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日前,《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正式发布。规划中指出“十二五”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是:保证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18亿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4亿吨以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要稳定在96%以上。同时,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6%。五年转移农业劳动力4000万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其中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45%以上。
《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为未来几年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绘就了一份蓝图。客观地说,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增强,“十二五”期间农村经济发展有一些有利条件,但农村经济在发展中依然面临着耕地减少、资源匮乏、农业科技支撑能力不强、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等很多困难,“三农”发展的基础仍然需要继续夯实。
《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十一五”农村经济规划相比,起了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其核心目标都是为了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进行的部署。从它的工作任务来看,“十二五”更加明确,工作的重点也更加突出,措施也更加有力。
本刊摘取《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中与系统工作相关的要点,在本期予以刊发,并配发相关文章,对规划予以深度剖析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