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康耀
(湖南省永州市道县师范学校,湖南道县 425300)
2008年10月8日,《中国教师报》刊载了一篇《教育生理学,一个亟待研究的领域》的文章。该文报道了沈晓明同志(以下简称“沈同志”)试图从医学角度来研究教育、解决教育问题的事迹。笔者认真地拜读了这篇报道。沈同志从教育生理学的角度来思考和研究教育,很有必要,也很有价值。只是沈同志对现行教育的某些评价和看法,笔者认为与现实不甚相符,现提出来与沈同志商榷。
沈同志说:“师范大学培养的是将来的老师,这些人必须充分地了解孩子。充分地了解孩子首先就要了解他们生长发育的规律和心理,而现在的师范教育显然没有涉及孩子的生长发育规律......”笔者在师范教育和中小学教育这块热土上辛勤耕耘了近30个年头,亲历了近30年的师范教育和中小学教育的风风雨雨,深深感到,我国的师范教育一直以来都是以研究和探讨中小学学生的身心发展和教育规律为中心任务的,如:师范院校一直以来都开设必修课程《心理学》、《教育学》、《生理学》、《卫生学》等,以及一些与生命科学有关的学科。这些学科涵盖了大量的生理学知识,如《心理学》,在第一章“心理的本质”中就详细地介绍了大脑的结构及其不同的大脑区域的功能,以及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的大脑发育、成熟情况和身心发展水平。《生理学》和《卫生学》对有关孩子们生理发育方面的科学知识介绍更多。接触过师范教育的人都知道,教育理论学科的重要理论依据就是学生的生物性特性,亦即不同年龄段学生反映其年龄特征的生理发展状况。如果离开了作为具有生物性特征,又具有社会性特征的学生来谈教育显然是不科学的,是无法收获成果的。可见,师范教育是十分重视对中小学生的生长发育规律和心理研究的。因此,师范院校学生对生理科学是了解的、熟悉的,并非一无所知。
各科《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实验稿)》在“教材编制”、“课程实施建议”和“教学评价”等章节中频繁出现诸如“要遵循学生的年龄特征(即身心发展特征)”、“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等句子;师范院校必修学科《教育学》也专章介绍和论述了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要求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1];《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要求班主任“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2]还有,近些年来教育界隆重推行的“三生教育”(生命教育、生活教育、生存教育),就是学校对学生的生理健康和生命延续的关注和重视。由于我们的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教师)在职前较系统地学习了教育理论和生理学知识,入职后又学习过党和国家的教育法规,他们从事教育实践活动时,大多能自觉地以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心理科学知识(即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教育规律等)来确定教学目标,选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进行因材施教,以促进学生个性化的学习和成长,最终实现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目的。
可见,现在的中小学教育(包括幼儿园教育)不仅关注学生的心理,也关注学生的生理。
沈同志认为,孩子们的有些不良品行是因为“医学问题”引发的,不应视其为道德问题。比如,铅中毒的孩子就会有攻击性行为......有些有性侵犯行为的孩子不是思想品德有问题,而是因为血清睾酮水平太高导致。笔者对上述观点有三点不同看法。
沈同志说,“医学问题”引发孩子的不良品行“不是道德问题”,笔者对这个观点有不同看法。什么是道德?道德是“以善恶为标准,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的力量来调整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原则和规范的总和”[3]。可见,因为“医学问题”引发的不良品行“与道德无关”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笔者认为,只有那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中的精神病患者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良品行才可以另当别论。那些铅中毒和血清睾酮太高的孩子,只要他们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中的精神病患者,他们的不良品行就该归于“不道德”之列。
目前的科学技术还不能完全确定一个人的不良品行是不是由纯粹的“医学问题”引发的,“医学问题”很复杂,关涉的因素很多,不仅仅是铅中毒和血清睾酮水平高低等问题。用“医学问题引起孩子的不良品行不是道德问题”的标准去评判一个孩子的行为“道德”与否的难度很大,有时无法判断。严重的是,如果用“医学问题引起孩子的不良品行不是道德问题”的标准去评判一个孩子的品行“道德”与否,有时会误导少年儿童,影响他们的是非观念和道德情感的有效建构。如果哪位孩子出现了不良品行,他会认为自己的“不良品行”是“医学问题”引发的,罪魁祸首是“铅”和“血清睾酮”,是没有过错的,因此也就没有“愧疚感”和“罪恶感”,他们就会不断地去违背道德,最终引发社会道德混乱。
人,都有七情六欲,都有自私,甚至邪恶的一面,只是慑于法律和道德,而尽力使自己中规中矩罢了。那些铅中毒和血清睾酮水平过高孩子的不良品行,与下面这些因素不无关系:1、不良刺激过于频繁或强烈,超过了身心的承受极限;2、缺乏深入而全面的道德认识,导致道德情感、道德意志缺失;3、父母遗传的气质类型(如多血质孩子好动、胆汁质孩子易冲动、粘液质孩子欠活泼、抑郁质孩子较悲观等)。可见,“医学问题”不是引发孩子不良品行的主要原因。
笔者仅以2008年10月连续发生的三起弑师案来作例证。2008年10月4日,山西朔州23岁的教师郝旭东被在初中时被教师打断过腿的学生李某捅死在教室里;2008年10月21日,浙江缙云31岁的女教师潘伟仙被因为逃学上网、害怕父母毒打的学生丁某掐死在家访途中;2008年10月29日,中国政法大学43岁的程春明教授被本校学生杀死在讲台上,据有关报道,这起事件是由于争风吃醋所引发。笔者想,上述案例中的三位青少年凶手,不会都是因为铅中毒或血清睾酮过高使他们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任何人的不道德行为的发生,都有十分清晰的心理背景和外在的诱发原因。如果我们的教育工作者或家长平时多给孩子创设宽松、自由的生活环境,多关心孩子,多留意孩子的行为表现,对有心理问题的孩子及时进行心理疏导或心理干预,加强正面教育,用真挚的爱来感化,少一点简单和粗暴,多一点耐心和艺术,防止心理疾病的加重和恶化,孩子们的不道德行为是可以避免的。所以,“医学问题”是引发人的不良行为的次要原因。
孩子什么年龄入学最合适?这是个复杂的问题。沈同志说:“就是让发育儿科医生对每个孩子做一个成熟度的评估。由家长自主﹢医生评估来决定孩子何时上学。”关涉一个孩子能否正常入学的因素很多,除了生理因素,如身体状况之外,还有心理因素,如认知能力(感知、记忆、想象和思维能力等),以及生活自理能力、社会化能力、家庭背景和校园环境等。可见,“发育儿科医生评估”和“家长自主”是决定孩子能否入学的几个关键因素之一。作为医学专业者,由于受所学专业知识和工作对象的影响,“发育儿科医生对孩子成熟度的评估”一般是对孩子的“生理发育”(如孩子的高矮胖瘦、脏器功能等)水平的检测,至于孩子的“心理发展水平”,尤其是孩子的认知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社会化能力、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等,考虑较少,甚至未列入考虑范围,因为他们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和实践经验。再者,由于受客观因素,如评估环境(医院环境)和医生(生人)的影响,孩子们具有畏惧感和不适感,较难准确测得孩子们真实的身心发育水平,误差很大。还有就是,不少家长对儿童教育心理科学不甚了解,他们对孩子何时入学的想法一般较为简单,有时为了孩子能顺利或尽早入学而撒谎,因此,“家长自主”也是不妥的。严重的是,仅凭“发育儿科医生评估”和“家长自主”来决定孩子能否入学,势必影响家长和幼儿园对孩子的全面发展教育(包括对孩子的思想品德、生活自理能力、社会化能力、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的培养与教育),对孩子的成长是不利的。因此,身体状况(是否有身体缺陷和脏器疾病)、心理成熟水平,亦即认知能力、独立生活能力和社会化能力、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等是决定一个孩子能否入学的重要指标,必须综合考虑,进行科学有效的测评。
由于笔者才疏学浅,上述观点和言论难免有不当之处,诚望沈同志及各位教育界同仁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Z].1995-3-18.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Z].2009-8-12.
[3]道德:“以善恶为标准,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的力量来调整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原则和规范的总和 ”[EB/OL].
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http://puer.yunnan.teacher.com.cn/dvbbs/topic.aspx?topicid=105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