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 倩
百度百科中对“跨文化”有如此定义:“对于与本民族文化有差异或冲突的文化现象、风俗、习惯等有充分正确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以包容的态度予以接受与适应。”[1]跨文化表演是不同文化融会、碰撞、合作和/或冲突的展现、具化,以及艺术性的表达形式。[2]舞蹈艺术作为一种文化表演形式,其对跨文化的技术借鉴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当代中国古典舞和舞台民族民间舞这两种类型的舞蹈都与中国传统有着紧密的联系,是在中华民族传统舞蹈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舞台舞蹈表演艺术形式。“当代”,即当下这个时代之义,从全球来看,“当代”是指以第三次世界科技革命为标志以后的时期延续至今后。在中国,一般认为“当代”是指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的时期,本文中所指的“当代”即引用此意。本文将针对当代中国古典舞和舞台民族民间舞的跨文化舞蹈技术借鉴问题进行一次探讨。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舞蹈事业取得了蓬勃发展。从建国初期中国古典舞的重建以及民族民间舞的舞台化发展,到“文革”十年浩劫中发展的严重受挫;从改革开放时期它们的繁荣与变革,到新千年的多元化发展,我们都目睹了当代中国古典舞和舞台民族民间舞曲折的发展道路和日渐繁荣的美丽景象。从戏曲中走出来的中国古典舞,以及从广场走向舞台的舞台民族民间舞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各自的特色与规律。
如中国古典舞,其创建之始主要是脱胎于戏曲,并对西方芭蕾进行了借鉴,该时期代表作如《春江花月夜》、 《宝莲灯》等;20世纪80年代中国古典舞“身韵”创建之后,出现了大量优秀作品,尤以《黄河》为代表;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西方现代化技法的大量引入也促成了大量“新古典舞”作品的产生,如《风吟》、《扇舞丹青》等。这都展示了中国古典舞在其发展过程中对传统的丰富与演绎,以及对跨文化舞蹈技术的借鉴现象。
再如中国舞台民族民间舞,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以吴晓邦、戴爱莲、彭松为代表的老一辈舞蹈家们就已深入生活采风学习,开始挖掘民族民间舞蹈。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在“莫伊塞耶夫式”的民间舞创作原则下,许多民间舞蹈从田间院场走向了艺术舞台,如《荷花舞》、《红绸舞》、《鄂尔多斯舞》等等就是较有影响的代表作。80年代,时代编创手法在舞台民族民间舞蹈中得到运用,产生了许多优秀的作品如《奔腾》、《黄河》等。时至20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初,融合了时代元素和西方现代舞蹈编创手法的舞台民族民间舞作品大量出现,其中良莠不齐,精品颇多,却不乏大量粗质拼贴、随意借鉴的劣质品。
面对当代中国古典舞和舞台民族民间舞的语言发展、训练方式或创作态势,对跨文化舞蹈技术的借鉴 (如对西方芭蕾、西方现代舞编舞技法,以及对不同民族文化技术的借鉴)是一种较为普通存在的现象,也是目前更多需要思考与关注的问题。当代中国古典舞和舞台民族民间舞是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跨文化的舞蹈技术借鉴是传统精神与艺术灵魂升华的一剂灵丹妙药,还是让中国民族舞蹈艺术的传统精神发生衍变的催生剂呢?本文将分别从中国古典舞和舞台民族民间舞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当代中国古典舞是一种“重建”的艺术,因为“重建”是当代人的一种行为,所以在对传统进行继承与挖掘的基础上必然会对传统做出一些取舍,融入现代人的痕迹与特点。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借鉴是不可少的。中国古典舞中最为有代表性的“李唐氏古典舞学派”,其重建就是脱胎于戏典,并借鉴芭蕾的训练方法,结合本民族文化审美特点发展起来的,既有时代的特殊性,也有着历史性的贡献。虽然在对“李唐氏古典舞学派”对西方芭蕾的借鉴上引起过一些争议与讨论,但其历史性的功绩是不可磨灭的。经过几辈人的不懈努力,“李唐氏古典舞学派”在对舞蹈人才的训练上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也形成了自己的风格特点。在其发展过程中,他们也在不断反思,并探索着自己的文化与审美追求。叶宁老师在《中国古典舞教学体系创建发展史》的序言中曾谈道:“如果说,对创建初期存在着套用外国舞蹈的理论,用于中国舞的特殊本质,套用外国舞蹈的‘科学化’,改造中国舞蹈的身体形态及其基本动作的情况,那么,这些年来,已经不同程度地改变了这种‘崇洋’的态度和方法。”[3]由此,我们看到了在中国古典舞发展过程中,这些创建者们所做出的不懈努力。当然,发展中的困惑与问题依然存在,需要我们进一步地去思考与研究。
对于“‘重建古典’之取舍”,借鉴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甚至跨文化的舞蹈技术借鉴也是有可能的,但是有其维度。借鉴的必要前提是:懂得传统!正如李正一所说的:“如果做不到知己知彼,就难以克服盲目性,那就会在借鉴时,也常常心中无数。所以我想借鉴是必要的,但要慎重,虽然借鉴没有脱离传统的必然性,但是它有极大的可能性,这是需要慎重对待的。”[4]
古典舞对跨文化的舞蹈技术借鉴应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在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取舍。如对于中国古典舞语言体系的建构与发展而言就应该尽量少借鉴跨文化的舞蹈语言、词汇,而应多从本民族丰富的传统资源中去挖掘与借鉴,否则会影响到该舞种语言系统的纯正性。在对于舞蹈演员的训练以及古典舞的作品创作上,则可适当地对跨文化的舞蹈技术进行借鉴。因为其他民族的舞蹈文化中有许多有利于训练演员身体、肌肉能力的科学方法与积极因素,例如芭蕾就是一个例子。此外,舞蹈的创作是融会着艺术家个人才能与创造能力的行为活动,有着较大的自由度与发挥的空间,因此其对于跨文化的舞蹈技术借鉴是有可能的,但切忌轻易用他民族的舞蹈文化与语言、基本动作的连接以及脱离传统文化内涵的动作和形象来代替。因此,对于“‘重建古典’之取舍”的借鉴问题,我们应将中国古典舞语言体系的建构、舞蹈能力训练和舞蹈创作三方面区别对待。
在当今的中国古典舞创作中,我们可见大量西方现代舞技术镶嵌、拼接于中国舞蹈元素的现象。如铺天盖地的西方现代舞“跌倒—爬起”技术搭配上中国古典舞的“风火轮”、“燕子穿林”,大量芭蕾舞足尖技巧、“双人舞技法”搭配上中国古典舞的“探海”、“射雁”。在这里,我们并不是否认对跨文化舞蹈技术的有效借鉴,而是反对将其不加深入思考和仔细揣摩地一概滥用。
老一代舞者在对中国古典舞资源的挖掘与语言的重建上进行了长期不懈的研究与努力,他们奠基了中国古典舞的宝贵资源。当我们某些年轻的编导们在自由无度地大量运用西方现代舞技术与编舞技巧,并镶嵌与拼接上某些中国古典舞蹈元素时,中国古典舞的民族韵味已发生了“变味”,这种中西方不同文化的拙劣嫁接必然让中国古典舞的精神发生衍变。现代舞编舞技法只是告诉了我们动作变化发展的多种可能性,而其本身却并不是作品。西方芭蕾技术和现代舞技术只是拓展了中国古典舞编创的思路,而不能是主要舞蹈语素,绝不能让其错位与倒置。在中国古典舞作品的创作中,我们并不是反对西方舞蹈技术与编舞技法的借鉴 (其中融入现代舞技法的优秀古典舞作品多有呈现),只是反对不顾及中国古典身体美学,不读懂传统,将中西舞蹈元素尴尬地镶嵌、拼贴与嫁接,这样的艺术将是一种变异的艺术,甚至不能称其为艺术。
当代中国古典舞呈现出“李唐氏古典舞学派”(“李”指李正一,“唐”指唐满城)、“高氏古典舞学派”(“高”指高金荣)、“孙氏古典舞学派”(“孙”指孙颖)三足鼎立的格局,接下来又有刘凤学的“盛唐”、马家钦的“昆舞”,他们无疑为中国古典舞事业做出了伟大的贡献。舞蹈家们由于对中国古代舞蹈历史断面的切入不同,研究点不同,自然对古典舞的语言重建会出现不同的形态,这些都大大丰富了中国古典舞的语汇,它们虽然还不是那么完美,却也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榜样,让我们受到许多启发:无论是对中国古代哪个历史断面和地域特点的古典舞进行重建都应该注重“文化基因”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中国古典舞的身体应是中国历史 (不同时代)的文化集中“体现”,亦是中国人身体美学与审美理想的集中“体现”。[5]中国古典舞身体语言体系的建构要尽力放弃非本民族的身体动作形态,尽量减少跨文化舞蹈技术的借鉴,在融入当代文化精神时,要较好地把握文化变异的尺度。此外,中国古典舞作品的创作虽然具有较大的开放度,蕴藏着舞蹈编导想象力和创造力的“无限可能”,对跨文化舞蹈技术的借鉴也不失为其创作手段之一,但其作品中舞蹈语言的民族性不能发生变异,其民族文化的“基因”不仅不能变,还应尽可能地深入开掘。
中国传统的资源是一个巨大的宝库,我们在对中国古典舞的语言进行重建时,完全可以大量挖掘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元素,如除戏曲、武术之外还有中华民族的书画、文学、诗歌、音乐、语言等,都为我们提供了可供借鉴与开掘的广阔天地。著名学者刘青弋从语言学的角度对中国古典舞的舞蹈形态进行了再次挖掘,这无疑给了我们新的启示。她在其论文《关于中国古典舞的基本范畴与概念丛》中提出了关于卧坐跪站之“相”,关于走奔翻跃之“态”,关于盘旋辗转之“姿”,关于手眼身步之“法”等几个基本范畴。这为中国古典舞的语言发展提示了更为丰富的原始资源,探索出了中国古代丰富的身体文化。她还提到了气、意、势;精、气、神;形、神、劲、律;情、真、和、善;阴、阳、美等几个概念丛。她“试图通过一些基本范畴和概念丛 (意义相关的概念连接)的讨论,尝试为建立中国古典舞身体动作语言的当代话语谱系铺垫一个基础,提供一种建设性的思路”[5],这都给予了我们很大的启发。我们完全可以在此基础上再深入挖掘中国古典舞的原初形态与内涵。由此可见,中国本民族博大精深的文化领域中蕴藏着无穷的宝藏,我们完全可以在本民族的文化领域中去挖掘传统基因以进行中国古典舞的语言建设,而没必要动不动就借鉴西方文化和现代语言。我们需要清醒的是:我们常常缺少的是对传统文化基因挖掘的深度与新角度。
近年来在我国民族民间舞蹈创作中“拿来主义”的现象大量存在,如许多民间舞作品已被现代舞充斥得无退身之路,如一些舞蹈作品不分各民族地域风格和文化属性,将西方现代舞技术大量“拿来”,在舞台上大量呈现满台疯跑、满地打滚的现代舞语言,从而丧失了民族民间舞蹈的特性与风格。此外,在一些比赛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民间舞技巧展示中出现芭蕾舞的技术技艺,或在比赛过程中加入其他舞种的技巧,甚至把其他舞种的技巧强加在该舞种的作品创作中,致使其风格特色严重弱化。
中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各个民族的舞蹈都有其独有的文化内涵和风格韵律,对非本民族的舞蹈元素与技术借鉴就是一种跨文化的舞蹈技术借鉴,这种“拿来主义”自然有其优势,但也有其硬伤,我们应该慎重对待,我们应该从“拿来主义”的沼泽中走出来,要避免用简单的“拿来主义”削弱或毁坏中国民族民间舞创作的风格独特性和其独有的文化内涵。
“传统是一条流动的河”,我们不仅要热爱传统,还应该发展传统,否则文化就会失去其应有的活力,特别是对于舞蹈创作来说,“创新”是其重要的生命力。要想“创新”,“借鉴”和“吸收”是一个重要的方式,这些“借鉴”与“吸收”常常是跨文化的,即非本民族文化属性的,如对西方现代编舞技法和现代舞语言的借鉴,或对其他民族舞蹈语言的借鉴和吸收等等。“借鉴”与“吸收”常常能为民间舞作品的创作服务,但其运用的多少和如何运用都是有其维度的。例如,当现代编舞技法成为解构和重构民间舞蹈作品创作的一种方式和途径的时候,风格应该是基础,技法应是重构与再构风格的一种方法。舞台民间舞的创作不能离开民间文化的基本依据,否则会丧失该民族文化的个性。
那么如何把握民间舞创作中“借鉴”与“吸收”之维度,如何把握“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呢?北京舞蹈学院郭磊教授的话会让我们受到一些启发:“在编创过程中,你的动律特征的演变超过了它的极限,那就不是民间风格舞蹈了,因为风格的消失就是民间文化的消失。”[6]他还说:“民间风格舞蹈的‘编和创’是有‘度’的,这种‘度’既包括动态形式的‘度’,也包含民间文化内容的‘度’,它是不能随意去发展的。”[6]
我们在进行民间舞编创时要深入研究该民间舞蹈语言的动势、结构及文化寓意,在借鉴与吸收他文化的技术元素与编创方法时不能违背本民族舞种的文化规律与审美特征,要符合该民间舞的文化形成原因,因此“借鉴”与“吸收”必须有维度,否则将会不伦不类,丧失该民族舞蹈的情感表达方式。
跨文化舞蹈技术的“借鉴”与“吸收”之维度是建立在对民间舞种“度”的把握之上的,这种“度”包括对该舞种形式、审美、内容、风格的把握,所有的“度”都必须达成和谐统一。
中国幅员辽阔,民族诸多,常常是“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中国有着丰富的民族民间舞蹈文化资源,对它们的传承、保护与发展是目前一个非常热门的话题。舞台化的民族民间舞创作是弘扬民族舞蹈文化的一个较好途径,然而在当今舞台上一些滥用“借鉴”,被无度夸张变形的拙劣作品大量呈现,并且还应势蹿红,这实在令人堪忧。
对于民间舞的舞台创作,必须在“扎根传统”的基础上谋求发展,跨文化舞蹈技术借鉴的前提是扎根传统。西方现代舞技术和编舞技法只是对动作思维的开发,其他民族的舞蹈技术与元素只是增添了舞蹈动作变化发展的多种可能,但它们本身不是作品,而要融入到作品中去。舞台民族民间舞的发展与创作必须是建立在传统的基础上,不懂传统就不能够正确借鉴。如果不能扎根传统,在借鉴时就无法克服盲目性。中国舞台民族民间舞的发展必须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合理地把握跨文化舞蹈技术借鉴的“度”,只有在继承传统文化“和而不同”的基础上,有效加强文化间的对话,才不至于在现代的全球化语境中丧失自我。
在当代中国古典舞和舞台民族民间舞的发展中,跨文化的舞蹈技术借鉴有其禁区,也有其可以施展拳脚的广阔芳草地。如对于古典舞学科动作语言体系的重建与舞台民族民间舞语言的挖掘与体系的建设则应该保持其风格、语言的纯正性,而应尽量少用,甚至不用跨文化的舞蹈技术借鉴 (即使要用也要非常审慎地去对待),并且应多从本民族文化体系中去挖掘。而在当代中国古典舞和舞台民族民间舞的创作方面则可以大力施展各位编导的才能,利用跨文化的舞蹈技术、编创手法为自己的创作服务,但其前提是必须懂得传统、扎根传统。把握好了借鉴的“度”,才能让舞蹈作品中的传统精神得到升华,越过了“度”的界限,作品中的传统风格便会丧失,传统的精神与灵魂便会发生衍变。
[1] http://baike.baidu.com/view/1470740.htm.
[2]孙惠柱.人类表演学系列——谢克纳专辑 [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0:212.
[3]李正一,郜大昆,朱清渊.中国古典舞教学体系创建发展史[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3.
[4]李正一.论中国古典舞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 [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7(1):7.
[5]刘青弋.关于中国古典舞的基本范畴与概念丛 [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6(2):19.
[6]尹建宏.中国民间舞蹈编创的文化处境与价值追求——访北京舞蹈学院郭磊教授[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0(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