际上就是对天的崇拜,因为文王是天之德的化身。综上可以看出,周人对天还是有一贯的信任,并非郭沫若所说的“自己尽管知道那(天)是不可信的东西”[1](p320)。
事实上,周人并非不信天,而是不耽溺地信天会永远保护周家。问题的关键在于对“天棐忱辞”的“棐”的解释。以往的注家都将“棐”解释为“辅”,此解释不通。孙诒让认为:“棐”应解释为“非”,正如:《诗·大雅·荡》所云:“其命棐忱”,也就是天命无常,不可信之意[2](p19)。郭沫若赞成这种说法,但他只注意到了“天命不可信”这点,却忽略了“天命无常”与“天命不可信”之间的联系,由此判断周人对天存在着怀疑态度。将“天命无常”与“天命不可信”联系起来有个更准确的解释,那就是将“忱”解释为“耽”,也就是不可耽溺地相信天命,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配天命,否则上天可能会收回自己的赐命。这应该比较接近孙诒让最初想表达的含义。
周人之所以认为“天命不可信”,不是由于他们对天命的怀疑和否定,而是由于他们所崇拜的天是一种变动不居的神性。周人对天帝的崇拜,并非崇拜一个孤立静止的具象神灵,他们崇拜的是天地运转的秩序、掌控万物生灵的神性。从尧舜时期就可见此种观念。《尚书·尧典》里有云:“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4](P3)。关于“曆”这个字,《说文解字》里解释为:“厤象也。从日厤聲。《史記》通用歷”[3](P303)。从可以通用作“曆”的“歷”来看,“歷”字里有个代表脚的“止”,有运行、经历之意,是一种动态的神迹。因此,“曆象”指的是天体运行规律,崇拜上天是崇拜其运行的轨迹。帝王要“承天之序”,就是要让天体正常运转。
既然他们崇拜的是天地运转的秩序,这种秩序又在不断变动中,他们很自然地从三代政治权力变迁中,推导出了“天命糜常”这个观点。《尚书·君奭》记录:“弗吊,天降丧于殷,殷既坠厥命,我有周既受”[4](P243)。这句话的意思与《尚书·召诰》中的:“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4](P207)意义相似,讲的是殷商族群因为失去天命而灭亡,周人取而代之获得天命。小邦周本是个小族群,凭什么掌握大片疆土?《尚书·大诰》中有所解释:“天休于宁王,兴我小邦周;宁王惟卜用,克绥受兹命”[4](P155)。周人搬出了一贯的政治修辞:是老天爷让我们小邦周兴起,因而嘉美文王,赐予他天命,并非我们有意篡夺殷商权力。他们教导殷商民众时,用“侯服于周,天命无常”[5](P248)来安抚他们,要他们“永言配命,自求多福”[5](P248),也就是在教导他们,天命无常,既然自己的族群不被天所恩赐,就要接受天命的安排,服从周的统治。“侯服于周”正是因为“上帝既命”“天命糜常”。因此,“天命糜常”不能表示周人不相信上天,而是不可以相信上天是不变的。天命不会永远给予一姓人群,这事实上是种天命转移论。这也和《尚书·康诰》中的“惟命不于常”[4](P179)、“天命糜常”[5](P248)的说法很好地对应起来。
天命转移论给周人取代殷商一个合法性解释,但这个说法也隐含了另一个方面:即“天命靡常”对周人也同样适用。周人的政权一旦存在了危机,同样可以被推翻。在这方面,周人表现出了难能可贵的忧患精神。《尚书·君奭》有云:“不知天命不易、天难谌,乃其坠命,弗克经历嗣前人恭明德”[4](P251)。《大雅·文王》中提到:“宜鉴于殷,骏命不易”[5](P248)。周人深深明白“天命不易”——天命难以得到也难以保持,因此要以殷商为借鉴,时时刻刻警惕和告诫自己。在危机面前,周人不是试图掩盖自己会被推翻的可能,而是试图在精神上振奋自己。天命虽然可以转移,但人可以做出主观努力去获得天命,这正是周人相对于殷商人政治思想的进步之处。
既然“天命不易”,那么如何才能保有天命呢?周人创造性地把“德”和“天命”沟通起来,认为只有有德行才能配天。《尚书·召诰》中有云:“宅新邑,肆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用祈天永命”[4](P206)。于省吾在《双剑誃尚书新证》中认为“德”乃“省”之讹变[6]。全句之意为,周王要敬德,省察自己。《毛公鼎》也记载了:“不显文武,皇天宏厌厥德,陪我有周,膺受大命。”也就是说,“德”是周家得天命的因素,天命的转移也是以“德”为标准的。郭沫若先生显然也看到了“德”的重要性。但他却认为:“周人根本在怀疑天,只是把天来利用着当成了一种工具……在这儿周人的思想便更进了一步,提出了一个‘德’字来”[1](P320)。但郭沫若似乎没看到“德”与“天命”的关系,把它们割裂成对立的两部分。殷商人笃信鬼神,却没将“德”与神明关系联通,而周人创造性地将“德”与神明联通。
周人小心谨慎地以“德”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来保有天命,而“德”的核心是在于“用康保民”。中国在很早的时候就有“采民风”的说法。甲骨文中“风”与“凤”同。“凤”是地之史,传达着上天的消息。因此可以从民意来看天命。这后来也被孟子明确地阐发为一种民本思想:“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孟子》)。《尚书·康诰》有云:“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见。小人难保;往尽乃心,无康好逸豫,乃其乂民”[4](P170)。周公谆谆教诲康叔:天命不可耽溺地相信,只有尽心尽力地保护小民,才能配天命。《尚书》中多次提到了“鳏寡”,如《康诰》:“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4](P168);《无逸》:“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鳏寡。”、“怀保小民,惠鲜鳏寡”[4](P237)。“鳏寡”意指孤独无依靠的人,常用来指下层小民。
小民是难以保护的,因为他们始终是社会的底层、弱势群体,缺乏支撑。周人是农人起家,从《豳风·七月》中深深感受到其“稼墙之艰难”[5](P157)。因此周人感同身受地明白小民之生存不易,也竭力保护他们的利益,如《尚书·无逸》中提到:“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鳏寡”[4](P236)。周人尽力保护弱势群体,实际上是给社会一个平衡和保障。在他们的天命观里,谁对小民好,谁就获选,接受天命,在《尚书·大诰》中有云:“天棐忱辞,其考我民,予曷其不于前宁人图功攸终?”[4](P162)。上天不是要成就一家之姓,而是要成就弱势群体的小民。在周人的观念中,天不是因为某个特权阶级而给予天命,而是为了帮助小民才会帮助小邦周取得胜利。因此,对于一家之姓,老天不会一帮永帮。老天会永远帮助的是小民,谁对民众好,谁就获选。要想维护天命,就必须要照顾小民。
总而言之,周人的天命观是殷商族群的延续,也有新的变化。周人始终认为“天”是至高无上的,是绝对正义的力量,周家能掌握政权,也是天命所赐。但相对于重鬼神的殷商族群,周家人的天命观又有新的内容,即天命无常,唯德是依。周家人以农业起家,勤奋与忧患精神是他们的思想核心。他们时常告诫自己“天命不易”、“天命糜常”,从而在精神上振奋自己,时刻提醒自己要以文王为榜样,只有保有德行,才能长久地保有天命。“德”是上天选择人间代言人的标准,而“德”的核心在于保护弱势群体。这些都体现了周人奋发的精神,他们认识到了人在历史中是可以有作为的,必须以有德行的统治来配合天命的赏赐,这些天命观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它开启了天命观和民本的萌芽,给后世造成了许多影响,是后世许多政治思想的源头。
[1]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上)——青铜时代[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
[2] 孙诒让.大戴礼记:补外四[M].北京:中华书局,2010.
[3] 许慎.说文解字[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6.
[4] 周秉钧.尚书易解[M].长沙:岳麓书社,1984.
[5] 刘松来.诗经三百首详注[M].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9.
[6] 于省吾.双剑誃尚书新证双剑誃诗经新证双剑誃易经新证//于省吾著作集[M].北京:中华书局,2009.
The Opinion on the Destiny in
ZENG Jia-wen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college of literature, Beijing, 100875)
“”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materials on the study about the view of destiny. The people of Zhou Dynasty’s opinions on the destiny were partly inherited from their former Dynasty “Shang”. They maintained that the destiny had absolute dominance over nature and society. However, what were different from the Shang Dynasty is that they had obtained the awareness of potential dangers. They held the point that the destiny varied with their alternative actions to the country. How long they could hold the preference of destiny depended on how they protected the disadvantaged groups.
“;Zhou Dynasty;the opinion on the destiny
(责任编辑:黄文丽)
2012-03-12
曾嘉雯(1990—),女,福建漳州人,在读本科生。
I206.2
A
1673-1417(2012)02-005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