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不可忽视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

2012-01-28 09:10樊保仁
中国合作经济 2012年8期
关键词:供销农户农民

文/樊保仁

几年来,江西省南昌市供销合作社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围绕全市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有重点、多层次、多形式地全力参与组建、领办、引办专业合作社141家,发展市级龙头企业21家,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户5.8万户,累计销售收入10.78亿元。这些大大影响和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走出了一条引领农民快速致富和谐发展的新路子。

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产销一体带领农民致富

截至2011年,南昌土地耕地面积21.04万公顷,在有效灌溉面积18.98万公顷中,旱涝保收面积达15.57万公顷,占土地耕地面积的82.0%。南昌市供销合作社为适应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现代化发展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国发(2009)40号文件为指导,从解决农民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入手,按照“组织做大,基地做强,产业做优,链条做长”的要求,扎根“田间地头”,引导、鼓励和支持农民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分散的农户生产组织起来,统一标准、统一生产、统一销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联合与合作逐步过渡到产、供、销一体的专业合作社,使农民尝到了甜头。

第一,抓政策引导和扶持,发展环境日益优化。南昌市供销合作社注重发挥政策的激励和推动作用,在国发40号文件和赣府发7号文件出台后,迅速行动,积极向市委、市政府领导作好汇报,进行实地调研,开展多方协调,市政府迅速出台了洪府发16号 《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16号文件的出台对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犹如春风雨露,为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三农”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营造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在全系统、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较大影响。南昌市委、市政府自2010年起设立的“引导资金”,明确对各级供销合作社争取到国家部委、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市级财政按50%比例予以配套支持。按照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的要求,在全系统每年评定10个发展势头好、带动能力强、辐射面积广、助农增收快的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予以5万元补助。

第二,抓合作层次提升,服务领域不断拓宽。越来越多的合作社从个别产品的生产和服务,发展到种植、养殖、加工、流通等多个方面。服务能力不断提高,通过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建立信息网络平台等,合作内容已由过去单一的生产技术合作逐步过渡到以产加销综合服务为主,向品牌、流通、加工领域纵深发展的新阶段。个体的专业农户通过加入专业合作社,共同发展了地方特色产业,享受到生产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在发展自身的同时也实现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目前,由供销合作社引办、领办的专业合作社中,按业务范围分,从事农产品加工的5家、种植业50家、养殖业94家。

第三,抓合作机制健全,内部功能逐步完善。合作社在批量购买生产资料、组织加工、统一销售等环节中,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有些合作社通过成员共同投资,兴办农产品加工经济实体,让成员分享到流通环节增值的利润;有些合作社建立了风险基金或受灾补偿机制,增强了合作社的凝聚力。合作社品牌意识不断加强,有一部分合作社注册了自主商标,有的合作社生产基地通过了无公害产品基地认定,有的合作社产品通过了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这些都极大地提高了合作社产品的竞争力。在利益分配上,从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民利益出发,采取了微利服务、最低保护价以及按交易量返利、按股分红等多种分配形式。一些比较规范的合作社,实行了按交易量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机制。如南昌市洪玉葡萄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312万元,以当地种植户为主体,现有社员82人。2011年分配盈余11.2万元,二次返利8.74万元,占可分配盈余的78%。

农民专业合作社加速了农村经济发展

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的农村经济组织,符合当前农民的生产需求和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受到了农民的普遍欢迎,成为新形势下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组织形式。

第一,调整和优化了农业产业结构,为发展现代农业、提高规模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南昌市绿色藠头专业合作社于2007年8月注册登记成立,由新建县供销合作社引办,注册资金500万元,入社社员165户,种植基地3000亩,带动 “中国藠头之乡”生米镇的周边农户2900户。合作社以江西省龙头企业——江西田昌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为依托,发挥当地“中国藠头之乡”特色农产品优势,实行“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大力发展藠头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及技术培训等规模化经营。在藠头生产过程中,合作社提供藠种、资金、农业生产资料、技术、销售、信息等,做到“六个统一”:即统一良种繁育、统一种植、统一收购价格和质量、统一加工、统一销售、统一结算收支分配。目前,“田昌”牌系列甜酸藠头年加工总量超过万吨,并通过QS产品生产许可证、AA级绿色食品认证,产品畅销上海、广东,远销日本、韩国等多个国家地区,带动农户由传统种植向优质高效、标准化种植转型,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合作社以外农户1500多户,全年收购藠头4800万斤,产值2400万元,纯收入1488万多元,户均收入达5万元左右。该合作社的生产基地被认定为江西省无公害蔬菜基地。

第二,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成功实现“农超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产业化经营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和链条,它最大的特点就是能够依托自身的独特优势,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紧密地联接起来,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环节中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如南昌县幽兰马游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7年9月,注册资金200万元,拥有固定资产369.9万元,由105名农户联合组成。现有蔬菜种植基地2个,面积820亩,种植的蔬菜品种有菜心、辣椒、青菜、黄瓜、水果黄瓜、豆角、四季豆、茄子、冬瓜、樱桃番茄等,年收获叶类菜、根茎菜、瓜果菜三大类共计7200余吨,产值2000余万元。专业社成员有林果面积2000余亩,经专业社集中收购、销售的各种水果达3000吨,产值1800余万元。2011年,经供销合作社积极联系、洽谈,成功实现了蔬果产品的农超对接,从生产过程的绿色、无公害控制到采摘、分拣、打包、运输等进行全程质量监控,为南昌地区旺中旺、正邦、好邻居等超市月供优质蔬果300多吨。专业社成员单位——供销合作社参股企业 “南昌青岚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冷库设备,积极开展蔬果的初、深加工,极大地缓解了蔬果生产旺季时的卖难问题,为专业社社员放心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第三,促进了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创新,推动了农业标准化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制定、实施统一的生产技术标准,组织广大成员进行标准化生产,有效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南昌市湾里招贤镇招贤园林苗木专业合作社积极邀请苗木种植专家和经验丰富的种植户对本社成员进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新的种植技术。通过参加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各种农产品展示展销会,提高合作社花卉苗木种植的知名度。在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完善了培训、教学的设施建设,为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发展提供了保障。该社还与江西淦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农业大学园林与艺术学院、江西省林科院、江西城市职业学院等有关公司、教学、科研单位加强合作联系,有力地推动了合作社的科学发展。

第四,促进了农民增收,加速了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成员通过盈余分配、股金分红、二次返利等方面直接增加了收入。南昌县幽兰潭林绿色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粮食加工省级龙头企业的规模优势,通过农户合作的优质稻种植示范基地、收购储存、精加工、配送销售、终端客户,走出了一条“标准化示范种植基地+专业合作社+公司(精加工)+配送销售”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独特之路。专业合作社自成立以来不断发展壮大,现有入社社员119户,总资产6163万元,其中净资产2287万元,实现销售额8445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01万元,助农增收560万元。南昌高新区冬湖立体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本着以“民办、民管、民享”为原则,以服务“农民、农村、农业”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合作社签约农田面积2412亩,惠及2000多户农户。安义县供销红薯专业合作社,依托河南天豫食品公司为龙头,引导广大农民种植脱毒红薯,并在鼎湖镇田埠村设立种植基地,发挥供销合作社联系广泛的优势,为农户提供薯种、种植、销售等各环节的综合服务,维护本社社员的合法权益。通过几年的发展,供销红薯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吸收会员32名,帮助农民实现收入3640万元,已逐步成为全方位、高层次的经济联合体。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须规范发展须扶持

南昌市供销合作社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一些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不多,固定资产少,自身实力不强。二是入社社员规模小,有的只有几户、几十户,规模不大,带动农户和辐射产业范围相对有限。三是一些专业合作社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缺乏,更受资金投入制约,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标准化、品牌化意识不强,不能实现品牌效应。四是一些专业合作社缺乏具体的管理制度,如议事制度、监事制度、财务制度等,缺乏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利益返还机制还没有建立健全。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还要在以下方面多做努力:

第一,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抓好政府引导资金落实。当前,供销合作社迎来了改革发展的春天,是加快发展且能够有所作为的关键时期。近年来,中央、省、市加大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资金年年增加,规模越来越大。我们要充分利用好近几年政策扶持发展的“黄金时期”,切实用好政府引导资金,对实行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现代化管理的合作社提供各方面的支持,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和对成员的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引导资金”的多功能性和多重效果,做出成效、做出成果,用出色的工作和辉煌的业绩让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我们,让农民群众更加信任我们。

第二,要进一步加强典型培育,抓好示范效应发挥。一是培养带头人。安义县供销合作社利用全省阳光工程转移培训基地资格平台,分期分批组织热心于合作事业的龙头企业法人代表、农产品经纪人、农业大户及社会能人开展农村流通实用人才知识培训,让他们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作用和意义,增强组建和加入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每年培训1000余人,在农村获得良好效果。二是培育典型。选择南昌县幽兰马游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南昌市绿色藠头专业合作社、湾里华兴农林专业合作社、青山湖区久久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若干个不同专业的合作社,作为重点典型,通过帮助合作社完善内部运行机制,组织对外交流学习、科技培训等途径,促使其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在发展方向上,从本地实际出发,以市场为导向,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拳头产品,以供销合作社为主体,鼓励农民合作兴办、农村能人牵头创办、依托龙头企业兴办、创办合作社,使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快速发展,使之成为农民快速致富的好帮手。

第三,要加大专业合作社对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还必须进一步优化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必须积极引导合作社组建集生产、仓储、物流、加工、销售为一体,专业合作性强、规模大、辐射能力强的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形成各专业合作社分工负责,各成员紧密合作,共创产品品牌,共办加工实体、共拓直销市场,只有这样才能减少中间环节,同时充分运用网络资源,通过“专业合作社+加工企业+生产农户”为一体的市场信息平台,指导合作社的生产和销售。要进一步完善专业合作社的内部运行机制,一方面要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指导专业合作社制订完善章程。在内部决策上,严格执行“一人一票制”。积极指导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规范的财务核算体系,完善内部利益分配机制等。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保证入社社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受益权,通过不断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使其进一步有效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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