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祖康 陈丽娅
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广西 南宁 530011
妇幼保健信息工作是妇幼保健机构的常规业务工作之一,其职责是掌握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评价群体保健和临床诊疗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组织开展信息化建设,为实行科学管理和开展优质服务提供依据和手段[1]。2006年南宁市妇幼保健信息工作启用互联网传送数据;2008年运行了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达到一定规模。本文总结了南宁市妇幼保健信息化建设的实践和经验,为今后信息化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南宁市卫生行政部门下设妇幼保健信息监测管理办公室,主要工作任务为:负责全市妇幼保健信息的监测与管理;对监测资料进行总结、分析和报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干预措施;指导辖区内开展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及各医疗保健机构的妇幼卫生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各县均设有妇幼保健信息监测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妇幼保健信息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目前市、县两级妇幼保健信息监测管理办公室及全市妇幼保健信息采集点(各医疗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均已配置计算机,借助ADSL拨号上网实现信息数据的网络化收集、传送及计算机处理,形成一个较完善的妇幼信息计算机管理网络。
1.3.1 妇幼保健工作信息网络报告 自2006年起,我市县区妇幼保健工作报表由各妇幼保健机构采用Excel表格以及数据库文件借助ADSL拨号上网网络传送到市级妇幼保健院,并由其进行数据审核、汇总及上报,实现全市妇幼保健工作统计报表和三网监测等信息数据的网络化收集与计算机处理上报。
1.3.2 广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运行情况 自2000年起,全市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实行计算化管理。
1.3.3 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情况 自2008年起,南宁市运行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和传送妇幼保健信息。由妇幼保健信息产生地(如产前门诊、产房、儿保门诊等)分别录入孕检、分娩、儿童体检等信息,定时通过互联网上传到县区妇幼保健院,经下载、合并数据后上传到市级妇幼保健信息管理中心,然后传送到省级妇幼保健信息管理中心。
区域卫生信息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需要长期建设的系统工程,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予以支持,但各级管理层对信息化建设认识不足,仅单纯地认为配备电脑办公就是信息化,运用计算机处理数据就是信息化管理,在建设区域信息平台上没有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南宁市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网络已具备一定的基础设施与运行条件,但尚没有配置相应的服务器存储设备、光纤网络等设施,无法对网络数据进行处理和保存。此外,信息化建设涉及到卫生管理、临床医疗、预防保健、卫生经济以及信息技术等多学科,专业人才的缺乏制约了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目前,信息化手段主要用于事务管理工作,如文字处理、统计报表和“三网监测”信息数据的网络化收集与计算机处理,应用领域较为狭窄,信息化水平较低。
妇幼保健工作的特性决定了其对医疗和公共卫生体系的数据共享水平要求很高。目前南宁市运行的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是一个封闭式的系统,与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儿童计划免疫管理系统等应用系统在部分业务和功能上有重叠,导致信息重复录入,造成人力资源浪费。同时,由于各使用单位重视程度、数据共享及安全等因素,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全面运行,导致数据不完整而不能完全承担妇幼信息报告任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医保、药品、财务监管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整合资源,加强信息标准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统一高效、互联互通[2]。为规范各地妇幼保健信息化建设,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4部门于2010年6月发布《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解决方案》(试行),为今后信息化建设指明方向。
信息化管理不仅有助于提升优质服务与管理水平,还能动态地进行妇女儿童健康监测和评价,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实现科学决策。笔者认为在医改中应积极争取政策和项目支持,及时研究制订本区域妇幼保健信息化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从而推动本区域妇幼保健信息化建设的进程。
妇幼保健服务是对特定服务对象(妇女、儿童)提供长期、连续、系统地服务,可分解为多个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的业务活动,在各业务执行过程中可能跨越了妇幼保健机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卫生领域外的相关机构,需要多机构在一定时间段内协作完成[3]。因此,信息化建设要遵循国家统一的信息标准与技术规范,充分考虑与相关领域信息资源的统一规划和整合。首先,要建立一个基本的数据传输与共享的市级妇幼保健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建立全覆盖的信息网络,实现妇幼保健信息的监测、数据分析和质量管理,便于有关部门进行动态跟踪与管理,为掌握妇女儿童健康动态信息、评估健康状况、制订干预措施、提升工作效率提供支持,真正实现妇幼保健的信息化管理。其次,要加大对市级数据中心的硬件设施及其网络构建等投入,包括数据库、数据采集与交换、报表系统、相关应用系统的建设投入。第三,要进一步完善妇幼保健管理信息系统功能,业务范围涵盖妇女健康体检、婚前保健、围生期保健、儿童保健、产科服务、新生儿疾病筛查、出生缺陷管理、妇幼卫生项目管理等内容,着力解决数据共享、安全及保密问题,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和利用,避免数据的重复采集,将人力从繁多的“表”、“卡”、“登记本”中解脱出来。
总之,妇幼保健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一定的技术和经济实力支持。妇幼保健领域的业务特点决定了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具有不同于一般业务应用系统的特殊性,它是一个面向特定领域的具有跨机构、跨地区和跨时间段特点的“领域信息系统”[4]。如何在医改中更好地争取政策和项目支持,认真学习相关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在全局思想统领下组织协调和整体推进区域妇幼保健信息化建设,在运行模式上探索符合妇幼保健管理工作实际的路子[5],是当前研究的重点和努力的方向。
[1]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全国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工作管理规范(试行)[S].2007.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R].北京,2009.
[3]汤学军.城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建设的可行性分析和系统规划[J].湖北预防医学杂志,2003,14(5):60-61.
[4]汤学军,潘晓平,金曦,等.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发展策略[J].中国妇幼卫生杂志,2010,1(4):179-184.
[5]王忠红,韩腊娥.对妇幼保健机构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思考[J].中国实用医药,2008,3(1):154-155.