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敏 黄昕明
①六安市人民医院设备处 安徽 六安 237005
②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项目部 上海 200331
X射线机是将电能转变为X射线能的一套换能装置,X射线在辐射场中可以分成3种射线:由X射线管的窗口射出的用于检查的有用射线;由X射线管防护套射出的漏射线;由上述2种射线在诊视床板、被检体上产生的散射线。对X射线机的防护性能要求主要就体现在这3种射线上。医用X射线机发射的X射线对人体的作用是来自体外照射,为了减少这种X射线对人体照射影响,应当遵守放射防护3项基本原则:实践的正当性;辐射防护的最优化;个人剂量限值,即采取减少接触放射源的时间,增大与放射源距离,用防护材料加以屏蔽的办法。
X射线机房的射线防护,主要是通过具有屏蔽能力的墙体、天棚、地坪、防护门、窗、铅玻璃观察窗等来达到防护目的。在进行屏蔽防护计算和选择屏蔽材料时,应考虑到X射线装置的管电压、管电流,必须充分注意各种辐射与物质相互作用的差别。采用的屏蔽材料及相应厚度,应根据辐射类型、能谱、辐射源工作负荷,辐射场的空间分布、机房面积,计算点与装置间距离,机房周围环境等因素再依照放射防护的基本标准,以有效剂量限值作为屏蔽层外表面的剂量控制参考值,计算出相应材料的透射系数、减弱系数或透射比,确定屏蔽厚度。摄影机房有用线束朝向墙壁的防护厚度,应>3.0 mmPb的屏蔽厚度,其他侧墙壁及天棚>2.5 mmPb厚度。屏蔽防护是利用一定厚度的物质可以吸收和衰减射线的原理,在人体与放射源或散射线之间设置一定的物理屏障,合理降低人体受照剂量。
机房应有合理布局。从建筑设施的角度出发,机房的设置必须充分考虑临室及周围环境的安全,一般可设在建筑物底层的一端,与其毗邻的房间越少越好。机房应有足够的使用面积,应预留设备运输通道和维修空间,基础设施要能满足设备承重要求,以保证使用安全、操作方便为原则。新建X射线机房,一般管电流单管头在200 mA以下的可<24 m2,双管头的200 mA以上X射线机机房应<36 m2。
应按照设备所需的预定功率的频率、电压、电流要求配置专用电源独立供电,并留有一定功率余量,不能与其它电器共用同一线路,尽可能地采用双路供电,自动切换方式。机房需配置专用配电柜和电源净化稳压器。
为保证人员和设备安全,应安装防雷击和防静电装备,需进行保护接地和信号接地,接地电阻一般要求≤4 Ω,如属于雷电多发区域,在进行机房设计时更应考虑和做好此项工作。
机房墙壁的屏蔽防护一般采用密度为1.6 g/cm3、24 cm厚的实心粘土砖墙;也可采用密度为1.29 g/cm3、25 cm厚的实心废渣砖墙。机房墙壁的屏蔽厚度必须保证在所预计的X射线机每周最大工作负荷范围内,使墙外周围区域的每周有效剂量目标值为:放射工作人员0.1 mSv/week;公众成员5 mSv/week。
确定机房门的防护铅当量时,要特别注意两个因素:一是机房门外的环境情况;二是机房门是否对应主射线或散射线。摄影机房中对应有用射线的门,其铅当量<3.0 mmPb屏蔽厚度;对应散射线的门,其铅当量应<2.5 mmPb屏蔽厚度;透视机房防护门铅当量应<2.5 mmPb厚度。
机房在楼底层时,应设高窗,即窗的下沿至少高出地面2 m以上。在没有线束朝向,而窗外又经常无人停留的情况下,窗的铅当量约为2.5 mmPb屏蔽厚度,如经常有人居留,防护窗的铅当量应至少<3.0 mmPb。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避免发生有害的确定效应并将随机效应的发生概率限制到可以接受的水平;使从事X射线诊断工作者和公众成员所受的照射不超过下述限值。
放射工作人员的年有效剂量限值为连续5年内平均每年20 mSv;任何一年中有效剂量50 mSv;眼晶体的年当量剂量150 mSv;四肢及皮肤的年当量剂量500 mSv。
公众中个人年有效剂量限值为1 mSv,基于剂量约束考虑,确定年有效剂量目标值应不高于0.3 mSv。
在进行X射线机房的防护设计时除考虑本单位实际状况外,也应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安全基本标准》;《体外射束放射治疗中患者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X线诊断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国际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的基本安全标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国家标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1]GBZ130-2002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S].2002-06-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6号《放射诊疗管理规定》[S].2006-03-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S].2005-09-14.
[4]张丹枫,赵兰才.辐射防护技术与管理[M].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2003:397-398.
[5]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S].2003-04-01.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S].2011-04-18.
[7]GBZ179-2006《医疗照射放射防护基本要求》[S].2006-11-03.
[8]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S].2010-11-03.[9]郑钧正.电离辐射医学应用的防护与安全[M].北京:原子能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