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金樑(山东省淄博市第六中学)
现代文阅读的课堂教学注重文本内涵的多样性,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强调个性化的文本“多元”解读,学生的整个阅读过程呈现一种自由状态。但在高中阶段,现代文阅读还是一种考查学生阅读能力的手段,文本后的阅读题答案是限定的,分值也有规定,答案内容呈现“标准化”特点。由此,就造成了阅读“多元性”与答案“标准化”之间的矛盾。如何看待、协调这两者的关系,会直接影响到语文的课堂教学和高考。
美国的文艺学家M.H.艾布拉姆斯认为,在文学领域,文学作为一种活动主要由世界、作者、作品和读者四个要素组成。现代文阅读活动主要涉及作者、作品和读者三个要素。作品是作者意志的体现和情感的表达,阅读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探寻作者本意的过程,我们根据作品中描写的人情世态,从普遍的人性、道德等角度尽可能地解读出更多共性意义的东西。文学作品本身就存在着很多的空白点和不确定性,因而读者必须发挥联想,依靠自己的体验去填补、完成。德国阐释学理论家伽达默尔认为,艺术存在于读者与本文的“对话”之中。
阅读的过程体现出了个性化的特点,使得文本的解读具有了多元性。正因如此,在西谚中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之说,中国古语中也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和“诗无达诂”之论。在文本阅读中,高中生首先是以读者身份进行阅读的,虽然他们有着各种不足和局限,但他们也是按照阅读的规律进行个性化解读,这就是课堂教学强调阅读多元性的原因。
高中阶段,现代文阅读已不存在识读的障碍。因此,对阅读“多元性”考查更多地体现在学生的语言表达、应用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上。以山东省高考为例,《2011山东高考各科考试说明》规定:“欣赏作品的形象,赏析作品的内涵,领悟作品的艺术魅力,对作品表现出来的价值判断和审美取向做出评价。”2012年山东省高考题延续了对这个考点内容的考查,选文《被时间决定的讲述》的四道题,除了第19题的第一问考查知识点外,其余的问题都是侧重于考查对文本内容的理解、分析和鉴赏。考试内容与说明要求一致,这样对高中生语文阅读能力培养起了很好的导向作用。
现代文阅读除了文本因素外,还受到阅读者在长期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审美趣味、情感倾向、人生追求和态度等因素影响。高中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正处在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转型期,其心智、情感因素具有不稳定性,会影响阅读的态度;繁重的学业也让他们很难有充足的时间体验社会生活,因而阅读审美趣味的培养就很难谈起了。他们的这个特点,使其需要一个统一的指向来对其阅读观点、阅读认识进行引导,标准化的答案可以起到参考和指导作用。
例如,2012年高考全国大纲卷的文学类阅读第17题“《听朗诵》这篇文章是怎样构思的?请简要分析。”很多考生做题时,只根据文章写作顺序来思考:开始从“收听朗诵”入题写个人的感受,然后以历史事实为依据,论述影响历史与世事流传的原因,最后点明鲁迅文章与道义共存的主旨。然后把这一过程连缀起来就形成试题答案了。提供的答案为“一波三折,曲折行文,最终感悟而解脱,归于平静清澈”。经过对比可以看出,答案实际上是对原来的思考过程做了一个提纲挈领的归纳和总结。这对高中生的现代文阅读起到了很好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考试的性质与课堂教学的性质不同,它需要有一个合理化的评判标准。特别是像高考这种选拔性的考试,评判标准更需要公正、公平、权威。因此,阅读考场现代文时不能过于讲求文本阅读的内在性和主观性,而应注意答题的全面性和规范性,因为“标准答案”是有明确的要点和分值的。在2012年高考中,考生阅读题失分,很大程度上是考虑不全面的原因。所以,在备考中,我们的重点应多放在协调好目的的主观性与效果的客观性关系问题上。
文本阅读由原来的一元解读到多元解读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错误做法,如教学过程中,有些教师完全放任学生,认为只要是学生的理解都应给予鼓励,只要是学生的回答都是对的,这就是多元化解读。岂不知这种做法使现代文的阅读逐渐失去了“标准”,模糊性和随意性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多元解读不是任意解读,它是个体站在不同的立场、从不同层面切入文本而获得情感体验。个性化解读并不否定“标准化”,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也应不忘记对学生的错误认识和理解进行相应的纠正和指导。明确标准也是多元解读的一种延伸。
“标准化”容易陷入另一个误区,例如在课堂教学中一味强调答案的标准性,否认现代文阅读的个性化和多元性,强调高考的答案只能完全接受、学习,不能更正。有的考生将高考题的答案奉为经典,死记硬背,这也是不可取的。这样的做法很容易造成思维定式。
个性化解读与答案“标准化”之间并非水火不相容,而是存在着互补关系。事实证明,仅有其中之一的阅读往往使最后的结果不尽如人意。两者相互补充,才能使现代文阅读更高效。从命题的角度看,应注意以下几点:
(1)设题时注意加强对阅读者的引导
加强引导可使阅读者的主观性解读变得可控一些。比如,2012年山东省语文高考阅读题的第19题“本文采用了什么叙述方式?有何好处?”第一问设题明确,考查叙述方式。第二问问的是读者感受到的好处,这种感受可以见仁见智,题中却要求给予准确说明。这样,个性化的多元解读遇到了答案固定性的约束,如果处理不好,就容易造成考生答题的失分。从答案情况看,答出“按时间依次写了古村人们一天的生活,强调了古村人们按部就班,完全符合自然地悠悠节奏”的学生较多,答出“表达了平凡比非平凡可能更有价值”“结构上点题”的学生就相对少了。
既然阅读的主观性与试题答案的客观性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易让学生在转换时出现很大失误,那么我们在设题时可否在题干上为学生做适当的引导呢?如本题设为“本文采用了什么叙述方式?从内容和结构角度看,有何好处?”这样的提问方式会不会给学生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呢?
(2)鉴赏、探究题的考查不能流于形式
《2011年高考语文大纲》明确指出:“鉴赏文学作品的形象、语言和表达技巧,评价文章的思想内容和作者的观点态度。”《2011年山东高考各科考试说明》也在此基础上做了补充说明:“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发掘作品的丰富意蕴,探讨作品中蕴涵的民族心理和人文精神,对作品进行个性化阅读和有创意的解读。”这种说法虽然能突出山东省高考的特点,但在具体的考查中却很难进行操作。
例如,2012年山东省高考第22题:“你认为本文的标题合适吗?请写出两条理由,并结合文本加以分析。”(选做二)这道题其实就是考查文章的主题思想,问题中的“你认为”三字完全是多余的,直接提问效果会更好,之所以要加上这个三字,是探究题的问法形式如此。探究题并不是只把原来问题变个说法而已,真正的探究题是在阅读过程中引导学生对产生的某些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从而有所发现、有所创新。否则,学生的阅读能力很难有所提高。
(3)可以丰富试题的类型
从高考语文阅读题命题情况看,今年全国有九个省份的现代文阅读题是以纯主观题的形式出现,八个省份的现代文阅读题中加了多项选择题。这两种试题形式孰优孰劣,笔者很难在此下结论,但如果从试题丰富性的角度看,这是一个有益的尝试,适当增加客观题的内容是必要的。从考试角度看,这样做会使试题内容布局更趋向合理化,从而利于现代文阅读的多元性与答案的标准化之间的互补。
参考资料:
1.童庆炳主编《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
2.〔美国〕M.H.艾布拉姆斯《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批评传统》,北京大学出版社。
3.王丽梅《文本解读的立场、层次与方法》,《中学语文教学参考》2011年第8期。
4.李明洁《阅读的多元与考试的界限》,《语文学习》2011年第10期。
5.梅海江《“全员经验”背景下的“个性化读解”》,《语文学刊》2011年第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