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征
(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加强和改进基层社区工作是近年来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一,而大力培育和发展、规范社区民间组织又是社区工作的重要目标。社区民间组织常指社会组织、社区居委会或居民个人为满足社区居民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利用民间资源自愿自发举办的、以本社区区域为主要活动场所、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娱乐”为宗旨的非营利性、公益性或互益性的社会组织形式[1]。2008年7-8月,笔者所在的课题组一行三人在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天山路街道办事处就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状况进行了调研。
根据天山路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的介绍、建议及研究者对客观条件的综合考虑,课题组决定从该街道下属的12个社区中选取油北社区、油南红光社区、光华鸿雁社区及西北向阳南四个社区,进行重点调研。
本研究除使用文献法、访谈法外,还对四个目标社区的居民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抽样方案是:对油北社区、油南红光社区采用概率抽样中的等距抽样,共抽出200户进行调查;对光华鸿雁社区及西北向阳南社区采用非概率抽样中的判断抽样,从每个社区分别选取老年人居多及青年人居多的居民楼各一栋,共四栋居民楼,对这四栋楼中的全体居民户进行调查。
概率抽样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和统计学原理的支持,所得样本对总体具有较好的代表性。而非概率抽样所得的样本严格说来不能代表总体,只具有参考作用。基于此,本文仅就两个社区概率抽样的调查结果进行描述和分析。
本次调查问卷的有效回收率为69.5%。在调查过程中,课题组要求调查人员严格按照抽出的样本名单(房号)发放问卷,不能替换。随机抽样程序的严格实施与调查的回收率似乎具有天然的反比关系[2]。虽然相对较低但却真实可靠的回收率,比相对较高但却不够真实、不太可靠的回收率更有价值[3]。
问卷审核完成后,我们对所有有效问卷进行了编码,用Epidata软件录入计算机,再用SPSS软件进行了统计分析。
据了解,克拉玛依区坚持以培育发展为主线,推动社区民间组织工作的开展,在各街道分别成立了社区民间组织管理服务中心,实行“先发展,后规范,先备案,后登记,部门联动,分类指导”的管理措施。按照政府主导、民政牵头、试点先行、分类推进的原则,优先发展服务类,重点扶持慈善类,规范引导活动类民间组织发展,在培育发展中提升质量,规范管理,优化结构,更好地发挥它们在繁荣社区文化、提供社区服务、扩大社区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以及丰富社区居民生活等方面的作用[4]。
天山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有12个社区居委会,有居民近四万人。据街道办事处提供的资料,12个社区共有124个社区社会团体,其中社区自治类70个552人,文化类17个340人,体育类7个119人,服务类12个675人,治安类14个97人,救助类1个7人,劳动就业类1个18人,教育类1个6人,卫生类1个6人。从访谈中得知,这些民间组织大部分都是由各居委会牵头组织成立的,它们的日常运行或多或少也需要居委会的指导和帮助。
根据我们的了解,天山路街道办事处辖区社区自治类民间组织主要是指各社区的楼栋自治理事会。楼栋自治理事会是由各社区居委会组织成立的。通常是居委会征求一些人的意见后(当然居民也可以提名)拟出一个成员名单并公布,征求意见,之后在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上提出通过。理事会成员一般是已退休、身体健康、有时间、有能力、愿意为居民无偿服务的本社区居民。理事会有自己的章程和活动纪律。一般以3-5幢楼房、100户左右居民为规模建立一个楼栋自治理事会。如油北社区有5个楼栋自治理事会,成员共25人。理事会成员分成组,每组两人,按天轮流在居委会专门安排的办公室里义务值班。遇有理事会能够解决的问题,如家庭邻里纠纷、室内跑水等,就会义务调解或帮助。有些事一时无法解决,就反映给居委会。楼栋自治理事会的成员多数是社区骨干义工。
文化类社区民间组织有合唱协会、舞蹈协会、剪纸协会等,体育类有门球协会、气功协会等,服务类有义务维修队、红白理事会等,治安类主要是指义务联防队。其他还有红医疗健康协会、银发安康互助协会等等。
(1)对社区各类民间组织的了解程度
在油北和油南红光两个社区,调查对象(139人)对问卷中所列出的本社区六类民间组织(义务联防队、义工服务队、社区文艺队、社区健身队、楼栋自治理事会、各类互助帮困队)的知晓率相差不大,均为40%-60%之间,表示都不知道的占12.5%。
(2)是否参加过本社区的某个民间组织
被调查者中,表示从未参加过社区民间组织的占61.9%,一直参加的占12.9%,曾经参加过而目前未参加的人不到两成。
(3)对本社区民间组织发挥作用的看法
被调查者中有131人回答了这个问题(多选题),其中认为社区民间组织“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解决了群众生活中的一些困难和难题”及“解决了一些邻里纠纷”的被调查者分别达到了71%,55.7%和60.3%,这说明大多数群众对社区民间组织的功能发挥持比较积极和认可的态度。但同时也应该注意到,认为社区民间组织“活动少,对群众作用小”和“主要作用是完成上级的任务”的人均略超过两成,表明已有的社区民间组织在活动的组织方式和宣传力度上还有待改进之处。
居民对社区义工的态度与对社区民间组织的态度应是正相关关系。一方面,社区义工开展活动一般是以组织的方式进行的;另一方面,居民若参加了某种社区民间组织,就会更多地参与社区事务,更有可能成为或接触了解义工。
(1)居民对社区义工的认识(见表1)
表1 对社区义工的看法(N=135)*
由表1可见,“义工是无偿帮助别人的、有爱心”的说法能够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赞同,这也是人们对义工的一般性认识。而“绝大多数人都有条件做义工”和“青年人也可以在社区做义工”的选择人数也超过四成。综合来看,居民对什么样的人可以做社区义工的看法是比较成熟的,这就为义工活动的广泛动员和宣传奠定了较好的基础。虽然由思想认识到具体行动的转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但其中有近四成的人认为“无偿为居委会办事的人就是义工”,这是社区义工活动还缺乏自主性和相对独立平台的反映。
那么,义工与志愿者是一样的吗?调查显示,认为两者“差不多”的人最多,占41%,而选择“一样”和“不一样”的人均超过两成。普通居民对这二者的关系在认识上还存在分歧,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正常现象。
有学者认为,义工与志愿者从英文单词上来讲都是Volunteer,它们二者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翻译不同。在内地多译为志愿者,在香港、台湾多译为义工。深圳等地因为受香港影响,多叫“义工”,而北方多称“志愿者”。义工,是基于社会责任及义务、自愿贡献自己的时间、精力、技能、为促进社会的改善和发展、无偿参与社会服务的人员[5]。在油南红光社区的访谈中,一位社区义工认为这两个概念的关系就像是“馒头”和“馍馍”一样,不同的称呼而已,他还是习惯于叫志愿者。从有些官方、半官方的相关文件来看,也常常出现混用的情况。
因为团中央1993年底推出“青年志愿者行动”,而团中央是官方性质的组织,所以全国范围内都称“志愿者”,而且志愿者的主体是青年学生,其活动受共青团领导。志愿者活动官方性质更浓,而义工民间性相对更强。谭建光对义工和志愿者工作做了详细区分,很有价值[6]。可以这样说,义工和志愿者在其实质意义上应该没有区别,但这两者在我国因不同的发展路径而产生了一些实际上的差异。
(2)对义工服务的需求状况
问卷中共列出了七类义工可提供的服务项目供被调查者选择(可多选)。结果“处理急事”占最高的比例,达到48%(N=123)。选择比例居第二、第三位的分别是“提供生活中的技术指导、专业维修”(40.7%)和“照顾老人或小孩”(39%)。
可见,“处理急事”是群众的第一需求,而这类问题往往或因时间紧迫,需要在短时间内做出处理决定;或因比较复杂,解决起来有难度。即使社区义工服务活动开展得比较好,仅靠义工恐怕许多事也难以解决,这就要求义工组织积极探求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与其他组织和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在积极探索的同时,义工组织和社区群众也应该对义工服务的有限性有正确的认识,毕竟通过义工服务解决问题只是可选途径之一,义工的能力和服务范围也是有限的。
(3)社区民间组织与义工间的关系
被调查者中(N=132),超过半数的人认为民间组织能使义工活动开展得更好,表示不知道二者关系的人也有三成。
(4)对本社区义工服务的综合评价
本项测评采用了李克特量表的形式。量表由10个有关义工服务的陈述句构成,每个被调查者得分范围为10-50分之间,得分越高,表示评价越积极。30分为最中间的状态,即对本社区义工服务的综合评价既不积极也不消极。测评结果如表2(排除了该题中有“无回答”或“无效回答”的被调查者):
表2 对义工服务的综合评价得分统计
如对其中的一些陈述句进行具体分析,则还可反映出一些问题。在接受评价的人群中,有41%的人同意“在没有亲朋好友帮忙的情况下,我才可能请义工服务”这种说法。从理论上说,这不利于建立现代义工服务体系的社会环境,是传统社会观念的反映。但从现实状况来说,这又很符合我国的历史传统和民间习惯。在社区开展义工服务活动,这是一个需要恰当把握的问题。
对于“我本人或家庭曾接受过义工的直接帮助”这个陈述,表示“不同意”和“说不清”的人各占20.1%,还有29.5%人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我不知道本社区哪些人是义工”,“同意”和“说不清”的各占30.9%和27.3%;“我不知道怎样才能请到义工来为我服务”,“同意”和“说不清”的各占34.5%和32.4%。上述三个陈述句的选择结果可以显示出,义工服务活动的广度和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1.油北和油南红光这两个社区是老社区,所以调查对象中老年人口较多,60岁以上的占32.4%,退休的人比重超过四成。这样的居民年龄结构更适合于各类社区民间组织和义工队伍的培育和发展,因为老年人需要的服务更多。退休后一些人也希望参加各类活动或组织来充实生活,发挥余热。而青年人忙于工作,较少参与社区活动。因此,这些社区的居民对本小区民间组织的知晓率和评价还是相对比较高的。由此推论,一些新建成的小区的民间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应另有特点。
2.几乎所有的研究在谈到大力培育和发展民间组织的背景或必要性时,都会提出我国单位制逐渐解体,单位人逐渐变成社会人这一点。认为“‘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的标志是个人原来在单位获得的单位福利要通过社会公共福利的形式得以实现;个人在原来单位业余生活中的主观能动性要通过在社区的特定组织中的特定角色来实现。”①(P97)从大背景或历史整体进程来说确实如此,但进行具体研究时不可一概而论,单位制的影响在许多领域仍不可低估。本次调研的不少居民是新疆油田公司职工,不论在职还是已经退休,单位对其收入和福利待遇、保障而言自然特别重要。仅以组织活动而言,新疆油田公司所属中心在一些小区设有退休管理站,有专门的活动室,会组织退休职工进行娱乐等各项活动。有义工称,退休管理站组织的活动比居委会多。我国一些比较有规模、有实力的国有、集体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也往往设有老干处、老干部活动中心、职工活动中心等类机构,退休职工在单位所属机构活动仍可能是较好的选择之一。居委会主要忙于政府指派的工作,居委会、社区民间组织所能利用的资源很有限,我国的城市居民社区意识大多不强。
3.大量研究指出,我国民间组织发展较慢,居民参与率较低,独立性较差,这些结论同样适用于克拉玛依区。据了解,克拉玛依区社区工作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新型的社区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理顺,二是社区楼栋自治理事会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发挥,三是社区民间组织发展缓慢,四是社区建设理论研究滞后,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社区发展需要。对于这种状况应结合我国实际来科学对待。社区民间组织在现代社会中自然有其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但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现行政治体制与西方有较大差异,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出现民间组织发展缓慢、社区居民参与率较低、独立性较差的症结也就不足为奇了。仅以与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密不可分的社区居委会改革来说,理论研究和各地的实际探索不可谓不多,但尚未听说有哪种具有一定普遍意义的改革方案,其实行可以较好地使居委会回到名副其实的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本来面目。“在没有社区居民广泛参与选举又缺乏必要的经济资源的情况下,居委会既做政府的‘脚’又做居民的‘头’的角色尴尬还将持续下去。”②(P195)居委会的改革尚且如此,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自然也不易。
基于以上认识,我国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将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目前,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可从以下三方面来入手。
第一,政府适度推动和扶持。社区民间组织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政府有责任也有能力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推进民间组织发展。目前相当多的社区民间组织在活动场地、经费支持、组织协调等方面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街道和社区应积极探索合理利用本区范围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所属资源的方式。克拉玛依市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具有一定的现实物质基础。政府可逐步探索通过委托性、补贴性或购买性的投入方式,向社区民间组织购买一部分居民需要但政府投入有限的社会公益服务事业。政府对居民反映良好的社区民间组织,可给予一定的奖励,以起到激励和支持的效果。在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的过程中,要着力培养其自我发展能力,注意结合实际,不能操之过急,避免重数量、轻质量,人为勉强成立社区民间组织以致其空有虚名。
第二,加强社区民间组织自身建设。社区民间组织要在活动内容和方式、骨干人才储备、形象宣传、与其他部门和组织协调关系等方面加强自身建设,在居民中扩大影响,为社区建设出力。自身的发展与政府的扶持可以良性循环。不同社区民间组织在组织机构上可以人员互相交叉,在工作中进行交流、协作,注意资源共同开发,共同利用。
第三,扩大社区民间组织的群众基础。社区居民的积极支持和参与是社区民间组织存在、发展的基础性条件。但如前文所述,目前我国城市居民大多社区意识不强,社区活动居民参与率总体较低,这种状况的改变必有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因此,要探索社区意识的培养机制,通过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集体活动,逐步提升居民特别是青年人的社区意识和社区归属感,为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注释:
①徐济益,刘爱莲.城市社区民间组织与驱动功能分析——以南京鼓楼区社区民间组织为例[J].城市问题,2005,(5).
②吴志华,翟桂萍,汪丹.大都市社区治理研究:以上海为例[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
[1]马丽娟.关于我区社区民间组织发展的思考[J].管理观察,2008,(17):15.
[2][3]风笑天.高回收率更好吗?——对调查回收率的另一种认识[J].社会学研究,2007,(3):129;132.
[4]中共克拉玛依区委员会,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克拉玛依区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工作情况汇报[EB/OL].xcb.klmyq.gov.cn/...eeid=12801&wbnew sid=140045-2009-12-15.
[5]夏学銮.“义工”和“志愿者”有何区别?[EB/L].http://news.sohu.com/20070829/n251832339.shtm l?,搜狐网,2007-08-29.
[6]谭建光.志愿服务与义务工作:两种观念影响下的行为模式——以广东省珠江三角洲为个案的研究[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